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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魔圈之舞——《喧嚣荒原》的得与失

虽然看惯了家族颓败的寓言;虽然听人说《喧嚣荒原》犹如《白鹿原》的影子,受《白鹿原》影响明显;虽然写家族内部的仇仇杀杀在今天已绝不新鲜,然而,我还是被《喧嚣荒原》紧紧地攫住了。应该承认,它的作者有优异的叙述才能,讲起故事来,尽管直白,却灵动、诡秘,善于虚张声势、故布疑阵,语言含有一种朴素的黏性。不管写家族内部的权谋和残忍,还是写热辣辣的男女偷情,都很会造势。且看小说开头,起笔就不凡:一只老金丝猴挣脱锁链狂奔且大哭,莫家的百年太婆念念有词,地上的公鸡、老狗、白蛇、毒蝎,各呈异象,天上黑红的云团面目狞恶,接踵而至的便是冰雹如麻,地动山摇。莫氏家族在此大地震灾变中,一人死去,一人新生——哑巴少爷天奇出世了。此真乃平地起巨澜。这个头开得好,定准了全书的调式:魔圈中的挣扎。莫氏大家族,一面如闷暗的铁屋,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面幽灵出没,装神弄鬼,日渐衰颓,不可挽还。小说中的生色妙笔不少,比如莫鹏举在杏林中奸占雇农之妻香椿,比如家族大械斗的起因仅为一个玩笑,比如老六与莫鹏举当众斗智斗狠,还如莫鹏举以空城计式的智慧退却了流寇“白狼”等等,写来声色并作。

但是,我一直对家族小说思想意蕴的平面化雷同化担忧,对这部《喧嚣荒原》也不例外。《白鹿原》固然获得了极大成功,但眼下几十部上百部的家族小说所提供的思考,其实大都在同一个平面上滑行。那内涵无非是:家族文化或宅院文化,是一种内耗文化、内讧文化,如一个禁锢的圆圈,内部机制无力产生新的因子,它总是在颓败与再生中循环,修复与破坏中轮回,直到现代化的巨轮把它冲垮、辗塌。但家族文化又一定是死而不僵的,根子很深云云。如此而已。于是,无数作品在反复告诫我们一个道理:传统文化是一个怪圈,冤冤相报何时了是一个难解之谜。我不禁怀疑,如果这就是家族小说“深邃”思想的全部,那家族小说还有多少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大量的作者有必要殚精竭虑地写这样的小说,苦口婆心地重复这样的真理吗?正是基于这样的看法,我认为《喧嚣荒原》——绝不仅仅是它——尽管好看,它的思想启迪力其实有限得很。我对很多家族小说都是这样看的,此类创作正面临着危机——思想的贫瘠化和情节的模式化。我甚至认为,《白鹿原》倘若不是写在九年前,而是写在今天,写在《喧嚣荒原》、《第二十幕》、《清水幻象》、《梦土》们的后面(这当然不可能),它还会有如此之大的震撼力吗?

像很多流行的家族小说一样,《喧嚣荒原》里也有许多神神秘秘的东西,什么“金匾”啦、“家族秘史”啦、御赐“紫砂壶”啦(里面装过一泡女人的尿)等等,被奉为至宝。桃花沟和莫家庄两个村子的人都姓莫,为了争夺这些劳什子,历史上发生过二十七次大械斗,死人无算,血流漂杵。争夺的当然还是莫氏家族的领导权,看谁更正宗,谁更有资格当“掌柜的”。小说写出了家族冲突的对抗性、紧张性,似乎每根神经都快要绷断了,双方警惕着、窥探着,任何人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个小动作,都可以酿出血光之灾。书中的一次大械斗即起于两个年轻人的嘻闹。小说也写出了家族冲突的不可逆性、轮回性。无谓的仇杀像从山坡飞奔而下的战车,谁也无力把它阻挡住,只能跟着它的节奏向前滚去,或能保住一命。金匾失窃了,紫砂壶打碎了,在我们看来颇多滑稽,但对莫村人来说却是痛心疾首,如丧考妣。只有“秘史”落到了天奇手里。可那又怎么样,它的代价是付出无数的生命鲜血。小说对家族文化的愚昧、荒唐的描绘是富于特色的,但像很多同类作品一样,批判的深度也就到这儿了。

难道,家族视角,家族小说只能在思想文化取向上与《白鹿原》保持一致?众多的家族文化的书写在今天已变得完全没有意义了?当然不应该是这样。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之深巨是不言而喻的,谁也不能宣布家族小说到此为止没必要再写下去了。问题在于,怎样开出新路,莫把车辙当成道路。关键在于,怎样摆脱家族小说模式的束缚,揭出某些新的被遮蔽的惨烈真实,把艺术的触角伸展开去,开掘出新的具有现代性的警醒和启悟。回首来看,《金瓶梅》、《红楼梦》开了家族小说的先河,是不朽经典。现代的《激流三部曲》、《雷雨》、《北京人》、《金锁记》、《财主的儿女们》和当代的《白鹿原》、《尘埃落定》等等,使这一脉创作绵延不断,蔚为大观。如果早期的家族小说,侧重于写政治的阶级的专制压迫,青春生命的抗争出走,那么当代作品就转向了文化反思,大多强调传统文化的精英性与惰性并存,主人公也由年轻人变为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写其“生于末世运偏消”的悲凉。难道就不能生发一些新的东西,新的话题吗?我感到,《喧嚣荒原》抓住了一些有价值、有潜质的东西,这是作者独自拥有的真实,但作者心存对前文本的畏惧,对一些人物把握不准,处理不当,不敢甩开常规思路,殊为可惜。比如,对草姑这一人物的定位和把握,对老六的定位和把握,对莫鹏举的把握,都不无可以商榷之处。

