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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故乡的消息(2)

老屋最早出现在我的文字里,那是露珠的梦乡、星星的憩园、童话的摇篮,我的故乡则成了红雨绿风、牧歌唱晚的同义词。这是我的老屋吗?这是我故乡的老屋吗?我却用这些陌生的风景兑换了廉价的快乐和肤浅的成功。许多年过去了,老屋会原谅一个轻狂少年的浅薄和无知吗?

几年前回老家,父亲平静地告诉我,东邻要翻盖大屋,他同意了。按照故乡民俗,东邻房子不能高于西舍。当时院子里堆满了上好木材、水泥檩条。母亲戏言,这会儿相亲好了。是啊,在农村,三间大屋就是最好的招牌啊。之后,是长久的沉默。老屋的黑漆门欲言又止,守住了他的秘密。故乡几度寒暑易节,故乡游走的故事换了轻骑,换了汽车,换了游艇,而老屋依旧以不变的姿势静听我归来的脚步声,并且用一年一度的春燕啼绿把我提醒。

我最记得的当属老屋的门槛。日常生活细节都镌刻在门槛上,踩过了谁的足迹谁的多少足迹,看不清了,也许世上有些东西其深刻就在于他的模糊。多少日子,走出门槛是灿烂的太阳,跨进门槛是温柔的月光。门槛是快乐的起点,是温馨的终点。从儿时的爬进爬出到少年的不经意间,门槛告诉我,那个风流少年可以仗剑远行了。

年年亲近老屋是把父亲送来的吊瓠子吃得回肠荡气的时候。老屋院子不大,这植物能够落户小院,也算得上一份福气了,并且有院墙扶持。她也争气,春来一个劲疯长,清晨秧上都噙着感恩的泪珠,夏来缀一身白花挂一枝丰稔,撑出阴凉,帮鸡们、鸭们赶走苦夏。这时,老屋含笑不语。看到自己的孩子们如此融融泄泄,世上还有比这更幸福的际遇吗?

当然,更多的是寂寞。雨在意味深长地下,风在沉思默想地走。老屋是浅睡低眠了,抑或在浅唱低吟呢?这时的老屋融入细密而无痕的烟雨之中,小雨成了天地之间我和他最晶亮的一条线索。

每次返乡还家,东拍西摄。那些照片,怎能拼回一段真实的往事?把老屋囚禁在窄窄的五寸里,衬以自己浅薄的笑容,就是对老屋最好的纪念吗?不,老屋有些超凡有些禅悟。他可以收容你的疲惫收容你的泪水,而当你一旦头也不回扎进外面的世界,老屋依旧静默在故乡的烟雨中。如此不动声色的面对落寞和历经落寞之后的不动声色,老屋该是一位圣者吧。

这些年,我常常想,我为什么能在无根的小城几经困顿而继续,也许正因为我的脚上还沾着老屋的泥土。记得前些日子,父亲看我女儿路过这里,说起老屋的归属,东邻欲买,卖就卖吧,就是老俩倒头后,在谁家发丧呢?我一急,爹,咱不卖!

遥远的老屋,故乡的老屋,成了我腮边挂着的一颗泪珠。

遥远的老屋,故乡的老屋,永远是我心中最为高大的建筑。

草帽,我的黄金小屋

尽管城市的楼群挤瘦了天空,尽管城市的肌肤疯狂地流行小麦色,我依然怀念我的麦秸草帽。楼群的表情太呆板,流行的东西只是过路的风。

草帽,是我在乡间的别墅。那里,沉默着厚得无法再厚的黄土地,起伏着黄得无法再黄的麦浪。我的草帽,那是田野上升起的一轮金黄,不是太阳不是月亮,那是我的黄金小屋。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父亲坐在一片蛙声里,用麦秸和月光为我搭建起金黄的屋顶。从此,一顶草帽为我遮阳挡雨。即使许多年以后,远离了草帽,我莫名其妙的烦躁,仍然被一种想象中的阴凉抚平。

