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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鲁迅《药》指导大概(3)

这句话不能呆看。正题旨确乎是只能有“一个”,但正题旨以外不妨有副题旨。副题旨若能和正题旨错综糅合得恰到好处,确有宾主却又像不分宾主似的,那只有见得更丰厚些,不会松懈或枝蔓的。这一篇便可以作适当的例子。再有,小说虽也在叙述文和描写文类里,跟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写文却有些不同之处。它得有意念的发展。普通的叙述文和描写文自然也离不了意念;可得跟着事实,不能太走了样子,意念的作用不大。小说虽也根据事实,却不必跟着事实;不但选择有更多的自由,还可以糅合融铸,发展作者的意念。这里意念的作用是很大的。题旨固然是意念的发展,取材和词句也都离不了意念的发展。即使是自然派的作家,好像一切客观,其实也还有他们的意念。不然,他们为什么写这种那种故事,为什么取这件那件材料,为什么用这些那些词句,而不写、不取、不用别的,就难以解释了。这种意念的发展在短篇小说里作用尤其大。短篇小说里意念比较单纯,发展得恰当与否最容易见出。所谓“经济的”便是处处紧凑,处处有照应,无一闲笔;也便是意念发展恰到好处。本篇题旨的发展,上文已经解析。取材和词句却还有可说的。

本篇副题旨的取材,《呐喊自序》里的话已够说明。鲁迅先生的创作是在“五四”前后所谓启蒙时代(本篇作于民国八年四月)。他的创作的背景大部分是在清末民初的乡村或小城市里。所谓农村的社会或封建的社会,便是这些。鲁迅先生所以取材于这些,一方面自然因为这些是他最熟悉的,一方面也因为那是一个重新估定价值的时代,他要以智慧的光辉照彻愚蠢的过去。他是浙江绍兴人,他却无意于渲染地方的色彩;这是他在《我的创作经验》一文里曾经暗示了的。本篇的正题旨发展在人血馒头的故事里,正因为那故事足以表现农村的社会——愚蠢的过去。这故事包括三个节目:

看杀头,吃人血,坐茶馆。看杀头的风俗代表残酷,至少是麻木不仁。《呐喊自序》里说日俄战争时在日本看到一张幻灯片,是日本人捉着了一个替俄国作侦探的中国人,正在杀头示众,围着看热闹的都是中国人。鲁迅先生很可怜我们同胞的愚蠢,因此改了行,学文学,想着文学也许有改变精神的用处。本篇描写那杀场的观众,还是在这种情调里。这是从老栓的眼里看出:“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⑦。这些观众也真够热心的了。

吃人血的风俗代表残酷和迷信。老栓拿到馒头的时候,“似乎听得有人问他,‘这给谁治病的呀?’”⑩可见人血馒头治痨病还是个相当普遍的秘方,这也就是风俗了。老栓和华大妈都信仰这个秘方,到了虔敬的程度。小栓也差不多,他撮起那烧好的黑馒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康大叔说了四回“包好!”两回是向老栓夫妇说的,两回是向小栓说的,虽然不免“卖瓜的说瓜甜”,但相信也是真的。那花白胡子也向老栓说,“原来你家小栓碰到了这样的好运气了。这病自然一定全好”。一半儿应酬康大叔和老栓夫妇,至少一半儿也相信。可是后来小栓终于死了!——老栓夫妇虽然相信,却总有些害怕;他们到底是安分良民,还没有那分儿残酷。他们甚至于感觉到这是一桩罪过似的。老栓方面,上文已提过了。第四段里说,“华大奶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便想到要走”。原来她听了夏四奶奶向坟里的儿子一番诉说之后,似乎便有些觉得面前的老女人是谁,她那坟里的儿子又是谁了。想着自己儿子吃过人家儿子的血,不免是一桩罪过,这就是她良心上的“一挑重担”。在两人相对的当儿,夏四奶奶虽然根本未必知道血馒头这回事,可是华大妈的担子却有越来越重的样子。“上坟的人渐渐增多,几个老的小的,在土坟间出没”。夏四奶奶的注意分开了,不只在坟里的儿子和面前的华大妈身上了,华大妈这才“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老栓夫妇的内疚若是有的,那正是反映吃人血的风俗的残酷的。

《狂人日记》里不断提起吃人,固然是指着那些吃人的“仁义道德”说的,可也是指着这类吃人的风俗说的。那儿有“一直吃到徐锡麟”的话,徐锡麟正是革命党。那儿还说“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些都是本篇的源头——带说一句,本篇的“夏瑜”似乎影射着“秋瑾”;秋瑾女士也是绍兴人,正是清末被杀了的一位著名的革命党。这人血馒头的故事是本篇主要的故事,所以本篇用“药”作题目。

