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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穷孩子

1、

1961年的一天,我的爷爷踉跄在漫天飞雪之中。那天的风雪像一只只强壮的手臂从反方向推着我爷爷。我爷爷在雪地里一步一个坑地走着,风做的铲子铲起一块块雪球打在我爷爷的脸上。使我爷爷保持重心的是他怀里的一棵大白菜。我爷爷紧紧地抱着它,像抱着一颗金元宝。事实上,那年的白菜比金元宝还要熠熠生辉。我相信在当时那种情形下,我爷爷要是捡到一颗不能下嘴吃的金元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扔掉的。跟他在一起赶路的工厂里的同事们有的拿黄瓜,有的拿白萝卜。他们一边走一边闻到蔬菜散发出来的清香,这香气诱惑着他们的口水。当他们快到家的时候他们才发现,那些偷来的蔬菜已经被他们吃的差不多了。而我的爷爷是个意志坚定的老党员,尽管一路上他反复与自己的肠胃做斗争,但他最终经受住了考验,把一棵完整无缺的大白菜拿到了我奶奶和我祖奶奶面前。那年我奶奶刚刚生下我爸,我祖奶奶重病缠身。那锅白菜炖的汤几乎是救命的。所以在此之后,我爷爷对白菜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当他闻到白菜的味道时,眼前就会飘上一场1961年的大雪。

2、

当讲述完那年的那颗大白菜的事迹,我爷爷已经热泪盈眶,而我奶奶则早已流下伤心的泪水。她说:“我什么苦没吃过?不就是卖掉房子搬回老家住吗?我什么苦没吃过?”我妈和我爸坐在二老的对面,不吭一声。他们的屁股深陷在沙发里,脸色铁青。作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我从很小开始就学会了看大人的脸色行事。我知道事情不好,想溜回卧室,但已经太迟了。我听到身后我妈的怒吼。当我恐惧地转过身来时,我看到她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怒视着我,就像一块快要迸裂的玻璃。

我知道做出气筒是免不了的了。

“谁让你出来偷听的?!不好好做功课以后谁来养你?不好好学习考不上大学以后你吃什么?你以为家里还能养你吗?你听着,现在咱们家穷了,别以为这和你没关系,从今以后你就是一个穷孩子了!”我妈说完这番指桑骂槐的话就哭了起来。爷爷咬了咬他的假牙,对我妈说:“你别跟孩子说这些。”我看了看我爸。他依旧端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仿佛动一下就会觉得很累。这让我想起了非洲的一种河马,苍蝇落在它们身上它们都懒的用尾巴轰一下。有人说河马像哲学家。当然我爸并不是哲学家,他现在只是暂时进入了一种未知的冥想中。

我回到卧室。我知道大人们什么事都瞒着我,因为我是个小孩,怕给我留下心理阴影长大去报复社会什么的。但其实我什么都知道,他们越想隐瞒的事往往越会露出马脚。我知道我爸的公司破产了,准确地说是被人骗了。那个骗我爸的叔叔曾来过我家。我记得他给我带了一大包糖,临走的时候还亲切地摸了摸我的头,叫我好好学习。我听话地回答他说我会天天向上的。我还知道为了还债,我们必须把自己的家卖掉,而且还得卖掉爷爷奶奶的家。我们一家人就要搬到乡下的老家的老房子去住了。

我从没有去过老家,只是经常听他们说起,说起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戚。所以老家一直对我徒有虚名。

我突然有些恋恋不舍起来,我对自己的这间房间已经有了感情。我再一次躺在了床上,今天的床仿佛知道将来的命运,变得十分柔软、舒适。我下了床,拉开灯。灯十分配合地亮了。我关上它,它就听话地关上。我一时间不知道要干什么,就走到大门前,从门上的猫眼往外望了望。我惊讶地发现自己不用掂起脚就可以够到门上的猫眼了。记得在不久之前我还够不到呢。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自己的成长。每晚我几乎都可以听见我的骨骼在不安分地微微作响。

我对这间属于我自己的小小的卧室此时充满了感情。我曾把玩具扔的满地都是,还在墙上画过各种各样的怪物,到了晚上自己吓自己玩。在这间房子里我挨过父母的揍,无数次地怨恨他们。也曾在这间房子里对天祈祷,让我的父母长命百岁,永远留在我的身边。

而现在,我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我又重新坐回到书桌前,听着客厅里大人们的谈话。谈话的内容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我的名字被他们重复了很多次。人听见自己的名字总是很敏感。

我听到我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从此阿克就是一个穷孩子了!”当然,她的哭泣几乎就没有停止过。

