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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张拳的光辉历程

这个故事是听我的朋友刘伟林讲的。我曾怂恿他写一篇畅销文章,去换点钱用。他也写了。但一位畅销杂志的编辑说,这个人有什么好写的,既不是名人,又不能煽情,又不真善美。哗,他把刘伟林的稿子扔废纸篓里了。我觉得这样的人物被“埋没”掉了实在可惜,便依照记忆把他老老实实写出来。

张拳开始肯定不叫张拳。这个名字太张扬,不符合我们取名的习惯。比如你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将来做官,你能给他取一个名字叫县长或省长么?我以前有个同学,叫王县长,那是因为他个子矮矮的,身材胖胖的,像一个县长,我们便给他取了这个绰号。张拳在还是一个良民的时候,肯定不叫这名字。还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不是一个良民的时候,他的拳头一定比较有名。

张拳已经是镇上有名的“罗汉”了。张拳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遇事喜欢让拳头上前。呼的一下,拳头打在那事情上,一下子就把那事情打没了,就像拿嘴吹蜡烛一样。当然,也可能越打事情越大,越吹火焰越高,像水泼在汽油上。那时,张拳就要到一个什么地方,隐姓埋名地躲上一段日子,等别人把事情料理好了,才又耀武扬威地回来。鸡飞狗跳,它们也都知道张拳回来了。

他的拳头的确也是名不虚传。他在街上晃荡,我们总有一种错觉,以为他提着两只锤子。他的手大得是那么喧宾夺主。他如果跟我们握手,我们肯定会吃不消,更不用说拳头。从十六岁开始,他就天天打沙包,蹲屙屎桩,买来许多武林典籍,一招一式地自学。但由于缺乏鉴定,我们也不知道他的武术究竟高强到了什么程度,可是其拳头的厉害就像夜深放爆竹,使人吃惊。据说,有一次,别人请他去打架(每次取酬八百至一千元不等),混战中,闻一棍向头部扫来,情急之中,举拳去挡,只听咔嚓一声,对方长棍断为两截。他问人:你们知道什么功夫最厉害吗?告诉你们吧,童子功。这就不知道他是从武林秘笈还是从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中看来的。反正,他立志要练童子功。什么叫童子功,有了点成人知识的人都知道。家里有好女儿好妹妹好姐姐的人都松了口气。

但遗憾的是,张拳并没把他的童子功练下去。鉴于他拳头的鲁莽生事,有勇无谋,他在镇上的罗汉排行榜上,只坐了第二把交椅。坐头把交椅的是刘刀。刘刀不但使得一手好小刘飞刀,而且额角上还有一道刀疤。他究竟是先有了刀疤才发愤练刀还是先有了飞刀的名气才惹来了刀疤之祸,我们不清楚。但我们一看那刀疤,就知道那里爬满了疙疙瘩瘩的义气、凶狠和计谋。刘刀不练童子功,很早就娶了一个叫王海燕的女人做老婆。凭他的本事,那还不是想娶谁就娶谁。所以毫无疑问,王海燕是很漂亮的。嫁给刘刀后,王海燕的漂亮里又多了一层别的东西,那就是寂寞。二十二三岁的女人喜欢热闹,喜欢疯狂,喜欢把鲜花插得满头都是,而刘刀的爱好不全部在此,他喜欢谋划,喜欢指挥,喜欢像个政治家一样很有外交感地坐在那里慢慢吸烟,呷茶,跟对方谈判。他喜欢他的话说出去就像刀插在桌上,闪着亮光。一句话,他在家的时间很少,偶尔才给王海燕插一两朵花。有一次,王海燕病了,刘刀自己没空照顾,便把张拳打发了来。他自然是知道张拳在练童子功的。他并没有深想,只是觉得这样好玩。这之前,他曾多次拉张拳去县城的美发店洗头(那些打扮得像妖精一样的外地女子斜倚在门边,拿眼斜着你,问你是洗大头还是洗小头),张拳不干。他的钢铁意志使刘刀十分佩服。张拳给王海燕打水,买菜,做饭。他提着拳头在屋里进进出出,给屋里带来了光辉。那是男人的骨骼与肌肉的光辉,与飞刀的瘦削、尖利、冷飕飕的光辉不同。王海燕坐起来了。她说,你什么也别做了,过来陪我说说话。张拳就过来了。他的拳头拘谨而硕大地放在两膝上。王海燕小口小口地喘着气。生了病的王海燕比没有生病的王海燕更漂亮。怎么说呢,没生病的王海燕就像是一幅刚收笔的画,线条或色彩还湿漉漉的,而生了病的王海燕则是把那幅画裱挂起来了。张拳看得有些呆。王海燕忽然从那幅画里把手伸出来,放在了他的拳头上。多好的拳头啊。她把它往自己跟前拉。她要拥有一只男人的拳头。她的寂寞是一口井,她希望有一只桶扑的砸在水面上,慢慢地下沉,再慢慢地拉起。在牵拉的过程中,她看见他的拳头在她纤柔的力量下,竟然慢慢地溶化了,慢慢地张开和伸展,长出了头脑和翅膀。并且它一下子飞了起来,飞到了两个人都想去的地方。

