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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个世界给美女和丑女提供了足够的空间,而不美不丑的女人只能在狭缝里求生存。可偏偏我是一个不美也不丑的女人,天堂被美女一统江山了,地狱被丑女当家坐镇了,我夹在中间,哪里也去不了,只能在人间受苦。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动心?要么是美女要么是丑女。美女能凭着那“两点一线,三点一面”让男人动痴心。也许,你会问我什么是“两点一线,三点一面”,女人的两个就构成两点,如果这条线不是“凹”进去,而是“凸”出来,我们就可以说这条线条优美。至于“三点一面”嘛,女人的脸蛋,再加上就构成了男人的“三点一面”。丑女也能凭着自己的丑模丑样让男人动恶心,男人能一眼就记住美女,也能一眼不忘丑女。我真为自己感到悲哀,我既没有骄傲的“峰点”也没有美丽的“平面”,只怪爸爸妈妈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时候,就偷偷将我弄了出来。生我是没有错的,可没有让我当美女或是丑女,就是他们大大的不对了。美女可以将男人当成驴骑,丑女可以将男人吓成一团软泥,而我既不是重量级的美女炸弹,也不是杀伤力强大的丑女地雷。男人的眼光常常忽视我的存在,我只恨不得将男人两个眼球挖下来,挂在我的面前,让他们盯着我不放,其实我还是很可爱的。

也许有人会说,女人当自强,难道女人是花瓶要给男人看的吗?我不想做花瓶,因为我知道我做不了花瓶。我在心里想着去丰胸提臀,可手头没有那笔钱,再说万一弄得面目全非,我又如何向我未来的老公交待?

老实说,我之所以希望自己是美女或是丑女,是做给我编辑部主任看的。他是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了。背地里,我叫他“老”,他看到美女就会睁大眼睛,看到丑女就会张大嘴巴,可唯独看到我,他就闭着嘴闭着眼。难道我就没有优点吗?我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能写一手好文章,可女人的才华对男人的吸引力就如铁屑对磁铁。当这个老睁开眼睛张开嘴巴的时候,准是我要倒霉了。单位上的美女他舍不得喝三吆四,单位上的丑女他不敢呼来喊去,偏偏我这个不美不丑的女子却像是他的一条狗,他总喜欢招来唤去。我可不买他的账,本姑娘生来就不是受人欺负的。

我每天进办公室就算计着他什么时候能够被阎王爷收拾了去,如果他归天之后,我一定会买一百元爆竹“劈劈叭叭”地在单位放个不停,以感谢老天的大恩大德。可老天偏瞎了眼,他越活越年轻,他的头发每天是油光发亮,即使苍蝇站在上面也要撑着拐棍。一套黑色的西装总是干干净净的,明明背有点驼了,可一见到美女他拼命地拉直身子,活像一个拉开了的弹簧。等美女一走,他又缩成一只大米虾了,无精打采,似乎美女将他身上的活力全吸走了。他的皮鞋油光可鉴,来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抽屉找出那个充了油的海绵不紧不慢地擦着鞋子,而且嘴里哼着我听不清楚的歌曲,八成是下流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他那张老嘴里能哼出什么革命歌曲。真不知他这个根不正苗不红的“老败类”怎么做了我的领导?全杂志社,最痛苦的莫过于我了,我就坐在他的对面,他蚊子一样在我前面哼哼时,我真想找一块很大的胶布贴住他那老嘴。老姓孙,名子安,我除了暗暗叫他为之外,就叫他为孙子。可转念一想,我吃亏了,认他这样“好色,欺弱怕强”的人做孙子,这不是降低我自己的身份吗?

