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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我终于嫁给了爱情

◎文/晓晓

博文一把把我抱在了怀里,我快乐得简直要晕了……

我对博文的喜欢几乎是公司里人尽皆知的事。两年来,我坚持每天六点钟起床,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下车后跑步去麦当劳,给博文买麦香鱼汉堡和一杯咖啡。从麦当劳到单位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所以我只能一路小跑着去上班。每天回到单位时,我都是气喘吁吁,又故作自然地路过博文的座位,悄悄地把还带着体温的早餐放在他的桌上,不等他说谢谢,我已经得意地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两个月后,博文请我吃饭了。他点了一桌非常丰盛的晚餐,晚宴还未开始,他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看得出来,这很可能是我们之间最后的晚餐。吃饱喝足后,我对博文说:“伤心的话,你现在可以说了。”博文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

我依然每天早晨六点钟起床,依然每天将汉堡和咖啡捂在胸前,跑步去上班,依然得意地看着博文心安理得地吃着每天不变的早餐。有一天。博文说:“冬冬,你以后不用给我买早餐了。听别人说,这些快餐食品对身体没什么好处。现在我每天都在家里吃早餐。”我说:“哦,知道了。”转过身去,泪在眼眶中打转,其实我很想和博文说,我也会做早餐。

所有人都认为我和博文不会有任何可能,他们开始向我推荐他们认为和我比较匹配的男孩。我从不推拒同事们的好意,很用心地与一个又一个陌生的男孩约会、吃饭、没话找话,然后不了了之。久而久之,同事们都有些恨铁不成钢地问我:“冬冬,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孩?”这时我清楚地看到博文的目光中充满了歉意,就索性对他说:“千万别同情我,但请允许我不掩饰对你的好感。这应该不算办公室里的爱情骚扰吧?”同事们大笑起来,这些善意的笑声让博文轻松了许多。

我终于又可以像从前那样出入博文的生活了。我愿意在他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给他冲上一杯咖啡,愿意午休时间坐在他的身边,看他和其他男同事边打扑克边开玩笑,我愿意每天陪他加班到很晚,然后一起关掉办公室的灯,一起锁上门,就像清晨一同出门工作的夫妻那样。

一天,博文犹豫地问我:“冬冬,能请你帮个忙吗?”我都没有问他是什么样的忙,便点头答应了。“她对我一直若即若离的……”一向办事果断的博文突然变得很不爽快起来,但我还是猜出了他这半句话后面的内容,他想让我做她的假想情敌。

事实上,和博文在一起真的是一件很快乐的事。虽然我不过是他的临时女友,可他还是很愿意答应我许多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这常常给我一种错觉,让我不知不觉间忘记了自己的角色。

我们一起吃饭时,我总是悄悄地点些他最喜欢吃的菜,陶醉地看着他狼吞虎咽。有时他抬头看见了,就会问我:“难道我比这一桌饭菜还吸引你吗?”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那当然,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很好奇。跟你说吧,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像我这么在乎你的。”博文笑了,有些无可奈何,他说:“以前没发现你这么伶牙俐齿的,真不知道你未来的老公会被你欺负成什么样!”我说:“那你就错了,我一旦喜欢一个人就会死心塌地地对他好,要不我为什么要喜欢他呢?难道喜欢他,就是为了让他不开心吗?”博文听了这句话,不再说话。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毫不留情地点破他:“你肯定在想,如果她也像我这样想就好了。”博文不说话了,过了好久才对我说:“我想去找她。”我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快去吧,为了消失的勇气与爱情。不用管我,我一个人打的回家就可以啦。”

博文走了,我眯起眼睛,终于没有让眼泪在他的面前掉下来。

我从博文的眼神里看到了爱情的复活。我一下子变成泄了气的皮球,打不起一点精神来。我知道,这一次真的没有机会了。我不再和博文开一些暧昧的玩笑,做任何事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觉得这样比较好,我会渐渐习惯,渐渐忘却,渐渐学着去喜欢另外一个人。

