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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论殖民地(1)

第一部分 论建立新殖民地的动机

使得首先在美洲和西印度群岛建立欧洲殖民地的利益,不及引导古代希腊和罗马建立殖民地的利益那样明白和显著。

古代希腊各邦全都只拥有很小的领土,当某一邦的人口增加到自己的领土所不容易维持的程度时,一部分人被送出去在世界上遥远的地方寻找住处;周围好战的邻邦使其难于在本国扩张自己的领土。多里安人的殖民地主要在意大利和西西里,那里在罗马立国以前,为野蛮的未开化民族所居住;伊沃尼亚人和伊沃利亚人(希腊另外两个最大的部落)的殖民地则在小亚细亚和爱琴海各岛,当时当地居民似乎和西西里与意大利的居民处于同一状态。母市虽然把殖民地看做自己的孩子,随时给予巨大的恩惠和援助,也得到它的感激和尊敬,但是把它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孩子,不对它行使直接的权力或管辖权。殖民地规定它自己的政府形式,制定它自己的法律,选举它自己的官吏,像一个独立国家一样对邻国媾和或宣战,从来不等待母市的批准或同意。指引每一项这样的建制的利益,是再明白显著不过的了。

罗马也像大多数其他的古代共和国一样,最初是在一种“土地法”的基础上建立的,它将公共领土按一定的比例在组成国家的公民中间进行分配。人类事务的进程,通过婚姻,通过继承,通过转让,必然打乱了这种原始的分配,常常使分配用来维持许多家庭的土地落到了一个人的手中。为了补救这种混乱――当时认为这是一种混乱――通过了一种法律,限制每个公民所能拥有的土地数量为500朱格拉,约合350英亩。可是这项法律,虽然据我所知它被在一两个场合执行过,却大都被忽视或规避,财产的不平等继续增长。大部分公民没有土地,而按照当时的风俗习惯,没有土地就使得一个自由人难于维持他们独立性。在现今,尽管一个穷人自己没有土地,如果他有一点点资本,他可以租种他人的土地,或做某种零售买卖;如果他没有资本,他可以当一个乡村劳工或工匠。但在古代罗马人中,富人的土地全都使用奴隶耕种,他们在一个监工底下工作,监工也是奴隶;因此,一个贫穷的自由人既无法成为农场主,亦无法成为劳工。所有的商业和制造业,即使是零售业,也都是富人的奴隶为了主人的利益而经营的,主人的财富、权力和保护使贫穷的自由人无法与之竞争。于是没有土地的公民别无其他生计,只有靠每年选举时候选人的赠金。当护民官想要激起人民去反对富豪时,就使他们去回想古代的土地分配,并把限制这种私有财产的法律说成是共和国的根本法。人民变得大吵大嚷,要求得到土地,而我们可以相信,富豪们则坚决不肯将自己的土地分给他们。因此,为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他们,富豪们提出另辟新殖民地。然而,以征服为职志的罗马,即使在这种场合,也觉得没有必要将自己的公民送往辽阔的世界去寻找他们的幸福(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而不知道他们定居何处。它一般将意大利被征服各省的土地指定给他们,由于在共和国的统治之下,他们决不可能形成任何独立的国家,至多只能成为一种自治团体,虽然为了进行治理它可以通过自己的法规,但随时处于母市的修正、管辖和立法权威之下。建立这样一种殖民地不仅使人民得到某种满足,而且也常常在一个新征服的省份建立一种守备队,否则这种省份的是否服从是很可怀疑的。可见,罗马殖民地,不论是从建制本身的性质还是从建立的动机来看,均与希腊殖民地不同。因此,最初用来表示这种不同建制的文字也具有非常不同的意义。拉丁字(Colonia)只是意味着大规模的耕植地。反之,希腊字(απουχυα)则意味着分开住所、离开家庭、走出家园。但是,虽然罗马殖民地在许多方面与希腊殖民地不同,促使建立殖民地的利益同样是明白显著的。两种制度的起源或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必要性,或是由于明白而显著的功利。

在美洲和西印度群岛建立殖民地不是出于什么必要性:虽然从而产生的利益是非常巨大的,但它却不是那么完全明白和显著的。在这些殖民地初建立时并不知道有这种利益,其建立及其发现的动机也不是这种利益;这种利益的性质、范围和限度或许在今天也没有被人们很好地理解。

威尼斯人在14和15世纪从事一件非常有利的商业,就是将东印度的香料和其他货物售予其他欧洲国家。他们主要从埃及购入,埃及当时处于马米鲁克军人统治之下,他们是土耳其人的敌人,威尼斯人也是土耳其人的敌人;这种利益的一致,加以威尼斯货币的援助,就形成了一种结合,使威尼斯人几乎垄断了这种贸易。

但是哥伦布在这次以及后来各次航行中所发现的国家,和他去寻找的那些国家并无相似之处。没有看到中国和印度斯坦的财富、耕种良好和人口众多;在圣多明各以及他所到过的新世界所有其他地方,他所看到的没有别的东西,只是一个森林茂密、没有开垦、由一些裸体的可怜的野蛮部落居住的国土。可是,他非常不愿意相信这些和马可?波罗所描述的国家并不一样;马可?波罗是第一个访问中国或东印度的欧洲人,至少他留下了有关它们的一些记述。非常微小的相似之处,例如哥伦布在圣多明各发现的一座山,西巴奥山,和马可?波罗所提到的西盘各山在名称上有些相近,就足以使他回到他所喜爱的早就放在心上的地方,尽管与最明显的证据相矛盾。在他给斐迪南和伊莎伯拉的信中,他称他所发现的国家为印度诸国。他毫不怀疑这些就是马可?波罗所描述的国家的极端地区,离恒河、或离亚历山大所征服的那些国家不远。甚至当他最后不得不相信它们是不同的国家时,他仍然妄以为那些富裕国家已经相去不远,因而他在下一次航行中,沿着火地岛海岸,向普达连地峡去寻找它们。

由于哥伦布的这种错误,印度这个名称嗣后就固定在这些不幸国家的头上;当最后清楚地发现新印度和旧印度完全不同时,前者就称为西印度,以与后者相区别,后者就称为东印度。

可是,对哥伦布来说重要的是,他所发现的不管是什么国家,应当对西班牙宫廷把它们说成是非常重要的;而从当时构成各国真实财富的东西,即土壤的动植物产品来说,实在没有什么东西能证明它们的重要性。

圣多明各最大的胎生四足兽是科里,介于老鼠和兔子之间,布丰先生认为它和巴西的阿帕里亚一样。这种动物的数目从来不多,巴西人的狗和猫早已将它们以及其它一些更小的动物几乎消灭殆尽。可是,这些,连同一种相当大的蜥蜴,称为伊文诺或伊关诺,就构成了土地所能提供的动物性食物的大部分。

居民的植物性食物,虽然由于他们农业不发达而不是很丰富,却也不是完全缺乏。这由玉米、芋、薯、香蕉等植物组成,这些当时在欧洲是从来不知道的,嗣后在欧洲也从来不曾受到重视,或认为能与欧洲远古以来种植的谷物与豆类提供同等的营养成分。

棉花诚然能为最重要的制造业提供原料,在当时对欧洲人来说无疑是这些岛国的所有植物性产品中最具有价值的。但是,尽管在15世纪末东印度的软棉布和其他棉货都很受欧洲各地的重视,棉纺织业本身在欧洲任何地方却均未发展。因此,即使是这种生产物,在欧洲人眼中也不可能显得非常重要。

看到在新发现的国家中动物和植物方面都不能证明对它们能作非常有利的陈述,于是哥伦布将他的眼光转向矿物;他妄称,他从这第三王国的产品的丰富,找到了其他两个王国物产微不足道的充分补偿。当地居民用来做自己衣服装饰的小块黄金,他听说这些是他们常常从山上流下的溪水和急流中找到的,这就足以使他相信,这些山都藏有最富的金矿。因此,圣多明各被描述为富有黄金的国家,因此之故(不仅是根据现在的偏见,也是根据当时的偏见),对西班牙国王和王国来说,是真实财富的取之不尽的泉源。当哥伦布从第一次航行回国时,他被用一种凯旋仪式引见卡斯梯和亚拉冈的国王们,他所发现的国家的主要产物就由仪仗队抬着走在他前面。其中惟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一些黄金小发带、腕环和其他的装饰品,以及几捆棉花。其他的只是一些俗人惊异的珍奇品,一些形体极大的芦苇、一些羽毛非常美丽的鸟、一些大鳄鱼和海牛的剥下的皮;走在这一切前面的是六七个可怜的土人,他们的奇怪的肤色和形状大大增添了这次展览的奇异色彩。

由于哥伦布的陈述,卡斯梯枢密院决定夺取这些国家,它们的居民显然无力捍卫自己。使他们信仰基督教的神圣目的,把这种非正义的计划神圣化了。但是在那里找到黄金宝藏的希望,才是促使去夺取它的惟一目的;为了使这种动机具有更大的重量,哥伦布提议,在那里发现的金银应以半数归于国王。这个提议为枢密院所接受。

只要由第一批冒险者输入欧洲的黄金全部或绝大部分是用劫掠毫无自卫能力的土人的方法十分容易地得来的,即使是缴纳这种重税或许也并不很困难。但是当在圣多明各以及哥伦布所发现的其他国家当地居民一旦被剥夺了他们所有的一切黄金以后(这在六年或八年内已经彻底实现了),当要找到更多的黄金就必须从矿山中去挖掘它的时候,支付这种税收就不再有可能性了。因此这种税收的严格征取,据说首先造成了圣多明各矿山的全部放弃,嗣后也从来没有恢复开采。于是不久就将税收降至总产量的1/3,然后降至1/5,随后降至1/10,最后降至1/20。对白银的课税在长时期内继续为总产量的1/5。只在本世纪中才降至1/10。但是首批冒险者似乎对白银并不很感兴趣。似乎只有黄金这样贵重的东西才能得到他们注意。

在哥伦布的计划以后,西班牙人在新世界的所有其他计划似乎全都是出于同一动机。正是对于黄金的神圣的渴望,把奥伊达、尼克萨和瓦斯科?努格尼?得?巴尔博带到了达里安地峡,把科特兹带到了墨西哥,把阿尔马格罗和皮查罗带到了智利和秘鲁。当这些冒险者们来到任何一个不知名的海岸时,他们首先询问的是在那里能不能找到黄金,根据他们得到的有关这件事的信息,他们决定是离开这个国家,还是定居在那里。

可是,在所有费钱的和不确定的计划中,使大部分从事者破产的,或许没有比探索新金银矿更容易遭致完全毁灭的了。这或许是世界上最不利的彩票,中奖人的利得和落奖人的损失之间的比例最小;因为,虽然中奖的票很少而不中奖的票很多,但是一张奖券的普通价格就是一个非常富有的人的全部财产。采矿计划不但不能补偿所使用的资本和资本的普通利润,一般还会亏蚀全部资本和利润。因此,所有谨慎的立法者,一心想要增加自己国家的资本,都不愿对这种计划给予任何特殊的鼓励,或使比自行流入的更大部分的资本转到这种计划上去,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人对于自己的幸运都有一种荒谬的信念,所以只要有最小的成功可能性,就会有过大的一份资本自行趋向它们。

但是,人们对于这种计划的清醒理智的和经验的判断其结果是不利的。人类贪欲的判断通常完全不同。同样的激情,它向许许多多的人提示过点石成金这种荒谬的想法,也向其他的人提示了无限丰富的金银矿藏这种同样荒谬的想法。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些金属在所有的时代和国家之所以有价值是由于它们的稀少,而它们之所以稀少又是由于它们的微小数量被自然藏在某一处地方,将其用坚硬的不可摧毁的物质包围起来,因而要穿透到并获得它们在到处都必须花费很大的劳动和支出。他们妄以为,这些金属的矿脉在许多地方都可找到,像在铅、铜、锡、铁方面通常找到的矿脉一样大,一样多。沃尔特?罗利爵士有关厄尔多拉多的黄金城和黄金国的美梦可以使我们相信,即使是聪明人,也常常不免有这种奇异的幻想。在那位伟大人物死后100余年,耶稣会会员古米拉仍然相信那个奇异国家的真实性,用极大的热情,我敢说是用极大的真诚表示,将福音之光带给能够给予他们的传教士的虔诚劳动以如此优厚的奖赏的人民,他会感到多么快乐。

在西班牙人首先发现的那些国家,现在知道没有什么金银矿是被认为值得开采的。据说首批冒险者在那里找到的这些金属的数量,以及在初次发现以后立即开采的那些矿山的丰富程度,或许都被过分夸大了。可是,有关这些冒险家所找到的东西的报道,就足以燃起他们的全体国民的贪欲。每一个驶向美洲的西班牙人都想要找到一个黄金国。命运之神在这种场合所做的,也和她在非常少数的其他场合所做的一样。她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她的忠实信徒们的奢望;在墨西哥和秘鲁的发现与征服中(第一个发生在哥伦布首次远征后的大约30年,第二个发生在之后的大约40年),她赠给他们的是与他们所寻求的贵金属的丰富不相上下的东西。

可见,对东印度的通商计划造成了西印度的首次发现。一项征服计划产生了西班牙人在这些新发现国家的所有的殖民地。刺激他们从事这种征服的是一项金银矿计划;一系列人类智慧所不能预见的意外事件,使这一计划获得了比经营者有任何合理根据可能期望的更大的成功。

所有其他欧洲国家企图在美洲殖民的首次冒险,都是由相同的妄想所驱使,但他们并不是同样成功的。在巴西首先建立殖民地以后大约过了100多年,才在那里发现银矿、金矿或钻石矿。在英格兰、法国、荷兰和丹麦的殖民地,迄今还没有发现这种矿藏,至少没有现在认为值得开采的矿藏。可是,首批在北美的英格兰移民提出要将在那里发现的全部金银的1/5献给国王,作为给他们颁发特许状的动力。在给沃尔特?罗利爵士的、给伦敦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的、给普利茅斯参议会的等等的特许状中,因而都规定将这1/5保留给国王。除了寻找金银矿的期望之外,这些首批殖民者还抱有发现去到东印度的西北通道的期望。他们迄今在这两方面都感到失望。

第二部分 论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文明国家占有一个荒芜的国土或居民稀少、土民容易向新殖民者屈服的国土,这样建立的殖民地能比任何其他人类社会更加迅速地走向富裕和强大。

殖民者随身带去的,有农业知识和其他有用的技术,比野蛮的未开化民族在许多个世纪中能自行发展起来的更为优越。他们随身带去的,还有服从的习惯、有关于在自己国家中所产生的正规政府、支持这种政府的法律制度以及正规的司法行政的观念,他们在新殖民地自然要建立一些同样的东西。但是在野蛮和未开化民族中,在法律和政府建立以后(这些是为了保护他们所必要的),法律和政府的自然进步仍然比技术的自然进步要慢一些。每一个殖民者得到的土地,比他可能耕种的多。他无需付地租,也很少要纳税。没有地主来和他分享土地的产物,国王的一份通常是微不足道的。他有一切的动机要使产物尽可能多,这种产物几乎全部可以归他所有。但是他的土地普遍太广阔了,用他自己的全部劳动以及他可能使用的所有其他人的劳动,他很少能使土地生产出它可能生产的1/10。因此他渴望从所有的方面募集劳动者,用最优厚的工资来报酬他们。但是这种优厚的工资,连同土地的丰富和低廉,不久就使这些劳动者离开他,以便自己变成地主,用同样的慷慨去报酬其他的劳动者;这些其他的劳动者不久又离开他们,和他们离开自己的头一个主人的理由是一样的。劳动的丰厚报酬鼓励结婚。子女在婴幼儿时期得到良好的营养和照顾,当他们成长以后,他们的劳动的价值大大地超过了他们的维持费。达到成年以后,劳动的高价格,土地的低价格,使他们能像自己父亲以前所做的那样,自立起来。