我不知道我应该干什么。就只要继续琢磨本子上的数学题。本子摊开在桌子上,上面的数学题像是一团乱麻,等着我把自己套住。我毫无思路。

突然,一滴水滴到了本子上,接着又是一滴。本子很快湿了一大片。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那上面湿乎乎的,原来是我流出的眼泪。我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流泪,可能是客厅里悲壮的气氛把我感染了。我连忙把脸上的泪痕擦掉,我知道被大人看见了只会雪上加霜。

外面仍然是大人们含糊不清地讨论,我努力地听了一会,仍然听不清楚。我知道他们是成心压低声音的。我只能听到我妈在叹息后总爱捎上的一句话:

“唉,从此以后我们家阿克就是个穷孩子了。”

3、

我们经常聚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其实说是小树林,但除了杂草还是杂草,还有一些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木板七横八竖地躺在草丛里。有些木板上面钉着狡猾的钉子,如果你一不注意就会刺破你的脚掌。所以许多家长坚决不让自己的孩子去小树林里玩。于是,我们几个好哥们就有了一个聚会的场所,无人打扰。

今天是星期二,中午时分我们几个从刻板的教室里逃出来,聚在这里。刚刚上学的时候,我们都可怜巴巴地等待着周五的降临。后来我们就厌倦了,干脆约定每天中午都逃出来,在这里玩。于是到小树林里玩成了我们每天坚持上学的动力。老师开始的时候对我们十分严厉,经常打电话约见我的父母。但他们显然对生意更感兴趣。几乎每次开家长会的时候我的父母都在外地,由于学校无法报销飞机票,所以家长会我的家长的椅子总是空着的,这让我很有优越感。在老师眼里我成了没人管的孩子,他们虽然是人民教师,但也是有底线的。他们也就慢慢地不管我了,任我自生自灭。

以上是我的情况,我已交代清楚。而其他人的情况我都不了解,总之他们都各自有脱身的方法。

现在,我们一帮人都聚齐了。我们就坐在杂草里。小五则很斯文地拿了一张报纸垫在屁股底下。他换了一条新裤子。我们大部分人一般都是拍拍屁股就走。

我们大眼对小眼,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该玩什么。那时学校附近的网吧已初具规模,但主要是高年级学生的天下。我们那时年纪太小,网吧老板总是死活不让我们进,说是上面有政策。其实我们知道那老家伙钱已经挣得足足的了,不想为我们冒风险罢了。

能够加入到我们这个圈子里的,都是有那么两下子的家伙。比如坐在我左边的阿金,他是我们中第一个敢离家出走的人,他最想干的事是周游世界。那时我们对很多事都没有什么概念,或者说,和你现在的概念不一样。

坐在我对面的旗子,则是个不好惹的家伙。他长的高高大大,曾多次和高年级的人干过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虽败犹荣。

而我呢?

我在他们中间是一个不起眼的家伙。我能为加入这个圈子而感到由衷的荣幸。我唯一的特长可能就是会讲故事,会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经常帮他们写检查或者情书。我会使很多严肃的句子,比如“上述事件我已交代清楚,请各位老师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样的句子让他们自愧不如。

中午的太阳有一搭没一搭地照着,天气已经变凉了,所以这样的照耀很舒服。我注意到不远处有一群黑压压的蚂蚁在围攻一只虫子。那只虫子挣扎了几下最后放弃了抵抗。蚂蚁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它们彼此用触角交谈着,想把这个捷报传递到更远方。

我想我应该首先打破沉默。于是我张了张嘴。

我发现他们果然注意到我,把眼光都一齐投到了我身上。但他们显然以为我就要讲故事了,他们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只好说:

“不好意思,我并不是要讲故事。而是要讲讲最近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

“阿克你真逗啊。”小五一边用小木棍挖着沙土一边说,“你自己的事不也是故事吗?”

我恍然大悟。是的,我自己的事讲给他们不也是故事吗?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这件事正在发生,我还看不到它的结果。我佩服小五的明察秋毫。

我看了看阿金。他似乎有些不同意小五的说法。他不知何时把他的外套脱了下来,搭在肩膀上。“阿克是我们的兄弟,他的事怎么能和故事一个样呢?”他盯着我的眼睛,说。

小五没有说话,继续挖他的土。

总之,我说起我爸的破产和我要搬到乡下的事情,和我以前讲故事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决没有我妈那种声泪俱下的效果。

