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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狼与狈(1)

33

哈海是个小镇,可它地处要冲。三县交界、五路总口。这里还有逢五、逢十的大集。而一到大集,小镇就节日般繁闹起来。

几条公路在这里交汇,几方的人流在向这里集中。人们像过节一样,穿上一件新衣服,骑着摩托、开着三轮、乘车涌向这里。

城里人也来赶集,他们是成卡车的货物,成卡车的人。他们到这里来销售,用商品来完成城乡交流。小镇专门设了一个市场,可这专门设立的市场远远不够。于是,小摊床一直挤向了镇中的十里长街。

虽然是五路总口,但都是通向各乡镇的公路。因此,路不宽。路的两侧一摆上这些摊床就更加狭窄,赶集的人再一多,所有的人都难以通行。有的机动车误入其中,只能高鸣喇叭却寸步难行。

如果到地图上去寻找,可能很难寻到哈海这个小镇。广袤的东北平原上,这只是个万余人居集的群落。可它形成了集,人群就成了万头攒动之势。

这万头攒动的人群突然滚动起来,一个獐头鼠目的小子,被一个黑大汉追打。他在人群里窜来窜去,东躲西藏。而黑大汉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一路狂喊,一时间,集市变得十分混乱。

熊灿干掉老痞,虽泄了心中之恨。可惊叫着逃走的韩雪,无边紧裹着他的黑夜,仍使他原本紧张的神经更加紧张。他咬着牙,将老痞的尸体背到五一广场的树丛中。然后,按着约定来到一个十字路口。

果然,半个小时后,一辆马自达来到他的眼前。驾车的正是史可兰,她按下电动车窗,简短地说:“上车!”熊灿上车后,马自达立刻箭一样划破暗夜,沿着空旷无人的街道,驰向102国道。

车上,史可兰已经给熊灿准备了一个兜。兜里除了两万元现金之外,还有衣物和必备品。熊灿换好衣物,并将沾有血迹的衣服扔向窗外。他相信,天亮后,这条交通大干线上流水般的车流将会辗灭一切痕迹。

然后,他从史可兰给他准备的一条三五牌烟中拿出一盒,抽出一支点着。那带有烟草香味的烟雾,经过他的喉管咽下,又从肺部滚过,然后从鼻孔窜出。在这烟雾缓缓流动的过程中,熊灿的情绪有些平复。

他双手抱臂,看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黑黝黝模糊的建筑物,心中不免有些苍凉。看来,“希尔顿”酒店,纸醉金迷的日子又结束了。他又要开始新的逃亡。什么时候落入法网,什么时候被警察抓住,他的人生之路就算到了尽头。他瞟了一眼正聚精会神开车的史可兰,心中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恨意。这个女贼使他成为堂而皇之的一个都市酒店的保安,又魔术一样的使他再次成为一个逃犯,一个四处流窜无家可归的逃犯。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杀了这个女贼,劫走她的马自达。

他摸了摸自己的腰间,坏了!刀子已经和脱下的衣物一起扔向了窗外。他又瞟了一眼史可兰伸长的雪白的脖颈。他心中一声冷笑,他完全有能力顷刻之间,像当年在农村偷鹅子一样扭断她的脖颈。

杀死老痞,熊灿对于史可兰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任何意义。而且,他一旦落于謦察的手中,对于她史可兰意味着灭顶之灾。因此,史可兰此刻驾着她的马自达,拉着熊灿,不亚于拉着一颗定时炸弹。她要将他扔得离她越远越好。

马自达的里程表上巳指向160。空旷寂寞的102国道,给它以发挥效能的最好良机。

渐渐地,东方出现了鱼肚白。雪亮的晨曦将它柔和的光线染向广袤的东北平原。远处还是黛色的地平线,已描上了一层浅红的亮带。鸟儿飞过,落向路旁的枝头,并迎着初升的太阳唱起了第一首晨曲。

这条公路也渐渐喧闹起来,各种各样来来往往的车辆开始增多。

熊灿知道,他丧失了良机。丧失了杀死史可兰,劫走她马自达的最好良机。毕竟有点儿女情长,熊灿犹豫之间,还是想起了史可兰给他的好处。那温热的肉体,那炙热的深情。还有抬手之间就放在他眼前的两万元现金。他往后一靠,在椅背上闭起了眼睛。

史可兰哪里知道,熊灿心中有这么多复杂的想法。她侧过头来招呼熊灿:“熊哥,什么时候再来?”