民间女子草姑,自尊而刚烈,她因到莫家喂奶而被莫鹏举强奸,非常痛苦。这是个类似于“白毛女”或聊斋中“窦氏”的故事。她掷还了莫的赏钱,固执地提出要么正式娶她,要么永不往来。生下私生女小琴,草姑沦为讨饭女。她曾极其激烈地痛斥莫鹏举,凛然不可犯。可是,作者后来几乎是违背人物意志地把她写成“卖炕”的女人,而且恶心至极,还写她死后高度腐烂,大腿上开着黑色白色的花,脓血四溢等等。何必要把草姑涂抹得这等肮脏,而为小琴求情下跪的情节,又把莫鹏举写得有情有义?不难看出,草姑有《白鹿原》中田小娥的影子。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把草姑的反抗性写到底,至少让她活得自尊一些,难道“反抗”就不文化了吗?非要沦为卖淫女就更文化一些吗?对“土匪”老六的处理同样存在问题。老六是个好勇斗狠的贫苦农民,他的妻子香椿被莫鹏举诱奸并霸占,他并不知晓。在“白狼”经过时,他曾偷了一袋银子,莫鹏举以公共安全的名义将其与银子绑缚,送交“白狼”处置,两人遂结怨。莫与其妻的奸情败露后,老六在大庭广众下向莫鹏举发难。却因莫的狡猾和其妻的不配合,再次败下阵来。他后来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大土匪。莫鹏举最终死于他手中。我认为,老六与莫鹏举的“对台戏”含有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的深刻内涵,但作者对老六的态度和笔调似乎有些调侃和漫画化,甚少同情的成分。这也是目前写农村造反者的一种新态度,即作为游民文化来写。老六妻子被奸,人被辱,并被割了耳朵——“老六的耳朵挂在城墙上,变黑变干,像干树叶子在空中飘荡”。相反,作者写西门庆式的人物莫鹏举,总在明里暗里助长着莫老爷的威势,好像在写一个文化英雄。老六让我们想起了《白鹿原》里的黑娃。

令人深思的是,为什么作者已经揭示了真实,血淋淋的真实,阶级压迫的真实,却又不敢把这种真实坚持到底,而是回避之、钝化之,最终把它纳入家族文化模式之中,不敢越雷池一步?是否在作者的观念里,家族文化是高于一切的,阶级矛盾再尖锐,也超不过家族矛盾,文化矛盾?是不是不把问题引向文化的范畴,作品就不深刻,不新潮?我以为这是近些年来盲目的“文化至上主义”在作怪。我们当然要重视文化的广涵性,问题在于创作必须要从生活出发,而不能从观念出发,尤其防止用最时髦的观念削平矛盾。其实,书中的家族矛盾比较空泛,除了“金匾”、“紫砂壶”、“秘史”及其引发的械斗,没有多少真血肉的东西。其实,作者在生动描写过程中不断戛然而止,不敢深入下去,与莫鹏举的定位大有关系。莫是白嘉轩第二吗?不像。莫是黄世仁复活吗?那还了得,岂不落伍?莫是关中农村的周朴园?更不像。大约想来想去,还是多向《白鹿原》中的白嘉轩靠拢更保险些。

我发现,对《喧嚣荒原》的作者党益民来说,当他面对现实面对他熟悉并为之激动的生活时,他能发挥独立创造精神,他的报告文学《川藏线上生死劫》就颇受好评,但是,面对家族和历史,他受流行观念和某些前文本的影响就太大了,致使全书原创性不足,似曾相识的东西甚多。比如哑巴少爷天奇,是莫家唯一清醒的人,“能看见一切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祖传秘史就传给了他。这至少容易让人想起《尘埃落定》里的傻土司少爷。天奇每天坐在城墙上发呆,或吹羌笛的意象,又容易让人想起《废都》里那个老在城墙上吹埙的人。裸奔的梅香则会让人想起《白鹿原》里得了淫疯病的儿媳妇。还有黑蛋当了县长,小菊成了革命家,刘亚民成了台商,都好像在哪儿看到过。我不是说作者具体在模仿什么,而是感到他无形中掉进了熟悉的模式。这可能是此书最大的遗憾。

读完《喧嚣荒原》后我最想说的是:文学必须强调创新,不能把车辙当作道路;作者必须自信,坚决走出前文本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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