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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难怪陈黎明新奇,她那个年代的书都又大又笨,而这里全是浓缩提炼后的纯真理。沈红霞拿出它,并不翻开,只将它贴在胸口,嘴里却朗朗念起来。陈黎明听不懂她念什么,但那平缓低沉的语调引起她一阵不可名状的感动甚至伤感。她想,原来这深奥晦涩的东西有如此的感染力。她念完了,她长长出口气。沈红霞感到她在发抖。

“你冷吧?”沈红霞见她仅穿一条蓝裙子,上面的红毛衣也太单薄,在这结冰的夜里。

“不冷。”她说,“我牺牲的时候穿这身衣裳正合适。”她在想刚才,她念得多么好。

“你也是牺牲的吗?”

“那当然。不然我年纪轻轻怎么会成为烈士?”她笑嘻嘻地说。她扭扭腰,撒开泥乎乎的裙摆。沈红霞认为,与她比起来,芳姐子更像个先烈。

“我猜,你一定是青年垦荒队的。”

“哎呀,猜对了!”她笑得咯咯响,忽而又嘟起嘴。沈红霞想,原来牺牲了的人也像小姑娘一样有千变万化的神态。她说:“你可别信那些人的话,他们说参加垦荒队的都是不好好读书的学生,都是考不上大学没出路的。我,就是班上的学习尖子,按说我能考上最棒的大学,可我偏偏就来参加垦荒队了。我们中间多数是好学生,恰恰是最有头脑的一群青年!知道吗,有抱负的人才叫有头脑。垦荒队开进来的时候,这里连公路都没有,粮食都运不进来。能想到我们吃什么吗?我们吃过野菜,吃过从青草里提炼的漆黑漆黑的淀粉!”

沈红霞想,她所描绘的十多年前的生活与今天颇相似。但她那热情奔放、诗朗诵般的腔调让她多少有点不习惯,不过,她知道她们的时代风尚就那样。

她兴致勃勃地谈修公路的盛景。夜里马灯长长一溜,望不见首尾。有人边挥镐边打盹,刨下自己两根脚趾。路通了,大型垦荒机械开进来很快掀翻整块草地。头一年,播下的小麦长成了草;第二年播的大麦还是长成了草。这块辽阔的土地不管撒下什么种子,长出来的都是草。后来有人恍悟,干脆就种草!种价值极高的龙须草、亚麻。真铁了心种草,它反而寸草不生,整块地真正荒芜了。

“开始有人往城里逃了。这地方的无霜期只有三天,作物很难成熟。后来大批大批的人都偷偷摸摸回城。有的回到城里找不着工作,成了二流子。垦荒队专门派人去请二流子们归队……”陈黎明咬住嘴唇苦笑一下,“理想这东西绝不能有半点勉强。理想可以追求,但不一定要看到它实现,更不应急于享受它的成果。”她在沼泽里行走自如,显然早已适应了它。

沈红霞渐渐对她钦佩起来。她滔滔不绝,颇有点鼓动家的风度。她的见地与思想使隔了十多年的沈红霞听了,也挺服。红色毛衣衬着她褪色的容颜,仍是那么青春那么风采。

“哎呀,我得走了。我开的那台康拜因遭陷了,我得守着它,等人来拖它出来。”她泥污的裙子沉甸甸的。

“你一直在守着它吗?”

“是啊。你不也在守着吗?告诉你,开始最难受,挺过去那阵,随便坚持多久都不在乎了。”

沈红霞想,这就是她坚持了十多年的感受。

分手时,沈红霞忽然摸到一小把奶渣,便唤她:“喂,陈黎明……”

“叫我多苓吧!好朋友都叫我多苓。多苓,就是俄语黎明的意思……”她在远处说。隐隐见她不断勾腰,又在寻牛屎菌。过一会儿,从更远的地方传来口琴声。沈红霞从未听过这样尖锐又悦耳的曲子,因为这首俄罗斯民歌在她会唱歌时已不流行了。

沼泽结了冰。沈红霞几次被冻得失去知觉,又一再被寒冷惊醒。正是骤然降临的寒冷挽救了她,冰冻硬化了蠕动不止的红土大沼泽。等毛娅找到沈红霞时,黎明的灰白已从草地一头抽出。毛娅认为人和马都已经死去。

举目望去,沼泽密集的水洼犹如蜂房,一律结着肮脏的冰。沈红霞的棉衣盖在绛杈身上,并全力托它抱它。她与它身后,母马的脊背十分像条底朝天的沉舟。毛娅哭喊她,完全把她当死人来哭。

沈红霞浑身泥水已冻成发亮的铠甲,她既坚固又柔弱地矗在那里,仿佛直接成了座塑像或直接铸成了一块纪念碑。

按照回忆,毛娅依稀记起沈红霞是过了那道坡坎后脱离马群的。她首先得找到坡坎,走了一截,总觉得身后断断续续、鬼鬼祟祟有点响动。她认为不过是刚才那场惊吓的余悸,当她终于忍不住回头望时,果真有个骑马的跟踪者。