“我妈说以后我就是个穷孩子了。”我以这句话作为故事的结束。本来我还想解释一下,但我发现我不知从何解释,便住了嘴。

他们沉默片刻。这个故事让他们没有料想到。

“那以后你打算怎么办呢?”阿金首先问道。

“我也不清楚。”我如实回答,“但我要搬到乡下住了。”

“到了乡下你还会看我们来吗?会想我们吗?”旗子说。说完他可能觉得这话有点矫情,便自己笑了起来。

“当然。”

我站起来,由于坐的时间太久了,我可以听见关节噼啪作响的声音。我拍了拍屁股上的土。

“成了穷孩子你会怎么样呢?”小五说。

我有些茫然,我不知道作为穷孩子的我和之前的我会有什么区别。我感觉我的心里像是被人放了一个沉重的东西,但我并不知道它是什么,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这时一阵风吹来,我心里的东西仍然纹丝未动。

阿金突然说:“那阿克你是不是要变成乞丐,沿街乞讨啊?”他的声音已经进入变声期,嗓子粗犷而刺耳。他的话引起了他们一片笑声。说实话,当时我有些恼怒。我眺望着远处的云彩,阳光照得我有些睁不开眼。我有点后悔告诉他们这个。我走了自然会有新的人加入他们的圈子,而我的故事只会被当作笑料被他们提起。鬼才相信我会去想这帮家伙。

现在,我依旧可以感受到那时强烈的光线。我早已原谅了他们的取笑,我明白孩子们是不能忍受当时那种有些压抑的氛围的。而那种氛围正是我带给他们的。

等他们笑完,我说:“我的事你们就别告诉别人了。”我知道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们都点了点头。

我第一个朝教室走去。

下午又听了几节课。老师在讲台前眉飞色舞,粉笔屑落到肩上。一小截粉笔头滚落到我脚边,我用脚把它碾碎,看着它变成了粉末状的一堆尸体。我靠在木制椅背上,等待着放学。

铃响了。老师恋恋不舍地放下粉笔。同学们纷纷涌出教室。我磨磨蹭蹭地最后一个才走。班长看着我说:“你磨蹭什么哪?你最后一个走,那你就负责关灯。”

我点了点头。收拾好书包,我把灯一排一排地关掉,最后还细心地带上了教室的门。

4、

走在街上,阳光依旧很和煦。明明都快要入冬了,可一点也没有冬天的迹象。我低头走在人群中。我是一个谁也不会注意到的毛头小子。我每天放学都重复着相同的路线:从学校走大概200米到达车站,坐车大约20分钟,下车走500米,过一条马路,就到我家了。这条路我闭着眼睛也能走下来。

现在,我正站在马路对面。正是下班高峰期,车辆川流不息。对于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人与车的竞争在所难免。我静静等待着车流出现的空隙。

今天的车似乎格外地多。我试探性地伸出脚,但一辆逆行的摩托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把我惊出一身冷汗。一阵风吹过,衣服冰凉地贴在我后背上,让我很不舒服。在我眼前,这条每天都要经过的马路似乎变成了一条怒腾的江水。没有任何空隙留给我。

我估摸着已经过去将近10分钟了。可我还困在马路这端。最后,终于有一大帮酒气醺天的家伙帮我开辟了一条道路。我急忙跟在他们后面。我回头望了望,感觉还有些心有余悸。

当我来到家门前,我掏出钥匙,门却半天也捅不开。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子:锁已经换了,这间房子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它已经属于别人。我在门上靠了一会,大脑一片空白,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直到最后我才发现是我拿错了钥匙。我打开门时我可以听到我的心脏还在砰砰跳动。仿佛这个家是失而复得。

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每年到这个时候天就黑得一天赛着一天早。我摸索着打开客厅的灯,发现我妈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吓了一跳。她穿着一身黑色毛线衣。让人觉得像是一块礁石。我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我妈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她的语气像是一块石头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天平。现在,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审问者,而我则是她的嫌疑人。我讨厌这样的气氛。我有很多次都思考为什么每次一交手我总是处于下风,最后我得出结论:因为那个人是我妈。我只能皱着眉头表示抗议。

“我……”我一时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你是不是又跟什么阿金他们混在一起了?”她突然站了起来,用手指着我。这是一种令人很不舒服的举动。我只能把眉头皱得更紧,并且努力地控制住内心的恐惧。

“你知不知道他们都是些坏孩子?虽然咱们家穷了,但也要有志气!你以后不允许再跟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恐惧感竟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空落落的不适感。我感到全身的力气在一点一点地消失。我说:“妈,我累了,我想上床休息了。”说着便转身往卧室里走。