在其他国家,地租和利润吞噬了工资,两个上层阶级压迫下层阶级。但在新殖民地,两个上层阶级的利益使得他们不得不用比较宽宏人道的态度来对待下层阶级,至少是,那里的下层阶级不处于奴隶状态。自然肥沃程度最大的荒地,只付很小代价就可以得到。地主总是经营者,他所期望的从改良土地增加的收入就构成他的利润;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普遍是很大约。但是不使用其他人的劳动去开垦和耕种土地,就不能得到这种巨大的利润;可是在新殖民地普遍发生的情况是,土地的广阔和人民的稀少不成比例,因此他难于得到这种劳动。所以他不在工资上计较,愿意用任何的价格去雇用劳动。劳动的高工资鼓励人口增长。良好土地的低廉和丰富鼓励耕作的改良,使地主能付得起这种高工资。土地的全部价格几乎就是由这种工资组成的;虽然作为劳动的工资来看,这种工资很高,但是作为价值如此之大的东西的价格来看,这种工资就很低了。凡是鼓励人口和改良的增进的事情,也鼓励真实财富和强大的增进。

因此,古希腊的许多殖民地在财富和强大方面的进步似乎是非常快的。在一两个世纪中,其中有几个似乎赶上了它们的母市,甚至超过了母市。西西里的锡拉丘兹和阿格里建顿、意大利的塔伦图姆和洛克里、小亚细亚的埃弗塞斯和密里图斯,似乎在所有的方面至少是和古希腊的任何一个城市相等。虽然建立在它们以后,可是所有风雅的艺术,哲学、诗歌和修辞学似乎和母国的任何地区开发得同样早,进展得同样高。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最古老的希腊哲学学派,即泰勒斯学派和毕达哥拉斯学派,都不是在古希腊建立的,而一个是在亚细亚殖民地、一个是在意大利殖民地建立的。所有这些殖民地都建立在由野蛮和未开化民族居住的国家,他们很容易向新殖民者让步。这些殖民地有富足的良好土地,由于它们完全独立于母市,所以有自由按照自己认为最适合于自己利益的方式去处理自己的事务。

罗马殖民地的历史,决不是那样辉煌。诚然,其中有一些,例如弗洛伦斯,在许多世代中,在母市衰落以后,成长成为一个大国。但是它们当中任何一个的进步似乎都不很迅速。它们全都是在被征服的省份建立的,在大多数场合以前的居民十分稠密。分给每一个殖民者的土地数量都不很大,又由于殖民地不是独立的,它们并不是总可以自由地按照它们认为最适合自己利益的方式去处理自己的事务。

在良好土地的丰富方面,在美洲和西印度建立的欧洲殖民地很像、甚至大大超过了古希腊的殖民地。在它们依附母国方面,它们很像古罗马的殖民地;但是由于它们同欧洲的距离遥远,使它们全都或多或少地减轻了这种依附的影响。它们的位置,使得它们较少处于母国的监视和母国的权力之下。在按它们自己的方式追求它们的利益时,它们的行为在许多场合都被忽视了,这或者是因为在欧洲不知道,或者是因为在欧洲不理解;在某些场合被相当容忍了,对它屈从了,因为它们的距离使得难于加以约束。即使是强暴专制的西班牙政府,在许多场合,也不得不撤销或修改给它的殖民地政府下达的命令,因为恐怕引起一场普遍的叛乱。因此,所有欧洲殖民地在财富、人口和改良方面的进步都是非常大的。

西班牙国王由于分享金银,从殖民地初建的时候起就从它获得了一些收入。这种收入的性质,也存在于在人类贪欲中激发了对更大财富的十分过度的期望。因此,西班牙殖民地从最初建立的时候起,就引起了它们母国的很大的注意,而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则在长时期内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但是前者或许没有因为这种注意更加繁荣,后者也没有因为这种忽视而变得更坏。按照西班牙殖民地在某种程度上所拥有的国土大小的比例,它们被认为比任何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人口少,繁荣程度差。然而,即使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它在人口和改良方面的进步;也是非常快、非常大的。在征服时起即已建立的利马市,乌罗阿说它的居民在30年前已达5万。基托原来只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可怜的小村,同一作者说它在他那时候也有同样多的人口。克麦里?卡勒利,据说是一个冒充的旅行家,但他在各处的写作似乎都是根据极为可靠的信息的,他说墨西哥城有10万居民;这个数字,尽管西班牙作者们总是有些夸大,或许比蒙特祖马时代的该市居民多出5倍。这些数字大大超过了英格兰殖民地三大城市即波士顿、纽约和费拉德尔菲亚的人口。在西班牙人征服以前,墨西哥和秘鲁没有适于驮载的牲畜。无峰驼是他们惟一的载重兽,其体力似乎大大低于普通驴子。他们不知有犁。他们不知道使用铁。他们没有铸币,也没有任何一种确定的商业媒介。他们的商业是靠物物交换来进行的。一种木制的锄是他们的主要农具。尖锐的石头是他们用来切割的刀斧;鱼骨和某些动物的硬腱是他们用来缝纫的针,这些似乎就是他们的主要生产工具。在这种事物状态下,这两个帝国似乎不可能得到像现在这么多的改良和这样好的耕种,此时它们得到了各种欧洲牲畜的丰富供应,铁、犁和许多欧洲技术的使用已经引进他们中间。但是每个国家人口的众庶必然和它的改良与耕种程度成比例。尽管在征服之后对当地居民进行了残酷的摧毁,这两个大帝国现在的人口或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人民也肯定是一种非常不同的人民,因为我想我们必须承认,西班牙后裔的克里奥尔人在许多方面优于往昔的印第安人。

除了西班牙的殖民地以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是欧洲国家在美洲的最早的殖民地。但是由于巴西在首次发现后在长时期内没有找到金银矿,因而给国王提供的收入很少或根本没有,所以在长时期内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在这种被忽视的状态下,它成长为一个大而且强的殖民地。当葡萄牙处于西班牙统治下时,巴西受到荷兰人入侵,在它划成的14个省中侵占了七个省。他们打算不久就征服另外的7个省,此时葡萄牙人恢复了独立,布拉甘查王朝登上皇位。于是作为西班牙人的敌人的荷兰人变成了葡萄牙人的朋友,因为西班牙人也是葡萄牙人的敌人。因此,荷兰人同意,将未被征服的那部分巴西领土留给葡萄牙国王,后者同意他们保留那一部分已被征服的巴西领土,作为同这样好的同盟者不值得争执的事情。但是荷兰政府不久就开始压迫葡萄牙殖民者,这些殖民者不是以发发牢骚来消遣,而是拿起武器来反抗新主人,凭他们自己的勇气和决心,诚然是在母国默许之下(但没有得到母国任何公开的帮助),将荷兰人逐出巴西。因此,荷兰人看到不可能将巴西的任何部分保留给自己,就同意巴西应当完全回到葡萄牙国王手中。在这个殖民地,据说有60万以上人口,葡萄牙人及其后裔、克里奥尔人、黑白混血儿和葡萄牙人与巴西人的混血种。没有一个美洲殖民地被认为拥有这么大量的欧洲血统人民。

到15世纪末,在16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西班牙和葡萄牙是大西洋上的两个海军大国;因为威尼斯的商业虽然推广到欧洲的每个地区,它的海军却没有驶出过地中海。西班牙人由于最初发现美洲,要求将其全部据为己有;他们虽然不能阻止葡萄牙这样一个海军大国在巴西殖民,但是他们的名字在当时是如此可怕,以致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不敢在那个巨大的大陆的任何地区去殖民。试图在弗罗里达定居的法国人,全都被西班牙人谋杀了。但是由于在16世纪末西班牙人所称的自己的“无敌舰队”的失败或失算,西班牙的海军力量衰落,再也无力继续阻挠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于是在17世纪中,英格兰人、法国人、荷兰人、丹麦人和瑞士人,所有在大西洋上有任何港口的大国,全都企图在这个新世界建立一些殖民地。

瑞典人在新泽西殖民,今天仍然可以在那里找到许多瑞典家族,这就足以证明,如果能得到母国的保护,这个殖民地本来是很可以繁荣起来的。但是由于瑞典的忽视,它不久就被荷兰殖民地纽约并吞,后者又于1674年归入英格兰人的统治。

圣托马斯和圣克罗斯两个小岛,是丹麦人在新世界所拥有的惟一的两个国土。这两个小殖民地,也由一个专营公司统治,只有它有权购入殖民者的剩余产品,并供应他们以他们所需要的其他国家的货物,因此,它在购入和售出两方面不但有权力压迫他们,而且有最大的诱惑力这样去做。一个商人的专营公司的政府,无论对任何国家来说,或许是最坏的政府。可是,它无力完全阻止这些殖民地的进步,尽管它使得这种进步较为缓慢。丹麦前国王解散了这家公司,从那时起,这两个殖民地十分繁荣。

荷兰人在西印度的殖民地,也和他们在东印度的殖民地一样,最初均由一家专营公司统治。因此,其中一些,和几乎任何旧殖民地比较进步虽然很大,但是,和大部分新殖民地比较,则进步很是缓慢。苏里南这个殖民地虽然进步很大,却仍然不及其他欧洲国家的大部分食糖殖民地。诺瓦?伯尔基亚这个殖民地,现在划分为纽约和新泽西两省,尽管仍处于荷兰人统治之下,不久或许也会变得十分进步。良好土地的丰富和低廉是造成繁荣的强有力的原因,最坏的政府也很少能阻止这些因素的有效作用。离母国距离很远,也使殖民地能通过偷运,或多或少逃避公司享有的针对它们的垄断权。在现今,公司允许所有荷兰船只同苏里南进行贸易,条件是按装货价值缴25%的税以取得特许证;自己只保留非洲至美洲的直接贸易的专利权,这几乎完全是奴隶贸易。公司排他特权的这种放松,或许是这个殖民地现今享有的繁荣程度的主要原因。属于荷兰人的两个主要小岛库拉索亚和尤斯特沙,是对所有国家船只开放的自由港;这种自由,在港口只对一个国家的船只开放的较好殖民地中间,是这两个不毛之地的小岛得以繁荣的巨大原因。

法国殖民地加拿大,在上世纪大部分时间和本世纪一部分时间内,处于一家专营公司的统治之下。在这种不利的行政底下,它的进步必然比其他新殖民地进步要慢得多,但在所谓密西西比计划失败以后这家公司被解散,于是进步显得非常快。当英格兰人拥有这片国土时,他们发现这里的居民数目比沙勒瓦神父在二三十年前所说的多出一倍。这位耶稣会会员旅行了全国,不会比实际情况说得少。

法国殖民地圣多明各是由海盗们建立的,他们在长时期内既不要求法国保护,也不承认法国的政权;但这类强盗后来成为公民并承认这种政权,法国必然要在长时期内十分宽大地来行使权力。在这个时期内,这个殖民地的人口改良增长非常快。即使是专营公司的压迫――它在一段时间内受到这种压迫,像所有其他法国殖民地一样――虽然无疑地阻碍了这种进步,却未能使它完全停止。它从这种压迫中解放出来以后,它的繁荣立即得到恢复。它现在是西印度的最重要的食糖殖民地,它的产量据说比所有英格兰食糖殖民地加在一起的产量还要大。其他法国食糖殖民地一般也都非常繁荣。

但是没有任何殖民地比英格兰在北美的殖民地进步更快。良好土地的丰富,按自己的方式管理自己事务的自由,似乎是所有新殖民地繁荣的两大原因。

在良好土地的丰富方面,英格兰的北美殖民地,虽然无疑地得到充分的提供,却不及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并不优于上次战争以前法国人拥有的一些殖民地。但英格兰殖民地的政治制度比起任何其他三个国的制度来,更有利于土地的改良和耕种。

第一,对于未耕地的垄断,在英格兰殖民地虽未被完全阻止,却比在任何其他殖民地受到更多的限制。殖民地法律规定,每一个地主有义务在一定时限内改良和耕种其土地的一定部分,违者即宣布这种被忽视的土地可以授予任何其他的人;这种法律虽然或许并未严格执行,却也产生了一些效果。

第二,在宾夕法尼亚,没有长子继承权,土地像动产一样,在全家所有子女中平分。在新英格兰的三个省,长子只能得到双份,像在摩西律中一样。因此,虽然在这些省份中有时有过大数量的土地被某一个人垄断,但在一两代人中,就可能有充分的重新划分。诚然,在其他的英格兰殖民地,像英格兰法律一样,存在长子继承制。但是,在所有的英格兰殖民地,土地占用全都是根据自由租佃制,这就促进了转让,被授予大片土地的人,发现尽可能将大部分让出,自己只保留一小块缴纳免役地租的土地,是于自己有利的。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所有附有封爵称号的大地产的继承均有称为“长子继承”的权利。这种地产全都归于一个人,实际上是限定继承、不可转让的。法国殖民地诚然是遵守巴黎习惯,在土地继承方面,比英格兰法律更有利于较年轻的子女。但在法国殖民地,如果一宗地产的任何部分由有骑士称号或领地称号的贵族占有,当其转让时,在限定期间内可由领地继承人或宗族继承人赎回;如果一国所有的大地产均由这种贵族占有,自然会阻碍转让。但在新殖民地,一宗未耕种的大地产通过转让比通过继承能更快地分割。已经说过,良好土地的丰富和低廉是新殖民地迅速繁荣的主要原因。土地垄断实际上会破坏这种丰富和低廉。此外,未开垦土地的垄断,是对它的改良的最大阻碍。但是为土地的改良和耕种所使用的劳动,为社会提供了最大的和最有价值的产物。劳动的产物,在这个场合,不仅支付了劳动的工资和雇用劳动的资本的利润,而且支付了使用劳动去耕种的土地的地租。因此,英格兰殖民者的劳动,由于更多地使用在土地的改良和耕种上,比起任何其他三国的劳动来可能提供更大的更有价值的产物,后者由于土地的垄断,或多或少地转向其他用途。

第三,英格兰殖民者的劳动不仅能提供更大的更有价值的产物,而且,由于他们缴纳的税收比较适中,所以这种产物的更大一部分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可以将其储蓄起来,用来推动更大数量的劳动。英格兰殖民者还从来没有对母国的国防或对母国文官政府的维持做出过什么贡献。反之,他们自己的防卫迄今还是靠母国的开支。但是海陆军的费用比文官政府的必要开支要大出许多倍。他们自己的文官政府的费用一向都不很大。这种支出一般只限于支付总督、法官以及一些其他警察官员的适当的薪金,和维持少数最有用的公共工程。在现在的骚乱开始以前,马萨诸塞湾的行政设施费往往每年大约只有18000镑。新汉普顿和罗得岛的行政费各为3500镑。康涅狄格的行政费为4000镑。纽约和宾夕法尼亚的行政费各为4500镑。新泽西的行政费为1200镑。弗吉尼亚和南卡罗来纳的行政费各为8000镑。新斯科夏和乔治亚的行政费部分地由国会的每年拨款维持。但新斯科夏为殖民地的公共支出每年支付大约7000镑,乔治亚每年支付大约2500镑。总之,北美殖民地的所有各地的行政费用,除马里兰和北卡罗来纳的行政费用没有得到准确数字以外,在现在的动乱开始以前,居民所付的每年不过64700镑以上,用这么微小的开支,使300万人民不仅得到治理,而且治理得很好,这是值得永远牢记的实例。诚然,政府开支的最重要部分,即防卫和保护开支,经常落在母国肩上。殖民地文官政府的礼节性开支,如接待新总督到任、新议会开幕等,虽然十分隆重,却也并不铺张浪费,教会机关的开支也是同样节约的。这些殖民地人民不知道有什一税;他们的教士人数不多,或领取适中的俸给,或由人民的自愿捐献来维持。反之,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政权,却从向它们的殖民地保证的税收得到一些支持。诚然,法国从来没有从它的殖民地取得很大收入,向殖民地课征的税收一般用在殖民地中间。但所有这三国的殖民地政府开支都很浩繁,并且伴随有比较耗费的礼仪形式。例如,迎接一位新秘鲁总督到任,开支就常常十分巨大。这种仪式不仅表示富有的殖民者在这类特殊场合支付的实际税收,而且在他们中间引进了在所有其他场合虚荣奢侈的习惯。这些仪式不仅是非常痛苦难受的偶尔的课税,而且有助于建立一种更为痛苦难受的永久性的课税:即使人倾家荡产的私人奢侈浪费的习惯。还有在所有这三个国家,教会机关具有极端的压迫性。三国殖民地全都征收什一税,而在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征收最为严格。此外,三国殖民地全都受到一种人数众多的行乞修士的压迫,他们的乞讨不仅受到特许,而且由宗教予以神圣化,这是对贫苦人民的一种最痛苦难受的课税,他们被谆谆教导说,布施是一种义务,拒绝对行乞修士施舍是一种非常大的罪。除此之外,僧侣全都是最大的土地垄断者。

