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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辑 爱上你是一个美丽的错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错过了相守的时间和地点。

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18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950毫升的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因为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平平淡淡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理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T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她看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像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

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幸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得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秦榛,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

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嘘,天使流泪别说话

一桩笼罩着死亡的爱情,我不能够继续下去,即使以后,不再有人如他那般爱我。

22岁的秋天,我坐在平台上,身边有紫藤的叶子在摇晃,一点点地反射阳光。

哥哥和妈妈,打算让我在这里读书、喝茶、度过一辈子,只有在这里,我不会受伤害。

书读过很多了,而我越来越悲哀。每一次倒残茶,失色的茶叶上,我看穿自己哀伤。我不甘心的,如果一生中,我只能读别人的书,喝别人种出来的茶,我想我宁肯死掉。

哥哥和妈妈坚持不让我出去,因为,我口吃得厉害,我只能怀揣上海财经大学毕业证,依附着他们,做不甘愿的寄生虫。

海岸仅仅比我大20分钟,我们是龙凤胎。传说龙凤胎是不吉利的,在我们出生之际就已验证过了,爸爸在飞奔来医院的路上,闯了红灯,穿过车轮去了另一个世界。

传说龙凤胎的其中一个会一生潦倒,在我和海岸之间,潦倒的那个是我,生理缺陷注定的。

我一张开嘴巴,要说的话,只能说一个字,重复不止,像极了一种鸟的单调呜叫,语言从来不能完整地表达出我的心思,我只能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泪水就已迷糊了双目。

妈妈忙于经营时装公司,赚回钱,带我看遍大江南北的医生,治疗我的口吃,一直看到我16岁,那个熟悉的医生对妈妈说:你已经尽力了,到此为止吧。妈妈看看我,没有话说,手指一动不动地按在我的头上,我看到了绝望。我是自卑的,脆弱的自尊,我用缄默保持。

海岸从没因口吃而摒弃我。他一次次说:水湄,有哥哥,不怕。

读小学,海岸和我一个班,他绝不容忍任何人对我的轻视,曾经有一群孩子,追在身后喊:小哑巴!小哑巴!我并不哑,如其说话口吃而令人讥笑,我宁愿像哑巴一样不说话。

海岸对那群孩子说:我妹妹不是哑巴。他们还是喊:小哑巴!小哑巴!海岸说:我妹妹不是哑巴!然后,他看着我:水湄,你说话,你不是哑巴。我望着他们,眼睛回旋,所有孩子停止喊叫,他们等着看我开口,我想说我不是哑巴,说出来的却只有一个字在不停地重复:我……我……所有的孩子哄然大笑:小结巴!小结巴!

眼泪在一瞬间滚落,淹没我捂着嘴巴的手指。海岸像暴怒的狮子,喊着:不许说我妹妹结巴!和他们厮打在一起。他那么单薄地陷落在一群孩子的包围中,没有一点怯懦,那群孩子被他不要命的勇猛吓坏了,他们散去,海岸脸上流着细细的血迹,我呆呆地望着他,海岸抹了一把,说:水湄,谁也不敢说你是结巴了。他用沾满了血迹的手领我回家,在妈妈回家之前,海岸洗净身上的血迹,还有衣服,因为我,海岸早早地就长大了。

谁都知道水湄有个凶悍的哥哥,从那次打架之后,没人敢喊我小结巴。

报考大学时,我报了上海财经大学,财经不需要说太多的话。

海岸和我报同一所大学。我知道,他是喜欢体育的。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海岸不曾放弃对我的保护,为此他丢掉自己的喜欢和我报考同一所大学。

在上海,海岸的骨架已完全长开,如成熟男人了,有着与他同龄人不同的眼神,温暖而深厚。而我,瘦长的身体,散漫着忧伤的痕迹。度过了22个春秋之后,我不知道爱情的感觉,只是无望地穿过文字,为虚构的爱情流泪叹息或幸福。因为,缄默让我封闭,没人爱上一个封闭着自己的女子。

海岸却不同,在大学里,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甚至在食堂,都有女孩子挤到我们桌上,一边吃饭一边媚笑着看他,或有女孩子去他的寝室搜罗脏衣服。只是,海岸无动于衷,我喜欢其中某个女孩时,就写在纸上:她不错。海岸把纸拿过去,轻轻揉成一团,丢在身后,拉着我的手,走开。

22岁的海岸拒绝爱情,与我内心渴望却不曾来的不同。

转眼间毕业就来了,我们回出生的城市,妈妈去大连发展生意,她说我和海岸都成年了,应该学会照顾自己。

海岸去一家电器公司,而我,被一家家公司拒绝,没人愿意录用一个面试时就口吃到词不达意的女孩子。那时,我无法用缄默保持自尊,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我只能一边口吃不停地说,一边被他人讥笑的眼神一次次粉碎了自尊。

海岸阻止我继续找工作,握着我纤长而冰凉的手,心疼地说:水湄,留在家里,哥哥养你。

我望着他,哀伤倾泻而出。他知道的。我多么不愿意丢掉生存价值而活下去,从小如此,不然,我就不会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上海财经大学。

只能这样了,即使我不情愿。继续出去找工作,对于我,除了自寻其辱,其他几率等于零。

那段日子,海岸在平台上种上紫藤,坠上吊椅,买来一箱一箱的书。

从此,平台的紫藤,一杯清茶,还有读不完的书,将是我的全部。

下班后的海岸,会耐心的陪我说话。他说,我在一块磁板上写,应对他的话。写完了,我翻给他看,然后滑动擦杆抹掉。

缓缓滑动的擦杆,滑动着我的哀伤,除了读书,我的生活一片苍白,带着略微的苦涩,像茶。

一天,我读小仲马的《茶花女》,泪水淹没我的心灵与眼睛,我问:

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海岸,你告诉我,真实的爱情是什么感觉。

海岸略约停顿:就如我对你,爱你,就是感受你疼,然后自己更疼。

在我的理解,海岸的爱是指亲情。我说:海岸,我不会有爱情了,等你爱了,让我分享你的幸福快乐,好不好?

海岸的眼睛看到很远很远,我找不到他目光停落的地方。

周朗来时,我正在平台读书,欧式的铁艺门没有关,他牵着蝴蝶样的女孩进来,他们出现在平台时我被吓了一跳,他说:海岸不在吗?

我起身,摇头,给他们拖椅子,倒茶。然后拿起磁板,写:海岸半小时后回来。女孩坐在我的吊藤椅上摇晃,明媚的快乐,我从没有拥有过,周朗和我说话,我用磁板回答他,他微笑着读或答。

周朗是海岸的大学室友,在上海,我们见过很多次,聊天中,我知道周朗开一家不大的贸易公司。

周朗忽然问:水湄,你好吗?

我在磁板上写:好,迟疑片刻,在好后面加上了?翻给他看。

周朗说你应该很好。

再一次翻给周朗看,周朗眼里有了暖暖的疼惜。

我在磁板上写的是:一条会思考的寄生虫,她会幸福吗?

我再写:我看见生命像水流,慢慢地流过指缝,而我一片苍白。

周朗说:水湄,你愿意去我的公司吗?做财会。

我盯着他,写两个字:怜悯?

周朗告诉我这是需要,我在磁板上写:我几乎是个哑巴,你不怕别人说你的公司请不起人,要请一个残疾人吗?

周朗最后一句话感动我,我就决定去了,他拿过磁板,飞快地划动:

缄默不等于哑巴,许多的人滔滔不绝不如缄默。

女孩喊了周朗去看紫藤上的花蕾,一串串,像紫色的水晶。她想摘一串点缀在坤包上。她指着我,悄悄对周朗说:你去问问她,可以不可以?

如同我是个哑而聋的女子。

海岸出现在平台上,替我回答了他们:不可以。他不能容忍别人对我的轻视。

我对他们笑笑,在磁板上写:摘下来,花会疼的。女孩噘噘嘴,大约鄙夷我的矫情。

海岸带他们下去,我抱歉地笑笑。不久,从楼下客厅传来海岸的声音,逐渐高上去,他说:水湄不需要工作,假如这是你的怜悯,我先替她谢了。然后是周朗:海岸你自私,水湄不是你的私有财产,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我站在平台的门口倾听他们的争吵,泪流满面。我抱着磁板出现在客厅里,写着:这是我自己的生活,我去。

海岸黯然下去。周朗微笑,说:海岸,这是水湄自己的选择。

是的,尽管妈妈给我优越的生活,我要自己选择。

平台上,我看远去的周朗,走出铁艺门之后,女孩子开始和他争吵,我想:内容是关于我。

晚上,海岸只问我一句话:水湄,你真的去吗?

磁板上,清晰地写着:是的,我去。

周朗的公司不算大,在起步阶段,我的办公室很小,桌上有一台电脑,还有碧绿的观叶植物,花盆的一侧是一块崭新的磁板。我对他笑笑,算感激。公司简单的账目,对于我,简单到轻松。

中午,去18楼公共餐厅,周朗问:你喜欢吃什么?我写在磁板上:沙拉加米饭。

吃饭时,周朗忽然拉住我的手,说:水。我瞪着他,他重复水。我说水。在第二遍水还没来得及出口之际周朗捂住我的嘴,又说:果。松开手。我说果,他的指又捂上来。

我甩掉了勺子,周朗捡起来,盯着我:水湄,片刻的自尊丢失,会让你以后不再用缄默保持。

我一边哭泣一边吃饭,海岸从没有让我这样狼狈。

周朗常常钻进来,不让我用磁板的,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捂了我的唇,一个字一个字的蹦,慢慢地从他火热的指上,有一种温情悄悄地逼近了心灵。

海岸很多天没有和我说话,我下班,他在平台上读书,不看我,我用磁板告诉他我很快乐。他不看。我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说一个字就捂上自己的嘴巴,我说:我——很—快——乐。

他吃惊地看着我,那些日子,我的脸上充满阳光的普照,红晕泄露隐秘的快乐。

那天,我听见外面有女孩子的争吵穿过玻璃门,她说:周朗,凭什么你说爱就爱,说不爱就不爱了?