熊灿睁开眼睛,瞪着史可兰,“什么时候?我想现在就来!”

“啥意思?”史可兰有些不解。

“啥意思?我想现在就和你来!”说着话,熊灿的手从史可兰衣襟下伸进。

史可兰双手开车,只能任由熊灿的手从她光滑的小腹,游向她的前胸。而且,那手根本不留情地掀开她的乳罩,抓住她的乳房。轻轻地揉弄起来。

一声呻吟从史可兰的喉咙里喷出,她的马自达开始减速。在前边的一个岔路口她驰下国道,在一个被树阴遮蔽的地方停下了汽车。

看史可兰停下了汽车,熊灿伸手将她揽过,将她抱在怀里,一边吻她,一边解开了她的所有衣扣。立刻,两个男女在车里一阵疯狂。

事毕,熊灿一边提上他的休闲裤,拉着拉链,一边开口说:“兰子,我想杀你!”

史可兰对着室内镜,整理着她的头发。听熊灿说话,心中不禁一惊。怎么忘了这一点呢?这个凶残如狼的家伙,此刻要对她下手,那不太容易了吗?自己现在简直是盛在盘里,端在桌上烹调已好的羔羊。她低头看一下自己的双腿,那里还裸露着,只是刚刚套上一条黑色的三角裤。她从心里升起了一股凉意,并迅速渗向她的全身。她本能的一只手伸向自己的车座下面,另外却脸呈笑容:“熊哥!你舍得吗?我可是你最好的妹妹。”

熊灿长叹一口气:“你说得对!我这个人是没有多少人性,但我不能杀你。你的确是我的好妹妹,我觉得前世我们好像是一家人。但兰子,你要知道,这一别,我们可能就是永别。我作恶太多,冤鬼不会饶过我的。”他自己也已经有了某种预感。

史可兰拿回伸向车座下的手,她知道那里有一把刀,她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她松了一口气,尽可能地安慰熊灿:“天地之大,岂能没有一块容身之地。我劝你这次先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先呆一段再说。什么也不要干,最好是一年或者是两年。如果缺钱,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我给你汇。”史可兰这段话有些真。

熊灿听得有些感动,他捏了捏史可兰的手说:“好吧!我会听你的,但愿我们能后会有期。你将我送到前面的小镇,你就回吧!天已亮了。”

史可兰早盼着熊灿有此一说,她急忙收拾利索,将车打着重新驰向国道。

不久,她将熊灿扔到哈海这个小镇。她如释重负地重回滨城,奔向她的“希尔顿”大酒店。

看到晨光中绝尘而去的马自达,熊灿心中十分沉落。前途的渺茫,使他不知所已。他信步向镇中走去,他敲开一家小旅店的门,在那里睡到几近中午。

一觉醒来,他信步走出旅店。他惊讶地发现,小镇如此繁闹。他挤进人群,在人流中挤来搡去。真好!在这众多的蝼蚁般的人群中,他感到安全。因为他是那样普通,谁能在这里认出他呢?他真想和周围的人一样,买东西、卖东西,安详平静地生活。可惜!他身负血债,已无安枕之席。

突然,人群蠕动之间。一个獐头鼠目的小子迎面跑来,并慌张而迅速地擦肩而过。这小子是那样熟悉!可还没等熊灿思索,后面追来的黑大汉和跟着狂喊的女人使熊灿立刻做出了反应。在黑大汉擦身追过的刹那,熊灿使了个绊子。黑大汉摔了个嘴啃泥,后边的女人摔在了他的身上。人群一拥挤,有人又趴在了女人身上,好一阵混乱。