我可以听见我妈穿着拖鞋在地板上跑来的声音。她从后面抱住了我。她贴着我的脸,说:“我的儿子,你千万不要学坏啊。咱家穷了,你爸不可能再翻身了。但你千万别学坏呀,否则我还有什么盼头?”她的泪水滑落到我脸上,很烫。我只感觉到一阵冷气像条虫子爬过我的全身。

我躺在床上。

家庭会议正在客厅举行。已经很晚了,我看了看床头的钟表:现在是凌晨两点钟。他们以为我睡了,但对我还是不放心。我妈细心地关上了房门。他们以为这样我就听不到他们的话了。

我躺在床上。窗外是月光与灯光,照进屋子里,照在床单上。这座城市似乎永远都不会熄灭所有的灯光。它就像以前我听说过的一种怪物,它有上百只眼睛,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它才会闭上所有的眼睛。后来我知道那只怪物叫阿耳戈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

我可以听见激烈的争吵声,内容涉及搬迁的事宜,以及爸妈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当然,还有我的归属问题。我爸妈都不愿意放弃我的抚养权。他们自然有着他们自己的衡量与打算,我需要做的就是安静地躺在这里,一句话也不要讲。像个商品那样忠诚。

好吧,你们放心好了,我一句话也不会说的。

用我少年的头脑也能想明白,像现在这样的争吵是不会有结果的。我可以想象到,我妈会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摔门而走。我爸会用颤抖的手点燃一根烟,用曾经商人的大脑思考如何使自己在这场纠纷中处于不败之地。我妈也不会闲着,她可能连夜就会去找律师,寻求法律途径,她会对律师说她一刻也等不了了。我的奶奶会在一旁抹眼泪,而我的爷爷将会再一次想起1961年的那场大雪。

《蛇尾》

晚上十一点,火车缓缓驶进了小城。此时的小城被一片蒙蒙雾气笼罩着。火车像是一个得了关节炎的老人,吱吱呀呀艰难地停下,然后从内部吐下几名乘客。这几名乘客如影子般消失在了夜色中。火车再次启动时,空荡荡的站台上只剩下了两个人。

这是一个破旧的小站。凌乱摆放的长椅;像皮癣一样剥落的墙皮;瘫软在墙角的醉鬼。这里的一切似乎和十年前没有什么两样。十年前,杰克正是从这里被迫过上了流亡的生活。

杰克是一个面带忧郁并不起眼的青年。他穿着褐色的大衣,戴着一顶黑色旧式礼帽,手里提着一只旅行用的深色皮箱。他沉默不语,几乎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在杰克的旁边,站着一个胖子,比杰克矮半个头。虽然天气凉爽,但他仍然不时拿出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与杰克的沉默成反比,他正滔滔不绝地说着。

“喂,小兄弟,这个地方挺不错,我是说真的,并没有半点奉承的意思。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全国各地不停地跑,什么地方没有见过。但是说真的,我第一眼就喜欢上这里了。多么清静的小城!适合找一个咖啡馆,一边喝咖啡一边欣赏来往的行人。可惜我没有这样悠闲的时间,头儿给我安排了这么多业务,估计我没有时间去欣赏这里的美景了。不过话说回来,兄弟,你们这里的人会买我的保险吗?”

胖子一边说一边擦着像油一样从额头流下的汗。杰克依然没有说话。他环视着周围的景象,一幕幕回忆在脑中过电影一般掠过。他轻轻吐了一口气。

胖子将他肥胖的大手搭在杰克的肩膀上,热情地说:“小兄弟,我们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人。这里是你的家乡,一定感触颇多吧!再过一会我们就要分别了,在分手之前老哥想请你喝一杯,来吧!这里有什么好一点的酒馆吗?”

胖子是杰克在火车上认识的一名保险销售员。在漫长的旅途中,有一个伙伴也不错。杰克看了看站台一侧的钟表,点了点头,说:“好吧,我记得这附近就有一个不错的酒馆,但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现在它还在不在。”

两个人就这样走出站台。路上遇到了一个乞丐。他醉醺醺地朝他们两个伸出手。胖子皱了皱眉头,瞧瞧看了一眼杰克。杰克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道路。他们走过乞丐,朝小城深处走去。乞丐含混地骂了一声,在路灯旁睡着了。

那个小酒馆还在。杰克和胖子走进酒馆。酒馆的老板正在柜台前忙碌着。杰克将帽檐悄悄地往下拉了拉。帽檐的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睛。

酒馆的生意并不好,光线阴暗,只有几个客人稀疏地坐在角落里。杰克和胖子找到一处坐下。酒馆老板殷勤地走过来,笑着对他们说:“客人想来点什么?”