王海燕的病好了。不过她后来又装做病了几次。张拳的童子功是没法练下去了。

张拳被王海燕废了童子功,就丧失了他的做大罗汉的理想了。同时他开始对现行的生活失去兴趣。王海燕说,假如我们继续着现在的生活,那跟以前又有什么区别,我又何必冒着被打被杀的风险跟你呢。这话提醒了张拳,他说,我们以后怎么办呢?王海燕说,怎么办?难道你到现在才开始想这个问题么?我要跟你做长久夫妻,我要跟他离婚,跟你结婚,我是人,我要过人的生活,尝到做人的乐趣。张拳吓了一跳,老大刘刀的那道刀疤威严而亲切地在他眼前闪了一下。但“做人的乐趣”那句话从王海燕嘴里出来,有着一种特别的韵致,让他留连不已。他神色庄重起来。他感到自己就像他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一样,面临着情与义的抉择了。他决定把这件事主动和刘刀说明。

刘刀听说后,脸色铁青然而默不做声,唯有额上的刀疤像一枚梅花小刀那样闪闪发亮,随时可能嗖地射出。张拳闭上了眼睛,等待裁决。他想如果刘刀要杀死他那么就让他杀死他。他也没什么后悔的了。因心爱的女人而死和死于自己所热爱的兄弟之手,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他的拳头像自愿献身的女人,温驯地摊开,不准备作任何抵抗。足足坐了一个时辰,刘刀仍然不说话。他打开一瓶四特酒,猛灌了两口,再慢慢地啜吸。那些极富热度的液体在他的嘴边成为连绵不断的绸子。浓香四溢,一种英雄的豪气和激越的美感在他胸中冲荡。他说话了。他说:看在夫妻和兄弟的份上,我不对你们怎么样,但是你,一,请自断一指,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你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必须受惩罚,所以我要判处你一个指头的死刑。二,带她离开这个地方,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张拳就这样被放逐了。

九个指头的张拳带着王海燕来到了南方的大都市广州。他断的是大拇指。大拇指是最有力量的指头,也是做很多事情必不可少的指头。他觉得,不断大拇指,不足以平息他的内疚。当他拿起刀,在大拇指上空游移时,他感觉到了老大刘刀的感动。这感动促使他毫不犹豫。啪,霎时他就判处了左手大拇指的死刑。那大拇指就像英雄的头颅一样在地上跳了两跳,满腔热血与豪情。不过他也稍微存了些私心,这就是,他并没有把自认为最重要的右拇指送出去。