周朗声音平静:爱情就这样,爱就爱,不爱就是不爱了,不需要理由。

女孩说:我需要理由。

那我给你编一个。

有东西被摔碎,然后是摔门。

幸福袭击了我,像电流,瞬间流遍了身体。

我想:这就是爱情的滋味。我爱周朗。

周朗求爱,站在月光下,他一遍遍问:水湄,你爱不爱我?

我拉过他的手,在掌心慢慢写:爱。

我把自己丢进他怀里。

爱情,原来是一种让人忘恩负义的东西,有了爱情后,我很少在意海岸的情绪,周朗送我回来,我们在平台上,相互握着手指,用眼睛说话,幸福像水缓缓流过我的心底。海岸就在客厅放音乐,声音大到几公里外都能听见,我和周朗相视一笑,缓缓起舞。

音乐戛然而止,海岸站在平台门口,他看周朗,眼里是冰冷不更的敌意:周朗,你真的爱水湄吗?

周朗拉着我的手:水湄,我们走。

海岸拽我的一只胳膊,两个男人的拉扯之间,粉碎的不只身体,心,一点点落下来,像风中的紫藤花瓣,细微的疼,一点点蔓延。

我是硬下心跟周朗走的,街上,周朗说:水湄,我真的爱你。

我在他的掌心写:我是个结巴。

周朗拥抱我:你是我缄默的公主。

回家,已是深夜。进门,看见海岸闪烁在黑暗里的眼,一点一点的寒光射过来,是穿心透髓的冰冷。

我站在他面前,摸过他的脸,摸到了他的泪,在他脸上、衣襟上。我想告诉他,我找到了幸福。海岸却一下拥抱了我,疯狂里掺杂着绝望。他说:水湄爱你爱你,爱你一辈子,别离开我,让我爱一辈子。海岸扛起我的身体,在他肩上,我是一根轻盈的小草,挣扎都没有力气。

我哭叫着:哥——哥……在他听来,却如呼唤,我拼命拍打他的脸、他的身体,他还是疯狂的疯狂的撕扯我的衣服,一瞬间,死亡般的冰冷,一点点冰封了自己。

空旷的房子里,我的眼泪,淹没世间所有的羞辱……海岸抱着脑袋,一边哭泣一边喃喃说:原谅我,水湄你原谅我爱你……我宁愿自己已经死去。海岸那么无助,像孩子。我抚摩他的头,穿过他身边,回自己房间,坐在墙角,穿过窗子,我看很远很远的天。

六天亮时,我看见海岸,他躺在雪白的浴盆里,睡得无声无息,我知道,他再也不会醒来了,暗红的血,淹没了他的身体,我拿起他的腕,刀口像婴儿的唇,微微绽开他自己的微笑。

第一次,我那么流利地喊出:哥哥。他不答了。

没人知道海岸为什么会自杀,那么优秀,那么俊朗的一个男子。我依旧的缄默,用来保持他死亡的秘密,维护他的自尊,是我唯一的一次,他再也不会给了。

周朗不明白,忽然之间,我就不爱了。

一桩笼罩着死亡的爱情,我不能够继续下去,即使以后,不再有人如他那般爱我。

今生我给你个约定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9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打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猛地一跳。

从那开始,他便常常会想象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上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

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

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

8年后,他和她都考上了大学,都是名牌大学,琳学的是化学,平学的是计算机。只是,他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

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红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

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

“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

我有个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本来是打算暑假在北京打工的。她父母却非要她回去不可,她知道你要来,临走前就把钥匙给了我,她依旧笑着对他说。

他跟着她到了那套租来的房子,房子坐落在学校正门边。街边种着一排法国梧桐,树叶延伸到窗前,弥散着淡淡的清香。

他静静地看着她,“琳,”他轻轻唤道。

“怎么了?”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安。

“半年没有看到你,你变化了许多,”他微笑着,掩饰住了内心的心绪。

“是的,在岁月面前,每个人都是会变化的,每个人又是不可能变化的。”她的眼睛定格在了窗前的梧桐树叶上。

他的心猛地一跳,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她回过头来,眼睛一触及他热辣辣的眼神便躲开了,她低下了头,满脸羞红。

他看得心神荡漾,轻轻地拉过了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他感觉到她的身躯在微微地颤抖,他捧起她低垂的脸,往她红润的嘴唇吻去。

“别,”她伸出手按在了他的唇上。

他没有理会,依旧吻在了她的唇上,他的手开始在她光滑如缎的肌肤上滑动。

她感觉到体内一阵剧痛,睁开眼,看着一片梧桐叶子从树上脱落下来,在微风中轻轻飘了进来,最后落在了床边。

泪水忽然从她眼中滴落下来。

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

她俯下身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

琳:

还好吗?寄来一张我收藏了八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的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

你知道吗?是你那低头间的温柔感动了我。有你的日子,我便永远也不会孤单。

爱你的平于上海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

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

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

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所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看着上边一个个熟悉和不熟悉的IDo看着他们在论坛里热烈地争吵,他的心里会忽然涌上一股暖意。他开始在一个叫“小资情调”的论坛里发帖子。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

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

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

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味调,潇说。

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时间的停留。

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

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

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

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他打去电话,却总说琳不在。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去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

和朋友出去,喝了很多的酒,然后回来,倒头就睡,几乎忘却了心里所有的忧伤。半夜忽然感到头痛欲裂,然后从床上起来,喝了很多的凉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阴郁的颜色。风从开着的窗户吹了进来,在屋里轻轻地盘旋,然后他感到眼睛潮湿。

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个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

他决心开始写一篇小说,很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结。他常常会一整天地逃课,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用电脑写字。有一天他从下午六点开始写,一直写到晚上十一点,中间不断地喝水,写了一万多字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胃一阵发痛,然后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的方块字,他忽然觉得她们在凝视着自己,安静而平和地。

他的眼泪忽然从眼眶中流了出来,滴在地板上,溅出一朵绚丽的泪花,在发黄的灯光下像绽开在阴暗中的花朵。

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

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

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

虽然不是繁华地段,但是晚上的国定路分外热闹,三三两两的学生模样的人群,在冬天的寒风中游荡。

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

“潇,”他叫道。

女孩抬起头。

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

她笑了,“平,你来了。”

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视着他,嘴角顽皮地微翘着,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

“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

“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

“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

“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哀,和父母一起出国走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

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

“谢谢,”他说,“可是我早已经不会再流泪了,从半年前琳走了之后。”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

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

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平稳,潇慢慢地就把自己完全投入了进来。女孩为什么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完全地投入到一个男人的怀抱与梦想中,在他紧紧地拥抱住潇的时候,平这样想着。

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刚要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

潇在家里等平,等到晚上11点多的时候才见平回来,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平只是摇头,一句话都不说。

从那开始,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之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像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感觉到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情感快要走到尽头了。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她常常起来看着身边的平,平睡觉的时候像个孩子,潇忽然这样想着。

然后她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流在了脸颊上。

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

潇很平静,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从他们买回婚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

她一句话都没有说,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

从此以后,平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

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毁掉,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

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

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还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

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

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说:“好的,我说。”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

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

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

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

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地看他一眼。

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

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

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真相——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爱上你是一个美丽的错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错过了相守的时间和地点。

女孩遇到男孩时才7岁。男孩是省长的儿子,因为学习不好所以才被放到农村成了女孩的邻居。男孩除了学习不好以外什么都是最优秀的。女孩常和男孩玩家家酒,女孩说:“长大了,我要做你的新娘。”男孩犹豫了一会说:“爸爸是不会同意的。”女孩便不再理男孩。

直到女孩13岁,男孩离开农村,去了美国。男孩走的时候女孩抓住男孩的手哭着说:“你一定要回来”。女孩听大人说省长的儿子将来要娶的女孩一定是门当户对的。从此女孩就幻想有一天自己的亲生父母开着车来接自己回家,女孩又摇摇头说:“我的亲生父母就是农村人,我怎么会是公主啊。”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十年了。女孩已是北大一年级的学生了,女孩很漂亮,气质也很好,身边的追求者更是数不胜数,女孩真的变了好多,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个灰姑娘变公主的幻想。女孩有时候也会想,也许那个男孩早把自己忘了,想到这时女孩就会很伤心。

大四那年,女孩和同学一起去一家大公司面试。当女孩看到面试的主考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时愣了。结果可想而之。过了好久同学还笑女孩,见了帅哥就傻了,不但和帅哥没说上话就连工作也丢了。女孩又去过几次那家公司,不是为工作,而是为了那个面试的主考官,女孩认定他就是那个自己日思夜想的男孩,可是却再也没有见到他。

女孩毕业后选择到男孩所在的公司上班,终于又见到了男孩。男孩已是公司的总经理,穿一身名牌西服,白衬衣,白格子领带,黑色皮鞋,帅气而绅士。女孩闻着男孩身上的古龙牌子的香水问到:“还记得14年前吗?在一个偏僻的农村。”男孩坐在女孩的对面想了一会说:“记得,请问有什么事吗?女孩笑了说:“那也一定记得那个女孩吧”。男孩仔细打量着女孩说:“你就是那个女孩”。女孩幸福的笑了。

女孩可以感觉到男孩的爱,可是女孩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男孩一直都是爱玩的,尤其是和女孩比耐心,比谁有耐心接受对方的表白。女孩似乎看出了男孩的心思,女孩也下定决心和男孩玩玩心理战。男孩见了女孩暖昧的笑笑,而女孩就会很幸福。当然女孩依1日会有那个老掉牙的幻想。

