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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残阳如血,半边天空都被染成了耀眼的红色,红的快要滴下来一样。

此刻,号称天下最为宏伟、最为繁华的大汉王朝的都城龙都已经完成没有了她昔日的风采,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的断壁残垣。这个天底下最伟大的城市从这一刻起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座耗费了大汉王朝八百年无数人心血构建起来的城市,仅仅在一夜间就面目全非了,人的破坏力与创造力从来都是成正比的。

这里是天下最大的一座城,城中有五十万的居民,这里经常是车水马龙,热闹繁华,可如今却是尸横遍地,血流漂杵,一夜过后,五十万的龙都居民只剩下一半不到,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他们随着这个国家一起消亡了。

在城中,每走一步,都要踏过一个人的尸体,每抬一脚,都会带起飞扬的血水,人们的尸体堆的像城墙那样高,这种时候,再也没有贵贱之分,高下之别,从皇族到贵族再到普通百姓,他们的尸体没有任何区别,活着的时候他们有些人权倾天下,有些人食不果腹,可是死了以后,他们都是一样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吸引一些野狗,成为它们的一顿美食。再没有人讲礼法,再没有人谈尊卑,乱世开始了,能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原本世间最为繁华,被大汉王朝的子民自豪的称为玉皇大帝的天庭也不过如此,汇集了天下能工巧匠心血,引得万国来朝的皇宫,此刻已经被夷为了平地,宫中的珍宝被一扫而空,墙壁上镶嵌的黄金翡翠被掏挖一空,四下里数千名赤身裸体的少女,下身红肿的流着鲜血,双眼空洞的望着天空,一阵凉风吹过,让人禁不住身子一抖,只觉四下里形同鬼蜮,阴风阵阵。

这时,在废墟之中,一处碎石下面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一阵“嘎吱吱”声响,一块铁板缓慢的移开,露出黑乎乎的洞口来,一个男人露出头来,小心的向外面看了几眼,发现四周没有人之后,用右手费力的撑住地面,艰难的爬了出来,看到外面如此的一番景象,那人脸上流露出了深切的悲哀之色,两行热泪滚滚而下,这时,一声婴儿的笑声响了起来,原来那人左手中还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这是一个男孩,小家伙虎头虎脑的,一双闪亮的大眼睛四下里张望着,似乎对于四周都很好奇,不时的发出欢快的笑声。

那人责怪的看了婴儿一眼,喃喃道:“都已经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吗?难道你也同他一样,是个祸国殃民之人吗?”他叹了一口气,“唉,罢了,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就算是你想要祸国殃民也做不到了,你就做一个普通人吧,快快活活的过一生也未必不好。”那婴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一双小手朝空中挥舞了几下,似乎在宣泄着他的不满。

那人眼睛一亮,可是随即又黯淡了下来,“罢了,你究竟能成为怎样的人,我是管不到了,以后就全都靠你自己吧。”

此时,天色已经晚了,夜幕渐渐笼罩了大地,那人抱着婴儿,快步消失在了沉沉的夜幕中。

“哀帝末年,汉大将军石义、大司马卫景、楚江节度使聂志远各率大军聚于龙都,为之争。其时,龙都共百万军,一日一夜,都死伤民众过三百万,血流漂杵,尸横遍野,八百古都一旦化为鬼域。”《后汉书》

方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时,他被裹在襁褓里,丢在了开米铺的楚天家门口,楚天向来心善,于是就想收养了这个婴儿,他想,既然到了我的家里,也算是一种缘分吧,可是楚天自己家中也不富裕,只不过是小本生意罢了,适逢乱世,能够活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他家中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小女儿,再收养这样一个孩子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幸亏韩城这个地方虽小,但人心却是质朴得很,街坊四邻对于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也都十分喜爱,怎能眼睁睁看着他冻饿而死呢,于是,这家一口饭,那家一口菜,每家从牙缝里省出一点东西,将方云抚养长大了,方云也十分懂事,自从六岁开始就不再只吃闲饭,在楚天的店中帮忙打杂。

方云是一个很奇怪的孩子,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哭过一声,当时大家都很奇怪,因为民间都认为孩子不哭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日后会有祸事的,但是无论是拍打还是拧掐,方云愣是不哭一声,还越打越笑,最后楚天无奈的道:“这孩子怕是不寻常啊,我们还是算了吧。”于是,方云少吃了不少的苦头。

方云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不仅仅表现在不哭上面,在别的孩子还在光着屁股玩耍的时候,他已经懂得偷偷的跑去城中私塾偷听,一直坚持了一年之久,后来被私塾的朱先生发现,朱先生念他求学意诚,特别准许他作为旁听进入私塾,学费由他每日为先生家中打扫抵过。

于是到了后来,他便每日里上午去跟朱先生学习两个时辰,然后其他的时间回到楚天的米铺中帮忙,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这一年,方云十四岁了。