“来一扎黑啤酒。”杰克说。胖子要了一小杯威士忌。

“来,干杯!”胖子大声说,“真是伤感。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真的!这点我从不怀疑。你知道,推销保险这个活儿不是人干的,天天都要看人的脸色行事,而且不得休息,能有这样和知心的朋友一起坐下来喝喝酒,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侈,唉唉……”

酒馆老板一直注视着这两个客人。一个话唠,一个沉默,这本身就有点奇怪。更奇怪的是,老板觉得那个沉默不语的年轻人身上似乎有什么自己熟悉的东西。

他一边擦杯子,一边偷偷观察那个年轻人。

这时,年轻人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他抬起头,正好与酒馆老板的目光相遇。

老板吃了一惊,就像是有一道闪电在他脑中轰然划过。

那名年轻人低下了头。

话唠的胖子很快就醉了,来来回回重复着一些毫无意义的话。年轻人举起了手,示意结账。酒馆老板走到他面前,更清楚地看到了年轻人的面孔。此刻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他不动声色地接过了钱,将多出来的钱找给年轻人。

老板目送着这两个人走出酒馆。

“是他吗……难道,杰克真的回来了吗?”老板望着年轻人的背影怔住了。

赛克林酒吧此时灯火通明。一派喧闹景象。

每到这个时候,小城的年轻人就会聚集于此,打发着漫漫长夜的无聊时光和过剩的精力。今天晚上,一个颇受年轻人欢迎的乐队将在这里演出,所以酒吧里的顾客比以往多了近一倍。很多人早早就来到这里,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天喝酒。酒吧上上下下都忙得不可开交。

酒吧老板是一个身材短粗的人。他坐在吧台后面,眯着眼睛,静静地看着吵闹的人们,似乎与周围热闹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他锐利的眼神一遍遍扫过人群,如果与他对视一眼,定会觉得毛骨悚然,但此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直到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酒吧门口,酒吧老板才连忙从角落里走出来,迎了上去。中年男人对酒吧老板微微点了一下头,径直走到吧台前,找到一个位置坐下。在中年人后面,还跟着几个彪形大汉,他们找到一处距离中年人最近的桌子坐下了。

酒吧老板变得殷勤起来,他笑眯眯地对中年人说:“欢迎您大驾光临,我这里刚刚进了一批上好威士忌,您稍等……”说着给后台的服务生做了一个手势。服务生心领神会,不一会,一杯威士忌端了上来。

与酒吧老板相反,中年人从进门开始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四周五彩缤纷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使他的表情有些飘忽不定。他将威士忌一饮而尽。

老板也注意到中年人心情似乎不是很好,于是他不再说话,给服务生使了一个眼色,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暖场的音乐响了起来,都是一些节奏感十足的摇滚乐。酒吧里的人群更加兴奋了,他们纷纷涌进舞池,扭动着身躯。滚烫的汗水像小雨一样挥洒着。灯光配合着音乐忽明忽暗,变幻着色彩。

中年人背对着舞池,一口一口地喝着威士忌。从早上开始,他的眼皮就开始跳动,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好兆头。他突然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也是在这间酒吧里发生的事情。那天他一枪就结果了当时小城的黑帮老大——金。在这之后他坐上了小城黑道的第一把交椅。人们都说,他杀金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的父亲当年就是被金一枪毙命。

这时,人群中爆发出的一阵欢呼打断了他的思绪。原来是乐队的成员陆续进场了。乐器被工作人员摆到了舞台上,人们高呼着乐队的名字,甚至有些铁杆歌迷还哼唱起了乐队的代表作。人们陷入了一种癫狂的境地。

可这一切都与中年人无关。他依旧郁郁寡欢地喝着酒。他身后的几个保镖正襟危坐,不断环视着四周,一刻也不敢怠慢。最近一直流传着金的后人将要为父报仇的传闻,并且传闻说金的后人已经回到了这座小城。

中年人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倦。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想,二十年前,金杀死了我的父亲;十年前,我杀死了金;十年后,金的后人开始找我报仇。这一个简单的公式让他产生了巨大的虚无感。

灯光流转,乐队的演出正式开始了。整个酒吧的灯光暗了下来。

中年人点燃一根香烟。

乐队的主唱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中年人感到心烦意乱,他站起身,走到酒吧门口,站在外面静静抽烟。

他身后的几个保镖连忙跟了上去。

乳白色的雾气笼罩着这个小城。

乳白色的雾气笼罩着这个小城。

送走了饶舌的胖子,杰克稍稍舒了一口气。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始辨认前方的道路。虽然已经离开这里十年了,但眼前的景象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那些熟悉的街道,熟悉的灯光,熟悉的气味,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他的记忆之门。