老是我们杂志社的员老之一,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社里除了他,最大的官就是我们的社长兼主编王美丽女士。可别小看了王美丽女士,她年轻的时候不知“电死”了多少男同志,这电不叫做美丽之电,而叫做恐怖之电。她是我们杂志社背后公认的最丑的女人,她比老大一岁,每天穿得像个花姑娘似的,涂脂抹粉就如戏里的小丑。可杂志社每天都有人夸赞她漂亮,长久以往,她还真以为自己很漂亮。唉,也许丑到极致就是美。每当看到我们的同事称赞社长大人的时候,我站在旁边只想呕吐。老和社长在我们杂志社可是威风凛凛,八面风光。谁见了他们都会点头哈腰活脱脱一个奴才相,或许为了生存,谁都可以将尊严扔到臭水沟里去。等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后,再将尊严捡回来,然后用水洗净。我从来没有拍过他们的马屁,所以一直也没有受到重用。虽然我是杂志社里最有才能的女子,我却没有混到一官半职。我的头上不是美女当道,就是丑女横行,我只能忍气吞声。其实我也想过拍拍老和丑女人的马屁,可一看到老那双能将女人打击的眼睛,我就想找一把剪刀去刺瞎他;一看到丑女人扭动着肥大的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咱们家以前的老母猪,我怎么可以给一头老母猪表示我的好感呢?所以我混得人不人样,鬼不鬼样,说白了我是杂志社最没有出息的人,来社里三年了,竟然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编辑。可我的工作任务却是最重的,那些所谓的责任编辑,她们全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世道不公正,我这个不美不丑的女人怎么和他们斗,当然只能斗智慧了。

老坐在我前面正慢慢在喝着铁观音茶,突然他的眼光恩赐般的看了我一眼,眼皮就差点要关门了,只露出一条小缝来,我就是在这小条缝里看到他的两个黑眼珠还在转动。他呵呵地笑着:“罗妖,你爸妈为什么会给你取这个名字?”

他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老家伙,我手头还正在编辑着一份稿子,我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他一眼道:“这名字不好吗?”

我们杂志社的同事叫我为妖怪,我一直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我是出污泥而不染的清莲,是白雪中迎风怒放的梅花,可正因为此,我只是孤芳自赏。当然那些美丑男女是不敢当着我的面叫我为妖怪,否则我一定挥着拳头将他们的门牙给砸了。老哈哈大笑,真比天下掉下来一个林妹妹还开心:“罗妖,你这名字有点怪。”他的话音刚落,办公室的人便哄堂一笑,我拿着稿子遮住自己的脸,只恨不得吐一口唾沫到他的脸上。我平静下来,笑嘻嘻地说:“孙子安主任。”我故意将孙子这两个字说得很重,而那个安字我很快地说了过去,他一听肯定我是在叫他为孙子。他的笑容止住了,瞪着我:“你说什么?”办公室的男男女女又笑了起来,我从容地答道:“主任,我觉得你的名字也有些怪。子安,就是说孩子心安,再联系到你的姓氏,你家要到你孙子手里才能安定下来。不如改名为孙爷安。”我的话刚出口,我就知道等着我的一定是他的比滚滚长江还多的口水。果不出我所料,他的鼻子差点气歪了,他吐了一口痰到痰盂里,每次他发言的时候,他都要先进行“飞痰“表演。办公室里的那些不安好心的男男女女,唯恐天下不乱,唯恐主任不教训我一番。人其实是世界上最冷酷的动物,我和他们无怨无仇,只是因为我的才能比较突出,他们才会处处算计我。在利益面前,文人都撕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一个个摩肩擦拳勾心斗角,将善良的人性早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真的不愿看到他们一张张可恶的嘴脸,在别人面前,他们伪装自己是一个好人,是一个文人。其实在利益面前,他们就露出了小人的尾巴。人性的丑恶与高尚,其实利益就是最好的试金石。

“罗妖,你胡扯什么?“老瞪着我,我看了看他,他的眼里有了血丝,难道他被我气得血气上升吗?真是罪过罪过,我可不希望他突然来一个脑溢血,到时我成为了间接的凶手了,我可不想坐牢,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哩,我还想多活几年。可他死了倒没有什么可惜的,反正人到了一定年纪总要去见上帝的嘛。他也常常说,他不怕死,是一个标准的“无神论者”,正因为这样,他才每天扮年轻。