有一天女孩的父母打电话有重要的事让女孩回家。女孩心慌意乱的回到家,看到家中停着一排排豪华的轿车。女孩的父母用哭的沙哑的声音说:“其实我们并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你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你是公主命。”女孩应该高兴的,幻想终于成为了现实,就可以和心爱的男孩相爱了,可是女孩看着年老的父母,心里酸酸的。当女孩看到省长夫妇时,脑子一片空白,省长激动的说:“女儿,对不起,当年你走丢了……”女孩哭着跑了说:“这不是真的”。女孩在海边整整哭了一夜,女孩开始恨那个灰姑娘变公主的幻想。

女孩搬到了省长家,男孩对女孩很好。女孩从男孩眼里再也看不到那种暖昧的眼神,有的只是兄妹之间的关怀。一个星期后,男孩把女朋友领到家。女孩心痛的要死。女孩知道自己不可以再爱男孩,可是爱情不是说爱就爱,说不爱就可以不爱的。

男孩很快就结婚了,女孩的心似乎死了,女孩没有哭,也没有祝福男孩,而是去了男孩曾去过的美国。在美国的三年里,女孩的心也静了,每天重复同样一件事,去教堂给男孩求福,日子似乎过得很好。

女孩再次见到男孩是在医院。女孩再也看不到男孩贪玩的样子,看到的只是成熟和稳重。男孩看到女孩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心疼的说:“一会我就去化验血,只要血型一样就可以做手术,你不会有事的”。女孩对男孩笑笑。

血型出来的那一天,男孩在海边,从不抽烟的男孩,抽了一盒烟,对着大海大声吼:“老天为什么要这么捉弄人”。男孩天黑来到病房笑着对女孩说:“你很快就可以做手术了。”女孩很平静的说:“刚才爸妈来过了,说我走失以后,因为孤独所以到孤儿院领养了你。如果早知道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不会错过你”。男孩靠着墙点燃了一支烟苦笑着说:“当我不希望你是我妹妹的时候,你却成了我妹妹,让我们无法相爱;而现在我多么希望你就是我妹妹,这样我就可以救你,只要你活着我对未来就会有希望,就不会害怕一个人面对黑夜。”女孩哭着说:“你知道吗?

自从我走进这个家以后,我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我害怕黑夜,更怕孤独和寂寞。看到你却不能爱你,我的心好痛。可是我得装作坚强,不能让你看出我的脆弱。”男孩抱着女孩哭着说:“因为没有你在身边,我的人生也好累,好辛苦,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三个月过去了,白血病是不好治的,尤其还没有找到相同的骨髓。男孩找了中医,找西医。女孩的病还是越来越严重,女孩的最后一个愿望就是想和男孩一起去看海。在海边男孩搂着女孩说:“真的希望就这样搂着你过一辈子,当我们老了,走不动了,就在这盖一间房子。每天粗茶淡饭的,早晨一起看日出,晚上一起看日落”。女孩笑着流泪了说:“真好,那是我梦幻中的日子。如果有来生一定要等我,不管我变得多丑,脾气多坏,你都要抓着我不放,如果我的人生里没有你,我会迷失方向”。男孩哭着说:“我会的。”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错过了相守的时间和地点。

杯子和水的爱情故事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是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是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是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

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是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装在玻璃瓶中的天空

他要去找小喧,要告诉她,她早已是他心中的第一了。他要用一生的爱去呵护小喧,他要和小喧相互扶持,相守一生。

小喧去澳洲前,送了一个玻璃瓶给一平,里面是满满一瓶的幸运星。

小喧说:“一平,这些幸运星都是我亲手折的,每颗星星都有一句话,你一天拆开一颗,如果你读完了所有的星还不想来找我,就再也不必来了。”

小喧说完,便转身进了检票口。

一平高三那年,小喧从省城搬来,成了一平的邻居。以后,小喧有不会做的功课,常跑去问一平,一平总是很耐心地讲给小喧听,小喧凝望一平的眼光充满了崇敬。

小喧低一平两级,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却不一起走。那时一平热爱骑车,而小喧总是步行。一日,小喧正行走在上学的路上,一辆单车在身边突地刹住,小喧扭头,却见是一平正一只脚踏在地上,另一只脚踩在单车的踏板上,对她微微地笑。

那天之后,一平常用单车载着小喧一起去学校。坐在后座上,小喧看着一平宽宽的肩膀和被风吹得鼓鼓的衣服,禁不住想环住他的腰,伏在他的背上,感受他温暖的气息。

一年后,一平考上了大学,因为住校,只有在周末,小喧才能见到他。一平不知道,那时小喧心内有一个愿望,就是考上一平念书的大学,与他天天见面。

小喧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

在大学,一平是校篮球队的“乔丹”,每有比赛,小喧一定是“啦啦队”的队长,为一平呐喊助威;一场球下来,小喧会飞跑到一平面前,为他递水擦汗,体贴入微。

系里好多女生都知道小喧在暗恋一平,有时,也忍不住问她与一平之间有没有开门见山。小喧便说:“这种感觉是最好的,为什么要落人俗套呢?”小喧一直固执地以为,她和一平之间相恋已是事实,讲出来只是迟早的问题。直到几个月之后的“华山之游”,才彻底打碎了小喧的梦。

“华山之游”是机械系一平他们举办的。小喧也凑热闹嚷着闹着要和一平一起去玩。小喧总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旅行,因为她和一平的爱情将融入山水,也许,一平会对她表示什么。然而,小喧却没有料到,一平身边多了一个漂亮女孩,他给大家介绍时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叫陆丹。

小喧看着陆丹,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一平叫她上车,她才发现自己眼睛里含满了泪。在去华山的路上,小喧一直很沉默,怎么会这样呢,一平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她怎么会一点不知道呢?

直到上了华山顶,小喧才像是从梦幻中清醒过来似的。时值半夜,小喧—个人坐在旅馆的平台上,她凝视着缀满星星的天空,感觉自己的心一点点地碎了。

就在小喧无限伤感之时,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怎么不进去一起玩?”

小喧扭身,却是陆丹。

陆丹是个极漂亮的女孩,眼睛很大,看起来特别灵秀。小喧知道了陆丹是武大法律系的,一年前,她和一平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一见如故。

这些,一平没有告诉小喧,他总把小喧当成一个孩子。

陆丹很健谈,不觉中聊到了一平。小喧问:“你和一平感情怎样?”

“我爱他。”小喧没有想到陆丹这么直率。

“那他呢,也爱你吗?”

“当然。”陆丹自信地微笑。

小喧不再说什么了,这是个不眠之夜。

华山归来,小喧不再去找一平了。尽管她是那么想见他,却努力克制着自己那深藏的感情。小喧一天天地瘦下去。一乎也明显觉出了小喧的变化,却从未往其他方面联想过,他以为小喧功课紧张,而且他又忙着与陆丹谈恋爱,也就没怎么在意。

小喧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熬过那段痛苦日子的。好在,终于毕业了。

毕业典礼,小喧在台上唱一首孟庭苇的《风中有朵雨做的云》,情至深处,小喧忍不住有种欲哭的冲动。这时,她看见了在舞台下的一平,小喧怦然心跳,一平的眼神如此专注。

小喧没有想到,一平会来。自一平毕业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一平了。为了避免再见一平,小喧周末都很少回家。

庆典结束,一平在后台找到了小喧。他们在学校外的小酒馆喝酒。一平很消沉,原来陆丹已另有所爱,要随新的男友出国,他们已在一个月之前分手了。看着一平痛苦的表情,小喧很心疼。

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那段日子,一平常常借酒浇愁,每回小喧坐在他身旁,一边劝他不要再喝了,一边还要忍着巨大的痛苦,听他细诉与陆丹点点滴滴的爱,小喧知道一平对陆丹的爱太深切了。

有一天,一平的醉酒终于让他因胃出血住了院。小喧知道消息之后,家也不回地赶去了医院。病房里,一平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小喧望着他苍白的脸,忍不住上前握住他的手。一平醒来的那一刻,小喧一直都不曾流出的泪终于顺着脸庞滑落到一平的手上。

病中,一平清醒了许多,对于感情的创伤也看得淡了。那段日子,小喧常去医院看他。一天清晨,一平刚醒来,小喧已端了一罐汤来看他。在小喧的劝说下,一平一匙匙地喝着汤,汤很香,感觉是煲了很久的。小喧看一平喝完,才满意地说:“以后我每天都给你煲汤喝,我在里面放了香砂,听说香砂最养胃了。”一平心里一阵感动。

小喧走到窗边为他打开窗帘,窗外的阳光霎时泻满了整个病房,小喧站在阳光中,整个人被笼上了一层金色。那一刻,一平觉得小喧是长大了,再不是从前那个调皮的小丫头了。一平内心忽然产生了一种想将小喧揽人怀中的冲动。

病愈后,一平开始频繁地约小喧,态度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像对小妹妹般了。终于有一天,在月亮下,一平拉住小喧的手说:“我喜欢你。”小喧在一阵沉默之后,问一平:“在你心中,我和陆丹谁比较重一些。”

小喧抬头看一平,她多希望一平说她比陆丹重要呀,然而,一平却沉默不语。小喧不想难为一平,她说:“我们走吧。”

过了一个月,小喧去找了一平,告诉他,她已申请了到澳洲留学,很快就走。

一平觉得很突然。他凝望着小喧的眼睛,问她:“可以留下吗?为我。”

“一平,留下一个人不是要问她问题,而是要给她一个答案,你懂吗?”

