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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的离去像刺青,如此痛如此美丽(1)

青春很薄,很轻,风一吹,我们就走散。

它的永不重回,恰是我们怀念它最好的借口。

百转千回的爱

几乎所有的少男少女都喜欢岩井俊二的《情书》,而我却偏爱他的《花与爱丽丝》。

当爱丽丝对宫本用中文说出那句“我爱你,再见”时,他有些期待地问她是什么意思。而她没有回答,只是从他身边永远离开。至此,他们之间的爱情,也便成了谜。

我爱你,但我更愿意成全你。

再见,但我会以思念的方式与你重逢。

至于爱情的结局,就像那艘沉入海底的船,永远成了大海的秘密。然而,谁能否认,每一个起风的日子,都是两人相会的盛大节日。

爱,百转千回。相遇,便有故事。

贾贝是一个流浪歌手,用一把吉他便可唱出整个人生。不动的山川,飘浮的流云,以及无限蔓延的路,是他仅有的听众。

有人说,你有怎样的生活方式,便会邂逅怎样的爱情。其实不是。我们爱上的人或事,往往是我们生活中所欠缺的。所以,始终漂泊在路上的贾贝,是那样轻易爱上了有着温暖家庭的小文。

那段时间,他寄居在她父亲开的旅馆中。旅馆很小,也很偏僻,却因前面有一条潺潺而流的小溪,后面有一片翠绿的树林,而别有一番意境。

清晨,他坐在溪边用略带沧桑的歌声与丛林之鸟合奏,她从睡梦中醒来,循着歌声走上阳台。漂泊在路上的人,此刻愿意靠岸;蜷缩在房间里的人,瞬间有了撑船起碇的愿望。

爱情已经产生,只待两人相认。

然而,两人相守的时间有限,早一刻相聚,也早一刻分袂。

只是,爱情会因这些无法掌控的缘由,而愈发浓烈。正如辛波斯卡在《一见钟情》中用饱含深情的笔触写道:“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爱,百转千回。所以,有些故事,注定会被淋湿;有些深情,注定要逐水而去。

承诺,于他而言,是奢侈而昂贵的东西。他不敢触碰,也承担不起。他能做的,便只是以饱满之爱为词,以无奈之情为谱,用一把吉他倾诉他委婉的心曲。

那一天,阳光照得溪水透亮。清风穿叶而过,惊动了小鸟的睡眠。一切看似与往昔无异,其实,一切都在偷渡。往前走一步,有时便会颠倒整个世界。

小文身上的婚纱,像是正值花期的栀子花,有着盛放的姿态。前来祝福的亲朋好友,都在夸赞小文很美。而小文望着窗外,看见一只鸟自由飞过。

平原并不比险滩更易走,如若不是与深爱之人同行。

婚纱并不比粗布衣裳更美,如若不是为深爱之人而穿。

略带落寞与沧桑情绪的吉他声,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拥挤的空间里回旋。

鞭炮声响起来时,他始终没有露面。只因,他穿着的那条牛仔裤上,满是路中风尘。没有家的人,怎会为爱情找到避雨的屋檐?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掩盖了弥漫的吉他声。小文挽着父亲的胳膊,走下楼。溪边长长的迎亲队伍,好似看不到尽头。大家都说小文有福了,可唯有小文知晓,刚刚苏醒的幸福,已然沉睡。

爱,百转千回。所以,错过,倒成了一件不可避免的事。

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穿着得体,那里没有穿牛仔裤的吉他歌手,只有婚庆公司为这场婚礼请来的一名小提琴手。

闭上眼,如三月般烂漫的婚礼现场渐渐模糊,小文只看到了坐在溪边轻轻歌唱的贾贝。

那一刻,她看清了爱情的去向。

新郎在万千人的瞩目中,响亮地回答:我愿意。而轮到她时,她没有作声,只是转过头看着坐在下面的父亲。父亲脸上掠过一丝恐慌与歉意,迟疑片刻后,终向她点点头。

在提起婚纱裙摆奔跑时,曾经迷路的爱情终找到了归途。

然而,在归途终点等待我们的,往往唯有阑珊的灯火。

他属于一阵风,而她只是一场梦。梦醒时,风也就吹去了远方。

小文满心欢喜地推开那扇曾传出过吉他声的门,看到的却是更为荒凉的死寂。贾贝背着那把吉他走了,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

