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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这本书的书名,来自波兰作家米沃什的诗。他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当然不是我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如今,我们国家也有人获此殊荣,所以,我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羡慕嫉妒恨的味道。有一点我忘记说了,诗人写下这些句子的时候,已经九十高龄。

我的职业生涯是个让人生气的大圈子,时隔多年,我终于决定写一本书。理由是,我发现:如果我还有可能创造出一件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那么,只能是一本书了。

人生何其短,不过繁花一季,在朝生暮死之间,奢谈什么不朽的功名,太虚妄了吧。可是,昙花一现也未免太悲摧。我常想,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能写吗,还有人读吗?这个时代的新陈代谢超快,曲未终,人已散;新生的速朽,老旧的淘汰。遥想未来,心有戚戚焉。那时候,世界归根结底掌握在孙子辈们的手里,我辈已老,文字再怎么接地气,再炉火纯青,也无法满足新人类的阅读口味,所思所想肯定也格格不入。

由此看来,我辈注定要被无情地置于历史的垃圾桶。不过,我又转念一想:也许到了那时候,早已经火星撞地球,山无棱,天地合了。我拍了拍自己,说:兄弟,你想多了。

人生注定是场不寻常的旅途,一路上有太多未知,但是,那又怎样呢?人生如是,写作亦如是——这不是无知无畏,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一份执拗的坚持。

据说,上帝曾请三个人建造房子。第一个人建的是草房子,第二个人建了木头房子,他们很快就完工了;第三个人则毕其半生,建造了一所坚固无比的石头房子。一场暴风雨之后,草房子和木房子没了踪影,石头房子当然毫毛未损、巍然屹立。于是上帝问第三个人:你为什么会建如此牢固的房子?那个人回答:我建造的时候,始终在想,我是在建造自己的栖身之所。

我想,领悟了这个故事所蕴蓄的道理,就很容易创造出对自己来说完美的东西。写作这件事与建房子并无二致,有人视之为功名利禄之源,你却视之为栖身之所。我以此自勉,也希望自己能造出风雨如晦而等闲视之的坚固房子。

关于写作,我以前不敢奢谈,现在我觉得说说也无妨。这倒不是由于自己具备了什么了不起的资格,实在是因为我发现:其实,写作这事,压根儿就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凡是戴着红领巾、长在阳光下的人,诸如我辈,多少对写作怀有某些敬畏,总把它与道义、人生、社会这些大词儿纠缠在一起,硬是把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弄得不好玩儿,硬是把一件妙趣横生的事情弄得索然寡味。

每位写作者一定都想过“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答案当然五花八门。就我而言,完全是由于好玩儿。王小波这家伙把写作这件事比作登山,具体来说,就是要冒着脑壳被摔碎的危险,去做一件获利极少的事情。我觉得这比喻很贴切,对大多数写作者来说,这绝对是一件付出大于收益的事情。但是,谁在乎过收益?不过是因为山在那里,而登山这件事很好玩儿罢了。

我仔细想了想,认识到:写作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是我体验生活的一种方式。像我这种不爱折腾的人,生活是很无聊的。事件的密度相当低;时间匆匆逝去,我在小范围的天地里匆匆来去,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草草地过去了。要是就这么下去,这辈子算完了。好在还有写作这回事,写作的时候,我在看似平淡的生活中不断发现了亮点,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的孩子,见到这边一个好看的贝壳,那边又一个,那边又是一个,惊喜不断。我陡然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多有趣的人、事、物,值得我们停下来,看一看,想一想,握握手,说几句话。于是,我相信,一个人对生活的认知深度,取决于他的眼睛,而不是眼前的景色;取决于他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事件的密度。写作恰好给了我这双眼睛,使我找到了通向丰富的捷径。

我没有把这本书当作一本书去写,而是出于捡贝壳的需要,还有就是为了好玩儿。因为不同的际遇,不同的情景,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境,这些文章呈现出不同的样子,风格迥异。不过,我想到了王小波先生引用罗素的那句话:“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于是,我觉得也许这样也挺好。

这些文章,我用在修改上的时间要远远多于把它们写出来的时间。春天改,夏天改;白天改,晚上改;一字一句地改,三番五次地改。春花秋月何时了,我还在改稿;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改文稿;王师北定中原日,我也不忘改文稿;人生自古谁无死,反正我就改文稿;仰天大笑出门去,回来继续改稿子……近乎于自虐了。我刚才还说自己不爱折腾来着,之所以在文字上如此这般不辞辛劳,倒不是因为自己多么严格要求,多么追求完美,多么一丝不苟,完全是出于喜欢。干脆这么说吧——我就是犯贱,喜欢打磨文字这种事情。总之,那是一种非常良好的感觉,读自己的文章,有时候就像在阅读另一个陌生人,然后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感受加进去一点儿,再加进去一点儿;终于感觉可以放下心来,了无牵挂地忘记过去了。因为舍不得放下,所以拼命要记住,又担心记忆力有限。现在好了,我使出一招乾坤大挪移,把记忆都化成了纷纷扬扬的文字,留存在纸上,有朝一日,即便脑子被掏空,也无关紧要了。

修改文章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恐怕永无止境,用一句热血的话说,就是:生命不息,修改不止。事实上还真是这样,不过,我觉得是时候适可而止了。

我是个蛮喜欢回忆的人,用乐此不疲来形容,大概也不为过。还是一个少年的时候,就常常凭栏而立,往事一幕一幕从眼前掠过,内心被莫名其妙的惆怅填满了。现在想来,在那个单薄的年龄就开始回忆,实在为时过早。

如今,我依然没有胆量说自己有什么回忆的资格。生活中,我大致是一个小心翼翼又随遇而安的人,没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当然,我也不希望这样。我只有小欢喜,小悲伤。

走至现在这个让人感觉艰难的年纪,我意识到了自己少年时的幼稚,这算不算一种成熟呢?我还不能确定。不过,我也不为那时的“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感到脸红。那个凭栏而立的少年,虽然模样有些可笑,但他是真诚的。我总觉得,一个人垂垂老矣,有一箩筐的阅世经验,这些其实也算不上是了不起的资格吧。如果以此自居,喋喋不休地教育后辈,恐怕还会遭人嫌弃的。

我们的一生中会经历不同的阶段,竭尽全力而真诚地走过,那么,让自己感到脸红的理由就一个也没有。我知道,你的心里有纠结,有悲摧,有迷惑,有惆怅,有向往,有欢欣,有各种柔软的感情。如果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同感,那意味着你与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狭路相逢。你把这些情愫藏在心里,我把它们搬到了纸上,仅此而已。其实,我们大家都是一样一样的呢。

这本书,不是指南,也不是鸡汤。我在万丈红尘里跌打滚爬,身心俱伤;更没有一条万能的红尘摆渡船。我能做的就是与你抱团,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吐槽陪你领略风雨阳光。如果你觉得这是温暖的慰藉,那就是我的无上荣光了。

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值得你羡慕,你所经历的一切,都熠熠闪光。

第一章 快控制不住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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