第四,在处理他们的剩余产品或超过他们自己消费所需要的东西方面,英格兰殖民地比任何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受到更大的照顾,被容许有更为广阔的市场。每一个欧洲国家都或多或少地企图垄断本国殖民地的商业,因而禁止外国船只和它们通商,禁止它们从任何外国进口欧洲货物。但各国行使这种垄断权的方式非常不同。

有些国家将自己殖民地的全部商业交给一个专营公司去经营,殖民地必须向它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欧洲货物,它们也必须将自己的全部剩余产品出售给它。因此,公司的利益是,尽可能贵地出售前者,尽可能贱地购入后者;而且即使是按照这种低价,也要使对后者的购入数量不比他们可能在欧洲以非常高的价格售出的多。公司的利益是,不仅要在所有的场合降低殖民地剩余产品的价值,而且要在许多场合挫抑和降低殖民地剩余产品的数量增长。在能够想出来阻碍一个新殖民地的自然增长的一切办法中,最有效的无疑是设立一家专营公司。可是这是荷兰的政策,虽然在本世纪中,专营公司在许多方面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排他特权的行使。丹麦直到前一国王即位之前,政策也是如此。这偶尔也是法国的政策;近来,从1755年起,在所有其他国家放弃了这种政策(因为它的荒谬)以后,这也变成了葡萄牙至少是对待巴西的两个主要省份――伯南布哥和马拉尼翁的政策。

其他国家让所有的臣民能和本国殖民地自由通商,能从母国的所有港口运出,只需海关的普通证件,不要求有特许证。在这种场合,商人的人数众多和住地分散,使他们不可能形成任何普遍的联合,他们之间的竞争足以阻止他们获得异常过度的利润。在这样自由的政策下,殖民地能按合理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物和购买欧洲的货物。但是自从普利茅斯公司解散以来,当我国殖民地还处在幼稚时期时,英格兰的政策一向如此。这一般也是法国的政策,自从在英格兰通常所称的密西西比计划解体以来,这就是法国通行的政策。因此,英格兰和法国同本国殖民地进行的贸易的利润,虽然无疑地比在让所有其他国家自由竞争时要略为高一些,但决不是过度的高;因此在两国的大部分殖民地,欧洲货物的价格并不特别高。

在输出自己的剩余产物方面,大不列颠殖民地只对某些商品才限于输往母国市场。这些商品是在航海法以及随后的一些其他法律中列举的,所以称为“列举商品”其余的称为“非列举商品”,可以直接出口到其他国家,但要用不列颠或殖民地船只,其主人和3/4的海员须是不列颠臣民。

在非列举的商品中,有美洲和西印度的一些最重要的商品,各种谷物,木材,腌制食物,鱼类,食糖和甜酒。

谷物自然是所有新殖民地第一个和主要的种植目标。法律通过允许谷物有非常广阔的市场,鼓励殖民地扩大这种作物,使之大大超过一个居民稀少国家的消费,从而为不断增长的人口预先准备了充足的生活资料。

在一个由森林覆盖的国家,木材很少有价值或根本没有价值,因此清理土地的开支是改良的主要障碍。法律通过允许殖民地木材有非常广阔的市场,以便提高这样一种否则会价值很低的商品的价格,从而促进土地的改良,使殖民地能从否则只能是开支的东西获得一些利润。

在一个居民和耕种都达不到一半的国家,牲畜自然得到繁殖,超过了居民的消费,因此常常价值很小或根本没有价值。但是,已经说过,在任何一国的大部分土地得到改良以前,必须使牲畜的价格和谷物的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法律允许美洲的牲畜――各种形状的,死的和活的――享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力图提高这样一种商品的价值:它的高价格对于土地改良是至关重要的。可是这种自由的良好影响必然由于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律而略为减少,后者将生皮和皮革列入列举商品名单,从而降低了美洲牲畜的价值。

通过扩大我国殖民地的渔业来增加大不列颠的航运业和海军力量,似乎是立法机关几乎经常怀抱的目标。因此之故,殖民地渔业受到了自由制度所能给予的一切鼓励,因而繁荣起来。特别是新英格兰的渔业,在上次骚乱以前,或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渔业之一。捕鲸业在大不列颠虽发给过高的奖金,却成绩不大,许多人认为(可是,我不敢保证),每年的全部产物超过奖金的价值者不多,而在新英格兰,虽然没有奖金,规模却非常大。鱼类是北美与西班牙、葡萄牙和地中海贸易的主要物品之一。

食糖最初是列举商品,只能输入大不列颠。但在1731年,由于甘蔗种植人的请愿,允许食糖向世界所有地区出口。可是,给予这种自由时所施加的限制,连同大不列颠食糖的价格高昂,使得这种自由在很大程度上不起作用。大不列颠及其殖民地仍然继续几乎是不列颠殖民地所产全部食糖的惟一市场。食糖消费增长如此之快,尽管由于牙买加以及被割让各岛的不断改良,食糖进口在这20年中却大为增长,而向外国的出口据说不比以前更多。

甜酒是美洲人和非洲海岸进行贸易的重要物品之一,从那里他们运回黑人奴隶。

如果各种谷物、腌制食物和鱼类的全部剩余产品均列入列举产品名单,从而被迫进入不列颠市场,那就会过多地扰乱我们自己人民的劳动产物。或许并不是由于考虑到美洲的利益,而只是由于对这种干扰的妒忌,这些重要商品才没有列入列举商品名单,但是除大米以外的所有谷物以及腌制食品,在法律的普通状态下,被禁止输入大不列颠。

非列举商品最初能向世界所有各地出口。木材和大米一度被列入列举商品名单,在随后被从名单中抽出时,只能输往欧洲市场,限于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国家。根据乔治三世第6年第52号法律,所有非列举商品都受到同样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国家都不是制造业国,我们不那么妒忌殖民地船只会从它们运回什么能干扰我们自己的制造品的东西。

列举的商品可分两种:第一,美洲的特殊产物,或不能在母国生产、至少是在母国没有生产的商品。这种商品中,有蜜糖、咖啡、可可豆、烟草、红胡椒、生姜、鲸须、生丝、棉花、海狸皮以及其他美洲毛皮、靛青、黄佛提树及其他染色树木。第二,非美洲的特殊产品,而是在或可以在母国生产的,但其产量不足以供应本国大部分需求,主要靠外国供应。在这一类中,有所有的海军用品,船桅,帆桁和牙樯,松脂、柏油和松香油,生铁和铁条,铜矿石,生皮和皮革,锅罐和珍珠灰。第一种商品最大的输入,不会阻碍母国产物任何部分的增长,亦不妨碍其销售。限制它们只能输入本国市场,预期不仅能使我们的商人在殖民地以较低的价格购入,因而能在本国售得较大的的利润;而且使他们能在殖民地和外国之间建立一种有利的贩运贸易,大不列颠必然成为这种贸易的中心或总市场,因为它是首先输入这些商品的欧洲国家。认为第二类商品的进口可以这样来经营;不是干扰本国所产同类货物的销售,而是干扰从外国进口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因为,通过保证关税,可以使这些货物总是比前者略为贵一些,而比后者则要低廉得多。因此,通过限制这些商品只能输入本国市场,不是想要挫抑大不列颠的产物,而是想要挫抑某些外国的产物,同这些国家的贸易差额相信是不利于大不列颠的。

禁止殖民地将船桅,帆桁和牙樯,松脂、柏油和松香油输往大不列颠以外的任何其他国家,自然会降低木材在殖民地的价格,从而增加清理它们的土地的费用,因为树木是对它们改良的主要障碍。但在本世纪初,即1703年,瑞典柏油松脂公司企图提高他们向大不列颠输出的这些商品的价格,他们禁止其出口,除非用他们自己的船只,按照他们自己的价格并按他们认为合适的数量。为了抵制这一项令人瞩目的商业政策,为了使自己尽可能地不仅不依赖瑞典,而且不依赖所有北方国家,大不列颠对来自美洲的海军用品的进口发放奖金。这项奖金的作用是在提高美洲木材的价格,使之大大超过限制输入本国市场的规定所能将其降低的程度;由于两种规定是在同时制定的,其共同效果鼓励而不是挫抑美洲的土地清除。

虽然生铁和铁条被列入列举商品名单,但是由于它们从美洲进口时免缴对其他国家进口所课征的重税,规定的一部分对在美洲建立制铁厂的鼓励大于规定的另一部分对它所加的挫抑。没有一种制造业消耗木材之多比得上熔铁炉,或者说能对于一个森林茂密的国家在土地清理方面,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

有些这样的规定有提高美洲木材价值从而便于土地清理的倾向,这或许既不是立法机关有意造成的,也不是它所理解的。可是,虽然它们在这方面的有利影响是偶然的,但并不因此就变成不是真实的。

在列举商品和非列举商品两方面,对不列颠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之间的贸易给予了最完全的自由。这些殖民地现在变得众庶和繁荣,每一个殖民地都在其他殖民地为自己的每一部分产物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和广阔的市场。把它们合在一起来看,它们成了各自产物的巨大内部市场。

可是,英格兰对待其殖民地贸易的慷慨大方,主要仅限于它们自己的天然产物或可以称作处于最初制造阶段的产物的市场。对于殖民地的比较先进的或比较精密的制造品,大不列颠的商人和制造商选择将这些制造业保留给自己,说服立法机关有时用高关税、有时用绝对禁止的办法阻止其在殖民地建立。

例如,来自不列颠殖民地的混糖,进口时每英担仅课税6先令4便士;而白糖糖块则课税1镑1先令1便士,精糖(单糖或双糖)糖块为4镑2先令5 8/20便士。当课征这种重税大不列颠虽然鼓励在美洲制造生铁和铁条,免征对任何其他外国输入的同类商品所课征的关税,但对它的任何美洲殖民地建立炼钢厂和铁工厂却予以绝对禁止。它不容许自己的殖民者从事这种比较精密的制造业,即使是供他们自己消费;而是坚持让他们从大不列颠商人和制造商手中购买他们所需要的所有这类货物。

大不列颠禁止美洲生产的帽子、羊毛和毛织品通过水路、甚至是在马背上或车子中从陆上由一省输往另一省;这种规定有效地防止建立这种商品的任何制造业去供远地销售,这样就将殖民地的工业限制在粗糙的和家用的制造范围之内,即私人家庭为自己的使用而制造,或将一些售予同省的邻人。

可是,禁止一个伟大的人民去对他们自己产物的每一部分进行他们所能从事的一切制造,或禁止按他们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去使用他们的资本和劳动,这是对最神圣的人权的明显侵犯。然而,这种禁令虽然是不公正的,却迄今尚未对殖民地造成重大伤害。土地仍然是那么低廉,因而劳动在他们中间仍然是那么昂贵,他们能从母国进口几乎所有的比较精密或比较先进的制造品,价格比他们自己所能制造的更为低廉。因此,如果他们没有被禁止建立这种制造业,但是按他们现在的改良状况,他们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或许也会使他们不愿这样去作。按照他们现在的改良状况,这些禁令或许并没有拘束他们的产业,或限制这种产业的本来会自行进行的任何改进,而只是由于母国商人和制造商的毫无根据的妒忌,没有充足的理由,加在他们身上的无礼的奴役标记。在一个比较先进的情况下,这些禁令可能是真正的压迫,是不能容忍的。

大不列颠一方面将殖民地的某些最重要的产物限制输入自己的市场,可是为了补偿,它让另外的一些产品在自己市场上享受一些利益:有时对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同类产物课征较高的关税,有时对从殖民地进口的货物发给奖金。用第一种办法,它使自己殖民地的食糖、烟草和铁在国内市场上享受利益;用第二种办法,它使殖民地的生丝、大麻和亚麻、靛青、海军用品和建筑木材在国内市场上享受利益。第二种即用奖金鼓励殖民地货物输入的办法,就我所知,是大不列颠所特有的。第一种办法则不是。葡萄牙不以对来自任何其他国家的烟草进口课征较高关税为满足,而且用最严厉的惩罚禁止其输入。

在从欧洲进口的货物方面,英格兰对自己的殖民地也比其他国家更为宽大。

大不列颠对外国货物进口时所课税收,在其出口到其他外国时,准许退还一部分,几乎总是一半,一般是较大的一部分,有时是全部。很容易预见,大不列颠对几乎所有外国货物的进口既然均课征重税,任何独立的外国都不会接受带着这种重税的货物进口。因此,除非在出口时退还一部分这样的重税,否则贩运贸易就会终止,而贩运贸易是重商主义体系所提倡的一种贸易。

可是,我们的殖民地并不是独立的外国,大不列颠已将向殖民地供应一切欧洲货物的独占权据为己有,很可以迫使它们(像其他国家对它们的殖民地所做的那样)接受这种货物,连同它们在母国所缴纳的一切税收。但是恰好相反,直到1763年以前,我们对出口到我国殖民地的大部分外国货物,也像出口到任何独立外国一样,同样退税。诚然,1763年,根据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律,这种宽大待遇大为降低,法律规定“欧洲或东印度生长、生产或制造的任何货物,从本王国向不列颠任何北美殖民地输出时,称为旧补助税的税收的任何部分均不退还;葡萄酒、白洋布和细洋布除外”。在这项法律以前,许多种外国货物在殖民地购买比在母国便宜,有一些现在可能仍然如此。

必须指出,有关殖民地贸易的规定,在制定时大部分是由进行这种贸易的商人充当主要的顾问。因此,如果在大部分的规定中,所考虑的是他们的利益而不是殖民地或母国的利益,我们不应感到奇怪。在以殖民地所需要的所有欧洲货物供应这些殖民地的排他特权方面,在购买不干扰他们在本国进行的贸易的那些殖民地剩余产物的排他特权方面,都是为了这些商人的利益而牺牲了殖民地的利益。在大部分欧洲和东印度货物向殖民地再出口时,也像对任何独立国家再出口一样,退还进口缴纳的税收,是为了这些商人的利益而牺牲母国的利益,即使是按重商主义思想所说的那种利益。商人就其送往外国的货物要支付得尽可能少,从而使这些货物输入大不列颠时他们所缴纳的税收退还得尽可能多,这是合乎他们的利益的。这样他们在殖民将其出售时,能以同量的货物得到更大的利润,或以相同的利润出售更大的数量,从而用两种方法都可以有所得。同样,殖民地的利益是,尽可能低廉地得到这些货物,并得到尽可能大的丰富供应。但这可能并不总是合乎母国的利益。母国常常可能在两方面受到损失:收入方面的损失,由于退还大部分这些货物进口时缴纳的税收;自己的制造业方面的损失,在殖民地市场上,这些外国制造品由于退税而易于运往,售价可以低于母国制造品。普通常说,大不列颠麻织业的进步,受到了德国亚麻布再出口到美洲殖民地的阻碍。