爱,百转千回。所以,有人永远等你靠岸。

贾贝或许永不再回来,或许明天就会回来。而小文能做的,唯有等待。

张爱玲说:“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等待的时光里,小文也爱上了下雨天。

雨,不是眼泪,有时却比眼泪更为悲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她的世界里,等待已成为一种习惯。父亲已经年迈,收拾好行李后就回了乡下,她便接管了临水而居的小旅馆。

每至黄昏,她就坐在溪水边。清风吹来,微澜泛起,那粼粼波光中,仿佛都是他抱着吉他轻声歌唱的影子。

人们总会在够久的时间里,找到爱情的谜底。等在溪边的小文是这样,流浪在路上的贾贝也是如此。

三年之后的一个清晨,贾贝恍然听到了溪水之声。起程,成了他最强烈的心愿。

待他原路返回之后,他自会惊喜地发现,那曾经留情的地方,还有那个等待他归来的故人。

爱,百转千回。所以,重逢并不是无稽之谈。

故事只讲一半

每个开始,其实都只是续篇。

每个续篇,都稍稍违背了初衷。

讲了一半的故事,最好不要再听,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结局。

所谓朝花夕拾,不过是捡了一地的枯萎。

小云撑了一把伞前来向我告别。

她的红裙在凉风中翻飞,像是一只快要断线的风筝,像是一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

我本应阻拦,但谁能阻止一个女子为爱慷慨赴死。我想告诉她不值得,但爱哪里要问值不值得。即便她是千堆雪,她依然情愿在烈阳下痛快地瓦解。

倔强与完全,是她的爱情一贯的姿态。

我提议说,咱们一起回趟老家吧。她沉吟片刻,微微点头。

她很小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她由奶奶抚养长大。她家庭院里有一架秋千,我经常在午觉醒后和她一起荡秋千。我们轮换着坐在秋千上,任凭风将我们的羊角辫吹起。那时,我们觉得天空就在头顶,伸手就可摘到云朵。

老房子的墙壁更斑驳了一些,老院子里铺满陈年积下来的落叶。我们不约而同走向那架秋千。当年觉得很高的秋千,如今她轻易坐了上去。我在她身后轻轻把她推起,风吹乱了她披在肩上的长发。她要我再用力一些,然而,飞至最高处时,她并没有觉得比小时候离天空更近。

与爱情有染,即与忧愁有染。从前轻易握在手中的东西,现在倾尽力气也难以拥有。失去的,就逝去了。我们可以还乡,却连童年的尾巴都触不到。

秋千静止时,我们已经走了好远。

小云终究跟着谈了七年的男友梁伟去了美国。梁伟得到了纽约一所大学的奖学金,而小云为和他厮守,便以非法移民的方式,追随梁伟去了纽约。梁伟边打工边读书,小云为了生计则成了一家制衣工厂的女工。

不夜城灯火辉煌,夜空中的北极星被掩盖了光芒。对小云而言,爱情中哪里需要什么方向,爱人的路,即是自己必须要走的路。幸福时常隔岸观火,痛楚才证明自己置身其中。因而,即便路上满是荆棘,嗜爱的女子亦光脚走过。

制衣车间内,满是机杼声。小云仍穿着那件红色衣裙。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妈问她为什么要到这里,她拢拢头发,腼腆地轻吐出两个字:“爱情。”大妈先是笑了,许久之后,大妈哽咽着叹了一声:“傻孩子。”