王海燕抱着那只伤手,像抱着她刚出生的孩子。她流着眼泪。她希望她的眼泪变成青霉素红霉素。因为他不肯敷药。他说一敷药,他的行为就滑稽了,难道她希望他成为一个小丑么?英雄和小丑的区别,不仅仅表现在做什么事情上,更表现在事后的处理方法上。她在墙上刮了些土硝,按到那伤口上,再用手绢妥贴地包扎起来。他没有再拒绝,说这种粗糙而原始的风格才比较符合英雄和美人的出路。王海燕擦擦眼泪,在眼泪里露出笑来。她就把那手一直抱到了广州。

到了广州,他手上的绢带还没拆除。人家盯着他的手看,看着看着就吓出一身冷汗来。没有了大拇指,就好像队伍没有了头目,其他的指头也就有些溃不成军,哪里还像一只手啊。这给他找事做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本来,凭他的两只拳头,找份保安之类的差事应该不难。但现在,他看了看那只伤手,自己都不好意思开口。谁那么傻,会录用一个刚刚受了伤的人做保安呢?再说,他已经少了一根拇指,在不明底细的人看来,对他的能力更没有把握。他不愿再出去丢人现眼了,躺在他们租来的房子里养伤。这里的房租很贵,每天都听见他们那为数不多的钱在身子底下哗哗淌去的声音,又怎么睡得安稳呢。他们住的很偏僻,离著名的八十多层的中信大厦很远,几乎望不见它的影儿。

但他们的钱还是很快就用完了。

没有了钱,任何英雄之举都成了末路。王海燕看上去就像是末路狂花。生活的困境使他们一下子跨越了物质而达到精神的层次。他们贫寒而热烈地拥抱在一起,仔细地研究着爱情这一种东西。这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啊,它一下子改变了两个人的生活,而且两个人还不后悔。说它是毒药吧,两个人吃了并不痛苦,也并未死去。说它不是毒药吧,可它又实在比毒药还毒。他们后来得出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是,爱情是毒品,是海洛因,是摇头丸。既有快感又会麻醉,一吸就上瘾,就破了童子功,就欲罢不能,复吸率百分之百。他的伤手终于完全摆脱了包扎,以一种真实的面目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一阵晕眩。他这才吃惊地发现,没有了大拇指的手是多么的平庸而丑陋啊,就像英雄离去后留下的废墟。他脾气暴躁起来。她安慰他,她绵软的安慰像河水一样宽阔绵长。她把他的伤含在嘴里,这样一看他的拇指并未失去,而是直入云霄或被她吮吸着了。他想打架,想砸东西。他的手像犯了毒瘾一样,是真的很痒了。那幸存的一只硕大的拳头像孤独的狮子一样咆哮不止。这时,她就很愿意做狮子嘴里温驯的小羊,她说,你把我咬死吧,撕碎吧,我的身体会像笛子一样发出好听的声音。他就去咬她。然而当他的牙齿一触及她美丽的肌肤时,他就完全地平静下来,蜷伏在她的身边。这时她看上去就像一个骑狮女妖。

房东又在砰砰砰地敲门了。交了房租,他们明天的吃饭就都有了问题了。但他们还是交了房租。自从有了爱情,他就成了一个勇武与温柔兼具的男人。他不再动辄就举拳相向了。他的伤手即使是瘦死的骆驼,也比别人的马大。交了房租,他们开始因空气不够而喘不过气来。好一点的事情是找不到的,差一点的事情又脏又累,又养不活人。他们走到绝路上了。他们完全失了眠。她说,还是她去应聘吧。她小心翼翼地望着他,生怕碰伤了他。几天前,有一个夜总会看中了她,希望她去那里试一试。工资很高,多劳多得。来招聘的人说。他们就知道了夜总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之后又有几个类似的地方表示了类似的意思。他们自然不会轻易就范。但现在,他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她在他耳边说得如泣如诉,娓娓动听。她说是他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给她带来了第二个春天,为了他,她愿做一切事情。她又说,她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让坏人得手。她又说,她可以把脸上多搽些粉,把手上多搽些粉,把身上多洒些香水,这样,坏人摸到的只是粉,闻到的只是香水。她像他们小时候看过的那些革命题材电影里的女地下工作者,充满了决绝和机智。