但是,大不列颠在对自己的殖民地的贸易方面的政策,也像其他国家的政策那样,是受相同的重商主义精神支配的;可是总的说来,它比起任何其他国家的政策来,不是那么偏狭和横暴。

在每一件事情上,除了它们的对外贸易以外,英格兰殖民地按他们自己的方式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的自由是很完全的。这种自由在每一个方面都和他们的母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完全相同,并且同样有一个人民代表议会来保护,这个议会拥有为支持殖民地政府而课税的惟一权利。这种议会的权威使行政权力慑服,不论是最卑贱的还是最令人憎恶的殖民者,只要他遵守法律,就不必担心总督或省内任何文武官员的怨恨。虽然殖民地议会也像英格兰的下议院那样,并不总是非常平等的人民代表机构,但也接近于这种性质;由于行政机关没有方法去腐蚀他们,或者说行政机关由于从母国得到支持而不必这样去做,议会或许更容易受到选民意志的影响。殖民地立法机关中的参议院和大不列颠的上议院相当,但不是由世袭贵族组成的。在某些殖民地,如像在新英格兰的三个政府,这些参议院不是由国王任命,而是由人民代表选举的。在英格兰殖民地中,没有任何一个有世袭贵族。诚然,在所有这些殖民地,也像在所有其他自由国家一样,一个古老殖民家族的后裔,比起功绩和财产相等的暴发户来,受到更大的尊敬;但他也只是受到更大的尊敬,他并没有任何特权使他可以去给邻居添麻烦。在现在的骚乱开始以前,这些殖民地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格和罗得岛,议会选举总督。在其他殖民地,议会任命税收官员,负责征收议会课征的赋税,对议会直接负责。因此,在英格兰殖民者中,比起在母国的居民中来,有更多的平等。他们的生活方式更富有共和精神,他们的政府,尤其是新英格兰三个省的政府,也更富有共和精神。

反之,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极权政府又在它们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来,这种政府普通授予他们所有下级官吏的独断权,由于距离遥远,在行使时自然比普通更为暴虐。在所有的极权政府下,在首都比在全国所有其他地区有更多的自由。国王本人既不可能有兴趣也不可能有意向要去破坏司法秩序或压迫人民大众。在首都,他的存在或多或少能使下级官员慑服,这些官员在遥远的省份,由于在那里人民的抱怨较难达到国王耳里,他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但是欧洲的美洲殖民地,比以前所知道的最大帝国的最遥远的省份还要远。自从世界肇始,英格兰殖民地的政府或许是能给予如此遥远一省的居民以完全保障的惟一政府。但是法国殖民地的行政部门比起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的行政部门来,在行为上总是更为宽宏、更为温和。这种行为上的优越性是与法兰西民族的特性相适应的,也是和每一个民族的特性相适应的,这些民族的政府的性质,虽然与大不列颠政府比较为专横,但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政府相比,却是较为守法和自由。

然而,正是在北美殖民地的进步中体现了英格兰政策的优越性。法兰西殖民地的进步至少与英格兰的大部分殖民地的进步相等,或者更胜一筹;然而英格兰食糖殖民地享受的自由政府差不多和北美殖民地所产生的自由政府完全一样。但是法兰西的食糖殖民地就象英格兰的食糖殖民地一样,并没有被阻止去提炼他们自己的食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政府的明智自然采取了对自己黑奴的更好的管理方式。

在所有的欧洲殖民地,甘蔗均由黑奴来种植。在欧洲温带地方出生的人的体质,被认为不能胜任在西印度的炎炎烈日下从事掘地的劳动;而甘蔗的种植,像它现在的进行方式,全都是手工劳动,虽然许多人的意见是,如果采用锥犁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正如用牲畜耕种的利润和成功多半依存于对牲畜的良好管理一样,对用奴隶耕种的利润和成功,也同样依存于对奴隶的良好管理;而在对奴隶的良好管理方面,我相信大家都承认,法国种植人优于英格兰种植人。法律,就其能给予奴隶一些微弱的保护使之不受主人虐待而言,在一个在很大程度上是专制政府的殖民地,比在一个完全自由的殖民地执行得更好一些。在每一个制定了不幸的奴隶法的国家,当地方长官保护奴隶时,就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了主人对私有财产的管理;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主人或者是殖民地议会的成员,或者是这种成员的选举人,地方长官除了用最大的小心和谨慎,是不敢那样去做的。他不得不对主人表示尊敬,这就使得他更加难于保持护奴隶。在一个政府十分专制的国家,地方长官常常干涉个人私有财产的管理,如果个人不按照他的意思去进行管理,他也许发出拘票去逮捕他们,所以,他比较容易给予奴隶以某种保护;普通的仁慈心自然使他这样去做。地方长官的保护使主人不敢过于轻视奴隶,因而不得不较多地重视他,较温和地对待他。温和待遇的习惯,不仅使得奴隶更为忠实,而且更为聪明,因此二者之故,也就更为有用。他更加接近于自由佣人的地位,许多人具有某种程度的廉正和对主人利益的忠诚,这些品德常常是自由佣人所有而不是奴隶所可能有的,在主人有完全自由和安全的国家,奴隶普通被作为奴隶对待。

奴隶的处境在专制政府下比在自由政府下较好,我相信可以从一切时代和国家的历史得到证明。在罗马史中,我们读到地方长官首次从事保护奴隶,使之免受主人虐待,是在各位皇帝统治的时候。当维迪阿?波利奥当着奥古斯丁的面,命令将他的一个犯了小小过失的奴隶剁成细块抛入自己的鱼池中喂鱼时,奥古斯丁勃然大怒,命令其立即将这个奴隶以及其所有的奴隶释放。在共和制下,没有一个地方长官有足够的权威去保护奴隶,更不要谈惩罚主人。

值得指出的是,用来改良法国殖民地特别是圣多明各这个大殖民地的资本,几乎全是从这些殖民地的逐渐改良和耕种中产生的。它几乎完全是殖民者的土地和劳动的产物,或者说是由于良好的管理使这种产物的价格逐渐积累起来,并用之于生产更多的产物。但是用来改良和耕种英格兰食糖殖民地的资本大部分都是从英格兰送出的,决不完全是殖民者的土地和劳动的产物。英格兰殖民地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英格兰的巨大财富,其中一部分溢出(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到这些殖民地。但是法国食糖殖民地的繁荣完全是由于殖民者良好行为,因此这必然对英格兰殖民者具有一些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在他们对自己奴隶的良好管理上最明显不过地表现出来了。

欧洲各个国家对待自己殖民地的政策,大体上就是如此。可见,欧洲的政策,不论是从最初建立殖民地来说,还是从后来美洲殖民地的繁荣中涉及这些殖民地的内部管理来说,都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在最初建立这些殖民地的计划中,控制和指导的原则就是愚蠢和非正义:愚蠢在于猎取金银矿藏,非正义在于垂涎这样一个国家的财产,这个国家的人民不但对欧洲人从来不曾伤害过,而且对首批冒险者以一切的和善和友谊方式来接待。

诚然,组成后来一些殖民地的冒险者除了寻找金银矿的妄想计划以外,还有比较合理和比较可以称赞的动机;但即使是这些动机,也不能为欧洲政策增光多少。

英格兰的清教徒在国内受到压制,逃往美洲寻找自由,在那里建立了新英格兰的四个政府。英格兰的天主教徒受到了更大的不公正的对待,在马里兰建立了殖民地;教友派教徒在宾夕法尼亚建立了殖民地。葡萄牙的犹太人受到宗教法庭的虐待,被剥夺了财产并放还到巴西,在这个殖民地原来居住的重罪犯和娼妓中,通过自己榜样,建立了某种秩序和产业,教导他们种植甘蔗。在所有这些殖民地中,不是欧洲各国政府的智慧和政策,而是它们的混乱和非正义,使美洲得到移民和耕种。

在一些最重要的殖民地的实际建立中,也像在设计中一样,欧洲各国政府没有什么功绩。墨西哥的征服,不是西班牙枢密院的计划,而是一位古巴总督的计划,它的执行是由于一个受委托的勇敢冒险家的精神,尽管这位总督不久就后悔不该将此事委托这样一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去加以阻挠。智利和秘鲁的征服者,以及几乎所有美洲大陆的西班牙殖民地的征服者,所带去的并没有国家的其他的鼓励,而只是一般允许用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去进行殖民和征服。这些冒险都是由冒险家的私人负担风险和开支来从事的。西班牙政府对任何一次冒险的任可事情均不曾做出贡献。英格兰政府对北美的一些最重要的殖民地的建立,也同样贡献甚少。

在这些殖民地已经建立并且变得如此重要以致引起母国注意的时候,母国对它们制定的第一批规章制度,就是确保自己对它们的商业的垄断权,限制它们的市场并且牺牲它们来扩大自己的市场,是妨碍和挫抑它们的繁荣进程,而不是加速和推进这种进程。在行使这种垄断权的不同方式中,欧洲各国对待自己殖民地的政策有一个主要的不同。其中最好的政策也就是英格兰的政策,但也只比其余任何国家的政策略为较少不宽容和较少压迫性。

那么,欧洲政策究竟在哪一方面有助于美洲殖民地的首先建立或现在的繁荣呢?在一个方面,也只是在一个方面,它作出了很大的贡献。Magna virum mater!(伟大男人的母亲!)它哺育和培养了这样的人:他们能够完成这样的伟大事业,为这样一个伟大的帝国奠定基础;世界上没有其他的地方,其政策能够培养这样的人,或曾经实际地在事实上培养出这样的人。殖民地受惠于欧洲政策的,是它们的积极有为的和富有创业精神的缔造者的教育和远大目光,其中一些最伟大最重要的殖民地就其内部治理而言,完全要归功于这一上点。

第三部分 论欧洲从美洲的发现以及从通过好望角去到东印度的通道的发现所获得的利益

美洲殖民地从欧洲政策获得的利益就是如此。

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殖民地获得了什么得益呢?

这种利益可分两种:第一,欧洲作为一个大国来看待,从这些重大事故中所获得的一般利益;第二,每一个殖民国家,从向特别属于它的殖民地行使权力或实行统治所得到的特别利益。

欧洲作为一个大国来看待,从美洲的发现和殖民所得到的一般利益,第一是自己享受的增加,第二是本身产业的扩大。

美洲的剩余产物输入欧洲以后,使欧洲大陆居民拥有此外无法得到的各种商品,或供便利和使用,或供快乐,或供装饰,从而有助于增加他们的享受。

很容易看到,美洲的发现和殖民有助于产业的扩大,首先是在所有和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例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和英格兰,其次是在所有其他不和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它们通过其他国家的中介,将自己的产物送往美洲,例如奥地利的弗兰德以及德国的一些省份,它们通过上述国家的中介,将大量的亚麻布和其他货物送往美洲。所有这些国家显然为自己的产物获得了比较宽广的市场,从而被鼓励去增加这些产物的生产数量。

但是这些巨大的事件有助于鼓励像匈牙利和波兰这类国家的产业或许并不是很明显的,它们或许从未将自己生产的任何商品送往美洲。可是这些事件曾经做出过这种贡献是不容置疑的。美洲的某些部分的产品在匈牙利和波兰有人消费,在那里对世界这一新地区的食糖、巧克力和烟草有需求。但是这些商品一定是用匈牙利和波兰的某些产品或用这种产品所交换的产品去购买的。这些美洲商品是新的价值、新的等价物,在那里用来和这些国家的剩余产物相交换。运到这两国以后,它们就为两国的剩余产物创造了一个新的更加广阔的市场。它们提高了这种剩余产物的价值,从而有助于鼓励它的增长。虽然它从未有任何部分送往美洲,但可以送往其他国家,后者用自己的美洲剩余产物的一份去购买;它可以通过最初由美洲剩余产物所推动的贸易的流通获得一个市场。

对于那些不但从来没有将任何商品送往美洲、而且甚至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美洲商品的国家,这些重大事件也可能增加它们的享受,扩大它们的产业。即使是这样的国家,也可能从那些由于美洲贸易而使自己的剩余产品有所增加的国家获得较大数量的其他商品。这些较大数量的商品必然会增加它们的享受,因而也必然会扩大它们的产业。较大数量的这种或那种其他等价物必定会向它们提出,以备交换它们产业的剩余产物。这样就一定会为这种剩余产物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提高它的价值,从而鼓励它的产量增长。每年投入欧洲商业大循环并通过这种商业的周转而分配给所有有关国家的商品数量,必然会由于美洲的全部剩余产物而增加。因此,这个较大数量中的较大份额就可能归于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从而增加它们的享受,扩大它们的产业。

母国的专营贸易一般说会降低所有这些国家的享受和产业,尤其会降低美洲殖民地的享受和产业,至少是使之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对于推动一大部分人类事务的巨大发条之一的运作来说,这是一种皮重。由于使得殖民地产物在所有其他国家更贵一些,它减少了这种产物的消费,从而阻碍了殖民地的产业,以及所有其他国家的享受和产业,后者由于对享受的东西支付得更多一些,所以享受得更少一些;又由于自己的产物交换的东西更少一些,所以也就生产得更少一些。由于使所有其他国家的产物在殖民地更贵一些,它就同样阻碍了所有其他国家的产业,以及殖民地的享受和产业。这是一种障碍物,为了某些国家的所谓利益,而妨害了所有其他国家的产业;但对殖民地的产业比对任何其他国家的产业妨害更大。它不仅尽可能地把所有其他国家排除在某一个市场以外,而且尽可能地把殖民地限制在某一个市场以内;当所有其他市场都是开放时被排除在某一市场以外,与当所有其他市场都是关闭时被限制在某一市场以内,二者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可是,殖民地的剩余产物是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殖民所获得的享受和产业增长的主要泉源;而母国的专营贸易则使得这一泉源不及本来会有的那样丰富。

每一个殖民地国家从特别属于它的殖民地得到的特别利益有两种:第一,每一个帝国从归它统治的各省得到的普通利益;第二,从像欧洲的美洲殖民那样一种性质非常特殊的省所得到的特殊利益。

每一个帝国从归它统治的各省得到的普通利益是:第一,各省为帝国的防卫提供了军事力量;第二,各省为支持帝国文官政府提供的收入。罗马殖民地偶尔提供两者。希腊殖民地有时提供军事力量,但很少提供收入。它们很少承认自己属于母市统治。它们在战时一般是母市的同盟者,但在平时不是它的臣民。

欧洲在美洲的殖民地从来没有为母国的防卫提供过任何军事力量。它们的军事力量还不足以捍卫自己;在母国从事的各次战争中,它们的殖民地的防卫造成了这些国家的军事力量的非常巨大的分散。因此,在这方面,所有欧洲殖民地无一例外地是造成母国力量削弱的一个原因。

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曾经为母国的防卫或支持母国的文官政府做出过贡献。向其他欧洲国家的殖民地课征的赋税,特别是向英格兰殖民地课征的赋税,在平时不及为它们作出的开支,在战时不足以偿付它们所造成的支出。可见,这些殖民地对它们各自的母国来说,是支出的泉源而不是收入的泉源。

这种殖民地对各自的母国的利益,完全在于假定从像欧洲的美洲殖民地这样一种性质非常特殊的省份得到的特殊利益;大家承诺,专营贸易就是所有这种特殊利益的惟一泉源。

例如,由于这种专营贸易,所有英格兰殖民地的称为列举商品的那一部分剩余产品,不得送往英格兰以外的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以后从英格兰购买这些商品。因此,这些商品在英格兰一定比在任何其他国家更为低廉,这对于增加英格兰的享受一定一会比增加其他国家的享受贡献更大。对于鼓励英格兰的产业也同样会贡献更大。英格兰用来交换列举商品的那一部分自己的剩余产品,比起其他国家用来交换这些列举商品的它们自己的剩余产品来,得到的价格一定会更高一些。例如,英格兰制造品所能买到的自己殖民地的食糖和烟草,一定比其他国家的相同制造品所能买到的这种食糖和烟草在数量上要多些。可见,就英格兰的制造品和其他国家的制造品用来交换英格兰殖民地的食糖和烟草而言,这种价格上的优越性给予英格兰的鼓励超过了其他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所能得到的。因此,对殖民地的专营贸易会降低不拥有这种贸易的国家的享受和产业,至少是使二者不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因此它使拥有这种贸易的国家比其他国家得到更明显的利益。