小喧回避一平的眼神,“我不要求做你心中的唯一,我只想做你心中的第一,虽然,我是那么那么爱你,却不想永远活在别人的阴影里。”

小喧走了。一平望着她留下的那瓶幸运星,内心想的都是小喧对他的好。他打开一颗幸运星,只见上面写着:“‘一生守候’不是一句简单苍白的山盟海誓,而是无数个平淡日子的同舟共济、相濡以沫。”

读着幸运星上的这句话,想着小喧临走时悲伤的眼神和孤寂的身影,一平心里一阵酸楚,终于决定远赴澳洲寻找小喧。

就在一平收拾行囊的时候,陆丹竟然回来了,她说在国外生活很不习惯,而且她觉得自己所爱的还是一平,请一平原谅她,他们可以再从头开始。

一平犹豫了,他重新和陆丹交往。

再和陆丹交往,一平已完全没有了从前的炽烈感觉,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些生疏的东西隔着。每天与陆丹告别后,一平便开始拆阅幸运星,读着幸运星上的话,一平想的都是与小喧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在他最失意时,小喧曾经那样安慰过他。一平这时才恍然他心里已放不下小喧了。

终于,一平告诉陆丹,他爱小喧。

他要去找小喧,要告诉她,她早已是他心中的第一了。他要用一生的爱去呵护小喧,他要和小喧相互扶持,相守一生。

飞机上,一平打开一颗颗幸运星,每一颗星带给一平的都是震撼与感动,他庆幸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天上的一颗星,是地上的一个女孩,属于你的只有一个,找到后请珍惜它吧,失去它你将失去整个天空。”

“真正的爱情是人生旅途中手拉手的搀扶,是两根琴弦在同一旋律中和谐的颤动,它不是自私的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

打开最后一颗白色的幸运星,上面的话令一平触目惊心:“一平,虽然我给了你短暂的一年的时间,但我给自己的却是长久的一生,不管你会不会来找我,我都将为你一生守候,因为你是我的最爱。”

当长发拂过你的脸

风中拾缀起与你的点点滴滴,感怀与你相依的日子,总是让我莫名忧郁和幸福。

风吹过了无痕迹,而心却还是伤痕累累。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睡觉。睡的昏天暗地,头晕眼睛模糊的时候才起床。看到窗外的暮色渐渐降临,黑暗会在几分钟之后覆盖整个的城市。

昨天我想是很快乐的一天。广州的天空飘着细雨,很美丽很浪漫的那一种。我一直都想,在广州的街头,会邂逅一个美丽的女孩,开始一个在雨中浪漫的故事。然后我们在雨停的时候,轻声说着再见,转身,消失在茫茫的人海。

下午的时候,我去找一个朋友。她来广州过“五一”。我去到她那里的时候,天空正下着雨。我笑着对她说:我把雨带来了。她说:好啊,我也一样喜欢着雨。呵呵,原来喜欢雨的孩子并不是我一个人啊。

我们走在雨中的大街上,女孩偎依在我的身边,很美丽很幸福的感觉在我的心头浮动。我为她撑起小伞,小小的伞下,我们走在雨中。听着细雨打在伞上的声音,像是一首遥远的童谣。欢声笑语从伞下跳出来,传出很远很远。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幸福,我想自己已经陶醉。

我们去逛街,微笑着看雨中的人群车辆穿梭。我们在广场看到那些可爱的天使——和平的鸽子。我们看到它们振翅飞入城市狭长的天空中,翱翔,以最美丽的姿势。那让我们找到彼此的共同点,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一样渴望着去飞翔,我知道,飞翔是快乐的。

逛累了,我们走进了网吧,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做着真实的事情。

我写那些自己喜欢的文字。我是真的很喜欢文字,它让我记录自己的悲伤和快乐。也记录自己对生命的感悟。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其实快乐是可以自己找的。

走出网吧的时候,已经深夜10点。在隔壁的小店里吃东西。我把那些好吃的东西都夹给她,看她静静的吃着,那时候,我感觉到自己是幸福的。没有两个人的烟火,也没有浪漫的夜色,只是心里却一样莫名地感动着。

晚上11点,没有车子回去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最后,选择去网吧,我让她回去,可是她却固执地要陪着我,我只好做罢。我们只要了一台机子,我让她上,自己则在一旁静静地坐着,捧着《陶醉到午夜》看,也为自己点着烟,吐着烟圈,只是思绪却在飘飞,飘到遥远的夜色中。

她累的时候,伏在桌子上睡着了。开始长长的头发轻轻覆盖着她的脸庞,在灯光下,看到安静和祥和,还带着一丝微笑在嘴角,我笑了,真是个孩子,我的手轻轻拂过她轻柔的发丝,感觉自己的幸福就在身边。

我知道她睡了,可是我却没有丝毫睡意。看到她熟睡的样子,我的心开始疼痛。明天,天亮的时候,我们又将离别,这样的幸福像风中的雨一样,落在心头,却是留不住的。

我知道,快乐和幸福只不过是天上的星星,只会点缀,而不会挂满整个星空。有些东西是注定了不属于自己的,就像天上的星星,摘不到,我们就要学会放弃。有些人或事,不能够拥有,也要学会放弃。

我想自己是真的感动,对于一个只见过一面的我,她却那样的放心,并且愿意承担着会被亲人责怪。难道她不怕我会让她受到伤害吗?那一丝丝的感动,让我的心开始飞翔,在一个空旷的,漆黑的夜里,在那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上,舒展着自己的双翅,轻轻地,飞翔……我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去,用手环抱着这个女孩,她让我感觉到温暖。

我在她耳边轻轻诉说,我知道自己只是倾诉,我不想让她知道。可是,她是否会听到我说的话呢?有些她会听到,也许,她会明白。只是我们始终是要离开的。我们相遇,只是风把我们吹到了一起,风还会把我们吹开的,在彼此还来不及珍惜的时候,我们各自在各自的人生路上走着。

以为没有人陪伴的夜,会寂寞得胃痛。可是有人陪伴,又能怎么样呢?我们都是孤独,只需要陪伴,不需要相爱,这个世界也许一样孤独。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想要的,其实是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它们像植物,在心底腐烂,然后,消失。

我想起了小忧,也想起了羽。在离开爱情的日子里,是小忧给了我力量,让我心不再那样孤独,只是我们依旧还是陌生。我们是生活在虚拟网络上的两个人,是我自己太多情。

有时候,我想我们只能和自己同一个世界的人在一起,那样才会安全。我以为,我和小忧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而事实上,我们不是的,我们只是像在列车上最后的两个顾客,彼此给予安慰,然后,告别。

我们的生命中,总是会有很多人要告别。我的生命中走着很多女孩,她们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是我知道,最后,我们都一样要告别,毕竟我们都有各自的人生路要走,带给彼此的,只是一些生命认为它要给我们的东西。

我终于可以微笑着,在风中对着过去,挥挥手,说再见。也许,停留的已经太久了吧。那么,何不让它们都各自离开;也许,那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我们走出网吧的时候,看到温暖的阳光,我们并肩走在大街上,有幽幽的影子跟在身后,留住的只是瞬间,留不住的却还是永远。

风中拾缀起与你的点点滴滴,感怀与你相依的日子,总是让我莫名忧郁和幸福。风吹过了了无痕迹,而心却还是伤痕累累。

我相信,时间的长河会淡忘一切的。没有爱情的人生,虽然不会很完美,但一样有着感动和美丽。试问自古至今,谁人能够拥有完美的人生呢?人生因为不完美,才有着感动和美丽。越是不起劲的人生,带给人的想象也越多。

生命中,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会让我们不经意地想起很多。而在回忆的途中,洒下的泪水,也是弥足珍贵的。

用牙咬住的生命

她喃喃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当时一松口,失去的不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这是发生在旅游景点里的一个真实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两位老人。

一天,两位老人离开旅游团,相携着到山崖上看夕阳,夕阳无限好。

西天燃烧着橘红的霞光,犹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山石草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阳光。

两位老人如醉如痴地欣赏这美景,突然,她感到身边有一个东西往下坠落,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拽,拽住的正是她失足的丈夫。她拽住他的衣领,拼命往上提拉,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他悬在山崖上也不敢随意动弹,否则两人都会同时摔落谷底,粉身碎骨。她拽着他实在有些支撑不住。她的手麻木了,胳膊又肿又胀,仿佛随时都会和身子断裂。她意识到瘦弱的胳膊根本拉不住他太沉的身体,她只能用牙齿死死咬住他的衣领,坚持到最后一刻,她企望有人突然出现使他绝处逢生!