我懒得理他,认真地编着稿子。如果你发出挑战,别人没有应战,这是别人对你的蔑视。而我现在就是这个不应战的对手,我在蔑视他。他有点坐不住了,作为一个挑战的人来说,有人应战,就是对他最大的尊重。可是无人理睬,只能说是他最大的悲哀。我暗暗地笑着,那些同事一个个在交头接耳,谁都希望主任当场骂我两句。他如果真要骂我,我有两种办法。一种就是装聋装傻,将他的话当作放屁一样,难道我要去闻一个臭屁吗?第二种就是他骂我的时候,我和他互相对骂,文人骂架不会比街上的泼妇差,只会比泼妇更尖酸刻薄。我的口才可是一流,他一个老古董了,一定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将整个杂志社骂得天翻地覆。但我不会这么做,我一直保持的就是那种彬彬有礼的淑女风范。谁都以为我是淑女,其实私下里觉得我更适合当泼妇或者女土匪。

“没大没小的,也不知道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老气呼呼地说,他茶也不喝了,只是盯着我,好像我真的是一只才从牢笼里放出来的妖怪。

别人可以骂我,但却不可骂我的父母。我想暴跳如雷,我身上的叛逆因子在鼓励我这么做,可我没有这么做。我嘻嘻地笑着:“我的父母是农民,他们压根儿就不懂得教育。有些人的父母虽是知识分子,可教育出来的孩子比农民教育出来的还差。”

“罗妖,你什么意思?”老勃然大怒。

我是一个钢球,随你怎么踢我骂我,我都不会被踩扁。我仍嘻嘻地笑着:“没什么意思,我什么也没有说。”

“莫名其妙。”他丢下这句话就去了王美丽社长的办公室。难道他是恶人先告状吗?我才不怕王美丽,他们虽然不重用我,便却离不开我。如果姓王的说了我两句,我一定会拍拍走人,谁稀罕在这里和所谓的文人为着一官半职明争暗斗?我抬起头来,发现大家都在看我,我用一种君王般高傲的眼光扫了他们一遍,然后哼了一下说:“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吗?”

下班之前,王美丽社长果然将我找了去,一看到她那猩红的嘴唇,我发现我的头就晕了起来,或许这是“恐红症”。她笑眯眯地让我坐下,开口未提老告状的事,难道这家伙突然大发慈悲了吗?不,绝对不会,以我的了解,他是不会就此罢休的,虽然年纪一大把了,可什么事情却喜欢争一个输赢。王美丽交给我一个采访任务,对方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据说当初因为长得丑没有一个女子愿意嫁给他,他于是发奋创业,终于成为了一个大富翁。王美丽并且让我和广告部的主管王鸣一起去,她真想得周到,这就叫做一箭双雕。我一口答应下来,我早就想出去透透气了,办公室里乌烟瘴气的,尤其我前面还坐着一个让我难受的老家伙。我站了起来,以为王美丽的话到此结束了,谁知她又示意我坐下说:“孙主任说你个性有些问题。”

一提到姓孙的,我就知道这个老鬼已经恶人告状了,我没有说话。王美丽拍拍我的肩膀说:“他是前辈,你应该好好向他学习,以后可不要冲撞他。”天,我像他学习,难道学习怎么去讨美女的欢心吗?难道学习他怎么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吗?其实只是芝麻大的一点事,这个老鬼却将大事变大,故意在王美丽面前煸阴风点绿火,不要以为我会怕他,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走人。

从王美丽的办公室出来,我看到老正在哼着歌,看到我,他脸上堆着很奸诈的一个笑容。我趾高气扬如同一只得胜的大公鸡,昂着头走到我的办公桌。这时王鸣走了过来,王鸣是我们杂志社最帅的男人,社里的女子除了王美丽和我之外,谁都明的暗的追求过他。大家都说他条件高,挑谁都不顺眼,只是将大家当成朋友,他至今还是单身一人。大有“一夫当关,万女莫来“之势。虽然如此,可我们杂志社的妹妹们一个个都没有放弃,她们发扬了“愚公移山”的精神,执着地对王鸣同志献殷勤抛媚眼。我对王鸣没有感觉,或许我还没有想过要找男朋友这档子事。有时我甚至闷纳我的女同事为什么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他只不过就是英俊了一些,难道一张英俊的脸能当牛奶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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