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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童年家世

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人和他开诚布公地谈心。一个人尽管可以十分英勇,但他也可能十分孤独。

——海明威

1899年7月21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郊区小镇橡树园,一代文学大师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呱呱落地了。

海明威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参加过美国南北战争的退役军人,父亲埃德是当地深孚众望的妇科医生,母亲格雷丝则是谙于声乐的钢琴家。海明威是埃德夫妇的长子,他有四个姐妹一个兄弟。大姐玛塞琳、大妹厄休拉、次妹玛德琳、小妹卡洛尔,他唯一的兄弟、家中的幼子莱斯特比他小16岁。姐妹们用的都是圣徒的名字,由此可知这是一个笃信宗教的家庭。家里人都亲昵地把海明威叫做厄尼。

海明威出生时与一般婴儿无异,童年时也和一般淘气任性的少年无二;但海明威一生中对战争十分关注,他参加了5次战争,在其著作中就有26部书的主题是战争,这种崇军尚武的精神可以说源于他祖父一辈的熏陶。海明威的祖父安森和外祖父霍尔都参加了美国南北战争,对此,海明威和他的家庭一直引以为自豪。

安森1844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10岁时随同父亲来到芝加哥开办一家钟表批发店。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安森于次年应征入伍,在伊利诺伊州步兵团服役,参加过布尔溪战役,因作战英勇被擢升为少尉,他还为密西西比州招募了一支黑人部队。战争结束后,安森在伊利诺伊州的惠顿学院任职。

安森是一位军人、一位爱国志士,总爱回顾那弹雨横飞的岁月、同生共死的战友以及那些辉煌的战绩。同时,他还是一位虔诚的宗教徒,是公理会教堂的执事,连续担任芝加哥基督教青年会秘书达10年之久,并积极参与禁酒运动。后来,安森在芝加哥西郊16公里处的橡树园购置了一处颇具规模的不动产,在北大街盖了一幢房子定居下来。海明威就诞生在那里。

安森膝下有四男三女,他们都曾在俄亥俄州的奥柏林学院深造过。安森的孙儿孙女们都是从小在爷爷讲述的关于南北战争的英勇故事熏陶下长大的,孩子们每年都参加战争纪念日游行,钦羡地看着一身戎装的祖父在游行队伍中行进。

海明威的外祖父霍尔1840年生于英国,17岁移居美国。战争爆发后,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自己的畜牧场,自备坐骑和鞍具,参加衣阿华州骑兵第一志愿团,为维护祖国统一、黑人解放而战斗。1862年4月,在密苏里州的沃斯伦堡,霍尔左腿负伤,子弹一直留在腿内,使他不能如往日一样在战场上纵马驰骋,因此仅服役一年便退役了。他骄傲地拒绝了政府发给他的退役金,说:“我自愿为我自己选择的祖国服役,是不需要报酬的。”

霍尔身材高大、黑头发、灰眼睛,退役后神气十足地蓄起一圈络腮胡子,常戴一顶白色的约克郡帽,一副英国绅士的派头。与海明威的祖父相反,霍尔从不愿谈及南北战争,这也许与他受伤的微妙情况有关。据美国华盛顿国家档案馆档案记载,霍尔受伤是“在他服役期间,来自反对美国当局的敌对武装力量的枪击,但不是在执行公务时”。如此负伤当然不是什么荣耀的事,霍尔对此讳莫如深。海明威在一封信中夸大地描述了外祖父的军旅生涯,他写道:“霍尔说话带有浓重的英国口音,他曾在去美国南部出差时,被当做联邦军的间谍而遭痛打,他战斗了4年,并严重负伤。但他最痛恨滥杀无辜,因而以后从不愿谈及战争。”海明威出于对外祖父的景仰而将他神化的心情我们是能够理解的。

安森搜集保存着许多与南北战争有关的剪报,还时常去南方度假,以便与南方联盟军退伍老兵重温昔日的战斗情景,向儿孙和他所交往的年轻人灌输他的战争思想。安森对南北战争的颂扬受到威廉·巴顿博士的赞许。巴顿是公理会教堂的牧师,他与安森一向交好,他是研究南北战争的专家,写过好几本关于这场战争的书。