他定了定神,朝前走去。

一般到这个时间,小城的居民就不再外出了,因此街道上几乎没有行人。杰克匆匆地走在夜色中,帽檐压得很低。他知道自己不能大意,这个小城仍然有许多人会认出自己,比如刚才那个酒馆老板,似乎就有所察觉。杰克记得,父亲生前曾带自己到那个酒馆去过几次,他与酒馆老板关系不错。

两旁的街灯大都坏掉了,其中大部分是被顽皮的孩子用石头打坏的。杰克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也曾干过这种事。

昏暗的街道对于杰克来说是一种绝好的掩护,这让他充满自信起来。十年的历练,就是为了今天的复仇。想到这里,杰克提着皮箱的手攥得更紧了。

他穿过雾气,走在空旷的小城街道上。

杰克看看四周无人,便闪身进入了一条小巷。这条小巷几乎没有光亮,只有附近还没有关灯的民居照射出的一丝灯光,使他勉强可以看清脚下的路。

几只野猫在垃圾箱间徘徊。它们注视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眼睛发出绿幽幽的光。

杰克将皮箱放到地上,俯下身子,半跪着将皮箱打开。皮箱里装着满满的衣物。他将衣物全部扔了出去。在皮箱的夹层里,放着两把M1911自动手枪,四盒弹匣,一把匕首。

将一切装备好,杰克扔掉皮箱,走出小巷。

四周依旧静悄悄的,只有偶然从远处传来自行车的铃声。

杰克知道,无论今天成功还是失败,他的人生都将发生巨大的转变。其实从他的父亲被杀那天开始,他的人生就已经改变了。

他与父亲的关系其实并不好,他的理想也与父亲大相径庭——他的理想是做一名画家。可是这个理想永远也无法实现了。从父亲死于非命那天起,他就背负着仇恨的重担,仇恨将笼罩他的一生。有时他甚至会怨恨父亲,如果父亲当初只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那么这些事情也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了。没有了仇恨,他的人生将是另外一种情况。

杰克面容冷峻朝前走去。他努力让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从自己的脑子里挤出去。他知道这些念头对今晚的复仇有害无益。

目标越来越近了。

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他想起十几年前,他也曾走在这些再熟悉不过的街道上,可是那个时候他怎能想到今晚的情景呢?四周的景物是如此熟悉,甚至一草一木都没有什么改变。一时间,他甚至有些错觉: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

命运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啊。杰克想,当初拿石头砸街灯的小孩如今怀揣利器与仇恨,要去结果仇人的性命。那个孩子与现在的自己有什么关系?难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奇妙的吗?

他甚至感到一丝欢愉。

目标越来越近了。他已经隐约可以看到远处那个醒目的标牌,在夜色中闪烁着霓虹的光芒:

——赛克林酒吧。

赛克林酒吧。

乐队的演出终于结束了,谢幕后,舞台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人们穿好衣服,各自兴奋地谈论着什么,成群结队走出酒吧。

而在酒吧门口,中年人已经抽了好一会闷烟了。这时他把烟熄灭,逆着人群走进酒吧。他的几个保镖也赶忙跟了上去。两股人流使本来狭窄的酒吧门口一时有些拥堵。

中年人回到座位上,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酒吧老板笑眯眯地来到吧台里面,对中年人说:“您怎么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的事了?如果有用得上兄弟的地方您尽管说。”

中年人摆摆手,“没有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头痛……刚才的音乐让我很不适应,看来我真的是老了……”他说着自嘲地笑了笑。

“嘿嘿,可不是嘛,”酒吧老板一边擦拭玻璃杯一边说,“咱们比不了那些年轻人了。看着他们,就好像咱们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最近我总是做噩梦,简直比白天的时候还累啊!”

中年人沉默不语。酒吧昏暗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在他稍稍凸起的额头和深陷的眼眶周围投下了一层阴影。“再给我杯酒,”他面带微笑说,“今天我不想回去了。”

表面上,他似乎并不把任何事放在心上,但实际上他一直在回想着自己做过的一个梦。梦中他看见一条蛇正在吞噬着自己的尾巴;它把身体蜷成一个圆圈的模样。这个梦越来越频繁地光顾他,使他心烦意乱。