可是,或许会发现,这种利益只是可以称作的相对利益,而不是可以称作的绝对利益;给予拥有专营贸易的国家的优越地位,是通过降低其他国家的产业和产物,而不是使这个国家的产业和产物提高到在自由贸易的场合它们自然会达到的水平以上。

例如,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烟草,由于英格兰拥有垄断权,在英格兰的价格肯定会比在法国的价格低廉,英格兰普通向法国出售很大一部分这种烟草。但是假如允许法国和所有其他欧洲国家同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进行自由贸易,那么这些殖民地烟草不仅在所有其他欧洲国家而且在英格兰的售价就会比实际上更为低廉。烟草的生产,由于它现在所享有的市场比过去大为扩张,会使烟草种植人的利润降到和谷物种植人的利润所保持的自然水平,现在烟草种植的利润被认为仍然比谷物种植的利润略为高些。此时烟草的价格可能,而且或许会降到比现在略为低些。同等数量的英格兰或其他国家的商品,在马里兰或弗吉尼亚可能购到比现在更多的烟草,从而在那里售得高出同样多的价钱。因此,由于烟草的价廉和丰富能增加英格兰或任何其他国家的享受和产业,它在自由贸易的场合或许能比现在在更大一些的程度上产生这两种效果。诚然,在这种场合,英格兰不比其他国家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它可能比在实际上较贱一些购入自己殖民地的烟草,可能比在实际上较贵一些出售自己的一些产物。但它不能比其他国家购买得更贱一些或出售得更贵一些。它或许可能得到一种绝对利益,但它肯定会丧失一种相对利益。

可是,为了获得殖民地贸易中的这种相对利益,为了执行将其他国家尽可能地排除在殖民地贸易以外的惹人恶感的恶毒计划,很有理由可以相信,英格兰不仅牺牲了一部分绝对利益,这是它以及其他国家可能从贸易得到的;而且使自己在贸易的几乎每一个其他方面处于一种绝对的和相对的不利地位。

当英格兰通过航海法将殖民地贸易的垄断权据为己有时,以前用在这方面的外国资本必然从而撤走了。英格兰资本以前是用来进行殖民地贸易的一部分的,现在必须用来进行其全部。以前用来供给殖民地所需要的欧洲货物的一部分的资本,现在要用来供给它们所需要的全部欧洲货物。但是英格兰不能供应它们以全部货物,它供应它们的货物必然卖得很贵。以前用来购买殖民地剩余产物的一部分的资本,现在要用来购买这种剩余产物的全部。但它不能按照和原先差不多的价格购买这全部产物,因此,不管它买多少,一定买得很贱。但是在一种资本用途中,商人卖得非常贵而买得非常贱,那么利润一定非常大,远远超过其他贸易部门的普通利润水平。殖民地贸易中的这种利润的优越性,一定会从其他贸易部门吸收一部分原先用在那里的资本。但是这种资本转移,由于它必然逐渐增加殖民地贸易中的资本竞争,所以也必然逐渐减少所有其他贸易部门中的资本竞争;由于它必然逐渐降低前者的利润,所以也必然逐渐提高后者的利润,直至所有部门的利润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与以前的水平不同,略为高一些。

从所有其他贸易抽出资本以及使所有贸易部门的利润率比先前的水平略为提高这种双重效应,不只是在这种垄断权初建立时才产生,而是从它建立的时候起一直在不断产生的。

第一,这种垄断权继续不断地从所有其他贸易部门吸引资本,用之于殖民地贸易。

虽然自从制定航海法以来,大不列颠的财富已经大为增长,但是肯定没有和殖民地财富按同一比例增长。然而每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自然是和它的财富成比例地增长的,它的剩余产物自然是和它的全部产物成比例地增长的;大不列颠已经将可以称作的殖民地对外贸易的全部据为己有,它的资本却没有和这种贸易的规模成比例地增长,所以它只有不断地从其他贸易部门将以前使用在那里的资本的一部分吸引过来,并扣住更多的本来会流向这些部门的资本,才能进行殖民地贸易。因此,自从航海法制定以来,殖民地贸易不断增长,而许多其他的对外贸易部门,特别是对欧洲其他地区的贸易,则不断下降。我们的供在国外销售的制造品,不是像在航海法制定以前那样,适应欧洲的邻近市场,或是适应地中海周围国家的稍为远一些的市场,而是绝大部分适应于殖民地的更加遥远的市场,适应于它们有垄断地位的市场,而不是适应于它们有许多竞争者的市场。其他贸易部门衰落的原因,马修?德克尔爵士以及其他作家从课税方式的过度和不适当去寻找,从劳动价格的高昂去寻找,从奢侈的增长去寻找,等等,其实全都可以从对殖民地贸易的过度增长中找到。大不列颠的商业资本虽然很大,却不是无限的;自从航海法以来虽已大为增长,却没有和殖民地贸易按同一比例增长,这种贸易不从其他贸易部门吸收一部分资本就无法进行,因而不使这些其他部门有所衰落就无法进行。

必须指出,英格兰是一个大贸易国,不仅在航海法建立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以前,而且在这种贸易变得很大以前,它的商业资本就很大,而且可能每天变得越来越大。在对荷兰的战争中,在克伦威尔当政时,英格兰的海军就优于荷兰的海军;在查理二世即位之时爆发的战争中,英格兰的海军优越于法国与荷兰海军的联合力量。在现时,它的优越性或许不是更大;至少是,如果荷兰的海军和它的商业保持和过去相同比例的话。但是这种巨大的海军力量在这两次战争中都不可能是由于航海法。在第一次战争中,航海法的制订计划刚刚形成;在第二次战争爆发以前,航海法虽已经立法机关通过,但它的任何部分都还没有时间产生任何巨大效果,更不要谈建立对殖民地垄断贸易的那一部分。同现在的情况比较,当时的殖民地和殖民地贸易都是微不足道的。牙买加岛还是一片不卫生的沙漠地带,居民很少,更少耕种。纽约和新泽西归荷兰人所有,圣克里斯托弗的一半归法国人所有。安提瓜岛、南北卡罗来纳、宾夕法尼亚、乔治亚和新斯科夏均尚未殖民。弗吉尼亚、马里兰和新英格兰已经殖民,它们虽是极兴旺的殖民地,但在当时,不论在欧洲或美洲,或许没有一个人曾经预见到或者甚至猜想过它们在财富、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面嗣后会取得那么迅速的进步。总之,巴巴多斯岛是惟一重要的不列颠的殖民地,当时的状况和它现在有一些相似之处。甚至在航海法通过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英格兰也只享有殖民地贸易的一部分(因为在航海法通过以后的头几年里,它执行得并不十分严格),这种贸易在当时不可能成为英格兰巨大贸易的原因,也不可能成为由这种贸易所支持的巨大海军力量的原因。当时支持这种巨大的海军力量的贸易是欧洲贸易,是同地中海周围国家进行的贸易。但是大不列颠现在享有的那种贸易的份额不可能支持任何这样的巨大海军力量。假如不断增长的殖民地贸易对所有国家自由开放,不管落到大不列颠手中的有多大的一份(很可能有很大一部分落到它手中),那也只不过是对它以前享有的巨大贸易的增添。由于这种垄断,殖民地贸易的增长与其说是造成了大不列颠以前享有的贸易的增加,倒不如说是造成了这种贸易的完全改变方向。

第二,这种垄断权必然使不列颠所有各部门贸易的利润率高于让所有国家和不列颠殖民地自由通商时自然会有的水平。

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由于它必然会将比自行流入的更大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吸引到这种贸易中来,以及由于将所有外国资本排除在这种贸易以外,必然会使在这种贸易中使用的全部资本数量降到在自由贸易的场合自然会有的水平以下。但是,通过减少这一贸易部门中资本的竞争,必然会提高这一部门的利润率。通过减少在所在其他贸易部门中不列颠资本的竞争,它也必然提高在所有其他贸易部门中不列颠资本的利润率。自从航海法通过以来,在任何时期,不管大不列颠商业资本的状况或大小如何,在这种状况继续存在时,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一定会将普通的不列颠资本利润率提得比在那个部门以及在所有其他不列颠贸易部门本来会有的更高。如果自从航海法制订以来,普通的不列颠资本利润率已经大为下降(它肯定是大为下降了),那么,要不是这项法律规定的垄断加以维持,它一定会下降得更低。

但是使任何国家的普通利润率提到比它应有的水平更高的事物,也必定使那个国家在它没有垄断权的每一个商业部门处于绝对的和相对的不利地位。

那种事物使这个国家处于绝对不利地位:因为在这种贸易部门,它的商人如果不将他们输入本国的外国货物和他们输往外国的本国家货物卖得比本来应有的价格更贵时,就不能得到较大的利润。他们自己的国家比起应有的水平来,一定会购得更贵一些和售得更贵一些;一定会购入得更少一些和售出得更少一些;一定会享受得更少一些和生产得更少一些。

那种事物使这个国家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因为在这种贸易部门,使不处于相同的绝对不利地位的国家,和它比较,将处于比以前更有利的地位,或处于不像以前那样不利的地位。也使得它们和它比较,能享受得更多一些,也生产得更多一些。那种事物使得它们的优势比本来会有的更大些,使得它们的劣势比本来会有的更小一些。将自己商品的价格提到应有的水平以上,就使其他国家的商人在外国市场上能以比它更低的价格出售,从而将它排挤出几乎所有它不享有垄断权的那些贸易部门。

我们的商人常常抱怨不列颠劳动的工资高,说它是他们的制造品在外国市场上售价高于竞争者的原因;但他们对资本的高利润却保持沉默。他们抱怨别人的过分利得,但是对于自己的过分利得却三缄其口。可是,不列颠资本的高利润在许多场合,也像不列颠劳动的高工资一样有助于提高不列颠制造品的价格,在某些场合或许提高得更多。

我们可以恰当地说,大不列颠资本就是按这种方式,从它没有垄断权的大部分不同贸易部门,特别是从欧洲贸易以及从地中海周围国家的贸易中,部分地被吸引出来,部分地被排挤出来。

它部分地被从这些贸易部门吸引出来,是由于殖民地贸易超额利润的吸引力,而这种超额利润又是由于这种贸易的不断增长,以及由于用来进行这种贸易的资本年复一年地日益感到不足。

它部分地被从这些贸易部门排挤出来,是由于在大不列颠所形成的高利润率在大不列颠没有垄断权的所有不同贸易部门中给其他国家造成的优势。

当殖民地贸易垄断权从其他贸易部门吸引了一部分本来应当用在那里的不列颠资本时,它就迫使许多外国资本流入这些部门,假如不是被从殖民贸易中被驱逐出来,它们本来是不会进入这些部门的。在这些其他贸易部门中,它使不列颠资本的竞争减少了,从而使不列颠的利润率高于应有的水平。反之,它增加了外国资本的竞争,从而使外国的利润率低于应有的水平。在这两方面,显然使大不列颠在所有其他贸易部门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然而,或许可以主张说,殖民地贸易比任何其他贸易对大不列颠更为有利;垄断权由于迫使比本来会有的更大的一部分不列颠资本进入这种贸易,就使这种资本找到了一种对国家更为有利的用途。

任何资本的对其所属国最有利的用途,是能维持最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能使该国土地和劳动年生产物增加最多的那种用途。但是,在第二编已经指出,在对外消费贸易中,任何资本所能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是和它的往返次数成比例的。例如,在每年往返一次的对外消费贸易中使用的1000镑资本,在其所属国家内,它所能经常雇用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等于1000镑一年所能雇用的数量。如果往返次数为每年两次或三次,它所能经常雇用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等于2000镑或3000镑一年所能维持的劳动数量。因此,和邻国进行的对外消费贸易一般比和远方国家进行的更为有利;由于同样的理由,直接的对外消费贸易一般比迂回的更为有利,这在第二编也已指出。

但是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就其对大不列颠资本用途所起的作用来说,则在所有的场合迫使其一部分从和邻国进行的对外消费贸易转入和远方国家进行的对外消费贸易;在某些场合迫使其一部分从直接的对外消费贸易转入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

第一,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在所有的场合,迫使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和邻国进行的对外消费贸易,转入和一个比较遥远的国家进行的对外消费贸易。

在所有的场合,它迫使一部分不列颠资本从和欧洲的贸易以及和地中海沿岸国家的贸易转向和美洲以及西印度这些遥远地区进行的贸易,往返的次数必然比较少,这不仅是由于距离远,而且也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情况特殊。已经指出过,新殖民地总是资本不足的。它们的资本总是比在改良和耕种土地上所能大大有利地使用的要少得多。因此,它们经常需要有比自己所有的更多的资本;为了供应它们自己资本的不足,它们力图尽可能多地向母国借款,因此,它们总是对母国负债。殖民者最普通的借债方法,不是和母国的富人立据借款(虽然它们有时也这样做),而是尽可能地拖欠用欧洲货物供它们的往来客户的货款,只要这些往来客户许可的话。它们每年的还款,常常只有欠款的1/3,有时还不到此数。因此,它们的往来客户垫支给它们的全部资本,要有三年才能回到不列颠,有时要四年或五年。但是,例如,五年才回到大不列颠一次的1000镑不列颠资本,比起每年回来一次的全部资本来,只能经常雇用1/5的不列颠劳动;不是1000镑每年所能经常维持的劳动数量,而是200镑所能经常维持的劳动数量。无疑地,种植人通过他对欧洲货物支付的高价格,通过他对远期票据支付的利息,通过他对近期票据更新所支付的佣金,弥补了他的往来客户由于这种拖欠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甚至还超过了这种损失。但是,他虽然能弥补他的往来客户的损失,却不能弥补大不列颠的损失。在回收期非常遥远的贸易中,比起回收期频繁或很近的贸易来,商人的利润可以同样大或者更大一些,但是,他居住的国家的利益,在那里经常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数量,却总是要小得多。对美洲贸易的回收期,尤其是对西印度贸易回收期,比起对欧洲任何地区贸易的回收期来,甚至是对地中海沿岸国家贸易的回收期来,一般不但期限更远,而且更不规则,更不确定,我想这是对这些贸易部门稍有经验的人都会容易承认的。

第二,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在许多场合迫使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从直接的对外消费贸易转向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

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也迫使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从所有的对外消费贸易转入贩运贸易,因而,从或多或少地支持大不列颠的劳动,被完全使用来部分地支持殖民地的劳动,部分地支持某些其他国家的劳动。

例如,用每年从大不列颠再出口的82000桶烟草这项巨大的剩余所每年购买的货物,不是全都在大不列颠消费的。其中一部分,例如从德国和荷兰购入的亚麻布,又回到各殖民地,供它们消费。但是,购买烟草(以后用来购买亚麻布)的那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必然是从支持大不列颠的劳动中抽出来,完全用来部分地支持殖民地的劳动,部分地支持用自己劳动的产品来支付这种烟草的那些国家的劳动。

此外,殖民地贸易的垄断,由于迫使比自然会有的更大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趋向殖民地贸易,似乎完全破坏了不列颠产业所有不同部门之间的自然平衡。大不列颠的产业不再是适应于很多的小市场,而主要是适应于一个大市场。它的商业不再是在许多小渠道中流通,而是被引导去主要是在一个大渠道中流通。但是这样就使得它们整个工商业体系比本来会有的情况不那么安全,使得它的政治组织的整个状态比本来会有的情况不那么健康。按它现在的情况来说,大不列颠酷似一个身体不健康的人,由于某些重要部分过分发达,所以容易遭受许多危险的疾病,而一个身体的各部分的比例比较适当的人,是不会遭受这些疾病的。那个大血管已经人为地膨胀到超出了它的自然限度,国家的工商业有一个不自然的部分被迫通过它来流通,它的小小停顿就非常可能给整个政治躯体带来最危险的病痛。因此,预期同殖民地的决裂使大不列颠人民感到的恐怖就比对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或法国人的入侵感到的恐怖更大。正是这种恐怖(不论有无根据),使得废除印花税法至少在商人中间被认为是受欢迎的措施。我们的大部分商人常常想象,从完全被排斥在殖民地市场以外,哪怕只持续几年,他们已经预见到他们的贸易完全停止;我们的大部分工厂主常常想象,他们已经预见到他们的业务完全毁灭;我们的大部分工人常常想象,他们已经预见到他们的工作告吹。同我们在大陆上的任何邻邦的决裂,虽然也可能在所有这些不同阶层的人民中使某些人的就业有某种停顿或中断,可是,在预见这种事情时并不带任何那样的普遍情感。血液在某些小血管中不能流通时很容易喷射到大血管中去,不致引起任何危险的疾病;但是,当它在任何一个比较大的血管中不能流通时,其立即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痉挛、半身不遂或死亡。如果这类过分膨胀的制造业中只有一个由于奖金或对本国市场或殖民地市场的垄断而被人为地提到了不自然的高度,它常常会造成叛变或骚乱,使政府震惊,甚至使立法机关的讨论感到困扰。因此,人们设想,当我们的主要制造业有那么大一部分突然地完全停顿时,它必然会造成的骚扰和混乱将是多么大呢?