在祖父和巴顿博士的熏陶、启蒙下,海明威在童年时代就认真研读了一些有关军事的书籍,其中包括《旧约全书》中记载的许多战争故事。1914年的圣诞节,祖父送给海明威的圣诞礼物是一本《葛底斯堡的号角》,葛底斯堡是林肯总统发表“民有·民治·民享”政治纲领的地方。从以下事例可以看出祖父对海明威传奇性一生的影响。

海明威从儿童时代就对战争特别关注,多方搜集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场战争的资料和图片。这几场战争是1898年的西班牙美国之战、1899年至1902年的南部非洲之战和1904年至1905年的日俄战争。

海明威声称,祖父带他去看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前后共达30次之多。这是1915年拍摄的有关南北战争的影片。

1918年,海明威赴欧参战前,向朋友和家人吹嘘他与《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女演员订婚的事。为此,他家里闹翻了天。同年,当地报纸《橡树叶》登载他在意大利作战中负伤授勋的事迹,同时还刊登了他祖父安森的戎装照片。

海明威经常用崇敬的语气和他的儿子们谈及南北战争。他的长子邦比在二次大战后统领黑人宪兵连,海明威说,这使他想起了祖父所领导的黑人部队。

海明威直到晚年还怀念着祖父,津津乐道地说起随同祖父受到罗斯福总统接见的情景:罗斯福总统爽朗地笑着,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他甚至拿自己和罗斯福作了一番比较:两人都具有非凡的精力、吸引人的魅力和近乎夸张的自信;两人都英武好斗,是经验丰富的拳击家;两人都热爱大自然,曾去美国西部和东非猎奇;两人还都有投笔从戎的经历,由一介文人而成为颇负盛名的英雄。

海明威在一生中追寻着祖父、外祖父和罗斯福总统的足迹,到过意大利、土耳其、西班牙、法国和中国,在这些国家里,参加过5次战争。

祖父对南北战争的颂扬对海明威的创作主题影响巨大,除有26本书的主题就是战争外,其他著作也多以战争为背景。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一书中说:“对一个作家而言,美国南北战争是最具教益的一场战争。”

海明威的代表作是《丧钟为谁而鸣》,这本书在我国译为《战地钟声》或《钟为谁鸣》。书中主人公罗伯特·乔丹将祖父在南北战争中的冒险故事和自己在西班牙内战中的经历作了对比,这正是海明威思想和生涯的真实写照,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豪情壮志秉承了祖父的风范。

海明威的双亲对他的影响也不小。海明威的性情和对体育运动的爱好一如其父,同时也继承了母亲的气质和艺术才华。

海明威的父亲埃德是位妇产科专家。他出生于1871年,曾在奥柏林学院读过3年书,是该校足球队主力队员之一,后就读于爱丁堡大学,1896年在该校拉什医学院毕业。拉什医学院是用美国著名医学家拉什的名字来命名的。

埃德医生事务繁忙,他是橡树园医院妇产科主任,同时还担任三家保险公司和一家牛奶公司的医务检查员以及两个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他发明了椎板切除术钳子,一生中为3000个婴儿接过生,其中包括他的6个子女。

海明威小时候有点怕父亲,他的姐妹、朋友也对埃德望而生畏。这是因为埃德是一位彪形大汉,身高1.80米,宽肩、鹰钩鼻,留着浓重的大胡子。他做事敏捷迅速,目光尖锐逼人,加上不修边幅,给人一种很凶悍的感觉。海明威的小弟在回忆父亲时也说他是一个凶狠的父亲,干每一件事总是忙碌、紧张,干过以后又烦恼不已。