博文似乎对我的变化很敏感。一天下班后,他给我留了一张纸条:“冬冬,今天可以陪我加班吗?”我想走,但还是留了下来。加班时,博文说:“冬冬,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我迎着博文的目光,冷静地说:“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你只是不想失去一个女孩对你的欣赏而已。”博文说:“冬冬,你生气了?”我说:“怎么会?我不想守护无望的爱情,那样很傻,而且毫无意义。”

走出办公室,我觉得轻松了。爱着是美丽的,爱着不属于自己的爱是痛苦而美丽的,那么现在放弃了,既是舍弃了美丽,也是抛弃了痛苦。

两天后的一个早晨,我一上班车便看见博文眼睛红红的。我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故意放开嗓门问他:“你不会又失恋了吧?”博文突然间暴怒起来:“你这种女孩子永远不会小声说话。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说话很令人反感?二十好几了,还没个正式的男朋友,自己也不检讨一下,整天这样疯疯癫癫的。”几乎所有的人都被博文吓呆了,包括我,大家都觉得博文很过分。但我不仅没生气,反而有些得意地对博文说:“我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你管不着。可是我知道你比我大两岁,也没有谈婚论嫁,可见你比我还让人讨厌。有你垫底,我怕什么呀?”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这个时候笑了出来,包括博文。

第三天,博文没有在班车上。到了单位,我惊喜地发现,我的桌上放着一个诱人的汉堡和一杯升腾着温暖香气的咖啡。这一定是博文的杰作。既然他不说,我也不想去问,索性坐在座位上安享美味。几天过去了,每天早晨我都会吃到这样的早餐。

后来,博文终于忍不住了。他在我又一次冲进办公室,恶虎扑食般地冲向汉堡和咖啡时,一下子把它们举过头顶,问我:“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良心,喝水也不问问谁是挖井人。”我把眼睛一翻,说:“我为什么要问?一旦问了,知道好人是谁了,好人还会做好事吗?”说完,我夺过汉堡,不由分说地吃了起来。博文却突然含情脉脉地对我说:“冬冬,原来你以前为我买早餐时并不顺路,而且买完早餐后,你只能走着来上班。”我愣了愣,马上回过神来,大大咧咧地说:“那算什么,谁让我当时就觉得这辈子非你不嫁呢?”“那么现在呢?如果现在我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而且现在才明白自己一直都喜欢你,你会接受我吗?”博文看着我的眼睛,十分认真地问。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我无法相信。我迎着博文的目光,缓缓地说:“上班时间,不要开这种玩笑了。”然后头也不回地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我知道,只要在博文面前再呆上一分钟,我就会笑出声来,哪怕他说的只是一句谎言,我也愿意为这句谎言沉醉。

在被他一再拒绝之后,难道他想什么时候回头,我就该时刻准备着投怀送抱吗?好不容易翻身做主人呢,好歹也该让他尝尝被拒绝被冷淡的滋味。

于是,我开始千方百计找机会出差,死活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一切甜言蜜语的手机短信,三天后干脆关机,故意玩失踪,让他上天入地一通好找。一周后出差回来,又秘密安排表弟天天冒充最新款男朋友上班送、下班接。在办公室里也当他是透明人,目不斜视,不给他半点私下近身的机会,终于有一天。博文不顾所有同事的瞠目结舌,拽着我一路奔向顶楼的阳台。他说:“冬冬,不要再回避我了,我受不了了。过去,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应该是像她那样的女孩,稳重,淑女,可是当我真正走近她的时候,才发现压抑、空虚、没有生气。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坦率已经深深地感染了我。给我个机会好吗?”博文激动地说完了,我却沉下脸来,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们男人永远是这样不负责任,你选择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说这样的话,一定是想让我幸福得从顶楼上摔下去吧?”

博文一把把我抱在了怀里,我快乐得简直要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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