对赋予大不列颠以专营殖民地贸易权力的法律作某种适度的、逐渐的放松,直至使之成为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由的贸易,似乎是惟一的权宜之计,它在未来一切时候可以使大不列颠从这种危险中解救出来;使它能、或者甚至是强迫它将自己的一部分资本从这种过分膨胀的用途中抽出来,转作其他的用途,尽管利润较小;使它通过逐渐减少它的一个产业部门而增加所有其余的产业部门,可以渐渐地使所有产业部门恢复到那种自然的、健康的和适当的比例,这种比例是完全的自由所必然会建立的,也只有完全的自由能保持它。将殖民地贸易立即向所有的国家开放,不仅会造成某种暂时性的不方便,而且会对大部分在现时将自己的劳动或资本用在上面的人造成巨大的永久性的损失。即使是对于用来输入82000桶烟草(这超过了大不列颠的消费)的船只来说,突然丢失了这笔生意,单是这一点也令人感到十分痛苦。这就是重商主义体系的一切规章制度的不幸后果!它们不仅在政治躯体的状态中带来了危险的疾病,而且还造成(至少是在一个时候)更大的疾病就是常常难于医治的疾病。因此,应当用什么方式,使殖民地贸易逐渐开放;什么限制应当首先撤消,什么限制应当最后撤消;或者说应当用什么方式使完全自由和公正的自然制度得到逐渐恢复,我们必然听凭未来的政治家和立法家的智慧去决定。

非常幸运地发生了五种不曾预见的和不曾想到的事件,使大不列颠没有像普通预期的那样强烈地感到被从一个非常重要的殖民地贸易部门――北美洲十二个联邦的贸易中完全排挤出来,这件事现在已经发生一年多了(从1774年12月1日起)。第一,这些殖民地为了准备实行它们的不进口协定,将大不列颠的所有适合于它们市场的商品全部买光了;第二,这一年西班牙船队的特殊需要将德意志和北欧的许多商品、尤其是亚麻布全部买光了,这些东西常常和大不列颠的制造品进行竞争,即使是在不列颠市场上;第三,俄罗斯和土耳其的媾和造成了土耳其市场的特殊需要,当该国处在困难中而俄罗斯舰队又在爱琴海巡逻时,这个市场的供应极为不足;第四,北欧对大不列颠制造品的需求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已在逐年增加;第五,最近的波兰瓜分以及因而取得的平定,由于开放了这个大国的市场,这一年除了北欧的不断增加的需求以外,又增添了从那里的特别需求。这些事件除第四件外,在性质上全部是暂时的和偶然的;被排除在如此重要的一个殖民地贸易部门以外,如果不幸延长的时间更久,仍然会造成某种程度的困难。可是,这种困难由于它是逐渐发生的,比起如果它突然发生来,在感觉上不会是那么严重;同时,国家的劳动和资本可以找到新的用途和方向,以防止这种困难升到任何特别的高度。

可见,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就其使大不列颠资本比本来会有的更大的一部分转向这种贸易而言,在所有的场合,使它从同邻国的对外消费贸易变成同遥远国家的对外消费贸易;在许多场合,使它从直接的对外消费贸易变成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在有些场合,使它从所有的对外消费贸易变成贩运贸易。可见,在所有的场合,均使它从维持更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的方向变成维持数量更小的的生产性劳动的方向。此外,它使大不列颠工商业这样大一部分只适应一个特别市场,因而使这种工商业的整个状况,比起让它的产品适应于数量更多的市场来,更加不确定更加不安全。

我们必须仔细区分殖民地贸易的效应和对殖民地贸易垄断的效应。前者永远是而且必然是有利的;后者永远是而且必然是有害的。但前者是如此有利,以致殖民地贸易虽然被垄断,尽管有这种垄断产生的有害效应,整个说来殖民地贸易却仍然是有利的,而且是大大有利的;虽然比起没有垄断来,远远不是那么有利。

按其自然的和自由的状态来说,殖民地贸易的效果是,为超过离本国较近的市场即欧洲市场和地中海沿岸国家市场的需要的那一部分不列颠产业的产品开辟一个巨大的虽然是遥远的市场。按其自然的和自由的状态来说,殖民地贸易会鼓励大不列颠不断地增加剩余产物,这是由于殖民地会不断地提供新产物来和它交换,而大不列颠则无须将已经送往上述邻近市场的产品抽出任何部分。按其自然的和自由的状态来说,殖民地贸易会增加大不列颠生产性劳动的数量,而不在任何方面改变以前在那里使用的生产性劳动的方向。按殖民地贸易的自然的和自由的状态来说,所有其他国家的竞争会阻止新市场或新用途中的利润率超出普通水平以上。新市场不会从旧市场抽出任何东西,而会创造――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新产品来供应它自己;这种新产品会构成一种新资本来从事新的用途,这种新用途同样不会从旧用途中抽出任何东西。

反之,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则由于排除其他国家的竞争,从而抬高新市场和新用途中的利润率,所以它从旧市场中抽出产品,从旧用途中抽出资本。使我国在殖民地贸易中的份额增加到超出本来应有的程度,是这种垄断的坦白承认的目的。如果我国的这种贸易份额在有垄断权时不比在没有垄断权时大,那就没有理由要建立这种垄断权。然而,迫使任何一国的资本有比本来会有的更大的一部分进入一种比大部分其他贸易的回收期更慢更远的贸易部门的事物,必然会使在那里每年维持的整个生产性劳动数量和该国整个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比本来会有的少。它使该国居民的收入低于其自然会升到的高度,从而减少他们的积累能力。它不仅在所有的时候阻止他们的资本去维持其本来会维持的那样大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而且会阻止其增加得像本来会增加的那样快,从而阻止其维持更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

可是,就大不列颠来说,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结果抵消了垄断的不良结果而有余。所以虽有垄断的害处,殖民地贸易按其现在进行的情况来说,不仅是有利的,而且是大大有利的。由殖民地贸易所开辟的新市场和新用途,比由于垄断所丧失的那一部分旧市场和旧用途范围更大。由殖民地贸易所――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创造的新产品和新资本在大不列颠所能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比从回收期较为频繁的其他贸易突然撤回资本所能使之失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大。可是,如果说殖民地贸易即使是按它现在的进行情况也对大不列颠有利,那不是由于垄断,而是由于垄断以外的原因。

殖民地贸易为欧洲的制造品而不是为它的天然产物开辟了一个新市场。农业是所有新殖民地的适当业务;由于土地低廉,使得这种业务比任何其他业务更为有利。因此,它们的土地天然产物十分丰富,不但不必从其他国家进口,而且有大量剩余可供出口。在新殖民地,农业能从所有其他行业吸收劳动者,或使之不走入任何其他行业。很少有人手可以从事必要品的制造业,更没有人手去从事装饰品的制造业。就大部分的两类制造业来说,它们发现从其他国家购买比自行制作更为便宜。殖民地贸易主要是由于鼓励欧洲的制造业,从而间接地鼓励了它的农业。由殖民地贸易提供用途的欧洲制造业,构成了土地产物的新市场;一个在所有市场中最为有利的市场,欧洲的谷物和牲畜、面包和鲜肉的国内市场,就这样由于对美洲的贸易而大为扩张了。

但单是对众庶和繁荣的殖民地的贸易垄断不足以建立、甚至不足以维持任何国家的制造业,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例子就足以说明。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拥有任何重要的殖民地以前,就是制造业国。自从它们拥有世界上最富的和最肥沃的殖民地以后,就不再是制造业国了。

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垄断的不良效果――由于其他原因而使之更为严重――或许差不多抵消了殖民地贸易的自然的良好效果。这些其他原因似乎是:各种其他的垄断;黄金和白银的价值贬低到其他国家以下;由于对出口课征不适当的关税而自外于外国市场,又由于对国内各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课征更不适当的赋税而使国内市场缩小;尤其是,司法行政的不规则和偏袒,它常常保护有钱的和有势力的债务人,使之免受其受债权人的追索,它使得国家的勤劳人民不敢制造货物去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消费,不敢拒绝向他们赊售,完全不能肯定他们会偿还欠款。

反之,在英格兰,殖民地贸易的自然良好影响,辅之以其他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垄断的不良影响。这些其他原因似乎是:一般的贸易自由,虽然有某些限制,却至少是等于、或许优于任何其他国家的贸易自由情况;出口自由,本国产业生产的几乎所有各种货物向几乎任何外国出口时均免税;或许更为重要的是,从我们自己国家的任何一个地区向任何其他地区运输货物的毫无限制的自由,不必向任何国家机关提出报告,不受任何的盘问和检查;尤其是,平等的和公正的司法行政,它使最卑贱的不列颠公民的权利受到最伟大的不列颠公民的尊重,它由于确保每一个人都能获得他自己的劳动果实,使每一种产业都能得到最大的和最有效的鼓励。

然而,如果大不列颠制造业由于殖民地贸易而得到促进(事实上确是如此)那不是垄断产生的结果,而是由于垄断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结果。垄断的效果不是增加大不列颠制造业一部分产品的数量,而是改变它的性质和形状,使之违反自然趋势适应于回收缓慢和遥远的市场,而不是适应于回收频繁和近期的市场。因此,它的效果是将一部分大不列颠资本从能维持较大的数量的制造劳动的用途转入维持较小数量的制造劳动的用途,因而它减少了而不是增加了大不列颠所维持的整个制造劳动数量。

因此,殖民地贸易的垄断也像重商主义体系所有其他的卑鄙恶毒的办法一样,抑制了所有其他国家的产业,主要是抑制了殖民地的产业;却没有丝毫增加为其利益而建立垄断的那个国家的产业,反而是减少了它的产业。

这种垄断阻止该国资本――不管这种资本在任何特定时间的大小如何――去维持本来会维持的那样巨大的生产性劳动数量,去向劳动居民提供本来会提供的那样巨大的收入。但是,由于资本只能靠从收入的节约中来增加,所以,垄断由于阻止资本提供像本来会提供的那样巨大的收入,必然会阻止它增加得像本来会增加的那样快,因而会阻止它维持更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阻止它为该国劳动居民提供更大的收入。因此,垄断必然会使收入的一个巨大的原始来源,即劳动工资,在所有的时候不及它本来会有的那样富足。

垄断由于提高商业的利润率,挫抑土地的改良。改良的利润,依存于土地实际生产的东西与应用一定资本后能使土地生产的东西之间的差额。如果这个差额能比同等资本在任何商业用途中提供更大的利润,土地改良就会将资本从所有商业用途中吸引过来。如果利润较少,商业用途就会将资本从土地改良中吸引过去。可见,凡是提高商业利润率的事物,均会使土地改良的高利润降低,或使它的低利润降得更低;在前一场合,阻止资本流向改良;在后一场合,从改良吸走资本。但由于抑制改良,垄断必然阻止另一个巨大的收入来源即土地地租的自然增长。由于提高利润率,垄断也必然使市场利息率高于它本来会有的水平。但是土地的价格比例于它所提供的地租而言,即普通用若干年地租来计算的价格,必然会随利息率的上升而下降,随利息率的下降而上升。因此,垄断按两种不同的方式损害地主的利益:第一,阻碍他的地租的自然增长;第二,阻碍他从自己的土地所能得到的按土地提供的地租比例计算的价格的自然增长。

诚然,垄断提高商业利润率,因而略为增加我国商人的利得。但由于垄断会阻碍资本的自然增长,它倾向于减少而不是增加国家居民从资本利润获得的收入总额;巨额资本的小额利润一般会比小额资本的巨额利润提供更大的收入。垄断提高利润率,但它阻止利润总额升到它本来会升到的高度。

对于所有的原始收入来源,即劳动的工资、土地的地租和资本的利润,垄断均使之远远不及它们本来会有的那么富足。为了促进一个国家的一小部分人的细微利益,它损害了该国的所有其他阶层的人的利益以及所有其他国家的所有人的利益。

完全是由于提高普通利润率,垄断才证明了或者能够证明它对于任何一个特殊阶层的人是有利的。但是除了对于国家一般来说所有的不良效果以外――已经提到这些效果是从高利率必然产生的――还有一个比所有这些不良效果加在一起还要严重的不良效果;如果我们可以从经验来判断,它是和高利润率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高利润率似乎在到处都会摧毁极度节省性,这在其他情况下是商人天然具有的特性。当利润很高时,节约的美德似乎变成多余的,穷奢极侈才更为适合于他的富裕境地。然而巨大商业资本的拥有者必然是每个国家的整个实业界的领袖人物和指挥者,他们的榜样比任何其他阶层的人的榜样对于一国整个勤劳人民的生活方式具有更大得多的影响。如果雇主是小心谨慎的和极端节省的,他的工人们也很可能是这样;但是如果主人是放荡的和随便的,根据主人规定的格式去工作的仆人,也会根据主人为他树立的榜样去生活。这样,在所有天然最有积累倾向的人手中,积累就无法实现了;而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不能从天然应当使这种基金增加最多的人的收入得到增加。国家的资本不是在增加,而是在逐渐消失,它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变得一天比一天少。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的超额利润增加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资本吗?这种利润减轻了这两个赤贫国家的贫困,促进了它们的产业吗?这两个贸易国家的商人花钱的风气是如此,使得这种超额利润不但远远未能增加国家的一般资本,而且似乎不足以维持赖以获得这种超额利润的原有资本。外国资本每天都在越来越多地挤进(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加的斯和里斯本的贸易。正是为了将外国资本驱逐出一种他们自己的资本变得每天都越来越不足以经营的商业。西班牙和葡萄牙人每天都在力图越来越加紧他们的荒谬垄断的令人生气的束缚。比较一下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界风气和阿姆斯特丹的商界风气,你会清楚地看出,商人的行为和品性的不同是怎样受到资本利润高低的影响的。诚然,伦敦商人一般尚未变成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那样的堂堂贵族,但他们一般也不像阿姆斯特丹商人那样小心谨慎和极端节省。可是,一般认为他们,他们中的许多人,比前者中的大部分人要富得多,但不及后者中的许多人那样富。但是他们的利润率普通比前者的利润率低得多,比后者的利润率高得多。俗话说,易来易去;普通的花钱方式在到处都似乎不是由真实的花钱能力决定的,而是由赚钱来花的假定很容易所决定的。

