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384200000025

第25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方式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一般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召集开会:

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有必要时;

2.清算组要求召开时;

3.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时。

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应当预先发出公告,公告会议议题,使债权人都能知悉,并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债权人会议通过决议,采用双重表决方式,即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过必须在人数方面,由出席债权人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需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数的半数以上,二者缺一不可。这两个条件是债权人会议通过一般决议所必须的条件。对于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除了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外,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为了防止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人的异议权。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决议的通过不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决议违反了法律的实际规定。

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债权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决议生效,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二、破产管理人

为了加强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破产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为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过程中实行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是指经专门选任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和破产清算事务的,并因此接受报酬的社会机构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围绕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对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作了规定。此外,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也作了更为详细的列举。如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7年3月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保护破产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分配方案,依法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依法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提交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完成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综合破产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我国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各项: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具体内容包括:

(1)接管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及债权、债务清册等文件。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清算组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交企业财产状况说明书及债权、债务清册。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清算组可自法院接受有关文件的移交。

(2)接管破产企业的一切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履行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拒绝移交的,清算组可申请法院强制移交。

(3)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有关破产财产的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在清算组接受移交之前,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2.保管和清理与破产企业有关的财产

保管和清理与破产企业有关财产的内容包括:

(1)调查破产企业的财产和有关业务的状况,并有权向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

(2)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并就有关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员须根据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3)实施必要的财产与权利保全措施。

(4)着手全面收集破产财产,必要时得提起诉讼或者提请仲裁。

3.为清算目的,继续破产企业的营业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破产企业自即日起应当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人民法院或清算组认为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除外。从国外立法通例上讲,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破产人的营业时,应事先得到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4.为开展清算活动,可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意见》第五十一条)。应当强调指出,破产清算事务不仅涉及大量的会计财务知识,而且更多地涉及诸如围绕破产财产产生的权利义务、有关破产财产的诉讼、别除权、抵消权、否认权、破产债权的行使等法律关系,而这些法律事务,非具有专门知识的律师等法律专家不能胜任。各国立法无论对此是否有明文规定,在实务中均选任律师充当破产管理人或者破产管理人的执行事务代理人。

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3)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三、和解整顿制度

(一)和解整顿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1.和解整顿制度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整顿制度,由和解与整顿两部分内容组成。所谓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所谓整顿,是指债务人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生效后,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的制度。

2.和解整顿制度的特点

和解整顿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仅存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中,且并非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是否和解完全依据当事人的意志而定。

(2)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必然结果。

(3)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组成部分,和解的成立导致破产程序的中止;整顿独立于破产程序之外,不是破产程序的组成部分。

(4)整顿是实现和解的目的和手段。

(5)和解与整顿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和解整顿申请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主持。

(二)和解整顿制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提出整顿申请,应向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整顿方案应当具有以下内容:对企业达到破产界限的原因的分析,调整或组建企业新领导班子的计划,改善经营管理的措施和改造、转产措施的可行性,扭亏增盈的办法,整顿的期限和目标。

在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申请后,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清偿债务的办法,清偿债务的期限。被申请整顿的企业要求减少债务的,还应当写明减少的数额。

(三)和解整顿的内容

1.和解的内容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整顿的内容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依照破产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第四节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一)破产宣告的条件

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法律行为。

同类推荐
  • 基于重庆实证的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机制研究

    基于重庆实证的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机制研究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背景与理论研究;重庆新农村建设现状与问题;重庆市农村土地流转研究等。
  • 3D打印:从想象到现实

    3D打印:从想象到现实

    这本书带你走进3D打印的世界,认识一下当下这个最酷的东西——它将从想象变成现实,并带来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这本书讲述了3D打印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以及3D打印技术将如何应用在学校、厨房、医院等场所的。这本书预测,不远的未来,我们完全可以用电脑把自己想要的东西设计出来,然后进行三维打印,就像我们现在可以在线编辑文档一样。通过电子设计文件或设计蓝图,3D打印技术将会把数字信息转化为实体物品。当然,这还不是3D打印的全部,3D打印最具魔力的地方是,它将给材料科学、生物科学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的结果是科学技术和创新呈现爆发式的变革。
  • 中国经济:宏观经济分析与监管改革研究

    中国经济:宏观经济分析与监管改革研究

    本书是《中国经济》系列丛书第三辑,全书入选了六篇报告,包括《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结构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宏观经济变量核算指标与运行指标的关系研究》、《我国经济周期波动转折点的分析与预测》、《管制价格条件下阶梯电价的理论与实践》等。
  • 创业农民

    创业农民

    本书是中国农民创业致富的调查报告。作者实地考察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企业80余家,走访了返乡农民工家庭60余户,选择了其中那些具有价值的新观念、新思路和最佳实践心得浓缩成本书内容。
  • 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