他们就过起了这种屈辱的生活。她挣的钱足够他们两人生活了。他索性懒得出去,躺在房里看武侠小说。他心想这种生活真的是麻木不仁啊。她回来得很晚。回来就直奔洗澡间。她疲惫地躺在他怀里,说亲亲我,我现在是干干净净的了。他就狠狠地亲她。咬我。他就咬她。这次是真咬,疼得她叫了起来。他抚摸着她的痛处,就落下了滚烫的泪水。现在,他在她嘴里闻到了烟味,闻到了其他男人的气息,在她身上发现了其他来历不明的伤痕。他也不问她,只把她抱紧了些。仿佛这样一来,他就为她分担了那些不洁的东西。

但这毕竟不是一个男人能彻底忍受得了的。他开始砸东西,跟她吵架,打她。他喜欢看又破碎又透明的东西,喜欢看她哭。他的胸脯起伏着。他也在哭,不用口腔,而用腹部。他的中气在哭,丹田在哭。他不让她出去,因此夜总会的老板责备她三日打鱼两日晒网,“不敬业”。他乱用钱,简直称得上挥霍。他嗜起酒来。他嫉妒那些人模狗样虎头蛇尾的男人,也嫉妒她的一如既往勇往直前的漂亮和洒脱。嫉妒如一条蟒蛇紧紧地把他缠住,他的忍耐力很快到了极限。一天,他买来一瓶硫酸,等她从夜总会回来,就浇到了她的身上,脸上。

当愤怒如硫酸的火焰扑向他心爱的女人之后,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这时他心爱的女人已经被烧着了,火苗在她的身上脸上像恶狗一样猛舔。他拿手去扑拂。他的手也烧着了。火苗在他们之间流淌,跳跃,发出残忍的怪叫。那些恶狗也咬住他的手了。他手上吊扯着这些恶狗再去扑打别的恶狗,他手上的恶狗越来越多。然而她的脸上身上已被恶狗咬坏了不少。汪,汪,它们冲他狂吠着。他顾不上许多,抱起她就往医院里跑。那些恶狗依然汪汪着不停地追到了医院。

一共用了两万多块钱。刚好是她这段时间挣来的数目。是劫数还是报应?她的脸已面目全非了,只恢复了极少的一部分。他的手也是。现在他握的拳头又古怪又难看。她不能再去夜总会为他们谋生了。他们满怀心酸地准备回家。如果让刘刀碰上了,就让他杀死他们好了。他们吃的苦已经可以抵得上他们的过错。他们伤痕累累而又理直气壮。没有了路费,他去做乞丐。一个月下来,居然凑足了路费。

他们回到了家里。开始过农民的生活。本来就是农民么。刘刀没有再来找他的麻烦,他也和以前的朋友断了来往。但他的残拳虎威仍在,因此并没有人敢来欺负。他们同作同息,相亲相爱。他抚摸着她身上脸上的疤痕,心中充满了怜爱与感动。仿佛这才是踏踏实实的爱情和人生。那些疤痕像春蚕一样在辛勤地吐丝,闪闪发亮。她是一片大大的桑叶,养了一大片蚕子。有时,他就把自己养的蚕子和她的放在一块,看它们嬉戏,交颈,抱成一团。它们吐的丝把他们严严实实地合起来了,像是一个幸福的坟墓。除了种田,他们还必须搞点小副业,才能把生活维持下去。他买了一杆鸟铳,偶尔在夜间出去打打野兔,第二天提到市场上去卖。附近几个村子里的养鱼户,偶尔也请他做个对手,到外地去卖卖鱼苗。这样,遇到抢劫的,不至于有什么大的损失。除了做事,他那喜欢看通俗小说的习惯还没有改。他的房里渐渐堆了一些曲折有趣的书。他还特别的喜欢贾平凹。看看人家那《美穴地》,看看人家那《五魁》,那才叫书呐。

