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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无知常乐

[爱尔兰]罗伯特·林德

罗伯特·林德(1879—1949年)著名的批评家,散文家。生于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曾在当地的女王学院就学。迁居伦敦后,担任《新闻记事》的文学编辑。他与卢卡斯都是复兴查尔斯·兰姆散文体的传统的先驱。代表作有《无知的乐趣》《蓝狮》《想起来就让我颤抖》和《生活中的种种古怪小事》。

同一个普通的城里人到乡下去走一走,特别是在4月或5月里,那么,对他的无知范围之广阔,就不能不感到惊奇。任何人独自到乡下去走一走,他对于自己的无知范围之广阔,都不能不感到惊奇。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从生到死,一辈子也说不出山毛榉和榆树有什么区别,听不出画眉的叫声和山乌鸦的叫声有什么不同。在一个现代化城市里,能听得出画眉和山乌鸦叫声不同的人,恐怕凤毛麟角,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这些鸟我们没有见过,而只是因为我们习焉不察。在我们一生中,鸟类始终就在我们周围,然而我们对于它们的观察总是那样马马虎虎,所以我们当中许多人都说不清鶸鸟到底会不会叫,也不知道杜鹃究竟是什么颜色。对于有些问题,我们像小孩子一样争论不休,譬如说,杜鹃在飞着或栖身于树枝间的时候;是否一直不停地呜叫?而查普曼下面这两行诗的灵感究竟是来自他的想像还是来自他的自然知识?  杜鹃在橡树的绿色怀抱里啭啼,  第一个为人们带来欢欣、美好的春意。

不过,这种无知也并非全然不幸,因为正是由于它,我们才能不断尝到发现的乐趣。只要我们是的的确确地无知,那么每年大地春回,自然界的每一种事物都会带着它那清新的露珠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活了半辈子,对于杜鹃除了听过它那飘忽不定的叫声,从来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模样,那么,一旦看见它因为自己犯了罪而惶惶不安地从这个林子飞逃向那个林子,或是看见它顶着风像老鹰似地停留在半空中,它那长长的尾巴颤动着,不敢落下来,生怕有什么鸟儿藏在那山坡上的枞树林里等着要找它报仇,我们才会觉得大大开心。  有人想着,博物学家整天观察鸟类,大概就不会觉得有什么趣儿了吧?其实大谬不然——他那持续不断的乐趣几乎已经变成一种安详的职业习惯了,不像有人某天早晨突然第一次看见一只杜鹃,不胜雀跃之至,于是,看哪,天地也为之焕然一新了。  说到这儿,甚至连博物学家的快乐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赖于自己的无知;只有如此,才能给他留出一些新的领域有待他去征服。即使他已经攀登了书本知识的顶峰,他仍会感到自己不过是半通不通,每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还必须用自己的亲眼观察来加以一一证实。他盼着能亲眼看到雌杜鹃(这可是个稀罕物儿!)把蛋下到地面上,然后再用尖嘴把它叼进那注定要发生杀婴罪行的窠巢里。因此,博物学家就要戴上望远镜,日复一日地坐在那里等待着亲眼证实或者否定那种认为杜鹃确实是在地面上而非在窠里下蛋的说法。而且,即使他很幸运,能够发现杜鹃下蛋实况——这个在鸟类来说算是极大的秘密,其他一大批有争议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就像新的领土有待他去开拓。例如,杜鹃的蛋跟占用的窠里其他鸟的蛋是否总是一样颜色?  自然,科学家没有理由为了自己失去无知而哭泣。如果他们看起来似乎是精通一切的话,那也不过因为你我差不多是一无所知罢了。实际上,当他们要把一件事实的盖子揭开的时候,某种命定的无知就在等待着他们。海妖们向尤利塞斯唱的究竟是什么歌儿?——他们永远不可能知道,正像托马斯·勃朗爵士也不知道一样。  我请杜鹃来做例子以说明普通人的无知,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权威可以对这种鸟儿发发议论。不过,我曾在某个教区暂住,而那年春天从非洲飞来的杜鹃似乎全集合在那个地方,因此我也就有机会了解到我自己以及我所碰见的每一个人对于这种鸟儿的知识是如何地微不足道。