    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

    本书收录的文章包括《税眼看世界》、《中国传统赋税文化批判》、《税和它的另一半》、《税有善恶中性之分》等。
热门推荐
  • 青春的突围

    青春的突围

    一群走上社会不久的大学生,正当扬起理想的风帆,却突然发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人生价值观等等遭到了现实生活的激烈碰撞和挤压。他们感到犹如陷入了无形的重围,不禁困惑、迷茫。有人退缩抱怨,有人随波逐流,有人则坚守信念努力抗争。怎样走出重围?在这纷乱而良莠杂芜的社会环境里,怎样确立人生价值走向?他们在经历了各自的人生遭遇后,终于找到了答案。
  • 极武斗苍炎

    极武斗苍炎

    简介:玄术、机械、飞空艇!剑客、拳师、神枪手!突破层层障碍,登顶大陆巅峰!枪膛中的子弹,剑鞘里的锋利!这些,就是我最强有力的筹码!深埋心底的那团炽热火焰,他早就已经告诉了我!在这个纷扰的年代,我就要当着全世界的面,用一己之力,扭转天地!
  • 繁星残爱

    繁星残爱

    青春路上一起走,选定了你就不会放弃,每个人的青春都会有这样或那样情感。但感情不意味着享受,你有你的选择,,我有的坚持,是你不配,幸福,给你,悲伤给自己
  • 鬼暮

    鬼暮

    七个不同的诅咒面具。民国期间,七个面具不断流转于人手。可这些收藏面具的人,纷纷因各种事故去死。故而,又叫“撒旦的面具”今,21世纪,云千暮,一个初生牛犊不怕死的女孩要去探求这个百年诅咒。听,好像有什么声音响起。“滴答,滴答——”
  • 上古世纪之圣剑阿萨尔

    上古世纪之圣剑阿萨尔

    公元前2000年,源大陆伴随着神与英雄的战乱接近毁灭,在临毁灭那一刻,掌管冥界的女神伊安娜·尼姆西,耗尽了她的生命力为大陆上各个种族开启了通往新世界的冥界之门。2000年前源大路神使用的圣剑阿尔萨出现在了诺亚大陆上,引起了一场极大的轰动,有人认为这是一把充满绝对力量的圣剑,有了它你就可以统一诺伊亚大陆和哈里拉大陆成为一代皇者。在物资膨胀的欲望下有人甚至以为它是一把通往源大陆的钥匙,可以让他们重返以前的家园。在新世界平凡诺亚族的少年路泽,却意外地成为了传说中的预言之子,从此走上一条不平凡的强者之道。
  • 风陨玉镜

    风陨玉镜

    我是大偭唯一一位护族战神。护族战神,封号听起来很霸气威风,但其实很悲催。在大偭,护族战神就只有一位,没有万千兵马,没有计谋策略,只有一人孤军奋战,浴血而生。有时自然有人好奇,我是如何一个人站在沙场上击败万千修罗,便约了诸神君,用水月镜进行了一次集体观战。只这一回,我嗜血杀人魔这令人闻风丧胆的称号便传遍了整个大偭。我这造的什么孽。
  • 九洲神道

    九洲神道

    天下九洲,千万王朝。天道轮回,朝代更迭,万物皆不能永恒,唯有那神圣而崇高的武道。九洲是武的世界,武道至上,实力为尊,每一个武道之人都渴望走到那千万年前的巅峰。
  • 猫儿与你

    猫儿与你

    沈栗看着蹲在自己面前喂着野猫的人儿,她右手旁放着一个炫酷的滑板。七月的夜晚是燥热的,偶尔刮一阵风就会让人觉得无比满足,在这阵风来时,何笙扬起头对沈栗笑眯眯的问“啊栗,你喜欢猫吗”沈栗蹲下来与她对视,揉揉她那有点微乱的长发,好似轻轻的嗯了一声“我只喜欢你”可能是因为时间因为距离使他们之间那自以为是深沉的爱支离破碎,最终因为何笙手上那张赴美的机票把最后一丝纠缠彻底切断,“就这样吧,我们就到这吧,沈栗”“好”如果爱再来一次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 逗比日常的世界拯救

    逗比日常的世界拯救

    这是一个正经的故事,却有个不太正经的主角。故事的开始发生在大灾变发生前期,星球上的大能们纷纷做好了准备!主角也不例外,玩心大开的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去召集伙伴,去成立佣兵团,在不知不觉间成长到新的高度...主角语:“果然!拯救世界才是最装逼的事情,这酸爽!”
  • 邪君绝宠逆天妖孽小狂妃

    邪君绝宠逆天妖孽小狂妃

    【全文免费,亲们慎入,坑品有保证】金牌杀手从飞机掉下,竟穿越一废材之身。虽是废材,却也是天才,她,竟是全系斗者,全系召唤师与帝王级炼丹师!从此,打怪兽,收神兽,拿神器,没有哪样她不敢!他,冷酷无情,厌恶女人,传闻凡是惹了他的人,杀无赦!一次巧遇,她落入他的手掌心,小丫头,想逃?你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