一天,方云正在店里帮忙,十四岁的方云已经长得高高大大,快要有成年人般高了,只是从脸上才能看出少年人的稚气,一个少年从外面跑了进来,拉住他道:“阿云,我娘叫你晚上过去吃饭,今天爹刚刚卖了一把好刀,买了二斤猪肉,娘要做红烧肉吃哩。”说着说着,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方云笑了笑,“算了吧,你替我谢谢郑大婶,我今天不去了。”这少年叫做郑虎,是跟方云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朋友,比方云年纪小了一岁,但却长得比方云还要高大,整个人像个小牛犊子一样,精力充沛,力气和饭量一样奇大无比,他爹郑大是个铁匠,可以说是韩城内最好的几个铁匠之一,适逢乱世,兵器是少不得的,韩城虽然城池不大,但却是河东郡的一个战略要地,城内外驻扎了两万大军,而像郑大这样的铁匠,平日里打些农具、菜刀之类的买给城中百姓,到了战时就要被征入伍,去为军队打造兵器,就算是平常的时候,也经常会有些军官慕名而来打造兵器。今天就有一个韩城军校尉前来,打造了一口马刀,结果那百夫长极为满意,临走还多赏了一两银子,郑大心里高兴,准备晚上好好喝上一杯。郑大虽然是个粗人,但是见识却是不凡,他经常说,“方云这小子以后可不凡埃”他和妻子十分喜爱方云,因此每次家里面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叫方云过去。

郑虎叫道:“不行,娘说了,就知道你会推辞,叫你一定要去,否则她就不高兴了,你要是敢惹娘不高兴,我,我以后就不跟你玩了!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你去不去!”郑虎虽然长大高大,但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再加上他本来就性子憨直,所以方云才会喜欢跟他在一起。

看到郑虎这个样子,方云只好无可奈何的道:“好吧,我去,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活没干完。”

郑虎半信半疑的看着他,“你没骗我?”

方云哭笑不得,“我骗你做什么,你放心吧,我活干完了一定去。”郑虎这才安心的离开了。

其实每天店里的活也不是很重,楚天因为他年纪还小,因此也不放心让他做太重的活计,只是让他帮帮忙,打个杂而已。方云打扫了一下卫生,整理了一下店里的米面,虽然活不多,但是毕竟他年纪还小,因此也累的出了满头大汗,他走出店门,坐在门口吹了吹风,解开衣服凉快一下,这时正是夏去秋来之际,下午的天气还是有些闷热,方云解开衣服的身后,露出了紧贴胸口挂着的一块玉佩。

据楚天说,这块玉佩是当年在襁褓中贴着方云胸口放置的,楚天本来以为这是证明方云身世的事物,可是谁知道玉佩上面除了一个方字便什么也没有了,而且这也只是一块最为普通的玉佩,没有任何的特点。于是楚天便按照玉佩上的方字给方云起了名字,至于方字到底是他的姓还是他的名的不得而知了。

方云自从懂事之时起,便知道了这玉佩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身世的东西,于是便十分小心呵护,让楚天的妻子给做了一个红线织成的套子,将玉佩放置其中,贴住胸口挂在脖子上。他几乎每天都要把玉佩拿出来看一看,想要从中寻找出什么来,可是几年以来却从未有所发现。今天,他又把玉佩拿了出来,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儿,依旧是找不出什么异样,他叹了一口气,把玉佩放下,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心中暗叫:“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的爹娘究竟在哪里?你们怎么舍得把我丢掉啊!”想着想着,心中越发难过,可是倒也奇怪,无论他心中怎样难过,却也都不会流出泪来。

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从后面响了起来,“云哥哥,云哥哥,你看,你看娘买给灵儿的簪子好不好看。”一个小女孩从远处一颠一颠的跑了过来,这个小女孩是楚天的独生女儿,名字叫楚灵儿,年纪比方云要小一岁多,从小就喜欢粘着方云,方云也很爱护她,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楚灵儿跑到了方云近前,突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子前倾,马上就要摔到了,方云大惊,急忙一个箭步上前扶住了楚灵儿,刚好来得及,楚灵儿被方云扶住,没有摔倒,但是却被吓了一跳,有些发呆,方云连忙安慰她,“灵儿,灵儿,没事了,没事了。”

楚灵儿却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指着方云的胸口,“云哥哥,你,你流血了……”

方云这才感觉到胸口有些刺痛,原来楚灵儿手中的簪子刚才在方云的胸口划开了一道口子,此刻血正流了出来。方云仔细一看,发现没什么大碍,伤口不深,但是胸口的那个玉佩却被血沾到了,方云急忙拿起玉佩,伸手去擦拭上面沾到的血,可是,他竟然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血竟然被那玉佩吸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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