他悬挂在山崖上,就等于把生命钉在鬼门关上,在这日落西山的傍晚,有谁还会来到山崖上?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说:“放下吧,亲爱的……”

她紧紧咬住牙关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吱声。

1分钟过去了。

2分钟过去了。

10分钟过去了。

冥冥中,他感到有热热的黏黏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脸上。他敏感地意识到是从她的嘴巴里流出来的血,还带着一种咸咸腥腥的味道。他又一次央求她道:“求你了亲爱的,放下我吧!有你这片心意就足够了,面对死亡,我不会埋怨你的……”

她仍死死咬住他的衣领,无法开口说话,她只能用眼神再次阻止他不要挣扎。

1小时过去了。

2小时过去了。

他感到有大颗大颗热热的液体滴落在他脸上,他知道她七窍在出血了,他肝肠寸断却无可奈何。他知道她在用一颗坚强的心和死神相抗争。

他幡然感悟到生命的分量此时此地显得无比沉重,死神如鹰鹫般拍打着有力的翅膀,时刻向他俯冲、袭击,一不小心生命就会被包埋在蚕茧里终止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旅游团的人们举着火炬找到了山崖边,终于救下了他俩。她在不远的一家医院里住了好长时间。

那件事发生后,她的整个牙齿都脱落了,并从此再没有站起来。

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

他说:“当初你干吗拼命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亲爱的你看你,牙齿……”

她喃喃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当时一松口,失去的不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他推着她向夕阳走去。

人们都看着他俩融在太阳里,成为一道最美丽的风景。

不须奇缘

这样的机缘,这样的等待,似很平常,却很美好。

那年,在一个家庭舞会上,一曲终了,他轻声问她:“可不可以,做个朋友?”她拒绝了,因为当时她生命中还有另一个男孩子。

大概半年后,他们相遇的那次舞会的主人又组织了一次聚会,她提前去帮忙。电话响,她随手接过,是个男声,要她转告主人,说他不能来。

未了,问她:“你贵姓?”她说了。那端突然说:“别挂别挂,你是不是,是不是……”她也听出了他的声音。

随意聊了几句,言谈中,她知道他调动了工作,现在在一家石油公司的勘探队,他也知道她与男友吹了,两人隔着长长的电话线忽然地沉默,然后他期期艾艾地开了口:“可不可以,做个朋友。”

“可以。”她很快地答,自己都愣了一下。

他提出约会,说定了时间地点,她准时赴约。

没想到他竟然失了约。

正是暮春,南京已经开始了它著名的高温天气。她在约会地点足足等了40分钟,汗流浃背,几次想走,却又担心他会突然来到,像她一样苦苦等待。

她后来还是只有走了,白白浪费了一个下午,却并不太生他的气。

虽然只是一面之交,却总觉得他不应该是这种人——肯定是真有不能脱身的事。

只是,又一次地错过……也许真的是无缘。

她在静夜想起,微微地苦笑。

冬天来的时候,她发了年终奖,决定为自己添置几件衣物,就去了新街口。

南京的新街口,相当于北京的王府井或者上海的南京路,它的繁华可想而知。年底时分,又是一年中最拥挤的时分,人在其间,连进退都不能随意自主,而必须取决于周围整个的流向。

她正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她茫然地看着那人,想不起是谁。

那人脸上浮现出窘窘的笑容,说了自己的名字。

她一怔:“啊,是你?那次你到底为什么不去?”

他所在的勘探队是流动性很大的单位,就在约会当天的上午,他接到出差的紧急通知,想取消约会,却不知道她的电话和地址。实在是太仓促了,怎么都没有办法跟她联系上,在火车上还耿耿地念着,希望她不要等太久,希望她不要生他的气。

在大西北的荒沙大漠里,一呆半年,直到前一个星期才回来。不是不想去找她,然而想起自己的失约和她应有的恼怒,便觉得无颜见她。今日到新街口也没什么目的,不过是人闲下来找个地方打发时间,不料一眼便认出她。

他们一年多没见过面了,她已剪掉了长发,细巧的身段裹在臃肿的大衣里,在冬日下午的阳光下,与舞会上截然不同。而他仍然在武汉最拥挤的街头,在千万人里,认出了她的背影。

此后,他们结合,生活得很幸福。

这样的机缘,这样的等待,似很平常,却很美好。

什么是幸福?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一个人的初恋

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18岁那年,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

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爱。

三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面见父母。

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她的父亲说:“请把你提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

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尽管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女儿的!”

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

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怎么这么说话!”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但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

母亲则眼泪涟涟,苦苦相劝。

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了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

他仔细看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西饼屋认识的。她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一眼他,他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三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三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每每说起就抽噎个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

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西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几乎夜夜哭泣。

再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懦的痛恨与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一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唯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已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三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我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模糊的,有他的眼泪。

她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说这些再没有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的城市。前三个月,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

一条流泪的爱情鱼

汪峰的泪如洪水决堤,他知道,杭州,是他的倾城之恋。这座城市,他是再也不会来了!

汪峰是刻意要来杭州的,因为心里有一个夙愿,他要见一眼诗涵,那个八年前决绝狠心的女子。

十年前两人认识的时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他下楼找同学踢球,在楼梯拐弯处,一团白衣撞上了他,然后从她怀里掉出一盒东西,纷纷洒洒地飘下来,顿时,一股清香弥漫开来。再看撞到怀中的女子,清丽不俗,汪峰在片刻间明白了什么叫情窦初开。

洒落的是茶叶,女孩子明眸皓齿,蹙着眉头。上好的明前茶,全完了,你知道一斤碧螺春要采七万个幼芽吗?汪峰脸红起来,连声道歉,只看到过采茶姑娘在满坡绿色前的明媚与娇柔,并不知道,一斤碧螺春居然要七万个幼芽!两个人蹲下来,一点点将没有沾到土的茶叶拾起来,女孩说,那些沾到土的,染了尘埃,再沏出的茶,难喝死了。

汪峰细看她,桃花一样的眼睛和嘴唇,和他年纪相当,口音是南方人。

后来知道,诗涵是杭州人,今年是和父亲一起来姑姑家送明前茶的,而那一罐茶叶,却让汪峰撞翻了。汪峰真心感谢那罐茶叶,因为它认识了诗涵。

17岁的汪峰,在刹那间感觉到自己不同以往的心跳,汪峰在给诗涵的信中写道,从你撞入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有上帝的。

高考后,汪峰事与愿违地留在了北方,诗涵依然在杭州上大学。诗涵说离不开杭州,到哪个城市都有陌生的气息。于是两人约定汪峰一毕业就去杭州。

每年柳绿的时候,是汪峰最高兴的时候,因为可以收到诗涵寄来的明前茶,上好的碧螺春。这时总有同学开他玩笑,汪峰,你的爱情茶又来了。而当那沸水沏下去后,茶叶在透明的杯中翻滚时,也是汪峰的思念在心里翻滚的时刻。

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着汪峰,可是,没有人知道诗涵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多重,汪峰在给诗涵的信里说,如果他是大海,那么诗涵就是海中唯一的鱼。

大二时,汪峰准备去杭州时,才发现收到诗涵的信居然有一箱子了,而所有的信仿佛还带着江南的气息:春有杏花春雨,夏有西湖醉意,秋有桂花飘香,冬有断桥残雪……于汪峰而言,那无疑是一段倾城之恋,他从骨子里爱上了杭州。

他们像两条鱼一样缠绵在一起,彼此都是第一次,兴奋得失败了一次又一次。诗涵说,汪峰,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你。汪峰说,不,千年前或万年前,你是那西湖边等待跟我相会的白素贞,而我是借你伞的许仙。诗涵捂他的嘴,这个比喻不好,许仙到底负了白素贞,我要你永不负我!两个人拥吻在一起,顾不得西湖春意浓,因为小小的旅馆里,爱比春意浓。

大三时,明前茶再寄来时,却附了一封信,汪峰,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简短到来不及明白就已经心碎。再喝茶时,居然品出那般的清苦。为什么,以前喝了那么多次都是清香,原来有爱,茶会清香醇甜;而没有爱,有的只是茶的苦涩。茶清茶苦,一念之间。

迫不及待地踏上去杭州的火车,汪峰见到的诗涵,冷冷的,脸色惨白,只是她又爱上别人,不习惯和北方男子打交道,因为还是喜欢江南男人的纤弱和缠绵。大概也习惯江南男人的阴柔之美吧,汪峰恨恨地想,却在火车上泪如泉涌。没有人知道他的青春是在思念杭州的蹉跎中度过的。他始终未明白诗涵最后的一句话:汪峰,我要你在每年的春天喝到明前茶。

汪峰回来大病一场,然后接受了一直死命追他的高干子女许佳欣。毕业后,顺利地分配到一家中直机关,然后和许佳欣结婚生子。

一年年,时光如长了翅膀,只是偶尔还会想起诗涵来,那是在每年收到她寄来的包裹的时候。这时候许佳欣总是讽刺他:“怎么,那杭州女人是白蛇吗?这么多年还对你纠缠不清?”此时,距离他最后一次去杭州已经8年了,女儿已经两岁了,过去的那场初恋,如一段巫山云雨,想要看清,总是很难。

遇见多是梦中,还是当初相遇之时,他抬头,一张桃花样的眼睛和嘴唇,那样的妩媚柔软,那样的芳香。

但是今年,却没有再收到诗涵的明前茶。

那些旧信,一直被汪峰锁在抽屉里,一次次搬家也没有丢掉,汪峰知道有些东西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而此后所有的山河岁月中,那一幕再也不会重演。

等不到明前茶,汪峰对妻子说要出差,一个人来到杭州,他只想再见一次诗涵,问她过得好不好?八年过去,她也应该嫁人生子,或者也和许佳欣一样生过孩子发胖了?这样一想汪峰就笑了,从前那些恨居然淡到无痕,也许真的是有些老了,28岁,马上就是而立之年了,头上也有了白发。于是想见诗涵的念头就更强烈,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让他心疼让他牵挂。

按包裹上的地址过去,铁艺的门里是一座30年代的小洋楼,轻轻推门进去,院内满树的梨花正要落了。屋里出来一个老者,满头银发,老者笑着,是汪峰吧?汪峰吓了一跳,跑了几千里路,忽然让人喊出名字,不由有些诧异,而老者隐隐和诗涵有着相像的面容。汪峰喊,“伯父。”

进得屋来,却看到桌上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灿烂地笑着,汪峰一看就心痛,那笑容灿烂得如同桃花,只有他知道那笑容有着怎么样的美丽。再一看就惊住了,因为照片是被黑框框住的,刹时如同天崩地裂一般,诗涵呢?他几乎语不成声。

老者领他到二楼,推开一扇门,说,“8年前,诗涵得了绝症……这是她的闺房,她走时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一点没有变。她临走时嘱咐我们一件事,让我们给你每年寄去明前茶,要寄十年,诗涵说,十年之后,你已结婚生子,会渐渐忘记她。假如有来世,她还会在四月撞上你,然后爱上你……”

汪峰早已泪流满面,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以为早就把诗涵藏在最隐秘的角落,现在才知,她永远像一条蛇盘曲在他心里。

老者给了汪峰一封信,老者说,“诗涵给你的,她说,总有一天你会来的。”

汪峰含着泪读完了信:

峰,这是我今生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如果有来生,我还会选择与你相遇,然后与你相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堂了,而我的爱还在你身边陪伴着你。

你相信永远吗?我相信。因为爱你,我才会相信有永远,而我留在你眼里、留在你心中的是我灿烂的容颜。记得初相遇,我给你念过的白居易的词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当时我们相依在一起看西湖的落日,那一刻,就是你我的永恒。你说过你是大海,我就是那唯一的一条鱼,可是亲爱的人啊,你可知道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我的泪流在你的海里,你却看不到,只有我知道我的爱像那条孤独的鱼一样,它已经游不到你的海里去了,因为它游不动了。亲爱的峰,诗涵不能和你一起看朝霞落日了,我当了一个逃兵,但却情非得已……回程的飞机上,汪峰拿出诗涵的照片来看,照片上的女子那样的年轻,永远地停留在了20岁。他翻开背面,看见上面写着: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下面是一行小字:“与汪峰共相思。”

汪峰的泪如洪水决堤,他知道,杭州是他的倾城之恋。这座城市,他是再也不会来了!

