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只是在相互对立的思想出现之后才会展开,这种相互对立思想的出现,也就是辩论的开始。一场辩论的开始包括如下环节:
提出能引起争论的论题。我们已知论题是辩论的三大要素之一,没有论题就不会有辩论,因此,要展开辩论就必须先提出论题。提出的论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论题必须明确,不可用含糊不清、有歧义的语词;
2.论题要可以辩。有些问题是非早有定论,有些问题目前人们还无法确认是非,这两类问题不可以作为辩论的论题,只有那些是非界限还不太明确,而通过辩论可以明确的问题才可以作为辩论的论题;
3.论题要有意义。我们不管是举办辩论比赛,还是日常生活中一般辩论都要选一些有意义的论题进行,那些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毫无益处的论题都是无意义的论题。
上述三点只是对论题自身的要求。一个论题要能引起辩论,辩论双方对论题的理解必须既有一致的地方,又有不一致的地方。
所谓一致的地方是指双方对论题中的概念认识要一致,这样双方才能有共同的语言,这是辩论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展开辩论。
双方对论题的理解又有不一致的地方,即要能形成相互对立的。思想,即对论题所提出来的问题能形成相互对立的判断。
有了能引起争论的论题,辩论双方就可以各自提出自己的观点。先发表自己观点的称为立论者,所提出的观点叫立论者的观点。立论者在提出自己的观点之前要充分地占有材料,对论题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在此基础上谨慎而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尽量不给反驳者以可乘之机。
同时,还要估计到驳论者将会从哪个角度,用什么方法、什么材料来反驳自己,以便做回击对方反驳的准备。这样,立论者的脚根就站稳了。
立论者对自己观点的表达要注意分寸,留有余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多用特称判断,少用全称判断:2、多用或然判断,少用必然判断;3、多用婉转语气,少用强烈语气。
立论者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注意按以上几点去做,那么就会减少失误,堵住许多漏洞,这样对方的反驳会更困难。当然,要留有余地不能绝对化,在掌握的材料不是或不十分可靠的情况下要留有作地;而在掌握的材料充足可靠的情况下,就应该如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可以用语气强烈的断语。
驳论者观点的提出驳论者提出自己观点的方法有三:一是既破又立,即既否定立论者的观点,又提出自己对论题的观点;
二是只破不立,即只指出立论者的观点不成立,而不提出自己对论题的观点,待驳倒了对方的观点之后再亮自己的观点;三是只立不破,即驳论者不直接反驳立论者的观点,而只提出自己对论题的观点,也就是把自己的观点先抛出来,让立论者先去反驳自己的观点,从而寻找立论者反驳中的漏洞,再去进一步反驳立论者的观点。
提出了能够引起争论的论题,立论者和驳论者先后发表相互对立的观点,辩论的开始阶段即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