这一个“药”字含着“药”(所谓“药”)“药?”“药!”三层意思。

坐茶馆,谈天儿,代表好闲的风气。茶客们有些没有职业的,可以成天的坐着,驼背五少爷便是例子。“这人每天总在茶馆里过日,来得最早,去得最迟”,可以算是茶客的典型。那时就是有职业的人,在茶馆里坐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也是常见的。这些人闲得无聊,最爱管闲事。打听新闻,议论长短,是他们的嗜好,也是他们的本领。没有新闻可听,没有长短可论的时候,他们也能找出些闲话来说着。本篇第二段里烧馒头的时候,驼背五少爷问,“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

没有人答应。可是他还问,“炒米粥么?”仍然没人答应,他这才不开口了。找人搭话正是茶客们的脾气。第三段里那花白胡子看见老栓眼眶围着一圈黑线,便问,“老栓,你有些不舒服么?——你生病么?”老栓回答“没有”。他又说,“没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这是“取消了自己的话”。这些都是没话找话的费话。康大叔来到以前,驼背五少爷提到小栓,那是应酬老栓的。康大叔来到以后,花白胡子也提到小栓,那是应酬康大叔和老栓的。这里面也有多少同情,但找题目说话,也是不免的。花白胡子向康大叔一问,这才引起了新闻和议论。那些议论都是传说的,也不负责任的。说来说去,无非是好闲就是了。

本篇的节目,大部分是用来暗示故事中人物的心理的。从上文的解析里可以见出。但在人物、境地、事件的安排上也不忽略。这些也都是意念的发展。第一段和第四段的境地都是静的,静到教人害怕的程度。老栓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③。夜的街真太静了,忽然来了个不出声的人,狗也害怕起来,溜过一边或躲在一边去了;老栓吃了两回惊,一半是害怕那地方,那种人,一半也是害怕那静得奇怪的夜的街。甚至那杀场,也只“似乎有点声音”,也只“轰的一声”⑨;这并不足以打破那奇怪的静。这个静是跟老栓的害怕,杀头和吃人血的残酷应合着的。第四段开场是“层层叠叠”的“丛冢”中间,只放着两个不相识的女人。那也是可怕的静,虽然是在白天。所以华大妈和夏四奶奶开始搭话的时候都是“低声”;“低声”便是害怕的表现。后来夏四奶奶虽然“大声”向他的瑜儿说了一番话,但那是向鬼魂说的,也不足以打破那个静。那时是:“微风早已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那“一丝发抖的声音”便是夏四奶奶那节话的余音。后来“上坟的人渐渐增多”,可是似乎也没有怎样减除那个静的可怕的程度。本篇最后一节是这样:“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竦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这“竦然的”一面自然因为两人疑心鬼魂当场显灵,一面还是因为那坟场太静了。这个静是应合着那丛冢和那两个伤心的母亲的。配着第一段第四段的静的,是第二段第三段的动;动静相变,恰像交响曲的结构一般。

小栓的病这节目,只在第二段开始写得多一些;那是从老栓眼中见出他的瘦。但在本篇前三段里随时都零星的穿插着。咳嗽,“肚饿”,流汗,构成他的病象。咳嗽最明显,共见了六次②;“肚饿”从呼饭见,流汗也是在吃饭的时候;这两项共同见了两次。这样,一个痨病鬼就画出来了。康大叔是刽子手;他的形状,服装,举动,言谈,都烘托出来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那“像两把刀”的“眼光”,那“大手”⑧,那“满脸横肉”,高兴时便“块块饱绽”的,已经够教人认识他了,再加“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便十足见出是一个凶暴的流浪汉。他将那人血馒头送到老栓面前的时候,说的话⑧⑨,以及“摊着”“一只大手”⑧,以及“抢过灯笼,一把扯了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⑨的情形,也见出是一个粗野的人。他到了茶馆里,一直在嚷,在“大声”说话。他说话是不顾到别人的。他没有顾老栓夫妇忌讳“痨病”这两个字。华大妈“搭讪着走开了”,他还“没有觉察,仍然提高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第三段末尾,小栓又在咳嗽,“康大叔走上前拍他的肩膀说:——‘包好!小栓——你不要这么咳。包好!’”这都是所谓不顾别人死活,真粗心到了家。

他又是个唯我独尊的人,至少在这茶馆里。那花白胡子误会了“可怜”的意思,他便“显出看不上他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在本篇里,似乎只有康大叔是有性格的人,别的人都是些类型。本篇的题旨原不在铸造性格,这局面也是当然的。