其实埃德大夫为人善良,他不修边幅和忙于繁琐小事与海明威的母亲格雷丝有关。格雷丝比埃德小一岁,是位蓝眼金发的美人,性格开朗大方。她是镇上第一个骑高轮自行车的女孩子,因为儿时曾两次随父母旅英,所以两家虽是对门而居,但第一次见到埃德却是在她上中学二年级的时候。格雷丝是天才的女低音歌手,她23岁时在纽约师从于一位著名声乐家,学习了两年,并和大都会歌剧院签约,在麦迪逊公园广场作首场演出。由于格雷丝7岁时得过猩红热,有几个月眼睛几乎失明,从此她对光一直很敏感,常在黑屋子里呆一段时间,让眼睛得以休息。格雷丝担心舞台灯光会损害她的视力,再加上埃德向她求婚,所以就放弃了颇有前程的舞台生涯。

埃德追求格雷丝时,格雷丝并不情愿。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格雷丝对她英国祖先的荣华显赫一直引以为荣,而海明威家族则是早期移居美洲的;二是当时格雷丝教授50个声乐学生,每月收入1000元,而埃德刚开始当实习医生,一月仅挣50元;三是格雷丝追求享乐,不愿从事繁琐的家务。埃德允诺,婚后的家务自己一肩担,不要她操一点心。1896年他们在公理会教堂结婚。婚后,埃德信守诺言,尽管医务繁忙,仍然照管各项家务,包括采购日用杂货,照看洗衣房,安排女佣,每日为孩子们准备早餐,还侍候她在床上吃早餐。而格雷丝讨厌洗尿布、做饭、洗碗碟、打扫房间,等等。她的日常生活就是教音乐、组织音乐会,把全部精力都贯注在她的演出活动和艺术生涯,而孩子们一向由女佣、厨师们照管,从而使她更有时间从事艺术追求。

总而言之,格雷丝是一个精力充沛、颇具魅力的女人。她与埃德的姻缘是美满的,虽然两人都性格刚强,易于冲动,在一起生活不易协调和谐,但他们很少吵架斗嘴。埃德倚重格雷丝非凡的活力,格雷丝则依赖埃德的稳重可靠;埃德欣赏格雷丝,乐意为她做出某种牺牲,而格雷斯则深深爱着埃德。

埃德爱好各种体育活动,由于职业原因,他常常离家外出,一旦有了空闲,他就去钓鱼和打猎。埃德一向很重实际,事事自己动手,用父亲安森从部队带回来的模具制造子弹,做水果罐头,制蜡烛,还包馅饼吃;他特别不喜欢孩子们沉溺在梦想中。

少年时的海明威喜欢读书,每当父亲见他沉迷于一本书时,总要他多练练拳击,打打猎。海明威继承了父亲在体育方面的才能,一生都喜欢拳击、钓鱼、打猎和冒险。他的耐心和个人主义也可以说源于其父。埃德大夫有耐心,做事坚韧不拔。有一次,他在自家农场一平方英里左右的土豆地里数害虫,统计它们的数量,对正常人来说,这是一个何其枯燥乏味的工作,但埃德大夫完成了。至于他无所顾忌、为所欲为的事例更是数不胜数。埃德大夫喜欢打猎,他出枪快,枪法准,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定有草丛里蹿飞的野鸡或芦苇间出没的野鸭应声而坠。为了打猎,他无视风雨,甚至法律。他的女邻居不时指责他滥杀,或在法令禁猎季节捕杀禽兽,大夫却不屑地反驳道:“您这位女士啊,不要管什么法令,该打鸟时,还是要打。”

格雷丝是在宗教的熏陶下长大成人的,她在教堂里唱圣歌,是公理会和许多民间团体的活跃分子。她有修养,性格坚强,非常重视培养儿女的文化素养。

埃德夫妇都试图把自己的兴趣灌输给子女,从下面一组有趣的事例对比,可以看出埃德夫妇对海明威的培养:

海明威3岁时,父亲就给他买了一根钓鱼竿,并带他去钓鱼;没过几年,母亲给他买了一把大提琴,并教他学了一年的声乐和对位法。父亲要儿子每个星期天跟他去森林里打猎;母亲却连声催他和自己一起去教堂唱诗班。10岁时,父亲送给他一支一人高的猎枪;母亲则为他举行讲究礼仪和合乎传统的生日宴会。母亲日夜盼望儿子举行第一次室内音乐会;而父亲却把孩子的一些表现视为先兆,如获至宝。比如:一次,他发现9岁的海明威深夜时仍在烛光下阅读达尔文著作,便深信这孩子必然走医学鼻祖希波克拉底的道路,继承他的家学。