故事,是会重复的。但大妈不忍告诉她结局,因为沉浸在爱情中的人,有一双具有过滤功能的耳朵,将劝告挡在外面,而只听得到祝福。

剩下一半的故事,我们总要挣扎着听完,方才甘心。即便最终以惨淡收场,亦算一种完满。

每隔一段时间,移民局的人便来工厂抽查。每当那时,小云总会躲到堆满废品的漏风的小隔间。风将她的裙摆吹起,她便慌张地将裙摆握在手中,生怕移民局的人发现。

斜晖晕染了大朵流云,工厂不远处的江面波光粼粼,岸边的无名花零星地开着,柳枝垂下来随风摇曳。一切各得其所,唯有小云的脸上写满惊恐、惧怕与无助。

她打电话给梁伟,梁伟不是在上课,便是在打工,说不了几句,电话里便传来嘟嘟的忙音。

亦舒说得没错:“住在这五光十色的城市里,没理由沾不上一点缤纷。”

一次晚饭,梁伟说,他一位很要好的同学的父亲最近十年来一直过着单身生活,很想找一位女伴。为了结束东躲西藏的日子,让小云先与他同学的父亲结婚,与其生活一段时间后,便可拿到绿卡,之后再以不合适为由离婚。

与其说是和小云商量,倒不如说是通知。因他深知,小云的爱是言听计从,全然接受。

原来,人性是如此凉薄,如若有人拿更好的东西来换,定然满心欢喜地割舍。

诗意的爱情,沾染了市井烟火,竟可变为一场得失守恒的交易。

第二天,小云坐在车间里愣愣地出神,再不似往常那样麻利地给大衣缝上密密的针脚。

她扭过头问大妈:“爱情会变吗?”

“是人在变。”大妈往上推推老花镜,望望窗外高远的天。

她又问:“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你自己可以制造结局。”大妈这一次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小云因哭泣而微肿的眼睛。

恰在此时,收音机传来刘若英的歌声:

还在我懵懵懂懂时

只想着童话般的诗

管它未来生命中将会面临的事

为了明天我情愿

情愿跟着你往前飞

飞到未来 飞到一样的梦里

其实我根本没有看仔细

对感情一点也没有看清

只是从来不曾怀疑而来到这里

早已给你我全部的心

难道不能够把一切证明

故事只讲了一半,但她曾爱得那么完全。

小云拨通我的电话时,北京正值深夜。

听筒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哭泣声,像是六月的梅雨。两个小时的时间,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要回家坐秋千。

最终,她安排了整个故事的结局。离开时,她提着大包小包;回来时,她只提着一个很小的行李箱。她并未丢失什么,因那些东西从未真正属于她。庆幸的是,她看清了初心。

你是新郎,我是伴娘

翡翠般的大海,随风涌动。宝石般的天空,云朵簇拥。幔纱,藤条,鲜花,圣台布置的婚礼现场,让每个在场的人,都感觉幸福并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主婚人问新郎,你是否愿意娶李靓蕾为妻,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新郎无限温柔地看着新娘,笃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那一刻,我心中积攒的眼泪,终于涌上眼眶。

沈从文曾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也爱着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只是此刻他正春光满面举办婚礼,他的妻子李靓蕾便是我的闺密。而我手捧花束,站在她的身旁,见证着他们的幸福。

想必,世上令我们满怀希望,最终又失望至此的,也唯有爱情了。

在小说的世界里,向左走,向右走,仅仅一步之遥,爱便成错过。现实中又何尝不是如此?

海浪翻涌,海风吹向远方。眼前这欢乐的人群,渐渐变得模糊。我一袭白衣,一边看着水,一边想着遥远却深刻的往事。

因为蘸着泪水,那些值得回忆的人事如此潮湿。

高中的日子,明媚得可以闪出光来。只因每篇日记里,都有夏海东的名字。

他坐在我后面,喜欢吹竖笛。于我而言,他吹出的每一个音符,都醉了黄昏。他就那样毫无征兆地随风潜入我的心里。那时的喜欢,并没有确切的理由,但那时一旦喜欢,无论最终有怎样的结局,那份情感都会比岁月更为绵长。