酒端上来了。中年人握住了酒杯。

他就这么握着。这让他感到了一种片刻的安心。

皮鞋声响了起来。一个大块头来到中年人身旁。他穿着黑色西装,光着头,厚厚的嘴唇使他看起来很彪悍。他毕恭毕敬地站在中年人旁边,不住地搓着手。

“罗西,有什么事吗?”中年人抿了一小口酒。罗西是他的保镖队长,是他的得力助手之一,也是一个在小城让人闻风丧胆的人物。

此刻他一脸讨好地站在中年人身边,微微地弓着身。

其实中年人早就猜到罗西要说什么了。中年人让酒在喉咙里咕噜了几下,才咽下去。他说:“我知道你要干什么,但我不能借你。什么时候你把赌瘾戒掉了,我再借你钱。”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并且最近一段时间罗西借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谁都知道,他经常在外面赌博,几乎把老本都赔进去了。

“请……请您通融通融……”罗西似乎是在恳求。

中年人摆了摆手,不再理睬罗西了。

罗西在原地愣愣地站了一会,就过去和那些保镖们坐在了一起。

他们打起了桥牌。

酒吧老板注意到,罗西会时不时地抬起头看一眼中年人。

而中年人留给他的只是一个沉默而虚幻的背影。

中年人已经感到些许的醉意。他不禁再次想起了十年前的夜晚,他杀死金的那个夜晚。他突然想到,自己现在坐的这个位子是不是就是当初金坐着的位子?

“喂,你还记得我打死金的那天晚上吗?”中年人问道。

酒吧老板显然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中年人会突然问起这个。他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说:“当然记得。金的死是罪有应得。”

“那天他是不是就坐在我现在的位子上?”

“唔……”酒吧老板皱了皱眉头,他永远也猜不透眼前这个人的心思,“我真的记不清楚了。这种事有谁会记得清楚呢?哈哈。”为了化解自己的窘迫,他勉强笑了几声。

可是中年人并没有笑。酒杯在他的手里慢慢旋转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虚无感正在侵蚀着自己。而回忆往事正是这种虚无感的表现形式之一。

他的眼皮又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

赛克林酒吧巨大的霓虹招牌在小城的夜空十分显眼。杰克隔着老远就可以看见。在沉寂的小城的夜晚,只有这里是一派繁华景象。酒吧门口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地上残留着一滩滩人们酒后吐过的秽物。

为了谨慎起见,杰克并没有贸然闯入。

他隐藏在附近的一条小巷内。几分钟后,一个穿着酒吧服务员衣服的小个子男人急匆匆地从酒吧走了出来。他脱离了欢闹的人群,走到一盏昏暗的路灯下停住。

路灯的光晕显得油腻腻的。这是他们之前约定的地点。

“喂,巴迪,我在这里。”杰克悄悄地喊了一声。那个叫巴迪的小个子服务员愣了一下,随即警觉地看了看四周,然后闪进了小巷。

“您放心好了,”巴迪显得很紧张,呼吸有些急促,“他就坐在吧台第三个椅子上,没带多少保镖。相信凭您的身手,这些人都不在话下。”

“辛苦你了,”杰克拍了拍巴迪的肩膀,“我若成功,必不会亏待你的。”

巴迪在黑暗中点了点头。

“好了,”杰克深吸了一口气。手枪就别在他的腰间。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火药散发出来的热量,“行动吧!”

“请等等!”巴迪拽住了杰克的袖子,“还有一件事我差点忘了说。他的女儿今天也在,正在酒吧外面骑自行车。小家伙刚刚学会骑车,整天都骑个不停。”

杰克疑惑地朝酒吧门口望去。果然,他看到一个小女孩正在骑自行车转悠。她的车骑得歪歪扭扭,显然还很不熟练,但她看上去很快乐。一个穿黑色制服的保镖站在不远处看着她。

杰克感觉刚才的勇气似乎流失了一些。这个小女孩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父亲被杀的那年,自己与这个小女孩应该差不多大吧!父亲被杀的厄运如今也要降临到她的头上了。想到这里,他第一次觉得有些犹豫。

“怎么了?”巴迪看到杰克有些迟疑,不解地问。

“没什么,”杰克盯着那个小女孩,说:“等我动手后,你负责干掉看守小女孩的那个保镖,然后让小女孩赶快跑。”

“你是说……”巴迪舔了舔嘴唇,“要放过那个小女孩?”