阴历十月一过,基本上就是农闲季节了。他把那些书翻了个遍,农闲还只过去一点点。闲得没事做,有一天他忽发奇想,怎么不也像贾平凹那样写写书呢。想想自己的光辉历程,怎么看也觉着自己是一个人物。不写实在是不过瘾。把自己的生活和书联系起来,他的神色立即有了一种庄重的意味。第二天,他便付诸行动。乡下买不到稿纸,他买了一大砣学生的作业本。他要把这部书献给他心爱的女人王海燕。

这一写就是几个月。

这时他开始后悔那个时候没有认真读书。他经常为错别字和语法哗哗地翻字典,翻从邻居的儿子那里借来的初中语文课本。这是件枯燥的事情,不如写的时候让人舒坦。更没有以前自学武林秘笈时生动有趣。它们像是石头或沟坎一样挡住了他的去路,他要扫除一切障碍,因此不得不一次次弯下腰来把石头搬走,把沟坎填平。这大大浪费了他的精力。句子这个东西就像女人手里的鞋样,他想把剪好的纸花绣上去,可几次绣的都不是地方。后来他气得把字典和语文课本丢了老远,以一种跳跃式的方法前进。管它是石头还是沟坎,先跳过去再说。写不来的字,先拿一个别字或一个什么符号当一下。这样一来,那些作业本上便爬满了各种虫子,飞鸟,走兽,布满了各种密室,机关。过那么一段时间,他又把字典和语文课本捡起来,把那些动物变成一个个方块字,把那些密室和机关打开。不再受鞋样的束缚,他的下笔就很有些写意了。他写得很快活。她呢,腌咸菜,洗薯粉,做年粑。有一种叫做姜芋的东西,院子里原先只有一两棵,它们自生自长,现在满满一地,一锄挖下去,老鼠一样吱吱乱叫。她把它们洗净,晒干,再揉进淡淡的茶水和薄薄的盐花,封在陶的坛里,一两个月后打开坛盖,一缕清香就像女人的素手一样从里面伸了出来。咸中带点甜,又洁净又柔软,这是他们都喜欢的吃食。冬天的夜晚,他们就是这样度过的。他握着斧头把错别字追杀于草莽之中,依然是一个英雄。他把他写的读给她听。那是写他们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她说,这一段就不要了,让人读着多不好意思。他说,他写是因为好玩,又不是为了卖钱。

写好了。密密麻麻,有几十个作业本,怕是有二三十万字。他把它们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写上“献给我心爱的女人王海燕”。他们就把它放在生活的高处,偶尔取下来读上那么一段。

我的朋友刘伟林,不知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产生了兴趣。刘伟林也是一个农民,读过很多书,写过很多小说。有一次,他到上海去拜访著名作家格非,不巧格非到北京去了,他一等就是一个月。格非在跟人介绍时说他是“江西的一个搞写作的朋友”,令刘伟林感激涕零。刘伟林看了张拳写的东西后,大为惊讶,他说这是很生动有趣的小说,绝对不比你房里的这些印刷品差。他建议他誊写一遍,投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底稿一定要留好。他自己的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当初寄给了天津的一家杂志社,该刊主编答应出版,并叫他把底稿寄过去,结果从此杳无音信。

张拳依他所言,把它寄给了一家有名的通俗文学杂志社。不多久,编辑回了信,大力称赞了一番,说即将刊出(刘伟林的畅销文章依照行情,写到这里便戛然而止)。过了半月,编辑又来信,说尚需酌情修改,不过他会“尽力斧正”的。又半月,编辑再来信,说他越看问题越多,须“大力修改”,如果可能,他愿意与他合作,把名字署在他的名字后面。

他一气之下,寄去若干邮资,把稿子要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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