年轻的我们,都以为情感无须出口,埋藏在心中才会更为长久。彼此对视时,自己在对方眼睛中的倒影,比言语做出的承诺,更为郑重。

年轻的我们,都以为花掉整幅青春,便可以与对方相依为命。彼此任性胡闹,不过是一种自我存在感的证明。

然而,当我们真正站在分岔路口时,才恍然懂得看似厚重浓烈的情感,竟是那样轻,犹如尘土一样,手一挥便散了。

于众人的欢呼声中,新郎在新娘的脸颊上深深印上一吻。

我与另外三个伴娘都哭了,只是她们因了感动,而我因了悲伤。

高一期末考试之后,我选择了文科,夏海东选择理科。彼此没有任何解释,就像那段清纯如碧湖的爱恋,不曾许下过任何承诺。文科楼与理科楼隔着整个操场,而我们隔了整颗心。

爱情,因思念而渐渐饱满,因疼痛而渗入骨血。如若没有这些波澜起伏,我们从不会知道,原来我们爱得这么深。

日记本中,草稿纸上,书页间,都存留夏海东的影子。那一刻,我那么慌乱,只因我比想象中更喜欢他。第一次,我打断正认真做练习册的李靓蕾,问她我该怎么办。她放下手中的笔,很认真地对我说:“你们可以通信,我去帮你送。”

做一件事时,我们从不知晓它的深意。回首处,我们才了悟命运的安排。

从前李靓蕾是我和夏海东的信使,如今,李靓蕾挽着夏海东的胳膊,将自己的人生永远与他牵系在了一起。

他们端着一杯红酒,向每一位客人敬酒。走到我这一桌时,李靓蕾与我碰杯,我笑着对她说:“祝你幸福。”这一次,她上扬的嘴角,换了弧度。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像我们年少时想的那样完满,但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局。

高中毕业后,我留下来复读,夏海东与李靓蕾则考入了同一所大学。一年之后,等我考上另一所大学时,却听到他们恋爱的消息。

李靓蕾在他吹竖笛时,侧耳倾听;在他打篮球时,买水等候;在他准备考试时,提供大量资料。他感受到她实实在在的好,而我除却那颗喜欢他的心,再无其他。

新郎与新娘斟满酒杯,走向其他客人。地上并排倒映着他们的身影,他拿着纸巾帮她拭去泪水,她帮他整好被海风吹歪的领带。

徐志摩说得没错:“人生不过是午后到黄昏的距离,茶凉言尽,月上柳梢。”而爱情的距离,不过是从前后桌到隔着整个操场,到隔着整座城市,最终,隔着整颗心,整个人生。

我终究只是他们生命中的过客,自此之后,只愿他不再是我记忆中的常客。

未必永远才算爱得完全

北方的秋天,清晨出门时,会看到落叶铺满整条街,那时你会深深闻出秋天的味道。扫街之人一阵打扫后,街上便留下稀落的扫帚的纹理,让人觉得有些清闲,也有些寂寥。

一叶知秋,秋而生愁,仿佛是世间约定俗成的。

没有人喜欢忧愁,但不喜欢并不代表不存在。所以有很多人喜欢秋天,因为落叶时节是最适合盛放忧愁的容器。

喜欢秋天的人中也包括小冉。

秋天好像一片变黄的梧桐叶,一阵萧瑟的风,一场疏落的雨,叶子便会从枝头飘落。

小冉的妈妈就是在一个这样的季节永远离开的。

小冉一家是我们村的标杆家庭,父亲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母亲貌美且持家,小冉乖巧听话。村里人从未听到她家传出过争吵声,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们羡慕至极,心眼小的人,甚至会生出几分嫉妒。

然而,得到的,都是用失去的换来的,太过完满,终究要用更大的缺憾来换。或许只有这样,人生的天平,才不至于失衡。小冉上初中时,她母亲被诊断出身患肺病,两年之后,咯血而死。

秋叶落满她母亲的坟茔,覆盖住曾经鲜活的生命。自此之后,小冉的父亲终日以酒为生,家中那张曾经坐着一家三人的沙发,便成了他酗酒之后独享的场所。小冉在学校的成绩也一落千丈,中考落榜后,只得进入县里一所寄宿高中。

从前的幸福,就像手中那支香烟,点燃后便化作一缕幽幽的白气,最终兀自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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