第三段里茶客们和康大叔的谈话是个难得安排的断片或节目。这儿似乎很不费力的从正题旨引渡到副题旨,上文也已提到了。谈话本可以牵搭到很远的地方去;但是慢慢的牵搭过去,就太不“经济的”。这儿却一下就搭上了。副题旨的发展里可又不能喧宾夺主,冷落了正题旨。所以康大叔的话里没将老栓撂下;小栓更是始终露着面儿。茶客参加谈话的不能太多,太多就杂乱了,不好收拾了;也不能全是没露过面的,不然前后就打成两橛了。这儿却只有三个人;那驼背五少爷和花白胡子是早就先后露了面的,只加了那“一个二十多岁的人”。“这些人都恭恭敬敬的”“耸起耳朵”听康大叔的话。“恭恭敬敬的”,也许因为大家都有一些害怕这个粗暴的人;“耸起耳朵”,因为是当地当日的新闻,大家都爱听。——那花白胡子去问康大叔的时候,“低声下气的”,也是两方面都有点儿。这样,场面便不散漫,便不漏了。但是谈话平平的进行下去,未免显得单调。这儿便借着“可怜可怜”那句话的歧义引出一番波折来。康大叔“冷笑着”对花白胡子说明以后,“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这是讨了没趣;是满座,不止那三个人。可是花白胡子和那二十多岁的人“恍然大悟”,将罪名推到那革命党身上以后,大家便又轻松了,——不是他们没有“听清”康大叔的话,是那革命党“发了疯了”,才会说那样出人意外的话。于是“店里的坐客便又现出活气,谈笑起来”。但这个话题也就到此而止。

那悟得慢一些的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的半句“疯了”,恰巧是个尾声,结束了这番波折,也结束了这场谈话。

词句方面,上文已经提到不少,还有几处该说明的。第一段末尾,“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这些并不是从老栓眼里看出;这是借他回家那一条大道描写那小城市。匾已破了,那四个金字也黯淡了;其中第二个字已经黯淡到认不出了。这象征着那小城市也是个黯淡衰颓的古城市;那些古旧的风俗的存在正是当然。第二段小栓吃下馒头,“却全忘了什么味”。他知道这是人血馒头,“与众不同”,准备着有些异味;可是没有,和普通的烧馒头一样。烧馒头的味是熟习的,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所以觉得“全忘了什么味”。这儿小栓似乎有些失望似的。第三段“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康大叔”上加“这”字是特指。“康大叔”这称呼虽已见于华大妈的话里,但在叙述中还是初次出现,加“这”字表示就是华大妈话里的那个人,一方面也表示就是那凶暴粗野的流浪汉刽子手。又,“夏三爷赏了二十五两雪白的银子”,是官赏了他银子。第四段夏四奶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座坟前,放下了篮子”。这儿路的“右边是穷人的丛冢”,小栓的坟便在其中,“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夏四奶奶穷,不能将儿子埋在别处,便只得埋在这块官地的左边坟场里。她可不愿意人家知道她儿子是个死刑的犯人。她“天明未久”,就来上坟,原是避人的意思。想不到华大妈比她还早,而且已经上完了坟,“坐在地上看她”。这一来她儿子和她可都得现底儿了。她踌躇,羞愧,便是为此。但既然“三步一歇的走”来了,那有回去的道理,到底还是上坟要紧,面子上只好不管了;所以她“终于硬着头皮走”过去了。后来她“大声”说的一番话,固然是给她儿子说的,可也未尝没有让华大妈听听的意思,——她儿子是让人家“冤枉了”“坑了”,他实在不是一个会犯罪的人。第四段主要的是夏四奶奶的动作。这里也见出她的亲子之爱,她的(和华大妈的)迷信。但本段重心还在那个花圈上。鲁迅先生有意避免“花圈”这个词,只一步一步的烘托着。从夏四奶奶和华大妈的眼睛里看,“红白的花……也不很多,圆圆的排成一个圈,不很精神,倒也整齐”。又从夏四奶奶嘴里说:“这没有根,不像自己开的!”这似乎够清楚了。可是有些读者总还猜不出是什么东西。也许在那时代那环境里,这东西的出现有些意外,读者心理上没有准备着,所以便觉得有点晦。若是将“花圈”这个词点明一下,也许更清楚些。夏四奶奶却看得那花圈有鬼气,两回“自言自语的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但她的(和华大妈的)迷信终于只是迷信,那乌鸦并没有飞上她儿子的坟顶,却直向着远处的天空飞去了。

鲁迅先生关于亲子之爱的作品还有《明天》和《祝福》,都写了乡村的母亲。她们的儿子一个是病死了,一个是被狼衔去吃了;她们对于儿子的爱都是很单纯的。可是《明天》用亲子之爱做正题旨;《祝福》却别有题旨,亲子之爱的故事只是材料。另有挪威别恩孙Bjornson的《父亲》,有英译本和至少六个中译本。那篇写一个乡村的父亲对于他独生子的爱,从儿子受洗起到准备结婚止,二十四五年间,事事都给他打点最好的。儿子终于过湖淹死了。他打捞了整三日三夜,抱着尸首回去。后来他还让一个牧师用儿子的名字捐了一大笔钱出去。别恩孙用的是粗笔,句子非常简短,和鲁迅先生不同,可是不缺少力量。关于革命党的,鲁迅先生还有著名的《阿Q正传》,那篇后半写着光复时期乡村和小城市的人对于革命党的害怕和羡慕的态度,跟本篇是一个很好的对照。这些都可以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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