没有你我会疼

她就是我的一条腿啊,有这条腿的时候,没觉得怎么着,少了她我痛啊,痛得我受不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和她之间就很少说话了。恋爱的时候,他们俩有着说不完的知心话,整日浸泡在甜蜜的情话中,仿佛蜜罐里的甜桃。

每当想起那时的情景,他就很感慨。

婚后不久,那种甜美的生活如同过了保质期,他和她之间开始出现无休止的吵闹,从小吵到大吵,甚至气昏了头时还动起手来。

妻子会在他身上又捶又打,这种击打对他而言更像是按摩。他嘲笑她的不自量力,但紧接着就笑不出来了,妻子用她平时保养得很好的指甲抓破了他的脸。恼羞成怒之下他狠狠地推了她一把,弱不禁风的妻一下子就倒在了沙发上,随即,泪水“哗哗”地从眼中落下,流也流不完,像装满水的暖水袋摔坏了。他有点心疼,想过去安慰一下妻子,伸出去的手却被情绪激动的她一把打开。在她抽抽搐搭的哭声中,他渐渐变得六神无主、心烦意乱,看着披头散发、蛮不讲理的妻子,突然感到她是那么的陌生。

“母老虎、梅超风”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盘旋……还有一次,他和她打架的时候,3岁的孩子也在场,孩子吓哭了:爸爸、妈妈别打架,宝宝听话!孩子的话如同给他和妻子施了定身法。看到孩子那惊恐的眼神,他羞愧难当。以后他们俩仿佛多了一种默契,即使有了矛盾,在孩子面前也不会吵闹,直接就进入冷战状态。

冷战后,妻子总会带着孩子回娘家,他也重新过起了单身生活。他是家中独子,从小娇生惯养,既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做饭。

但这难不倒他,平时就去附近的父母家蹭饭,衣服穿脏了就扔进洗衣机,直到把所有的衣服都穿个遍,家变成了睡觉的地方。即使这样,他也坚持不接妻子回家,认为这样做只会惯坏她的脾气。通常情况下,过不了10天妻子就会带着孩子回来。在孩子乖巧而聪明的拉拢下,他和妻子才慢慢开始艰难地对话。

如果没有孩子,这个家早就散伙了,他和她都这么认为。

后来即使孩子不在场,他和妻也很少吵架了,可能是吵累了,也感觉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冷战的次数多了,妻子也不会再带孩子回娘家,他们逐渐变得越来越无话可说。家庭生活的沉闷令他感到窒息与悲哀,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啊!他有时甚至开始怀念过去吵架的时光,即使有争执,却也会迸出火花。而如今他和妻子各吃各的饭,他仍旧去父母家蹭饭,妻子带着孩子到娘家吃;晚上睡在一间屋子里,妻子和孩子一张床,他自己睡一张床。深夜里无法入睡,他想到自己的婚姻,感觉既绝望又可笑。

有一天,她下岗了。晚上,他正在看足球比赛。妻子忧伤地说出这个消息:“好,很好啊。”他视线没离开电视屏幕,没听清她说什么就应付道:“你说什么呀,我下岗了,没有工作了!”妻子抬高了声调,眼里有了泪水。

他睁大眼睛有点吃惊地看着妻子,“噢,是吗?”

他有着一份平凡的工作和同样普通的收入。他知道凭自己一个人的收入只能勉强养活一家人。但他还是安慰道,“没事,你就在家带孩子吧,我的工资够一家人吃饭了”。

他的一句言不由衷的话感动了她,她噙着泪水点了点头。

但她并没有在家闲着,而是找了一份编帽子的活,每日在家工作,再将成品集中送到公司。这种手工活并不轻松,每天要做十几个小时,一个月也只能领到几百元钱。她娇嫩的手开始变得粗糙不堪,他劝她别干了,她说在家待着太轻闲了也不习惯。半年后,那家公司不再收这种草编的帽子,妻子又变得无事可做了。

不久之后,她没有和他商量,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摆摊卖起了餐点。孩子被送进幼儿园,晚上到奶奶或姥姥家去住。虽然知道卖餐点是份起早贪黑、非常辛苦的工作,他仍认为妻子做小买卖让自己很没面子。他从来没帮过她,虽然也知道自己这样做并不对。

他在单位的工作很清闲,没事的时候他总在想,自己的婚姻是彻底地完了,没有交流,死气沉沉。对妻子他渐渐有了“更新换代”的想法。于是,一向沉稳老实的他开始在单位和漂亮的女同事开起很荤的玩笑;下班后也经常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到酩酊大醉,他会肆无忌惮地盯着街上或酒店里性感的女人。他寻找着出轨的机会,希望重新收获一份爱情。然而酒醒后的他心里非常清楚,那些漂亮的女孩子都务实得很,根本就不会看上工资不多、职务不高的他。孤枕难眠的夜,他变得更加痛苦、迷惘……一天晚上,一位刚离婚的朋友约他一起喝酒。走出围城的朋友一脸的轻松和洒脱。解放了,终于解放了!这是朋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打心眼里羡慕朋友。那天,他和朋友喝了一夜的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4点。

他还能自己走路,朋友却已经站不起来了。

他送朋友回家的路上,朋友突然号陶大哭。他问怎么了,朋友呜咽道,“我他妈的心里痛啊,离婚前没觉得老婆好,可现在总想她。她就是我的一条腿啊,有这条腿的时候,没觉得怎么着,少了她我痛啊,痛得我受不了!没有这条腿,我今后的路怎么走哇?!”紧接着酒劲上涌,吐了他一身。

朋友的酒后真言,让他一下子怔住了。是啊,他怎么忘记了妻子的好呢?像他这样和妻子各走各的路,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啊!

他把朋友送回家中安顿好,洗了把脸,找了件外衣换上。

快到家的时候,他突然在空旷无人的十字路口看到了一个忙碌而又熟悉的身影。那么大的一锅粥是她自己在家熬好,骑着自行车带过来的。此时她正在捅开炉子。他突然感到一阵心酸,妻子在家也是最小,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呀。他快步走到妻子面前。

妻子头也没抬地问,“先生,你想吃点什么?”没有听到回应,妻子又问,“先生,你要什么?”

“我,我想要你歇会儿!让我来干吧!”他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在妻子的秀发上。

妻子惊愕地抬起头,额头上还有一抹炭灰。

“怎么了你,喝了一夜酒?”她的泪水扑籁扑绕地落了下来。

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昨晚也没吃饭吧?”妻子问过后,不等他回答,就用自己带的快餐杯盛了满满一杯粥。“你慢点喝,包子马上就好。”妻子抹着眼泪,一边欢快地忙碌着,一边不时心满意足地回头看他。

那一刻,他没敢抬头,眼泪不争气地又流了出来……

长在心上的树

老头说,我说过等槐树开花时,我就会回来了,今天我终于回来了。

奶奶的一生竞和一棵树有关。

小时候,我经常看到奶奶望着门前的树发呆,这是一棵槐树。我就问奶奶你看啥?奶奶说是看树。我心里奇怪,这树有啥看的呢?奶奶就说,这不是一棵普通的树,而是长在心里的一棵树,等你长大后,你就明白了。

每年春天,槐树开满了花,树上就像落了一层厚厚的雪,雪花上飞满了嗡嗡叫的小蜜蜂。我发现每年槐树开花,奶奶的脸上就布满了笑容,看槐树时眼里多了几丝柔情。

一天,奶奶赶集去了。我偷偷爬上树,摘了不少槐花,还弄断了不少树枝,我摘槐花是想让我妈给我做槐花饭吃。

下午,奶奶回来了,见我弄得满地的槐花,非常生气。从不见她发火的,没想到一旦发起火来是那么令人可怕,奶奶涨红着脸,扬起巴掌打在了我的脸上。

我哭着向妈妈告状。

婆媳之间的一场战争终于爆发了。妈妈在家是领导,领导着爸爸和奶奶。妈妈是粗喉咙大嗓门,吵得街坊邻居都来看热闹。妈妈见观众多,便来了兴头,大声说,这棵槐树我早就看它不顺眼,我今天非要把它砍掉。

奶奶跳了起来,你有种,你就砍!

