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此外,企业还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会计实务中常见的会计造假及其相应的审查方法如下:
1.签发并承兑无合同的商业汇票或非法的商业汇票对此,应审查应付票据明细账,若其摘要不清,账目设置不合规,如没有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应进一步审查其合同和有关原始凭证,查明其真实性。必要时,应与收款单位核对账目,以查证其存在的问题。
2.应付票据长期挂账
如果应付票据超过其付款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是:
①利用“应付票据”账户,转移收入。
②购销双方存在经济纠纷。
③付款单位无力支付货款。
对此,审查人员首先查证其真实性(可利用上述方法)。在此基础上,询问知情人员,调查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明存在的问题。
3.错付票款
如由于银行失误,将其他单位的票款转入本企业,企业通知银行付款,导致票款错汇。对此,审查人员应认真核对减少应付票据登记簿的收款单位金额和付款期与银行来的商业汇票收款单位、金额和付款期是否一致,有无拖欠和提前支付以及错付现象。
4.应付票据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
对此,审查人员应认真核对票据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查询有关知情人员,查证有无利用票单差异,从中收取好处费和其他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