在这场混乱中,那獐头鼠目的小子跑掉了。熊灿也跟着消失了。等一切恢复正常,黑大汉和那女人只好失望地往回走。集市上的人群一拥,一切又都成了原来的样子。

熊灿为啥出手相救?因为他发现獐头鼠目的小子就是任建。猝然相遇,他只能出手放倒黑大汉。然后,他也挤出人群。他盯着任建溜进镇内小巷,他抄近路出现在任建的前面。

慌张的任建没有发现熊灿,失去了熊灿他就像失去了胆一样,人也失去了精神。一件灰色的夹克衫扣在他原本有些佝偻的身躯上,到哪儿都像老鼠一样神神秘秘又慌慌张张。这次他混进哈海大集,是想弄点饭伙钱。他用跟史可兰学到的半生不熟的本事,在大集上扒窃。没想到,他刚出手,那女人就狂喊起来。黑大汉一路追来,他只有逃的份儿。

“站住!”熊灿一声怒喝,狂逃的任建吓得一激灵。抬头一看,发现拦路的人不是黑大汉,而且是一个那么熟悉的人。谁呢?他脑海里正在反应,熊灿已经喊他:“任建!”

“大哥!”任建终于认出了熊灿,他两手一张,抱住熊灿大哭起来。

34

正应了一句话:“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恶人自有恶人做朋友。熊灿和任建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这次在谢尔苏被冲散,一别竟有数月之久。没想到,在这哈海小镇又突然相逢。两个人哭完又笑,庆幸自己大难不死。

可他们从来不去想自己给别人造成的灾难!

熊灿有了任建,任建有了熊灿。他们各自觉得周身增添了力量,又增添了作恶的信心。熊灿看了看任建的打扮,看了看他满是油垢的衬衣领子。他心里完全知道,这段时间里任建过的是什么日子。他什么也没说,在哈海小镇吃了一顿饱饭后,他就领任建上路了。

这次上路,熊灿搭了一辆出租车。他要求司机直驰离此最近的一座县城,直驰这座县城里最好的浴池。他领着任建钻了进去,一天一夜,澡也洗了,脚也按了,腰也松了。任建彻底地恢复了精神。熊灿告诉任建,咱们先去取枪。有了枪,我们才能如虎添翼。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离开那座县城,日夜兼程直奔谢尔苏。

谢尔苏已经不是春天的谢尔苏。当初,熊灿、任建赖以逃走的青纱帐,也已枯黄。熊灿和任建熟悉的通向镇中的柏油路有些空旷,秋风卷起阵阵落叶,更增加秋的寂寞和怅惘。

他们能记得,他们的枪是放在医院的太平间后面的草垛里。这么长时间了,能不能有闪失?他们谁也不敢保。熊灿决定让任建先去探一下路。

那晚,正好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间。熊灿找个地方给任建把风,任建沿着太平间后边他所牢记的小路向草垛摸去。他走得很小心,弯着腰,手在前边探着。到了跟前,他左右看看,听了听,没什么动静。他开始顺着草垛向下摸,第一、第二、第三,到了藏枪的地方。他开始趴在地上,尽力伸手向草垛里掏去。突然,“哈哧!”一声,此时此刻不亚于雷鸣般的声音,在他头上炸响。

任建魂飞魄散,全身紧紧地伏在地上。这时有个老鼠洞,他也会拼命挤进。可是,过了很久。在任建的感觉里,好像过了一个世纪似的漫长,这个世界仍然是万籁俱寂。任建这才慢慢抬起头来,努力睁大他的双眼,向发出声音的草垛上方看去。

这个夜晚虽然没有月亮,却是繁星满天。而时过午夜,一轮船儿般的月牙也从东方升起。任建的眼睛在黑暗里久了,已经可以辨出模糊的图案。

可这一看,更使任建毛骨悚然。原来,草垛上坐着一个人。那人头如乱草,正一动不动地面对着他。急切之下,也许是恐惧。任建颤着声音,从胸膛里喝出:“谁!”那人仍然没动,只是嘴里发出“嘻嘻!”的笑声。可这一笑,却使任建狂跳的心脏平复下来。“疯子!”任建从胸腔里吐出了一口气。可这一口气吐出之后,任建却有些着恼。他探手从草垛下拽出那支藏匿已久的半自动步枪,又找到子弹。“哗啦”一声子弹上膛,枪口就对准了草垛上的疯子。

“你干什么?”熊灿看任建这么久没回,急忙跑过。看到此,他赶紧拽住任建,低声喝道:“快走!”两个人又顺太平间后边的小路,跑出了这块是非之地。

第二天,熊灿到街上的渔具商店买了一把钓鱼竿。他利用钓鱼竿的袋子,装进了锯掉枪托的半自动步枪。收拾好这一切之后,熊灿问任建:“上哪儿?”