海明威性格上的两面来自他的父母,正如歌德所说:

从父亲那儿承袭的品德

使我诚挚一生而不失败;

从母亲那儿学会无牵无挂

这些组成一篇美丽的童话

橡树园是海明威的出生地。海明威做了他故乡的叛逃者,但橡树园的传统、宗教以及道德规范给他留下很深的烙印。终其一生,他还是保留了许多家乡的传统——辛勤忘我地工作、自我奋斗的精神、真心实意的作风和力戒邪恶等宗教信条。

橡树园是芝加哥一个富庶的郊区,曾有“世界中产阶级之都”的美誉,它的别名叫“圣休村”。村里既没有豪华的厅堂,也没有可怜的贫民。许多家庭富裕美满。

橡树园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小镇。教堂多,去做礼拜的人也很多。居民们都非常善良,说话时带着那种又尖又硬的基督徒语调,星期日做礼拜时戴着丝帽,十足的绅士派头。整个橡树园都是这些清教徒,他们自视清高,自称是橡树园人,而不承认自己是芝加哥人,虽然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在芝加哥工作。他们的日常活动中心也都是学校、教堂和当地民政机构。这些基督教徒生活优越,乡土气息浓郁,具有一定的排外性。他们厌恶芝加哥,躲开了大城市的各种政治上的腐败事物,庆幸一条大街将芝加哥城和橡树园小镇隔离开来,街的一边是繁华都市的楼台馆阁,另一边则是林立的教堂尖顶。

橡树园的生活习俗相当严谨,居民在自己家里也衣冠楚楚、彬彬有礼,言谈不得赌咒,否则就是罪过,完全是典型的清教徒社会。清教是基督教新教中的一派,16世纪起源于英国,原是英国国教圣公会内以加尔文的宗教思想为旗帜的改革派,后来又从这一派中发展出一些脱离国教的新宗派,如长老会、公理会、公谊会等。他们主张清除繁琐的宗教仪式,反对奢侈生活,严格遵守圣经规定的道德标准。这些清规戒律主要指不吸烟、不喝酒、不看戏、不跳舞之类。橡树园也是如此,弥漫着温和、保守的气息。

海明威家是一个宗教家庭,从海明威姐妹的命名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他们吃饭前必作祈祷。孩子们的早课是祈祷、读圣经、唱赞美诗,每个星期日都去教堂,在家守安息日,禁止一切娱乐活动。当孩子们犯错,被父亲打屁股时,孩子们都得跪倒在地,恳求主的宽恕。

从海明威一些儿时的照片来看,他经常跟着唱诗班唱诗,穿着高领衣服,梳着油光水滑的头发。但年幼的海明威常被这些赞美诗中的同音异义词搞得糊里糊涂。

海明威的姐妹们终生笃信宗教,但海明威走上社会后,却想根除橡树园的清规戒律对他的影响。橡树园,这个世界中产阶级之都,以它出过四大名人而自豪。但这四个人却都是橡树园的叛逆者,都受不了那里严谨寡味的清教徒生活。一个是弗兰克·洛伊德·赖特,美国著名的建筑设计师,著作有《自传》、《消失的城市》等;一个是罗伯特·圣约翰,美国著名作家;一个是查尔斯·吉托,总统候选人,落选后枪杀了加菲尔德总统;还有一个就是海明威。

1918年,海明威已有背叛橡树园传统的苗头,格雷丝对此忧心忡忡,海明威为使母亲相信他仍信奉宗教,写信向她保证说:“不要担心我不是一个好教徒,更不必为此烦恼、哭泣,我仍是一如既往,每夜必作祈祷,高兴吧!仅仅为了不使您烦忧,我也会是一个愉愉快快的教徒。”