但是,你我的无知并不仅限于杜鹃这一个方面。它涉及宇宙万物,从太阳、月亮一直到花卉的名字。有一天,我听见一位聪明伶俐的太太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新月是不是总在星期几露面?她接着又说:不知道倒好,正因为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天空的哪一带能看见它,新月一出现才给人带来一场惊喜。然而我想,哪怕人把月亮盈亏时间表记得再熟,看见新月出现还是不免又惊又喜。春回大地,花开花落,也莫不如此。尽管我们对一年四季草木节令了如指掌,知道樱草开花在3月、4月而不是在10月,不过看见一株早开花的樱草,我们还是照样地高兴。另外,我们知道苹果树先开花,后结果,可是5月一旦到来,果园里一片欢闹的花海,我们不是仍然惊为奇观吗?  倘在每年春天,把许多花卉之名重温一遍,还另有一番风味。那就像把一本差不多忘得干干净净的书再重新念一遍。蒙田说过,他的记忆力很坏,所以他随时都能拿起一本旧书,像从未读过的新书一样地念。我自己的记忆力也是漏洞百出、不听使唤。我甚至能拿起《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传》,当做是初登文坛的新作家刚刚印成白纸黑字的作品来念,因为自从上回念过以后,这两部书在我脑子里的印象已经模模糊糊了。这样的记忆力,在某些场合自然叫人伤脑筋,尤其当人渴望精确的时候。不过,在这种时候,人不仅想得到娱乐,还追求着什么目的。如果只讲享受的话,记忆力坏比记忆力好究竟差到哪里去?还真是大可怀疑哩!记忆力坏的人可以一辈子不断地念普卢塔克的《英雄传》和《天方夜谭》,而永远感到新鲜。很可能,最坏的记忆力也难免粘粘连连地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象,恰如一只只绵羊从篱笆洞里接连通过,总不免在那刺条上留下一丝半缕的羊毛。然而,绵羊终归逃出去了,正像伟大的作家从我们不争气的记忆中消失,所留下的东西简直微不足道。  既然读过的书我们可以忘得一干二净,那么一年12个月以及每个月的风物,一旦时过境迁,我们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忘在脑后。在某个短暂时刻,我可以说自己对于5月就像对于乘法表那样熟悉,关于5月里的花木、开花时间乃至于前后次序,我能通过考试。今天,我就敢肯定金凤花有五瓣(难道是六瓣吗?上个礼拜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来着)。可是,到了明年,我也许连算术也忘个干干净净;我得从头学起,以免把金凤花误认成白屈菜。那时,我像一个陌生者进入大花园,放眼四望,五色缤纷的原野再一次使我目不暇接,心迷神醉。那时,我也许要对这么一个问题拿不定主意,就是:认为雨燕(那种简直像大号小燕子,又和蜂鸟沾点儿亲戚的黑鸟儿)从来不在窠里歇着,一到夜里就飞向高高的天空,到底是一种科学论断,还是一种无知妄说?当我知道了会唱歌的并不是雌杜鹃,而是雄杜鹃,我还要再次感到惊讶。我得重新学习,以免把剪秋罗当做野天竺葵;还要去重新发现白杨在树木生长的过程中究竟算是早成材还是晚成材?  某天,一个外国人问一位当代英国小说家,英国最重要的农作物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裸麦。”在我看来,这是带着一种堂而皇之派头的彻头彻尾的无知;不过,大大无知的也包括那些没有文化的人。普通人只会使用电话,却无法解释电话的工作原理。他把电话、火车、铸造排字机、飞机都看做当然之事,就像我们的祖父一代把福音书里的奇迹故事视为理所当然一样。对于这些事,他既不去怀疑,也不去了解。我们每个人似乎只对很小范围内的某几件事才真正下工夫去了解、弄清楚。大部分人把日常工作以外的一切知识统统当做花哨无用的玩意儿。  然而,对于我们的无知,我们还是时时抗拒着。我们有时振作起来,进行思索。我们随便找一个什么题目,对之思考,甚至入迷——关于死后的生命,或者关于某些据说亚里士多德也感到大惑不解的问题,例如:“打喷嚏,从中午到子夜则吉,从夜晚至中午则凶,其故安在?”  为求知识而陷入无知,这是人类所欣赏的最大乐事之一。归根结底,无知的极大乐趣即在于提出问题。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这种提问的乐趣,或者把它换成了教条的答案,并且以此为乐,那么,他的头脑已经开始僵化了。我们羡慕像裘伊特这样勤学好问之人,他到了60多岁居然还能坐下来研究生理学。我们多数人不到他这么大的岁数就早已丧失了自己无知的感觉了。我们甚至像松鼠似的对于自己小小的知识储存感到沾沾自喜,把与日俱增的年龄看做是培养无所不知的天然学堂。我们忘记了:苏格拉底之所以以名垂后世,并非因为他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到了70岁高龄还能明白自己仍然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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