这样,垄断为单独一个阶层的人取得的单独一个好处,以许多不同的方式,损害国家的一般利益。

仅仅为了将全国人民都培养成顾客的目的而建立一个大帝国的计划,骤看起来似乎是只适合于一种小店主国家的计划。然而,它却是一个完全不适合于小店主国家的计划,而是极端适合于一个其政府受到小店主影响的国家的计划。这种政治家,也只有这种政治家,才能设想,他们利用自己同胞的鲜血和财富来建立和维持这样一个帝国,能够得到某种利益。你去对一个小店主说,你给我买一所好庄园,我就永远在你的店铺中购买我的衣服,即使我付价比在其他店铺要贵一些;你会发现,他无意接受你的提议。但是如果其他的人给你买了这一所庄园,并命令你在这位小店主的店铺中购买你所有的衣服,他会十分感谢你的恩人。英格兰为它的一些臣民在一个遥远的国家购买了一所大庄园,这些人感到在国内处境困难。诚然,价格非常低,不是现在土地普通价格即30年的地租,而只是初次发现,踏勘海岸和假想的夺取国家等各种费用。土地质量良好,范围广阔,耕者有富足的好地可以耕种,一个时候有自由可以随意向各处出售自己的产物,在不到三四十年(从1620年至1660年)的时间内成为一种众庶而繁荣的人民,于是英格兰的小店主和其他商人想要将他们光顾的垄断权据为己有。因此,他们并不伪装自己对原来的购买费或后来的改良费付过钱,却向国会提出请求,美洲的耕者在未来只限于向他们的店铺做生意:第一,购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欧洲货物;第二,出售他们自己的由这些商人认为便于购买的一切货物。因为他们并不认为购买所有的货物是方便的。有些部分如果输入英格兰,就可能干扰他们自己在国内进行的一些贸易。因此,他们愿意殖民者将这些特别部分在自己可以售出的地方去出售,越远越好,因此提出它们的市场应当限于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国家。在著名的航海法中有一条将这项真正的小店主提议变成了法律。

所以,在现在的管理制度下,大不列颠从统治殖民地毫无所得,只有损失。

提议大不列颠自愿放弃对其殖民地的一切权威,让它们选举自己的地方长官、制定自己的法律,在自己认为合适时媾和与宣战,等于是提出一种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曾接受过,并且永远也不会接受的提议。没有一个国家曾经自愿地放弃过对任何地方的统治,不管治理它可能是多么麻烦,它所提供的收入对它所造成的支出比例是多么小。这种牺牲虽然常常是符合每一个国家的利益的,却总是损害它的威信的,或许更重要的是,它总是和一个统治集团的私人利益相违背,他们总是会因而丧失对许多负责任、有利益的位置的支配权,丧失许多获得财富和荣誉的机会,拥有最动乱不安而又对人民大众最无利可图的地区,是常常能提供这种机会的。最爱空想的热心家也不能提出这样一种办法,至少是不能认真希望它会被采纳。然而,假如它被采纳,大不列颠不仅会立即摆脱殖民地建制的全部年度支出,而且可能和它们订立一种有效地保证自由贸易的通商条约,比起它现时享有的垄断权来,这种条约会对全体人民更加有利,虽然对于商人不是那么有利。由于这样作为好朋友似地分手,我们近来的不和或许已将其差不多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即会迅速恢复。这种感情不仅会使它们在未来许多世纪中遵守它们在和我们分手时所订立的条约,而且会在战时也和在贸易中一样赞助我们,不但不是骚扰的捣乱的人民,而且会变成我们的最忠实,最亲切和最宽宏的同盟者,像古希腊殖民地和它们从而产生的母市之间经常存在的那种一方面有父母之爱,另一方面有孝敬之心的情感一定会在大不列颠和它的殖民地之间恢复起来。

为了使任何一个省份对于它所属的帝国主义成为有利的,它应当在平时为国家提供足够的收入,不仅能应付它的全部和平建制的开支,而且能对帝国一般政府的维持贡献它自己的一份。每一个省份必须对这种政府支出的增长或多或少做出贡献。因此,如果任何一个特定省份对应付这种开支不能贡献自己的一份,一种不平等的负担必然落在帝国其他省份的身上。根据同理推断,每一个省份在战时向国家提供的非常收入也应和整个帝国的收入保持和它在平时提供的普通收入所保持的相同比例。大家都会承认,大不列颠从它的殖民地获得的普通收入或非常收入均不和不列颠帝国的全部收入保持这种比例。诚然,有人认为,垄断权由于增加不列颠人民的私人收入,从而使他们能缴纳更多的赋税,就足以补偿殖民地对国家收入的负担不足。但是我已经力图表明,这种垄断权,虽然对殖民地是非常苛重的赋税,虽然可能增加大不列颠某一阶层的人的收入,却是减少而不是增加人民大众的收入,从而是减少而不是增加人民大众的纳税能力。垄断权增加其收入的人们构成一个特殊阶层,不但对他们的课税绝对不可能超过对其他阶层课税的比例,而且甚至企图课征超过这种比例的赋税也是极不策略的,这一点我将在下章说明。因此,从这个阶层不能得到特别的收入。

殖民地可以由它们自己的议会课征赋税,也可以由大不列颠国会课征赋税。

这似乎是非常不可能的事情:可以这样来管理殖民地议会,使之对自己的选民课征足够的公共收入,不仅能在所有的时候维持自己的文武建制,而且对不列颠帝国一般政府开支付出自己应有的一份。即使是英格兰的议会,尽管它处于君主的直接监督之下,要使它能接受这样一种管理制度,即让议员们能足够慷慨地投票拨给经费,以维持他们自己国家的文武机构,也得经历很长的时间。即使是对英格兰国会,也只有在国会的某些议员间通过分配大部分由文武建制产生的官职或对这些官职的支配权,才能建立这种管理制度。但是殖民地议会不在国王的直接监督之下,它们的数目众多,地点分散,它们的基本法不同,这就使得非常难于按相同的方式去管理它们,即使国王有相同的办法去做;而这种办法尚付缺如。绝对不可能在所有殖民地议会的主要成员中分配从不列颠帝国一般政府产生的官职或对这种官职的支配权,以使他们放弃在本乡的受到欢迎,并课征他们的选民,用来支持一般政府,其中全部官职的薪俸都是在他们所不认识的人之间分配的。此外,行政部门对于这些不同议会的不同成员的相对重要性不可避免地缺乏了解,一定会常常激起恼怒,在企图按这种方式管理他们时一定会经常犯下大错误,这就使得这样一种管理制度对殖民地议会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

此外,也不能认为殖民地议会对于什么是防卫和支持整个帝国所必要的经费是合适的评判者。也没有将这种防卫和支持的考虑任务付托给它们。这不是它们的事情,它们也没有正规的获得有关信息的手段。一个省的议会,也像一个教区的委员会一样,对有关本地区的事务能作出非常合适的判断,但对有关整个帝国的事务,则不可能有合适的方法去作出判断。它甚至不能对自己本省对整个帝国应负担的比例或对它自己的财富和重要性与其他各省比较的相对程度作出合适的判断,因为这些其他省份不处于它的监督和管理之下。为捍卫和维持整个帝国所必要的经费,每一地区应当贡献的比例,只能由监督和管理整个帝国事务的国会去判断。

因此,有人提出,对殖民地应当用派征的方法课税,大不列颠国会决定每一殖民地应当缴纳的数额,各省议会用最适合本省情况的办法去实行估征。这样,有关整个帝国的事情由监督和管理整个帝国事务的国会去决定,而每个殖民地的地方事务仍由它自己的议会去裁夺。在这种情况下殖民地在国会中虽然没有代表,如果我们可以根据经验来判断,国会的派征没有可能是不合理的。英格兰国会从来没有表现过有使在国会没有代表的任何帝国地区有负担过重的倾向。根西岛和泽西岛是没有任何手段抵制国会权力的,但它们比大不列颠任何地区的税负更轻。国家在试图行使其假定的向殖民地课税的权利(不问有无根据)时,迄今所要求它们支付的,甚至不曾达到它们在母国的同胞所支付的公正比例。此外,如果殖民地的贡献按照土地税升降的比例而升降,那么国会就不可在不课征自己的选民时去课征它们,在此种情况下,殖民地就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在国会有了代表。

对帝国的不同省份不是按(如果我可以用这个词的话)一刀切的办法课税是不缺乏实例的,由国王规定每一个省应当缴纳的数额,有些省由国王用他认为合适的办法去估征,其他的省则由各自的议会去决定估征的办法。在法国的某些省,国王不仅课征他所认为合适的赋税,而且按他所认为合适的方式去估征。对其他的省,他只要求缴纳一定的数额,让各省的议会按它所认为合适的方式去估证。按照这种派征课税的计划,大不列颠国会同殖民地议会的关系,和法国国王与仍然享有自己议会特权的那些省份的议会的关系相同,而这些被认为是法国治理得最好的省份。

但是,根据这种计划,殖民地虽然没有理由担心自己的公共负担份额会与母国同胞的公共负担份额不保持适当的比例,大不列颠却可能有正当的理由担心,这种份额不可能达到那个适当的比例。大不列颠国会在过去一些时候,在殖民地未能确立像法国人现今在仍有自己议会的省份所确立的那种权威。殖民地议会,如果它们不很乐意的话(如果不是用比迄今为止更加巧妙的方法去加以管理,它们是很不可能这样乐意的),仍然可能找到许多借口,去逃避或拒绝国会最合理的派征;假定爆发对法战争,必须立即筹集1000万镑,以捍卫帝国中心地。这个数目必须用公债来筹借,以某种国会基金作担保来支付利息。国会提出,这种基金的筹集方法,一部分是在大不列颠课征一种税收,一部分是向美洲和东印度各殖民地用派征的办法筹集。这样一种基金部分地依存于离战争中心遥远而且有时或许认为自己与战争并无多大关系的那些殖民地议会的是否高兴,那么人们是否愿意凭这种基金的担保就肯贷予款项呢?凭这种基金所能借到的钱,或许只有在大不列颠课税被设想可以偿还的数额。这样,由于战争募债的全部负担,也和过去一样,落在大不列颠身上,即落在帝国的一部分而不是落在整个帝国身上。自有世界以来,大不列颠或许是惟一的国家,在扩大它的帝国时,只增加它的支出,从来没有增加过它的收入。其他国家一般将保卫帝国支出的绝大部分摊在从属省份身上,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大不列颠迄今让它的附属省份将几乎全部保卫帝国的支出搁在自己身上。为了使大不列颠和它自己的殖民地――法律一直认为它们是从属大不列颠的――处于平等地位,用国会派征的计划来对它们课税,万一殖民地议会试图逃避或拒绝这种派征时,国会似乎必须有某种办法,使它的派征立即生效;这种办法是什么,这是很不容易设想的,也尚未得到说明。

假如大不列颠同时完全确立对殖民地课税的权利,甚至不必经过它们自己的议会同意,那么这些议会的重要性从此刻起就会终结,不列颠美洲所有领袖人物的重要性亦会随之终结。人们想要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主要是因为这样会使他们成为重要人物。每一种自由政府制度的稳定和持续,依存于领袖人物――每一个国家的天然贵族――有无力量保持和捍卫他们各自的重要性。这些领袖人物继续不断地对彼此的重要性进行攻击,以及捍卫各自的重要性,这就构成了国内派别和野心的全部活动。美洲的领袖人物也像所有其他国家的领袖人物一样,想要保持他们自己的重要性。他们感到,或者想象,如果他们的议会――他们喜欢称之为国会,并认为它和大不列颠国会具有同等的权威――竟然降到成为大不列颠国会的卑下工具和执行官吏,他们自己的重要性就大部分丧失了。因此,他们拒绝通过国会派征来对殖民地课税的建议,像其他野心勃勃和趾高气扬的人一样,他们宁愿拿起武器来捍卫自己的重要性。

到罗马共和国衰落时,曾经为保卫国家和扩大帝国承受主要负担的盟国要求取得罗马公民的全部特权。在被拒绝以后,社会战争爆发了。在战争中,罗马给予了其中的大部分以这种特权,按它们独立于联盟的程度一个一个地给予。不列颠国会坚持要对殖民地课税;殖民地拒绝由自己没有选派代表的国会来对自己课税。如果对每一个想要脱离一般联盟的殖民地,大不列颠允许它按对帝国公共收入所做贡献的比例选派若干国会代表,所纳赋税和母国同胞相同,因此享受相同的贸易自由,代表人数随着以后贡献的增加而增加,那么,呈现在每一个殖民地的领袖人物面前的就是一种取得重要性的新方法,一个新的更加灿烂的野心目标。他们不再为在殖民地派别的小小彩票中可能得到的小奖去浪费光阴,而是凭人们对于自己的能力和幸运天然具有的妄想去希望在不列颠政治的巨大国家彩票轮子中抽到某种大奖。除了用这种方法或者可以找到的其他方法(似乎没有比这种方法更明显的其他方法)去保持殖民地领袖人物的重要性及满足他们的野心,否则他们是很不可能自愿向我们屈服的;我们应当考虑,为迫使他们屈服而不得不流出的鲜血,每一滴都是我国国民的或我们希望其成为我国公民的人的血。有的人欺骗自己说,在万一发生那种事情的时候,我们的殖民地是容易单凭武力征服的,这种人是很愚蠢的。现在支配他们所称的大陆议会所作决定的人们,此刻自己感觉到的那种重要性,或许是欧洲最伟大的人物所不曾感觉到的。从小店主,商人和律师,他们变成了政治家和立法者,他们正在为一个广大的帝国设计一种新的政府形式,他们自以为这个帝国将成为这样的帝国。或许有500个人,以不同的方式在大陆议会下直接工作,或许还有50万个人,在这500个人之下工作,他们全部以同样的方式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成比例地上升。美洲统治集团中的每一个目前在自己的想象中所占据的地位,不仅优越于他以前占据的地位,而且优越于他所曾经希望占据的地位;除非向他或他的领导人提出新的野心目标,否则,只要他还有一个普通人的精神,他是一定会为捍卫自己的地位而死的。

亨诺主席说过,我们现在愿意阅读关于同盟的许多小事件的记述,这些事件当其发生时,或许并没有被看成是什么非常重要的新闻。他说,当时每一个都幻想自己具有某种重要性;从那时流传下来的许多回忆录,大部分都是由愿意记录并夸大这些事件的人写的;他们认为自己在这些事件中曾经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在那一次,巴黎市是多么顽强地捍卫它自己,它忍受了多么可怕的饥荒而不肯向一个最好的和以后最受人爱戴的法国国王屈服,这是人所熟知的。大部分的公民,或者说统治大部分公民的人,为保卫他们自己的重要性而战斗,他们早就看到,每当旧政府重新建立时,他们的重要性就会丧失。我们的殖民地,除非它们能被诱导同意和我们建立联邦,否则它们很可能要捍卫自己,抵抗一切母国中最好的母国,就像巴黎市曾经顽强地抵抗一切国王中最好的国王那样。

代表制的思想是古代所没有的。当一国人民被允许享有另一国的公民权时,他们除了和另一国的人民一道投票和讨论国事外,别无其他行使这种权利的方法。允许意大利的大部分居民享有罗马公民的特权,完全毁灭了罗马共和国。不再可能区别谁是和谁不是罗马公民。没有一个氏族能识别其自己的成员。任何一种暴民均能被引进人民的议会,他们赶走真正的公民,决定共和国的事务,就像他们自己是真正的公民一样。然而,即使美洲派遣50个或60个新代表到国会来,下议院的守门人也会毫无困难地辨认出谁是和谁不是议员。所以,虽然罗马宪法必然因罗马与意大利各盟邦的联合而遭摧毁,不列颠宪法却不会因大不列颠与其殖民地联合而受到损伤。反之,这个宪法会因为联合而更为完全,没有这种联合就不完全。讨论并决定有关帝国每一地区事务的国会,为了充分了解各地的情况,肯定应当有来自每一个地区的代表。可是,我不敢妄断,这种联合能容易实现,在实现过程中不产生困难和巨大的困难。可是,我还没有听说过有任何困难似乎是不可克服的。主要的困难或许不是产生于事物的本性,而是产生于大西洋此岸和彼岸的人民的偏见和意见。