我的草帽,揉和了麦草和汗珠的味道。头脑昏沉了,只要嗅一嗅我的草帽,全身每一个毛孔都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坐在地头小憩,抓起草帽扇扇风,扑面而来一股秋天的香味,让人好一阵子陶醉。当然,最奢侈的享受,莫过于枕着麦个躺在社路边的树阴里,做个“黄粱美梦”。草帽搭在脸上,即使树影把我撇开,依然有饱满的阴凉把我关怀。

更多的时间,草帽呵护着我在地里劳作。不管我的头仰得多高俯得多低,草帽总是高居我的头顶。所以,草帽独具慧眼,更能察觉庄稼的一些想法。玉米该施肥了,大豆该浇水了,有了草帽,我才成为庄稼的主人。我的草帽,开在酷暑里,那是大自然的一朵笑容,是一种无可挑剔的圆满。不管我前面的庄稼有多稚嫩,一旦经过草帽的熏陶,就变成大片大片的金黄,换下绿罗裙的庄稼们朴素而又端庄。

雨季里,草帽是雨们最合适不过的韵脚。若是小雨淅沥,我的草帽最诗意。草帽几句清清爽爽的朗诵,逗发出庄稼们的灵感。总是草帽开头,所有的庄稼跟着浅吟低唱。在那种幽雅的意境里,谁都会成为优秀的诗人。那一刻,顶着草帽,倾听着庄稼们的语言,我感觉我也是一棵庄稼,我的长势良好,我的草帽越来越高。若是大雨如注,有我的草帽我的黄金小屋,我就不会倒伏。草帽和我的庄稼们站在一起,共同奏响一曲恢弘的乐章。

冬天的草帽,朴素而又安静。挂在墙上,仿佛乡间又多了一轮月亮。被一种成熟的思想浸染着,我的梦境也黄灿灿了。不是吗?醒来又是一个色彩斑斓的春天。草帽的颜色永远是土地的颜色成熟的颜色,永远透着一种质朴与恬淡。

当荧屏里两三江湖游侠扣上破破烂烂的草帽玩酷,当大街上一些少女斜着做工考究的草帽扮靓,我的每一根头发都望成了眼睛:给我,给我一顶麦秸草帽吧。我只有头顶我的草帽,才能成熟金黄的思想。有了这流动的黄金小屋,我不在乎五颜六色的目光,不在乎路有多长风雨有多大或者阳光有多么嚣张。

地瓜的新房

秋分刚过,地瓜就吵着要新房。父亲下坡,瓜叶七嘴八舌的:小麦早睡进了福囤,玉米也骄傲地站在树上。它们还托父亲带回些瓜蔓,让猪牛帮话。吃饱了,猪咴牛哞。父亲喃喃自语:过日子,还是地瓜实惠,充饥,能接趟哩。

门前的小土丘自告奋勇,说这里敞亮,风水好。地瓜大半年不见日月,父亲特意把窖口开得圆圆的。土一筐一筐往外跑,人一寸一寸往下挪。五六米深了,见好就收吧。挖出水来,地瓜是万万不敢住的。窖底东西各开一个大穴,存地瓜,叫“坎子”;南北两侧留好“腿子”,人好出入。长在地里,存在窖里,地瓜的一生离不开泥土。

地瓜风尘仆仆赶来时,母亲挨个抚摩它们,直到它们听懂母亲的手语,脸上露出红润。有毛病的不让进,会带坏其它地瓜的。块头小的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不由得埋怨自己先前只顾捉“泥”藏了。不要紧的,孬好都是果。没入窖的,摇身一变,炫耀在原先的地里。远远望去,白亮亮的一片,那不是瓜干,是金币。晒干后,钻进福囤,与当红的小麦同仓共枕。地瓜的命运啊!