“是的。你可以说我优柔寡断,心慈手软。但我还是想放过那个女孩。”杰克说。

“好吧。”

杰克走出小巷,慢慢地接近酒吧,尽量不惹人注意。他的手心渐渐出汗了。酒吧的大门越来越近,似乎像是一个黑洞在吸着他走。十年的流亡时光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回忆与现实一幕幕重叠在了一起。

“对不起!”杰克感到自己的小腿被车轮撞了一下。他看到那个刚刚学会骑车的小女孩正一脸愧疚地望着自己。“我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她低声说,“我忘记按车铃了。”

杰克的嘴唇动了动,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最后,他冲着小女孩笑了笑。

“孩子,一会有一个叔叔会叫你离开这里。到时你就骑着自行车,走得越远越好,明白了吗?”杰克说。

“为什么?”小女孩睁着清澈的大眼睛,不解地问。

“为了试一下你究竟能骑多远。”杰克冲着女孩眨了一下眼睛。然后他直起身,朝酒吧门口走去。

他推开了门。

门被推开了。

一个穿着紧身黑色皮夹克的女孩走了进来。她面色冷峻,头发染成微红的颜色。她一进门便坐到了中年人的旁边,对酒吧老板说:“来一杯威士忌。”

中年人仔细地看着这个女孩。她身上有一股气息吸引着他。这种气息甚至使他有些欲罢不能。女孩抿了一小口酒,转过头来,与中年人对视。玻璃酒杯上留下了女孩的唇印。

女孩冲他莞尔一笑。

中年人也笑了笑。

“看,老大在眉目传情呐!”一个保镖对着另一个保镖说。另一个保镖捂着嘴,嘿嘿坏笑着,压低声音说:“瞧着吧,今晚老大有的忙了!”他说完,一桌子的人都低声笑了起来。只有罗西脸色严肃。他紧盯着女孩和自己老大的一举一动。

“我很熟悉这个笑容,”女孩对中年人说。

“我知道,”中年人点了点头。他的声音似乎有着些微的沙哑。

“你知道?”女孩显得有些惊讶,“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忘不了我的笑容。”中年人说着又笑了笑。

女孩没有说话,她喝了一口酒,沉默片刻后说:“没错。我每天夜里都会想起你的笑容,这笑容多令我难忘啊!”女孩的语气似乎带着一些挖苦。

中年人终于知道女孩身上吸引他的是什么了。

是死神的气息。

事情似乎就发生在一秒钟内。女孩瞬间拔出了枪,顶在中年人的额头。中年人身后的保镖措手不及,也急忙拔枪。“砰砰砰!”几声枪响,保镖们全都饮弹倒在了椅子上,甚至有的人还没来得及站起来。

开枪的是罗西。他的枪口缓缓冒出一股白烟。现在,他将枪口对准了酒吧老板。酒吧老板的枪正对准女孩。对峙开始了。

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其实从你一进门,我就认出你来了。”中年人并不慌乱。

“哦?”女孩冷笑,“那你怎么不从我一进门就开枪打死我?”

“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是上天的安排吧!”中年人一直保持着微笑,“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如今你终于回来了,这很好。”

女孩紧紧咬着嘴唇,眼睛很快蒙上了一层雾气。

“这一天我已经等了太久了,”女孩此时杀气腾腾,像是变了一个人,“杰克!十年前你杀死了我的父亲金,今天我找你索命来了!”

杰克目光闪烁。他轻轻呼出一口气,说:“我知道,你对我有着刻骨的仇恨。今天是我的报应。我杀死了你的父亲,如今你来杀我,这一切都是宿命。”

“你想博得我的同情?”女孩嘲弄似的问。

“不不不,你误解了。”杰克有些黯然。

“不论如何,今天你都逃不掉了。十年前,你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永远也忘不掉你的那张脸!还有你那该死的笑容!哈,像是一个大哥哥一样温和。我真是无法想象,一个要杀死你父亲的杀手,竟然能对你露出那样像家人一样的微笑,真是太可怕了!”

女孩越说越激动。

杰克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他的嗓音比刚才还要沙哑许多。“其实……”他似乎每说一个字都特别艰难,“其实我当时想的是,如果你能做我的模特,我一定能画出全世界最美的画来。”

“画?”女孩满脸疑惑。

杰克并没有接下去说,他谦卑地对女孩说:“临死前,我可以再喝一杯酒吗?”

“当然可以,”女孩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微笑,“我倒要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来。”

“巴迪,再给我倒一杯酒。”杰克说。

酒吧老板——巴迪,他看了看杰克,又看了看叛徒罗西,终于无可奈何地放下了枪,将杰克的杯子拿过来斟满了酒。

“我终于不会再感到痛苦了,”杰克一边旁若无人地喝着酒一边说,“这个罪恶的轮回应该到我这里为止。因此我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子。往事不断地在折磨着我,而今它终于彻底远去,巴迪啊,这都是咱们的命啊——好了,我喝完了,你开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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