我们,在大西洋的这一边,担心大量的美洲代表会推翻宪法的平衡,在一方面使国王的影响增加太大,或者在另一方面使民主的力量增加太多。但是,如果美洲代表的人数和美洲课税的成果成比例,那么,所要管理的人数就会完全按照管理他们的手段的比例而增加,管理的手段也会完全按照被管理的人数的比例而增加。联合以后,宪法的君主部分和民主部分彼此保持的相对力量一定和以前的程度完全相同。

大西洋彼岸的人民担心,他们离政府中心遥远,自己可能遭受许多压迫。但是他们在国会的代表――其人数一开头就应当很多――很容易保护他们,使之免受一切压迫。距离不会削弱代表对选民的依赖性,代表仍然会感觉到,他在国会中的席位,以及他从而获得的一切好处,均依存于选民的好感。因此,代表的利益所在,就是要培养这种好感,这就是通过利用作为立法机关成员的全部权威,对文武官员在帝国的那些遥远地区可能犯下的每一种罪行进行申诉。此外,美洲居民似乎有理由可以设想,美洲与政府中心的距离是不会长期继续下去的。美洲在财富、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面的进步一向是如此迅速,或许在不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它的纳税额就会超过不列颠的纳税额。到那时,帝国的中心自然会迁移到对整个帝国的一般国防和支持做出最大贡献的那个地区去。

美洲的发现,经由好望角去到东印度的通道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记载的两个最大的和最重要的事件。它们的影响已经是非常之大了;但在发现以后所经历的两三个世纪的短时期内,还不可能看出其影响的全部内容。人类的智慧不可能预见到,这些重大事件今后将给人类带来什么好处或什么不幸。在某种程度上使世界上各个最遥远的地区结合起来,使它们能调节彼此的需要,能增加彼此的享受,能鼓励彼此的产业,它们的一般趋势似乎是有利的。可是,对东西印度的当地原有居民来说,从这些事件能够得到的商业利益,在它们所造成的可怕的不幸中已经完全淹灭和丧失了。然而,这些不幸似乎是偶然发生的,而不是由于这些事件的本来属性。在作出发现的具体时刻,巨大的力量优势恰巧是在欧洲人方面,以致他们能在这些遥远的国家犯下各种不公正的行为而不遭受惩罚。从今以后,或许这些国家的原有居民会变得更为强大,或者欧洲的居民变得更为弱小,世界所有不同地区的居民可能达到勇气和力量上的平等,这样就会产生相互的恐惧,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慑服各个独立国家,使之相互尊重彼此的权利,不再作出不公正的事情。但是,要建立这种力量上的平等,最重要的似乎莫过于相互交流知识和各种改良措施,而所有国家与所有国家之间的广泛商业自然地或者毋宁说必然地会带来这种交流的效果。

在此时刻,这些发现的主要效果之一是,将重商主义体系抬高到否则它决不可能达到的显赫辉煌程度。这个体系的目的是,通过贸易和制造业而不是通过土地的改良与耕种,即通过城市的产业而不是通过乡村的产业去使一个大国富起来。但是,由于这些发现,欧洲的商业城市现在已经不再是世界一个小地区(大西洋沿岸的欧洲地区以及波罗的海和地中海沿岸国家)的制造业者和贩运业者,而是变成了美洲众多的和繁荣的耕种者的制造业者,变成了亚洲、非洲、美洲的几乎所有国家的贩运业者,在某些方面也是制造业者。这样就为欧洲的商业城市的产业开辟了两个新世界,每一个都比旧世界更大更广,而且其中一个的市场变得一天比一天更大。

拥有美洲殖民地并和东印度直接通商的国家诚然享受了这一巨大商业的虚饰和光采。可是,其他国家,尽管有旨在排斥它们的各种令人厌恶的限制,却享受了这种商业的真实利益的更大的一份。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给予其他国家产业的真实鼓励比给予西班牙和葡萄牙产业的真实鼓励更多。单是亚麻布一项,这些殖民地的消费额据说每年在300万英镑以上,但我不知道这个数量是否正确。但这个巨大消费额几乎完全是由法国、弗兰德、荷兰和德国供应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只提供了其中一小部分。用这样大量的麻布来供应这些殖民地的资本,每年是在这些其他国家的居民中分配的,为他们提供了收入。只有资本的利润是在西班牙和葡萄牙花费的,在那里用来支持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的奢侈浪费。

即使是每个国家企图将自己殖民地贸易完全据为己有所订立的规章,对于这种规章所要使之受惠的国家也比对于它所要加以损害的国家往往害处更大。对其他国家的产业所施加的不公正的压制,反过来,又落在(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压制者头上,对于它们的产业比对其他国家的产业破坏更大。例如,根据这种规章,汉堡商人必须将他用来供应美洲市场的亚麻布送往伦敦,从伦敦带回他用来供应德国的烟草,因为他既不能将亚麻布直接送往美洲,又不能直接从美洲运回烟草。由于这种限制,他或许不得不将亚麻布卖得比原来略为贱一些,对烟草买得比原来略为贵一些,因此他的利润或许是略为小一些。可是,在汉堡与伦敦之间的贸易中,他的资本回收肯定要比在和美洲直接进行的贸易中要快,即使我们假定美洲的付款也和伦敦付款一样准时,而事实上决非如此。可见,在汉堡商人进行的受这些规章限制的贸易中,他的资本可以比他在被排斥在外的贸易中能使更大数量的德国劳动经常受到雇用。因此,对他来说一种用途可能不及另一种用途有利,但对他的国家来说,一种用途却同另一种用途同样有利。而垄断自然会吸引(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伦敦商人的资本进入的那种用途,情形就完全不同。那种用途对他来说,或许比大部分的其他用途更为有利,但是,由于回收缓慢,对他的国家来说,却不比其他用途更为有利。

可见,虽然欧洲每一个国家作出一切不公正的图谋去将自己殖民地贸易的全部好处据为己有,但是除了担负在平时用来维持、在战时用来捍卫它对殖民地的压迫权力的开支以外,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将任何其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至于拥有殖民地所产生的一切困难,每一个国家倒是完全据为己有了。从殖民地贸易得到的好处,它不得不和许多其他国家分享。

乍看起来,毫无疑问,对美洲巨大商业的垄断当然似乎是具有最高价值的收获。在没有识别力的晕头晕脑的野心家心目中,这种垄断在纷乱的政治和战争中,自然会以闪光夺目和值得争夺的目标呈现。可是,这个目标的耀眼的光辉,这种商业的无限巨大,正是使得对它的垄断成为有害的本质,或者说,它使得一种用途――这种用途按其本质来说,不及大部分其他用途对于国家更为有利――吸引的国家资本在比例上比它本来会吸引的要大得多。

在第二编已经说明过,每一国的商业资本必然寻求(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对该国最有利的用途。如其用于贩运贸易,其所属国家就会成为用此项资本经营其贸易的所有国家的货物的中心市场。但资本所有人必然希望将这种货物的尽可能大的一部分在本国销售。这样他就可以省去出口的麻烦、风险和费用,因此他愿意在本国以低得多的价格出售,满足于比将货物送往国外所能得到的较小的利润。因此,他自然力图将他的贩运贸易尽可能多地变成对外消费贸易。如果他再把资本用在对外消费贸易上,为了同样的理由,他会高兴将他所购入的用来出口到某个外国市场的本国货的尽可能大的一部分在本国销售,这样企图尽可能多地将他的对外消费贸易变成国内贸易。每一国的商业资本自然会这样寻求近的用途,避免远的用途;自然会寻求回收次数较多的用途,避免回收期遥远和回收缓慢的用途;自然会寻求其所属国或所有人居住国的生产性劳动能得到最大数量的维持的用途,避免所能维持的生产性劳动数量最小的用途。它自然会寻求在普通情况下对该国最有利的用途,避免在普通情况下对该国利益最小的用途。

但是,如果在任何在普通情况下对国家不是那么有利的那种遥远的用途中,利润上升较高,超过了足以平衡对较近用途的自然爱好的数额,这种利润上的优越性就会将资本从那些较近用途中吸引出来,直至所有用途的利润回到各自的适当水平。可是,这种利润上的优越性证明,在社会的实际情况中,这种远的用途比例于其他用途而言资本略有不足,社会资本在所有各种不同用途中没有按照最适当的方式分配。证明有些东西比应有的程度购买得贱了一些或售卖得贵了一些,证明某一阶层的人民比在平等的情况下,因付出的多或得到的少而或多或少受到压迫:在所有不同阶层的公民中这种平等情况是应当发生的,也是自然会发生的。虽然同一资本在远的用途中不会像在近的用途中那样维持相同数量的生产性劳动,但是远的用途也可能和近的用途一样对于社会福利是必要的;远的用途中所经营的货物或许是为了从事许多较近用途所必要的。但是如果经营这种货物的人的利润超过了应有的水平,这些货物就将会比它们应有的程度卖得较贵,或者说略为超过它们的自然价格,而所有从事较近用途的人均将因这一高价而或多或少受到压迫。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利益要求将一些资本从这种较近用途中抽出来,转到远的用途中,使它的利润降到适当的水平,它所买卖的货物的价格降到它们的自然价格。在这种特殊场合,公共利益要求有一些资本从在普通场合对公众比较有利的用途中抽出来,转到在普通场合对公众利益较少的用途中去;在这种特殊场合,也像在所有其他普通场合一样,人们的自然利益和倾向同公共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并引导他们去将资本从近的用途中抽出,使之转到远的用途中去。

这样,个人的私人利益和激情自然会促使他们将自己的资本转到在普通场合对社会最有利的用途中去。但是如果由于这种自然爱好使他们将过多的资本转到这种用途中,其中利润的下降以及所有其他用途中利润的上升会立即促使他们改变这种错误的分配。因此,不必有任何法律的干预,人们的私人利益和激情自然会引导他们尽可能地按照最适合于整个社会利益的比例去将社会资本在所有各种用途间进行划分和分配。

重商主义体系的所有各种规章,必然或多或少地打乱了资本的这种自然的和最有利的分配。但是涉及美洲和东印度贸易的那种规章或许比任何其他规章对这种分配打乱得更多,因为对这两大洲的贸易比其他两个贸易部门的任何一个所吸收的资本数量更大。可是,在这两个不同贸易部门造成混乱的规章并不完全相同。垄断是两者的主要动力,但那是一种不同的垄断。诚然,这一种或那一种垄断,似乎都是重商主义体系的惟一动力。

在对美洲的贸易中,每个国家力图将自己殖民地的全部贸易尽可能地垄断起来,彻底排斥所有其他国家与之进行任何直接贸易。在16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葡萄牙人按相同的方式来管理对东印度的贸易,主张只有他们有权利航行印度各海,理由是他们首先找到了通向它们的道路。荷兰人仍然排斥所有其他欧洲国家和他们的香料各岛进行任何直接贸易。这种垄断权的设置显然是于所有其他欧洲国家不利的,它们不仅被排斥在便于将自己的一部分资本投入的贸易之外,而且不得不以较贵的价钱购买这种贸易所经营的货物,如果它们能直接从生产国进口,这些货物一定会便宜些。

自从葡萄牙人的势力衰落以来,再没有欧洲国家主张自己有航行印度各海的独占权,其主要港口现在均已对欧洲国家的船只开放。可是,除了在葡萄牙,以及最近几年在法国,每一个欧洲国家都将对东印度的贸易交由一家专营公司来经营。这种垄断权的设置,是直接违反设置垄断权的国家的利益的。该国的大部分人不仅被排斥在可能便于将其一部分资本转入的贸易之外,而且不得不以略贵的价钱购买这种贸易所经营的货物,如果它对所有同胞开放和自由,是可以买得便宜一些的。例如,自从设立英格兰东印度公司以来,英格兰的其他居民除了被排斥在这种贸易之外以外,他们对自己消费的东印度货物所付的价钱,不仅包括公司由于垄断而在这些货物上获得的全部特别利润,而且包括全部特别浪费,这是由对这样大的一家公司的事务管理必然会有的造假和滥用所造成的。可见,这第二种垄断比起第一种垄断来,其荒谬就更加明显。

两种垄断都或多或少地打乱了社会资本的自然分配,但它们并不总是按照相同的方式来起作用。

第一种垄断吸引社会资本的较大一部分到为它设置垄断权的那种贸易中去,这一部分比资本自然会流入的数量大。

第二种垄断则有时将资本吸引到为它设置垄断权的那种贸易中去,有时又将资本排斥出那种贸易,依不同的情况而定。在穷国,垄断自然会把比本来会进入的更多资本吸引到那种贸易中去。在富国,垄断将本来会进入的大量资本排斥在那种贸易之外。

例如,在瑞典和丹麦那样的穷国,如果贸易不交由专营公司经营,或许根本不会有一艘船驶往东印度。设立这样一家公司必然会鼓励冒险者。他们的垄断权使他们在国内市场上能抵制所有的竞争者,在国外市场上和其他国家的商人享有相同的机会。他们的垄断权向他们表明,在相当多的货物上肯定能得到很大利润,也在大量的货物上有机会能得到相当多的利润。没有这种特别的鼓励,这种穷国的穷商人或许决不会想到要将自己的小量资本投入这么遥远和不确定的冒险事业中去,对他们来说,东印度贸易一定自然会显得是这样。

反之,在像荷兰这样一种富国,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它会派出比它实际上所派的更多船只前往东印度。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有限资本或许将本来会进入这种贸易的许多大商业资本排斥在这种贸易之外。荷兰的商业资本是如此巨大,好像是经常不断地向外溢出,有时流入外国的公债,有时贷与外国的私人商人和冒险者,有时流入最迂回的对外消费贸易,有时流入贩运贸易。既然所有近用途均已完全充满,能投入这些用途以获得差强人意的利润的全部资本均已完全投入,荷兰资本必然会流入最远的用途。对东印度的贸易,如果它是完全自由的话,或许会吸收大部分的这种剩余资本。东印度为欧洲制造品,向美洲的黄金和白银以及几种其他产物提供的市场,比欧洲和美洲加在一起更大更广。

对资本自然分配的每一种打乱,对发生这种事情的社会必然是有害的,不论是将本来会进入的资本排斥在某一种贸易之外,还是将本来不会进入的资本吸引到某种贸易中去。如果在没有任何专营公司时,荷兰对东印度的贸易会比实际的贸易大,那么,荷兰定会由于一部分资本被排斥在对自己最方便的用途之外而遭受很大的损失。同样,如果在没有专营公司时瑞典和丹麦对东印度的贸易会比实际的贸易小,或许更可能是会根本不存在,那么由于一部分资本被吸引进入与两国现在的环境不相适合的用途,两国也同样会遭受很大的损失。在两国现今的情况下,对它们来说或许更好一些的是,向他国购买东印度货物,即使价格稍为贵些,而不是将自己微小资本的这么大一部分投入这么遥远的贸易,其回收是如此缓慢,在国内所能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如此小,而那里的生产性劳动又是如此缺乏,在那里完成的工作是如此之少,还有那么多的工作要等着去做。

因此,虽然一个国家没有专营公司就不能直接和东印度进行贸易,却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在那里应当设立这样一家公司;而只能得出结论说,这样一个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和东印度直接进行贸易。为了和东印度进行贸易并不一定要有这样一家公司,可以由葡萄牙人的经验得到充分证明,它们在一个多世纪中享有几乎全部对东印度的贸易,却没有设立专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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