橡树园对他影响如此之大,以致他借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尼克·亚当斯之口,深感遗憾地说:“这些虚假观念既然已深植于你的脑海中,它也就将伴你终生。”

格雷丝积累并保存了海明威童年生活的剪贴簿。在海明威出生的那天,她的记载是:小鸟儿唱着它们最悦耳的歌,欢迎这个幼小的生命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海明威喜欢与妈妈一起睡,终夜含着奶头。

海明威出生7周后,就被带到密执安州北部的夏季别墅去度假。海明威家在密执安的沃伦湖畔,有一块40英亩的农场,这栋夏季别墅建在湖边,是格雷丝亲自设计的,于1900年建成。海明威的姐姐玛塞琳对这所建筑作过如下描述:

它有一间起居室,用砖砌成的大壁炉,四周均有窗。还有两间卧室、一间小餐室和厨房。一条直达湖边的游廊,上有顶篷,两边有栏杆,湖边台阶上还有带钩状锁链的两扇门。屋外有护墙隔板,屋内是松木墙板。屋前院内右边掘了一口井,当然没有下水道和抽水马桶设备,来往交通只有走水路。

埃德医生因在城里患了花粉热,每年夏季都抛开医务,跑到乡间消夏。海明威这是头一次去,以后他年年去,直到20岁离开家,沃伦湖滨给他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

到达别墅后,父亲为海明威做了一个小手术。海明威出生时左眼视力就不好,这也许受他母亲遗传。经过这次手术,他的左眼受损,10岁左右发展成近视,但在学生时代他一直没戴眼镜,总是眯着眼看远处的景物。残疾的左眼为他带来许多不便和烦恼。海明威白天从来不睡,因为白天的光线太强。18岁时他去应征入伍,也因视力不好而被拒之门外。

玛塞琳比海明威年长一岁,举止容貌极像母亲。格雷丝对他俩极为疼爱,在海明威4岁之前,他的衣着打扮和姐姐一模一样,穿着蓬松绒毛、镶着花边的衣服,留着长发,戴一顶花哨的帽子,活似一对双胞胎。虽然他的长发7岁时才剪短,但童年时代的男扮女装对海明威毫无性格上的影响。

海明威童年时十分自信,敢作敢为,特别喜欢夸大炫耀自己的成就。他的母亲回忆说:“海明威常沉醉在射猎虎、狼、熊、狮和野牛的幻想中,当他的努力受挫或失败时,往往大发雷霆,又跳又踢;而做游戏时,却又能忍受各种粗暴的动作。从第一次在湖中游泳时起,他就什么也不怕。当别人问他怕什么东西时,他兴致勃勃地大嚷:‘我什么也不怕。’还只是5岁的小不点呢,他就说他单手拦住了一匹惊马。”

格雷丝在儿子长大成人的岁月里没少操心和担忧,可她那望子成龙的心情却处处碰壁。

海明威6岁时,他的外祖父去世。母亲用她继承的遗产,在橡树园北大街600号建了一幢两层楼房。灰泥粉刷,木质镶嵌,共有15个房间,其中一间是格雷丝亲自设计的音乐室,约30平方英尺,室外带有阳台。在这间房里格雷丝教她的儿女和学生学音乐,有时也做个人演出。楼下则是埃德的会客室、医疗室和收藏室,收藏室内收藏着各种制成标本的野兽、石斧、印第安箭头和一些东方珍品。海明威有一个叔叔在中国传教行医,那些中华珍品,如中国陶器、西藏转经轮等都是他寄来的。

格雷丝对子女期望颇殷,要孩子们确定他们努力的目标,然后全力以赴,直到成功。她对海明威最开始的期望是成为大提琴手,在儿子6岁时就给他买了一把大提琴。给学生授课时,她让孩子们也参加,指点他们一些诀窍。在海明威家的室内小型管弦乐队中,海明威的母亲弹钢琴,他的妹妹拉中提琴,海明威则拉大提琴,格雷丝的学生或朋友拉小提琴。格雷丝认为儿子很有才能,如致力于学习大提琴,很有希望成为第二个卡萨尔斯(西班牙著名大提琴家)。