妈妈拖了一把斧头出来,我今天就要把它砍倒。

奶奶拦在树前说,你要砍树,先把我砍了。

妈妈的斧头停在空中。这时,爸爸从地里回来了,夺下我妈的斧头,板着脸说,简直无法无天了。妈扑到床上哭了起来。

奶奶自知理亏,摘些槐花是啥大不了的事情,就下厨给我做槐花饭吃。我撅着小嘴不吃。奶奶说,我不是不让你摘槐花,你看你把树弄成伤痕累累了,树和人一样,树也有生命,树枝就像人的手,人没手将是多么的痛苦啊。我说我错了,奶奶补充说,这不是一般的树,你以后要好好对待它,我点了点头。

槐花一年一年地开,一年又一年地落。在这花开花谢之中,槐树长得又高又粗了,而我也变成了大小伙。在花开花谢的过程中,奶奶的目光总是从期待变成失望,在季节的更换之中,奶奶也在一天天地慢慢变老,目光也开始变得呆滞,有时在槐树下一坐就是大半天。

槐花又开了,满院都是槐花香。今年的香好像和去年不一样,但我又说不出有何不同。这天的黄昏,一位老头在民政局同志的陪同下踏进了我家院子,老头闻到了槐花香,目光充满柔情,当他的目光落到我奶奶的脸上时就直了。老头流着泪说,我就是狗娃……奶奶扑了过去,泪水像条小溪涓涓长流。老头说,我说过等槐树开花时,我就会回来了,今天我终于回来了。

我顿时明白了,老头是我的爷爷。爷爷在栽下这棵槐树时,国民党冲进了院子里,爷爷便成了壮丁被抓走。爷爷走时扔下了一句话,等这棵槐树开花时,我就会回来。爷爷一走便是50年,在这50年里,奶奶年年就盼望着槐树开花,盼望着爷爷回来。这棵树好像就是爷爷的化身,它已经长在了奶奶的心上了。

转眼间,奶奶仿佛一下年轻了几十岁,她的脸上布满了红晕。爷爷说,感谢共产党给了我这次机会,否则我这一生将会永远留有一个遗憾。

奶奶抚摩着爷爷的白发,泪水再次长流。

有爷爷在身旁,奶奶整天嘻嘻哈哈,就像一个小孩,奶奶脸上写满了幸福。

一个月后,爷爷说他要回台湾。奶奶一下懵了,刚回家,怎么又要走呢?爷爷说,我台湾还有老婆孩子,我这次回大陆是想了当年的一个心愿,槐花开时我就回来……下次我回来时,那一定就是我的骨灰了。奶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目光呆呆地望着爷爷走出小山村。

爷爷走后的当天,奶奶就开始砍树,她要砍去长在她心中的树。树砍倒的第二天,奶奶就病倒了。几天后,奶奶望着当年结婚时的那套衣服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爱情地震爱一个人,就要会为她着想,哪怕面临再多的艰难险阻,再多的生死考验;爱她,就要不离不弃,从一而终,直到老去遇到他的时候,她正满世界寻找另一半。她时尚,开朗,而他面黑,内向。他和她本没交集,可他们共同的朋友硬给他们拉了线。

他喜欢她的性格和美丽,而她厌恶他的面黑与木讷。在他追她的日子,她选择了逃避。在她的观念里,她的另一半一定要是高高的,帅帅的,和他一点也不像。面对她的逃避,他没有退缩,相反还勇往直前。

他家离她的单位很远,怕她吃不惯食堂里的东西,他硬是坚持每天下班后给她送饭。而她,总对他冷冰冰的,甚至还当面说他:你长得好丑,别人都这样说了。听了这话他也不生气,只是从此不再把饭送到她单位来了,就只送到单位门口,然后打她的电话让她去拿。接到电话时她也会去拿饭盒,因为她好喜欢他做的饭,美味而又有营养。当时她就想,不吃白不吃。

这样的日子他一直坚持了几个月,在这几个月里,她的身边仍然是帅哥出没,而且,在众多的帅哥中,有一个帅哥特别符合她的条件。她迷上了他的帅气,喜欢上了他的富有,所以当他手抱一束红玫瑰出现在她单位的门口时,她那颗飘浮的心沦陷了。他把玫瑰递给了她,并对她说他爱她,她娇羞的低下了头,那时,她对自己说:就是他吧,一辈子的爱人。

以前的那个他依旧还送饭来给她吃,可她不再去拿他做的饭了,他问她为什么,她就狠狠心告诉他她已经找到了真爱,还说希望他也早日找到真爱。他听了她的话仍然没有说什么,表情却是相当的黯然。他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吧,可他还是对她说了一些祝福的话语,仍然把饭递给了她,说就是一个普通朋友请你吃的饭,你也不应该拒绝吧!她接过去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在她恋爱的日子,他仍然还会和她联系,谈话的内容不外乎天气冷了,多加点衣服;要吃饱,不要饿着;工作不要太辛苦之类。

而她也总是“嗯、嗯”地敷衍着他。那个时候,她的一颗心早已放到了那个帅帅的他身上去了。

那一段时间,她神采飞扬,一想起同事和朋友在她面前赞叹她的他有多帅多帅时,她就忍不住地笑,她很幸庆自己的选择,要是当初选择另外那个他,唉,一定被朋友说死。不过,他做的饭可是很美味哦!她摇摇头,像要甩去什么。

闲暇的时候,她很喜欢玩。那个周末,一些朋友相约去了另一个城市,他和他都在。以前那个他很坦然,他曾对所有的朋友说过,既然做不成情人,那就做最好的朋友。她也是这样想的。那天,他们都玩得很尽兴,晚了,都不回来了,一起在一家酒店里开了房,他们都在一层楼住,男的住在左边,女的就住在右边。

因为很累,她很早就睡了。半夜十分,她和她的室友被一阵很急的敲门声惊醒,“地震了,地震了,快出来。”是她男友的声音。早就听说这个城市经常地震,可没想到会让他们遇到。

她从床上一跃而起,一阵激烈的晃动又把她摔回床上,突然又静了下来,也许是地震的间歇吧!她飞快地穿好衣服,开了房间的门,“快一点啦,怎么这么慢!”男友催促声中透出些许不耐烦,这可是有关生命的大事,见她出来了,男友说了声“快走!”就迈开了大步。

她那天穿的是高跟鞋,也许是害怕和心慌的关系吧,她走得跌跌撞撞,正在懊恼之际,一只温暖的大手牵住了她,用力地拉着她往前走。

“他回来拉她的。”她惊喜地想,抬头一看,却是原来那个黑黑的他,她呆了,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以为她被吓坏了,他憨憨地笑:“别怕,有我在!”那一刻,她的眼泪冲出了眼眶,危急时刻陪着她的,竟会是傻傻的他。

地震很快就过去了,因为那个城市不是震源,所以没影响到什么。第二天,他们一群人坐车回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那一路,她默然。朋友都说地震吓到了她,其实只有她自己清楚,那次地震,震塌了她心底的某个角落。

几天之后,她在朋友中宣布了一个让他们很吃惊的消息,她和帅帅的他分手了,并且接受了黑黑的他的爱情。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表面华丽的不一定是真爱,真爱往往藏在那些不起眼的事物中。爱一个人,就要会为她着想,哪怕面临再多的艰难险阻,再多的生死考验;爱她,就要不离不弃,从一而终,直到老去……到了结婚那天晚上,当他问起后来为什么又会接受他的时候,她温柔地望着他笑了笑,说:“因为地震了呀!”而他,却总弄不清楚这个答案,想了半天,才冒出一句话:“这和地震有啥关系?”接着又憨憨地笑。

惟不忘相思

原来,刻骨铭心的不只是他吴子规一人呢,原来,为相思受苦的还有那春闺梦里人啊。

那年,夏家的樱花开得雪白一片,夏家二小姐夏青荷正偷偷躲在绣楼上看父母为自己选的夫君。

18岁的夏青荷出生于相府之家,江南的水孕育出如一朵出水芙蓉的容颜。15岁时,提亲的人踏破门槛,但夏青荷一直摇头,那些出身官宦的纨绔子弟哪里配得上如明珠一样的她?7岁研习书画,12岁弹得一手好的古筝,吹埙弄月的晚上,能把鸟儿引来歌唱,夏青荷是上天送给夏家的一份厚礼,夏祖彦曾说,“我的女儿,我要亲自为她挑一个如意郎君。”

此时站在楼下的少年,是兵部尚书的儿子吴子规,他一袭白衫,谈吐儒雅,上至远古,下至今日,竟然无所不知。夏青荷写了纸条给丫鬟,让她传给老爷看,那上面写着:他只是善言谈,为父不妨考考他诗律书法可好?

再低头,楼下宣纸已铺开,先画了大朵莲花图,莲叶上画有一支美丽的蝉,提笔落字时,夏青荷已是惊艳,那腕劲之妙,那字体之风,那柳体之秀,简直让她不能不说一个好字,当下扭身羞答答走了,只对自己的娘说了一个字:好。

一个月之后,子规家下了聘礼,两家可说是门也当户也对,18岁的夏青荷与19岁的吴子规算得是朗才女貌。订婚宴上,两个少年第一次相见,虽然隔着竹帘,吴子规还是看清了帘内那闭月羞花之人,不由得心动,似千万只小鹿在心里撞着,于是唤书童拿砚来,掏出自己那一柄西湖绣扇,正面是一朵正要开放的莲,反面他想了想,写下五个字:已然多健忘。

把扇面交了夏青荷,夏青荷看了,不懂得,但还是看了喜欢,他是要忘什么?自己这刹那间的惊喜交加?还是要忘过去的岁月?

喜欢的,是那扇面正含苞欲放的莲,那莲,不正是自己吗?

