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诡辩,就是在论辩中把真说成假,把假说成真,是非颠倒的诡辩艺术。《秦始皇本纪》记载说:“八月已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日:‘马也,’二世笑日:‘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或言鹿者,高因阴中诸言鹿者以法。后群臣皆提高。”
从典故的现象上看,这种把“鹿”说成“马”,确实是一种混淆概念的手法。
从逻辑上讲,鹿与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论其外貌相似与不相似都是不可混同的)。可见,这是一种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但实际上这并不是逻辑范围的命题。
这是故意以混淆概念来达到测试权力范围的一种假借法。
也就是说,利用混淆概念来迫使人们对此作出反应,并从中得出绝妙的诡辩艺术。从古至今,以此玩弄权术者不乏其人。
混淆诡辩成功的关键有三点:
1.抓住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点,将甲混同于乙,将乙混同于甲。
2.运用此技巧的人要有较大的权力,那宦官赵高当时是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地位,这样既便于愚弄君上,又便丁日后惩治那些逆我而言者。
3.在上者昏昏庸庸,在下者吹吹拍拍。
诡辩者实施混淆诡辩要达到预期效果,总要凭借一定的条件、工具和力量。
有一一天,一户有钱人家请客。家中来了许多客人,其中有一位是牧师。
这些天恰逢大斋戒,牧师照例是不准动腥的。
主人准备了各式佳肴款待客人,桌子中央摆的一盘烤乳猪更是油光闪闪,香气扑鼻。
主人十分抱歉地对牧师道:“啊,对不起,牧师!乳猪您不能吃的话,我叫人给您做点素菜吧!”
牧师对乳猪早已垂涎三尺,他挽了挽袖了,举起手来在胸前划了个字,指着乳猪喃喃地说:“上帝啊!万能的主,为了我,您已把这罪恶的小猪变成了白薯,可是凡人俗子仍毫不察觉,只有我这上帝是仆人才心明眼亮,让我把这大白薯吃了吧!”
于是,牧师心安理得地吃起烤乳猪来。
这桌子上明明是只烤乳猪,但垂涎欲滴的牧师却硬说它是只大白薯。这位牧师“指鹿为马”所凭借的万能的上帝的力量。
既然上帝是万能的,当然把烤乳猪变成大白薯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由此,足见此牧师的机灵圆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