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平心而论,日本之“关心”包括钓鱼列屿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非始于 1879年。按下近代以前的历史不论,自明服”台湾;并在鲸吞台湾全岛之前,先行蚕食位于琉球与台湾本岛之间的钓鱼列屿。
日本老牌军国主义侵略我国领土的惯技之一,便是首先将欲攫取的目标,加工炮制为“无主地”,然后进而“征服”之:
日本 1885年图谋钓鱼列屿之前,早在清同治十三年( 1874年)春,就以两年前琉球人漂流至台湾被杀为借口,公然宣告“台湾土著部落为清国政权不及之地……故视为无主之地”,于是天皇下令“远征”台湾;
在 1895年侵占钓鱼列屿之后,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日人西泽吉次纠集百余人,先行强占我东沙岛,接着暴力驱赶中国渔民,拆毁岛上设施,最后宣布该岛系他们“发现”的“无主荒地”,悍然将东沙岛名篡改为“西泽岛”。
由此可见,日本之把中国神圣领土“无主地化”由来久矣,台湾本岛尚且在劫难逃,更何况钓鱼列屿!
光绪十至十一年( 1884—1885年)间,中国处于西线在越南与法国作战、东线在朝鲜与日本作战的腹背受敌困境,特别是在福建马江之战中,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接着澎湖失守,台湾告急……清政府不得不在 1885年 4月及 6月,先后签订了《中日天津条约》及《中法越南条约》。惯于趁火打劫的日本明治政府,当然不会放弃这一天赐良机,遂将染指钓鱼列屿纳入侵华日程表。于是, 1885年 9月初或稍早,由内务省秘密指令冲绳县大书记官森长义,派员前往钓鱼屿“调查”。
“明治十八年( 1885年)巡航冲绳诸岛,船泊于八重山北方九十海里处之久场岛(指钓鱼屿而非黄尾屿) ”,发现岛上有大群俗称笨鸟的信天翁栖息,认为采集羽毛可获厚利,乃向冲绳县递交过租借土地的申请,“但因得悉尚未判明上述久场岛是否为我邦所属”而未获批准。
惯偷行窃,必先“踩点”。日方这些见不得天日的鬼蜮行径,自然是暗地里偷偷进行的。但是,正当侵略者的魔爪刚刚伸向钓鱼屿,就立即被中国方面抓个正着。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即公元 1885年 9月 6日,上海《申报》刊登了一条有如石破天惊的重要消息(见图 30):
图 30 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1885年 9月 6日)《申报 ·台岛警信》
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踞之势,未悉是何意见,姑录之以俟后闻。
这条消息中所说“台湾东北边之海岛”,指的就是钓鱼屿——此点可从下节所引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复内务卿山县有朋密函中得到证明。
该文标题大书特书“台岛警信”四字,言简意赅,可谓字字千钧,准确而鲜明地反映出:从 1556年明朝赴日宣谕特使郑舜功所记“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到乾隆帝钦命蒋友仁所绘《坤舆全图》中,对好鱼须、欢未须及车未须的垂青;从 1736年巡台御史黄叔璥有关“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的《武备》纪要,到 1863年湖北巡抚胡林翼、官文策划《皇朝中外一统舆图 ·总图》内,将蕞尔小岛钓鱼列屿全部入选,直到此条对日本当头棒喝的《台岛警信》,都以最清晰的语言向全世界宣示:钓鱼列屿属于中国所有,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该列屿危急就意味着整个台湾告警、中国告急!
钓鱼列屿同整个台湾安危与共,近代台湾海防的强化又与清代海军的发展息息相关。早在 1874年发生日本侵台事件之后,清政府便于次年 5月发布上谕,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军事宜,沈葆桢督办南洋海军事宜; 11月,还根据沈葆桢关于“移福[建]巡抚驻台”的建议,变通定为“冬、春驻台湾,夏、秋驻福州之制”。显而易见,这些都是主要针对日本的侵台活动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1885年 5月《中法越南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惕于台湾战场的严重失利,由军机处密封、交兵部捷报处以日行六百里“廷寄”直隶总督李鸿章、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两江总督曾国荃及兵部尚书彭玉麟等,要求他们“各抒己见,确切筹议,迅速具报”。彭玉麟鉴于“我之属国琉球已并于倭,越南复入于法,俄与日又复垂涎朝鲜。
卫;如失台湾,则卧榻之侧任人鼾睡,东南半壁必无安枕之日。 ”左宗棠也从台湾“为七省门户,关系全局”的视野出发,建议干脆“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大有裨益”。
就在《台岛警信》见报 37天之后,即当年九月初六( 10月 13日)一天之内,总揽朝纲的慈禧太后,一连发布了两道上谕——其一为成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着派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所有沿海水师悉归节制调遣”(见图 31);其二为将台湾升格为省:“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见图 32)。
图 31 日本驻华公使馆抄录清廷上谕之一图 32 日本驻华公使馆抄录清廷上谕之二清政府这两项决策,在日本官方引起了强烈震动。当《京报》登载此件上谕后,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岛田胤则,立即以机密信第贰拾玖号,向外务卿井上馨禀报:
情形当即以办公便笺本第三十六号发出,本馆以第一百一十四次回报状昭誊如上,敬请鉴察。
人们不禁会问:《台岛警信》及清政府以上两项决策,对于当时钓鱼列屿的安危,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