那马与人在霜地里显得漆黑。

跟踪者就是两个流浪汉之一。他比他的朋友多些狡黠,佯作离去又偷偷绕回来,正看见乔装改扮的毛娅上马。

他是从她上马的动作发现破绽的。男人上马靠蹿,直上直下;女人却需要扭腰甩胯。她们不及男人有力,但绝不放弃筋骨柔韧的优势。

见她单枪匹马上路,他起初不紧不慢地跟。他要等她走远再下手。他回头望望,堡垒似的帐篷已看不见了,已断了她的后路、她的增援。他对马暗示道:开始吧。

毛娅不用回头也知道他追紧了。她用缰绳死抽她的马。他全看在眼里:马被她一连气的抽打反而弄岔了神,四蹄无所适从,本能的协调反被破坏。它跑得糟透了,几次险些将她颠出去。而他却是最善于驱使任何牲口的。

按说他这匹矮腿本地马较之她的军马,要低劣得多,但他却能使它超越品种的极限。他每一鞭都抽在点子上,他的鞭策是为进一步调整它的步伐与呼吸节奏。而她恰恰蠢在这里,弄得马上气不接下气,步伐没了章程。

前面是道坡坎。他见她傻里傻气径直往上冲。犯下这个关键性错误,她基本没得逃了。他却不,他不让马咬着她直追。他稍稍拨转马头,看上去绕了颇大个圈子。当他瞄好角度,再将马拨回,这个回旋实际上大大减缓了坡度。她的马还在吃力攀登,他却已占了制高点。

他的马横在她上方。在他古老而年轻的脸上,她看见他对她的排斥感及占有欲。他侵犯她身体是作为她侵犯他领地的报复。

他像马术表演那样,身体跃离马鞍。来吧,草地上的一切都属于我。既然你来了,你也是我的。他这一记扑空了,因为她在那当口被受惊的马甩了出去。她顺着坡溜。下这样陡的坡,人与马大致打个平手。

毛娅边跑边摘枪。

叔叔辨识着三声枪响的方位,与此同时他已全身披挂地上马。远处有狼和狗在混战,高高低低地吼着。他原准备过几天就回场部参加冬宰,冬宰从来离不得他这好屠手。吃了冬宰的肉,他接着得去自治州集训。冬宰是全年的狂欢节,相当于农人丰收。冬宰还有一重意味,就是女子牧马班的头一年宣告平安度过。

而这最后几天却有三声枪响等着他。

小点儿骑着马迟迟疑疑地往那片灯光走去。她从那里出逃的头天晚上,姑姑竭尽最后的善良对她微笑。后来她又回去取衣服、梳子和一切小零碎,闻着姑姑身上一股新鲜的泥土味。那半截子入土的女人摸捏着她圆滚滚的臂膀说:“多漂亮的女娃,该出嫁啦!”其实她听出的是:你祸害得够啦,该收场了!

姑姑从侄女来到草地那年就开始衰竭。此刻小点儿很想去看看她,莫如说她想看看这个唯一厚爱过她的女人的末日。她下马,悄悄贴近那幢房子。屋后茂密的葵花凋零得差不多了。她想,事情怎么会闹到这一步?

窗口透出铅灰的灯光,里面静得像尸屋。她正想离去,门开了。兽医一向将时间掐得准极了。他的阴影罩住她,低声说了句:“跟我走。”她怎么会不跟他走呢?到这一步只有罪上加罪了。

她见丈夫轻轻一托,就把侄女抱上马鞍。然后他们向草地跑去,跑远。她不想捉拿的证据到底还是被拿住了。她是无意的,她是被迫的,她一点也不想要这个证据。她见这对隔辈偷情的男女同骑一匹马,并不感到十分丑恶十分碍眼,反倒觉得自己碍事。她怎么能这样没羞没臊多余地活下来,再活下去呢?她赖在他们中间,作为一块人伦的界石,使他们咫尺天涯,无望地相望,使他们的感情永远无法合理化,使他们的关系永远得不到世俗与道德的认可。她活着就为了使这两个她至爱的人堕落为情感上的贼吗?