很多朴实厚道的地瓜,是在窖里度过自己后半生的,它们安安稳稳,与世无争。地窖是一个天然空调,冬暖夏凉,地瓜很知足。刚开始,还偶尔在窖底观天听风,大雪一至,封严窖口,地瓜便生活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

冬天,猪牛在土丘前晒太阳,忍不住喊地瓜两声。原先在地里就没见面,盼回家又躲起来了,猪牛也想看看地瓜啊。地瓜却像一个认真完成老师作业的小学生,喊破嗓子,也不挪动身子。还是公鸡会办事,每天站在窖上,为地瓜唱一支光明的歌,歌声甜甜的,直沁进地瓜的心里。

窖里一定很好,要不地瓜上来后,怎么会容颜依旧光亮如初?

地瓜产量高,是一家人大半年的主食,进窖拿地瓜成了我的活儿。进窖后,四围憋闷,呼吸困难,草草抓取,赶紧逃离。头刚露出窖口,就歇了,大口地喘气。地瓜能保持住自己生命的颜色,却是如此不易。我们在看见地瓜朴素的外表时,往往会忽略它的韧劲它的淡泊。

我是吃地瓜长大的孩子,吃得肩宽腿长。窖里的地瓜,仿佛窖存的美酒,一直散发出岁月的沉香,浸润着我的生命。

听吧,故乡

蝉声,响在我的耳边

蝉声,这土腔土调的高亢,来自我的故乡。整整一个夏天,它不知疲倦地响在我的耳边。

蝉声,是祖先青铜的面容,是故乡的喉咙。响在耳边的蝉声,是母亲的一句句叮咛,是一些些粗壮的树翠绿的风。我的耳边,已摇曳着万种风景。

群蝉歌处是故乡。在清晨,只能被枕边的蝉声唤醒。父亲的草帽早早升起在田野之上,麦秸的光芒深入每一棵庄稼的思想。摘下挂在天上的那把镰刀,赶在猪咴牛哞之前,我从田边割回了一筐新鲜。中午,是无数鸣蝉歌唱着的时间,蝉声,比天气更热情比炊烟更高远。

故乡的夏天,只流行一种音乐,它是土生土长的,底气十足,音域宽广。比汗珠更闪亮比绿叶更茂盛,那是大地的歌声。

蝉声,响在少年的耳边,是一股股热浪。也许是离乡太久太久的缘故吧,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听蝉,却是一阵一阵的清凉。

城市的空调很走红,城市的流行乐很火爆,但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延颈探耳,凝神屏息,只为了捡起点点滴滴的蝉声。

城市的高楼很多,城市的阳台很多,但没有一处地方能让蝉声生动。这稀稀落落的蝉声,是故乡的炊烟吗?它从老屋的屋顶启程,赶到这儿,已是瘦瘦的一丝半缕,却弥漫在我的耳边,经久不去。

听蝉!回故乡去听蝉!蝉声,汹涌在耳边,血液才会大河般涌动;蝉声,汹涌在耳边,脚步才会呼呼生风。

故乡的道路,是不是已经眼睛只望着苍天,不再理会我可怜的脚步;故乡的树木,是不是已经把脸扭向一边,再也不想做我的保护伞。

我要回去,我要回去,只为了我的耳边更加丰富饱满。

既然我在城市里迷了路,就索性闭上眼睛,只让蝉声牵着我的耳朵;既然故乡离我太远太远,就干脆把蝉声当作一条回乡的通途。

蝉声啊,请响在我的耳边,这样,我的双耳才永不失聪。蝉声啊,请一直响在我的耳边,这样,在你最热烈的地方,睁开眼睛,我会看到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货郎鼓

货郎鼓,是民间最优秀的器乐。空荡荡的乡村,有一面货郎鼓敲着,就不落寞。数一数,它轻快的敲打拴着多少稚嫩的耳朵。

一根扁担,一头挑着新鲜,一头挑着破烂。一脸慈祥的货郎,这流落民间的演奏家,摇响了一段明媚的时光。货郎鼓敲起来,仿佛舞台上的幕布徐徐拉开,向我们走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泥老虎吱吱地叫,吹个气球满天跑,吃一口糖豆,从头甜到了脚。所以,在那些扯作业纸为风筝的岁月里,我那沉闷的乡村,最需要这种轻松而欢快的敲击。