海明威却毫不领情。他认为自己没有音乐天才,就是练一百年也是白搭。与其闷在屋里练琴,还不如到操场上踢足球去呢。他虽然顺从母亲的旨意学琴,但心中对这种强制性训练一直很抵触。一次,海明威特别烦躁,故意拉断一根琴弦。格雷丝非常恼火,斥责了他一顿。

其实,母亲教他学大提琴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中学时代,海明威在学校管弦乐队里一直担任大提琴手,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也还基本胜任。而且,海明威自己也承认,学习些音乐技巧,对一个作家来说很有必要。这些音乐知识,在他创作《丧钟为谁而鸣》的对位结构中发挥了作用。在他的小说《过河入林》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她的声音是如此悦耳,使他回忆起帕布洛·卡萨尔斯演奏的大提琴,它使你感到像一个受伤者在痛苦难耐时所得到的安慰。

格雷丝每年都去楠塔基特作海上风景写生,楠塔基特是美国的一个岛屿,位于马萨诸塞州南部,是一处旅游胜地,她每次都携带一个孩子同去。1910年9月,海明威伴随母亲去东部写生,格雷丝带他游览了波士顿的历史遗迹,她向来以祖先的荣华显赫为荣,对儿子说起往事时沾沾自喜。但海明威颇不以为然,因而对陪母亲东游感到兴味索然。相反,他倒愿意和父亲一起在密执安大草原、在沃伦湖畔过着豪放的渔猎生活。

格雷丝女士温文尔雅,平生引以为自豪的就是她那个带演奏台的音乐室;而埃德则生活在芝加哥西郊和密执安原野的村落中,把他空闲时间都用于他的两大嗜好——钓鱼和打猎上。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海明威一生都喜欢渔猎,勇武好斗。

在沃伦湖畔的夏季别墅里,海明威度过了他童年时代最愉快的日子。

那是一处宁静偏僻的荒野,未开垦的土地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海明威在水池中放养了许多小狗鱼,每天观察它们长大。他对父亲快速打飞鸟的本事赞叹不已。

有时父亲也带海明威到密执安州北部森林去参观印第安人的营地,印第安人简朴的生活给海明威以深刻的印象。那里的印第安人重视自己的身体,他们教男孩在森林里独自生存的本领,教会女孩寻找草药和野菜以及做饭、织布和缝衣。这种生活似乎比橡树园人的生活更朴实、单纯。

海明威在密执安州的日子平静安逸,富有天然乐趣。

他春天随父亲猎鹬,冬天去湖上滑冰,赤脚跑在路上,向天空开枪射击野鸭和大雁,更多的时光则在湖内船上垂钓,等待那种巨大的凸眼狗鱼上钩。海明威沉溺于玩乐,对音乐课不免荒疏。每次到别墅来,他就把大提琴放到房间角落中去,母亲不督促,海明威便不碰。至于书,他倒是无所不读,读书所用的时间和所读书籍种类之多都与他小小的年纪不相称。

据海明威自己回忆说,户外的海阔天空给他不少启迪。

一次他发现一条长蛇在捕捉蜥蜴,那只蜥蜴比蛇粗一倍。长蛇张开血盆大口,努力把蜥蜴往下吞。那只蜥蜴奋力挣扎,顽强得令人吃惊,每当蛇停下来歇口气时,蜥蜴便挣扎着从蛇嘴里露出后腿来。经过15分钟的搏斗,蜥蜴的粗大和力量终归无用,蛇又把头缩回原来盘卧的地方。这就是大自然里的法则,足以说明达尔文关于适者生存的原理。

海明威按照文艺复兴时期的传统习惯,向专家内行去学习和吸收所需要的知识。他广泛涉猎各种书籍,增添了许多经验,从而成为一个伟大的教师。他教妻子儿女和朋友们钓鱼、打猎,使长子杰克成为一个超级捕鱼手,使次子帕特里克成为白衣猎人,使幼子格雷戈里成为飞鸟射击冠军。

可以这样说,海明威影响了美国三代人如何从事小说创作,他本人也成为美国艺术家们效仿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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