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拟,就是把人当作物或把物当作人来描述的方法。将这种方法就用于辩论,就是形象辩论。
形象辩论又分两种类型:形象拟人式和形象拟物式。
形象拟人式,是把物当成人,赋予人的动作、行为或思想感情。在辩论中恰当地运用拟人的方式,可以表现出强烈的爱憎感情,取得幽默讽刺的效果。
一次,诗人但丁出席威尼斯执政官举行的宴会。席间,听差们捧给意大利各城邦使节的是一条条肥大的煎鱼,而给但丁的却是几条很小的鱼。
这种公然的歧视使但丁深为气愤。他没有品尝佳肴,而是用手把盘里的小鱼逐条拿起,靠近耳朵,然后又一一放回盘中,执政官见状,忙问这种莫名其妙的动作是何用意。
但丁朗声回答说:几年前,我的一位挚友在海上旅行时不幸逝世,举行了海葬。从那以后,我一直不知道他的遗体是否已安然葬人海底。因此,我就挨个问这些小鱼儿,也许它们多少知道一些情况。
执政官接着问道:“那末,它们对你说些什么呢?”
但丁不紧不慢地回答说:“它们对我说,它们都很幼小,对过去的事情了解得很少。不过,如果我向同桌的大鱼们打听一下,肯定会了解到想要知道的情况。”
执政官明白了但丁的意思,忍不住笑了,转身责备听差们不该怠慢了贵客,吩咐他们马上给诗人端上一条最大的煎鱼来。
但丁使用拟人方法,把鱼当成人,和它们讲话,表达了对执政官幽默风趣的嘲讽。
马克思在挖苦、揭露自私自利者的两种处世观时则采用了形象辩论。他形象地用“粉红色的眼镜”和“黑色的眼镜”把自私自利者的两种心理活动“拟物化”——当他认为你可以利用时,你在他那粉红色的眼镜里显得是那么温柔、甜蜜、美妙!而当他怀疑你不堪利用时,你在他那黑色的眼镜里就变了颜色,成了肮脏、卑鄙的黑心无赖!
在一次报告会上,报告人正在振振有词、滔滔不绝地讲着。
突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听众在下面捣乱,学公鸡打鸣。
这位报告人镇定自若,看了一下表,说道:“现是是晚上八点钟,怎么回事?难道天亮了吗?公鸡在叫,我简直不敢相信,然而低级动物的本能是不会错的呀!”
醉汉自讨了没趣。
报告人并不是不知道是人在叫,但他由对方学公鸡打呜顺水推舟把对方说成是低级动物,表现了对对方的极大鄙视。
A君在庆贺朋友的生日宴会上朗诵了一首小诗,大言不惭地自称是自己即兴而作。正在众人称赞之际。B君指出这首诗是剽窃别人的。A君恼怒地予以否认,并让B君向他致歉。
另日,B君当众致歉说:“我说A君剽窃他人诗作之事纯属捏造,因为我找到那本书打开……看,那首小涛还安然地躺在书里呢!”
B君以拟物法,讽刺了A君的行为。
必须注意的是,如要随便将对手说成“物”,则是人身攻击式诡辩。
有一段时间,阿凡提害眼病,看不清东西。国王偏要叫他看这个,看那个,还故意取笑他说:“你现在无论看什么,都把一件东西看成了两件,是吗?那不错,你本来穷得只有一头毛驴,现在可有两头了,阔起来了,哈哈!”
“真是这样,陛下!比如我现在看你就有四条腿,和我的毛驴一模一样呢?”阿凡提说。
国王对阿凡提的嘲弄就属于人身攻击式诡辩。
阿凡提也不示弱,根据对方的“无论什么都看成了两件”的话,顺其自然地得出了看对方“和驴子一样有四条腿”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