18岁的少女夏青荷,把自己最新手绣的红肚兜交给吴子规,转身进屋,那上面,是一对如意鸳鸯。

婚礼,是订在隔年的春天的。

仆人们忙得四脚朝天,夏青荷是个挑剔之人,就连一双粉色绣鞋也要出个样来:那鞋面儿,要鸳鸯戏水的,那对鸳鸯,一个要飞的,一个要游的。鸳鸯要五色,彩玉透清波,莫绣鞋尖处,提防走路磨。配景需如画,中间红莲花,莲心用金钱,莲瓣用朱砂。夏青荷是这样精心而喜悦地准备着自己春天的婚礼,那把画了莲花的扇子,因为有了公子的题字,她更格外地珍惜起来,小心放在自己梳妆台上,每天要看上几百回吧,但他为什么要写“已然多健忘”呢?

夏青荷想,新婚之夜,她定要含羞带笑问一问自己的夫君。

离新婚还有一个月时,杭州城降了春天的第一场雨,那雨大得惊人,夹杂着电闪雷鸣,那一夜,吴子规家被满门抄斩,灭了九族。但吴子规那夜在灵隐寺上香,所以,逃过一劫。那夜之后,吴子规逃离杭州城,随身带着的东西,只有那夏青荷绣了鸳鸯的红肚兜。

第二天,夏青荷的父亲来到她闺房,夏青荷正亲手绣自己的鸳鸯枕头,一个愣神,却把针刺进了手指,血染红了那朵要开的莲花,父亲隔帘说:女儿,不要绣了,用不着了。

夏青荷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一个月后,面如死色,她以为,吴子规亦是被斩杀之人,她没想到自己命如此苦如此硬,还未婚嫁,就把夫君一家全部克死了,去灵隐寺上香算命,那已百岁的老和尚说,“姑娘,你红颜薄命,只能受青灯之苦。”一句话点通梦中人,夏青荷回家,跪别父母,只身去一个尼姑庵里过青灯岁月,娘哭着说:“哪有相府女儿出家的道理”?夏青荷冷静着一张脸:

“我已心如死灰,如留我在家中,或再把我许给其他人家,我就是那秋天凋零的荷,是那青灯最后一熄火,马上就到人生的冬天。”

一席话说得父母眼泪横流,那时,又有官宦人家公子来提亲,亦有那风流倜傥的少年,夏青荷见也不见,手中那把扇,足以伴她青灯岁月。

杭州城樱花开得最灿烂的那年,20岁的相府千金入了空门,空灵师太为她剃度时看她青丝三千又浓又密,又看到她手里始终拿一把莲花扇,空灵师太说:“施主,你的尘缘未了啊。”

夏青荷的一滴泪,落在那莲花扇上,那朵没开的莲花,更加粉红娇艳,她未了的尘缘,就是那曾经让她魂牵梦索的少年吴子规啊。

此时,吴子规在金陵一家私塾里隐姓埋名做了人家的先生,他对天长叹:“夏青荷啊,今生我们是无缘,待到来世吧。”

3年过去,23岁的吴子规依然孑然一身,他不敢回杭州城,不敢探听夏青荷的消息,那相府的千金,想必已经做了哪个达官的夫人了吧?

手心里的红肚兜已经褪去了颜色,他想起曾经赠与夏青荷的那个扇子,不知夏青荷此时读懂了那句话的含义没有啊?

那下半句,就是“惟不忘相思”啊。

是啊,已然多健忘,哪怕灭门之恨,哪怕骨肉相离,但怎抵得那相思之苦?没想到一语之间竟然成了谶语!

他在金陵,哪里知道夏青荷在青灯下的寂寞?22岁的夏青荷,体弱多病,苍白着一张脸敲打着木鱼,她的身体是越来越不好了,常常会在诵经时晕倒,父母来接她几次,让她还俗,她一笑:“我还俗,只有一个条件,再见我的夫君。”父母惨然一笑,那少年吴子规,早就命归西天了啊。

杭州城下了大雪的冬天,尼姑庵显得格外清冷,空灵师太守着病人膏肓的夏青荷,心疼地说:“孩子,你是个痴人啊,尘缘未尽的人怎么能来修行,只能是越修越苦啊。”

最后的几天,夏青荷一直在做着同一个梦:她梦到樱花又开了,吴子规站在楼下看着她,她羞红了脸,似海棠一般地说:公子,我等待你快5年了,你去了哪里啊?

迷迷糊糊地,她叫着吴子规的名字,师太听了,混浊的眼里滴出一滴眼泪,几十年了,她没有落过泪,那时的夏青荷,已经握不住一柄扇子,师太打开扇子,看到扇子背面,她惊住,问夏青荷,可知下联?

夏青荷摇头,一直不知,我不知他要忘记什么?

师太伏在夏青荷的耳边:“惟不忘相思啊。”

夏青荷的眼泪滚滚而落,刹那间似铁马冰河,似千树万树梨花开,她终于懂得,自己所有等待,是两个字:值得。

三天后,夏青荷静静离世,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

金陵城的吴子规在夏青荷离世那天去了紫金山,他不明白自己那天心情为何如此绝望?有几个常常在一起做诗文的朋友为他提亲,他婉言谢绝,一是自己是朝廷追拿之人,再是心中早就有了那美丽聪明的女子,纵然她已嫁为人妻,但她对自己那片心,他如何能忘掉?

紫金山上,松涛阵阵,吴子规对天长叹:天,你这样不公平何为天?

为何让长相思的人长相分离?什么是他云开日出之时?什么时候他可以重返那人间天堂杭州城?

而那一日,为什么心中有隐隐的疼,疼到他眼泪横流,他想,也许他思念夏青荷最深的时候正是夏青荷思念他最深的时候吧?

7年之后,太子登基,换了江山的皇帝第一件事是为7年前的冤案平反昭雪,皇上说,可惜吴子规家没了后人。

已经30岁的吴子规此时沧海桑田,鬓角有了几丝白发,那褪了色绣了鸳鸯的肚兜依旧在他衫子里。

得知平反昭雪的刹那,他仰天长笑。云开破日之时,他近乎疯狂,一夜千里奔回了杭州,他要找自己那10年前订了亲的旧人,问她在哪里?

可还有他的莲花扇?

敲开了相府的门,看门的门僮早已认不出这是10年前的少年,回了早已经不是宰相的老爷,老爷也老了,在厅堂里看到吴子规时双手颤抖着问:“天,是吴子规吗?你不是做了地下鬼10年了吗?”

吴子规双腿跪地,我的青荷呢,我的夏青荷呢?

曾经的相爷老泪纵横:“孩子,你来晚了,10年前,我的女儿为你遁入了空门,7年前,她香魂玉断,只留一把莲花扇,那扇子,在她香阁中。”

原来,刻骨铭心的不只是他吴子规一人呢,原来,为相思受苦的还有那春闺梦里人啊。

上得楼来,捧得了那莲花扇,那朵羞涩的美丽的莲花多似夏青荷的容颜,可惜她始终不曾开过就玉殒香消了,而背面的字多了行,秀气小楷上有旧日泪痕,在“已然多健忘”后面,是夏青荷那秀美的字:“惟不忘相思。”

隐忍了10年的泪,终在这一刻,如山洪暴发。

四月清明,吴子规来到夏青荷的墓前,重新刻了一块新的墓碑,那上面写着:爱妻夏青荷之墓。

正是樱花开得最好的时节,吴子规回首那繁花似锦,轻轻说:妻啊,来世,我还是你的,让我在樱花开时遇到你,然后慢慢过一生,到老,请你,请你一定要等我。

这是我爱你的最好距离

全世界都知道她是爱他的,可他为什么不知道?

她是在大四那年被剧组挑去演白天鹅的,在那里她见到了他。

他扮演的是王子。在她眼里,他是一个成熟俊朗的王子,且有着男人可贵的幽默与豁达。他耐心指导她怎样把天鹅跳得更动人,又教她怎样和剧组的同行们和谐相处,在他的调教下,她渐渐变成了一只真正的白天鹅,美丽的白天鹅。

戏里,白天鹅是要爱王子的,她也是。

后来不长的日子里,她是真的爱上了王子,舞台那样小,从左至右总共不过30来米,哪里容得下他同她自由的舞蹈?她是那样渴望,有一天,可以和王子,将那段流芳百世的舞一直跳到生活里,让他同她,牵手白头。可王子对她的爱,只在舞台。

每一次成功的演出,同行们都会有个小聚会,浅斟小酌,却是欢乐满满,王子和天鹅自然是被祝贺的主角。她满眼流光溢彩,有些羞赧却又很勇敢地看他,他却从不与她的目光对接。

全世界都知道她是爱他的,可他为什么不知道?

要回学校参加毕业考试了,她不知道未来是否还有看见他的机会,约了他,不顾他劝,故意喝了烈酒,借酒生胆,说了许多“疯话”,他隐忍着,叫她小妹。她听到他那般叫她,眼泪便洒了一地,他忽然很坚定地说:“小妹,我送你回家吧,你醉了!”

夏天,她再次接到他剧组的邀请,这一次,是长期的,要签合约。心里,她自然是高兴的,却又苦恼不已。

再同他合作,她总是没有自信,没了自信,舞步就有些走样。她常常在化妆间偷偷哭泣,总是有人告诉他的,他沉默良久。终于在一次演出后,他递给她一张纸条,那上面是一段长长的地址,他说:“今晚7点,你准时到我家来。”

按捺住心头的惊喜,她按图索骥,找到的是一家四合院,靠左手间有扇门是虚掩着的,似乎特意为她而留。她轻轻推开,他正着一身王子服,掂着双脚在地毯上吃力地旋转着,他脚下的地毯,早已被磨得只剩下最底的一层里子了。在屋子的正中间,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坐在椅子上,那眸子里,满眼的爱与柔情,正专注地看着王子,一步一步,独舞。

整个屋子,布置得像间画廊,四壁贴满了王子与天鹅的舞台剧照,所有的天鹅都是同一个女人,椅子上的那个女人。

那椅子,是轮椅。

她终于明白,30米的舞台,从左至右,是他爱她的最好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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