可怎样才能合情合理地死而不迁罪于他们呢?这个丑陋的善良女人苦恼极了。她认为自己继续存在下去就一错再错了,既然刚才已亲睹窗外那动人又下作的一幕。是她的存在造成了他俩卑鄙无耻的处境。她该让开,该走掉,该无怨无怪不声不响地从他俩之间蓦然消失。

假如他们为失去她而忏悔地流泪那便是她最大的称心了。

假如他们一面悲痛一面狂喜她也完全谅解。

她想起他们住在一块儿也有过挺不错的日子。有一次她当着丈夫的面说:“小点儿,你小时多丑啊,谁也不相信你长大会变得这样好看。”丈夫轻蔑地斜她一眼,仿佛她安了坏心眼诬陷人,仿佛她像所有丑女人一样妒忌美。她无从辩白。小点儿却说:“是啊,那时我是个千人嫌万人厌的小怪物。那时幺姑你还没参加垦荒团,那时我们还住奶奶家的老房子,对吧。”侄女边说边按摩她躺疼的背,丈夫温和地吸口烟:“哦,真有那事?”三人都笑了。

她趿着鞋摸上床,仰着,侧着,心里计算今夜该服多少镇痛剂。

满地都是霜。马默默地想,人的欢爱是这样麻烦啊!他们在做什么?简直恨不得你杀了我我杀了你。

他把她送回牧马班,她不让他送到跟前。望着他骑马远去的背影,她心里只求一死。两年来,她头一次对男人萌生真情恰是她最彻底的堕落。每回他惊险地潜越病女人,将她抱在怀里时,她都推他,同时又死不撒手地要他。她日渐饱满的胸脯是她情动于衷的证据。她惊异地发现她经历了第二次青春发育。她就这样站在霜地上,双手伸进怀里摸着自己,心想:完了。那些夜里,他离开后她总是长久长久地呆立,呆坐,摸着陡然间膨胀了一倍的胸脯,一遍遍想着:完了完了,同时又感到,一个人若是彻底堕落是多么轻松自由。彻底的堕落是一种超脱。彻底堕落才有一种踏实感,就像溺水者放弃徒劳的挣扎干脆沉到底,脚一旦踩住水底淤泥,从此便不需再费一点劲。

我没想到他和她会一块儿来见我。两人都是一头一身的草地秋霜,都有股血味和牲口味。我刚才正写到他们堕落那节,有个好句子被打断了。

她说:“你写的是牲口还是人?我怎么觉得你把我们俩写成一对牲口了?!”

我认为这段爱情写得挺美妙,挺有血色。

他说:“我跟她这种私通叫爱情吗?”

她立刻接道:“是鬼混,不是爱情,对吧?”

我耐心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就失去了正常的爱情心态。其实你们要的就是苦中作乐,只有畸形的情感才能使你们满足。”

然后我指着他对她说:“每次与你幽会之后,他内心的忏悔与谴责远比你强烈。他甚至以最凄惨的心情怀念自己以往平淡无味的生活。他远比你痛苦,因为他毕竟有个纯正的往昔作为对照。”

他听了这话深深地看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了我的房间。因为他混乱了很久的内心被我几句话就讲清了。而她还待在这里,细看,她是跪着,手里犹犹豫豫握着把小刀。这种刀牧人都有,靠它吃肉,也靠它防身。“照你说的最不该活的好像是我。”她把刀往自己胸口逼,“这刀很快,割起来不会疼多久……”她安慰自己也似乎安慰我。

我不同意她现在死,我的小说不能半途而废啊!

她跟我争夺那把刀:“老子才不为你的狗屁小说活受罪地熬下去!放开我!”

“你怎么回事?!我原先设计的你可是一心要活下去的顽强女子!”

她对我叫嚷:“这样活是顽强还是死皮赖脸?!”

“管它呢!”我也嚷起来,“只要活下去总会有转机。”我急促地翻着人物构思笔记,“你看你看,这个人!你很快会遇上他,他将使你萌生真正的处女式的纯洁情愫!”

“是谁?他在哪里?”

“我记得你已经见过他了。你不是在场部碰见过一个骑兵连长吗?”骑兵连长,是她那个年代少女心目中的王子。而现在,我的女儿一周三天去俱乐部练习骑马,却不懂什么是骑兵。在二十世纪的某天早晨,由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公开宣布:骑兵已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从此,骑兵成了一个古老的字眼。她一下想起那个军人。

实际上她从未忘记过他。

我送她出门时说:“耐心活下去。最终人反正都得死。你刚才那样太仓促、太窝囊,只图一时痛快,把肉体结果掉,留下一个污渍斑斑的灵魂你就不管了吗?”

帐篷在她这个方位看来,呈现那种费解的银色,并且比她印象中高大许多。她站了一会儿,等心里和身上都干净些了,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很远的地方传来三声枪响。

后来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小点儿否认她听到了这三声枪响。

毛娅把枪横过来,对他喝:“再过来,老子就跟你拼了!”

他对她的威胁嘿嘿直乐,权当一个小孩闹着玩。他逗她转圈,她跑他也不认真追。她是跑不了的,前面就是一大片沼泽。

毛娅在这时看见了沼泽。她头一次看见它就见它在吞噬生命。毛娅喊着沈红霞却得不到回应。

草地男人称心如意地听着女学生娇嫩的哭声。他拖着疲沓的马,稳稳地上来收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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