任建瞅着熊灿说:“大哥!你说上哪儿,我就上哪儿。咱俩这辈子命拴在一块啦!“

熊灿眼睛有些闪亮,他一摆手中的钓鱼竿袋子说:“好!那我们就上参市。”

在熊灿和任建作出决定的时候,田大阔早已回到了参市。但他没在参市停留,而是乘车直接到了距参市8公里的黄泥小镇。这里有他的老宅,有他的原配,有他原配给他生的女儿。

回到老宅,自然有一番风波。不过,田大阔历经沧桑,早已没了百万富翁的脾气。没了脾气就好商量,原配一阵呛白,他脸不红不白。他利用史可兰给他的钱买了许多吃的、用的,农村的人直爽又善良。原配的老伴不能不原谅他。于是,田大阔终于有了安身之处。

人没有了钱就没有了光环,田大阔落魄归乡,没有几个人搭理他,也没有几个人拿他当回事。黄泥小镇十分平静地接受了这位故人,而黄泥小镇距参市又有一段距离。因此,他的归乡暂时还没有引起什么人的特别注意。

可没有多久,田大阔灾星没退。有人找他来了,那就是他大兴安岭的结义弟兄,熊灿和任建。

熊灿绝非是轻易决定到参市来的,在他的思考里,长白山绵延起伏、横亘千里。其中,森林密布、沟壑纵横,藏起个人来如藏起个蚂蚁一样容易。更何况这里物产丰饶,不管是夏日的植物,还是冬日的动物,都可以延续人的生命。他心里有一个打算,万一不行,就到这深山老林里,凭手中的枪和警察周旋。因为他知道他罪行有多深,他也知道他已为法律所不容。这就是他到参市来的真实想法。但他没和任建说,好在不用说。他定的事,任建一定照做。

二人昼伏夜行,风尘仆仆来到黄泥小镇是一个秋日的下午。早在大兴安岭,熊灿就知道这是田大阔的家乡,是他发迹的地方。面对这个小镇,熊灿发现它并没有什么惊人之处。只不过,群山环抱,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视野。小镇上唯一可称得惊人之处,是有一所特大的和他本身不太相称的人参市场。而现在又正是人参收获的季节,因此,狭窄的镇中公路上车水马龙,上面承载的全是成麻袋的人参。天南海北的客人,一起云集这黄泥小镇。使人参收获季节的小镇,大有应接不暇之意。

市场门前摆着一些熟食和小吃,熊灿和任建买了几串烤肉,和卖烤肉的大嫂搭讪起来。这个大嫂土生土长,她认识田大阔,她知道田大阔是这个小镇上发迹最早的人。她坦率地告诉熊灿:“我前天还看到他呢!没钱了!看样子是没钱了,要不然他也不能回来。什么东西还是原装的好啊!”这个大嫂很能发挥,一说起来很难收住。熊灿适当截住她的话头:“他现在住哪儿?”

“前边第一个胡同,第一个铁门就是。”

小镇不大,田大阔又是名人。熊灿和任建很容易就敲响了田大阔的院门。

田大阔这次回来,心灵上受到很大的震撼。他没想到他的原配,原来那么愿意计较的黄脸婆,这么容易就原谅了他。当他躺在自家的土炕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他发现这十几年的人生就像一场梦。梦醒之后,他还是原来的他。结婚时,他找木匠做下的高低柜仍然伫立在墙角,一切就和昨天一样。那么多的金钱,那么多的辉煌,那么多的成功,全都是过眼云烟。

他也有朋友,也有三亲六故。因此,他很容易就知道了“钱丰”,知道了“钱丰”血案。他听得冷汗直冒,脚心发凉。远在异地他乡,远在大兴安岭的一时激愤,酿成了如此大的人间惨剧。他害怕了,他夜夜惊梦,坐立不安。他想再次离家出走,可到哪儿去呢?他已两手空空,外面的世界是那么好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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