就这么一面小鼓,两头系上两个小槌,就这么来回地摇着,就摇走了我童年的饥饿摇来了我少年的欢歌。院里的破薄膜,墙角的旧鞋底,还有村头上一个孤零零的油纸袋,它们都到哪里去了?一不留神,怀里的泥娃娃笑着说破了这小小的秘密。货郎挑着担子走了,挑走了乡村的一些陈年旧事,乡村开始变得轻松而又干净,熟睡的泥娃娃,偶而冒出一句梦话,也如密集的鼓点,鲜活了乡村的夜晚。

那是儿时最奢侈的一段时光。在鼓声中清洗着自己的耳朵,在新奇中明澈着自己的眼睛。货郎鼓拙朴的音响以及玩具们艳俗的色彩,与窄窄的胡同、汪汪的犬吠最为亲和。一群童真围上来,眼睛都长出了钓鱼钩。羞答答的玩具,只露出一只脚,却探入许多眸子深处,耳边的鼓声变成咚咚的心跳。小小货郎鼓,一个大大的吸盘,吸住了多少视线。货郎鼓敲起来,多少拐角里弄,都被它从容穿过;货郎鼓摇起来,多少苦恼烦忧,都被它摇到脑后。

我喜欢货郎鼓,喜欢听它轻快的脚步。当许多年以后,父兄们的双脚敲响土地这面大鼓时,隔着城市的高楼,我依然听到了浑实厚重的鼓声,那是一种生命的律动,恢弘成一曲民间的绝响。

麻雀

我和一只麻雀,在陌生的城市街头邂逅。它一下子就喊出了我的乳名。这该是最乡最乡的乡音吧。尽管只是一句招呼,在这座城市,我却感觉自己不再孤单,并且全身温暖。

麻雀,我故乡的麻雀,它又一次把我灰色的目光引向了高远的蔚蓝。

麻雀还是那么欢快地歌着,像我无忧无虑的少年。一身粗布衣服的麻雀,丑陋而又瘦小,长得像土坷拉,是故乡最卑微的鸟儿。它总爱叽叽喳喳,活象村里的二娃向我喋喋不休地诉说着快活。

故乡,是麻雀的天然舞台。它迅捷的奔跑,是旷野碧绿的心跳。停在一枝翠绿上,它是故乡结出的一枚朴质而生动的果实,浓郁掩不住它喜悦的光芒;跳跃在打麦场上,它是乡亲们晾晒着的麦粒,灵动的鸟影注释着金黄的梦境。它是一粒鲜活的音符,润上了我视线的琴弦;它是一个醒目的标题,闪亮在我故园的上面。

我和麻雀一样,热爱着老屋的屋檐。然而,当我羽毛丰满,却飞出了故乡的视线。所以,这些年,我不敢肤浅地表达乡情,这些年,在无根的小城,我裹着衣领,和灰色的心情一路同行。麻雀明亮的眼睛,拣回了我丢在故乡的梦。

在上学路上,它轻灵的跳跃,让我的脚步平添了几分轻松;琅琅书声中,它的发音最纯正,并且裹着一股清新的风。它有多少次飞翔,我的少年就有多少个梦想;它有几滴哀鸣,我的一生就有几多愧疚。

我用石子击打过麻雀,就像那次我对二娃拳脚相加。那一次,麻雀在树上唱着民歌,我的耳朵容不下它的俗气。一块小小的石子,击碎了树叶的倾听,这是多年之后的一记重拳,砸向我的前胸。

小时候,我跟麻雀学着起飞,可飞过老屋的屋顶,我迷上了更远的风景。麻雀,只是从田间飞回屋檐,从屋檐飞向田间。在光秃秃的冬天,这卑微的生命,骨头依然很硬,是寒冷里醒着的种子,是沉寂中跃动的精灵。民族唱法的麻雀,依然是乡村最优秀的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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