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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片荒地(1)

“我很奇怪,你怎么没得SARS?”凌戈用筷子把餐盘敲得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孩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话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意外地发现,23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特别是性格,直率得可爱。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对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有了好感。

但接触之后他很快发现两人的生活习惯大大不同,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就天差地别。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只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劲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因为太过感情用事,她在工作中经常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地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足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果然,不过这次的惩罚好像严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好声好气地问道。

“咳,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左顾右盼地说。每当她这么说时,简东平都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到底干了什么?”他转而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了过去。到现场后,我们先检查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档,我就跟那个女人聊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怎么个惨法?”

“她老公虐待她,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个臭男人还用烟头烫她,全身都是,连乳房和一些……敏感的地方都烫了,这个畜生!”凌戈愤怒地锤着桌子,把旁边的人吓了一跳。

“哦,接下来呢?”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后来一直陪她哭。”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很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惩罚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可怜!”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她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了。

简东平招手叫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到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感到莫名其妙。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语气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想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瑾,就是你喜欢的那个旅游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不过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在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好久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瑾最后留给他的印象:大雨中,穿着不合身的劣质褐色西装,脸上黏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

自从上次在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踪了,他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找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前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瑾的不负责任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后,联想到她最后的表现,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了?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总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打定主意当个无牵无挂的不婚族,也从来没想过要跟这个小迷糊进一步发展,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小礼物……他们两个大概都是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瑾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地点驱车前往,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叽叽喳喳的小麻雀相伴,至少不会无聊了。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不喝酒,这让他的外表显得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美男子,但凌戈觉得,干净实在比高大英俊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尚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见过。手腕上戴一只粗犷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有只白金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光滑,没有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过万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尤其是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变成了失望,而且,相处的时间越久,她越觉得他理智得近乎冷酷。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节目希望观众踊跃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她的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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