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啦啦队的一员,成百珠可是鼓痛了掌,喊哑了喉咙,所以对于许小可出神的举动可是极其不满,所以狠下杀手去重拍她的肩膀。
“知道啦!小白,你真是个暴力狂!”还好穿的衣服比较厚,肩膀并不怎么痛。
一旁的某人目视前方,自动忽略此句话。
“看!”
不知谁喊了一声,全场大喊“加油”。
只见系里大三的一个师兄纵身一跃,伸出巨掌,奋力一击,球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李子奇的手中。
他四周巡视了一番,便快速运球,跑过了中场线。瞧见敌方正好有一个空档,顿了一步,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调整好双脚,瞅准时机,一蹦而起,一个腾空。球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完美的弧线,“嘭”地一声进入篮框。3分球,全场再一次沸腾。
“子奇师兄真帅!”
成百珠在犯花痴的同时,还不忘身为啦啦队成员的职责,使劲地拍手掌。
许小可自从知道成百珠暗恋那个自大狂后,对她时不时的花痴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她没想到,成百珠的一句话竟然引来无数赞同的议论。
她无力地抚摸额头,初中、高中女生花痴,原来大学的女生花痴起来也没啥两样。
她突然就想起纪宁宁某天看电影总结的话语,“长得帅且会打篮球的男生都是受女生欢迎的。”
的确,这话说的不错。那时候的杨春林是校里的篮球队主力,打小前锋的位置,在球场上跑动起来,仿佛每一根乌黑的发丝都在阳光下跳跃闪耀。场上那么多人,她在场边都好像只看见他——他小麦色的皮肤,他流畅的肌肉线条,他的每一个眼神,他的每一步,当然还有他投球时的姿势。那样优美自如,篮球通常都是“唰”的一声进篮。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欢呼声,极其女生们的尖叫声。
只是,那个让她喜欢的人,那些都已逝去的故事,回不去了。
去了无迹。
许小可望了望,把李子奇写完字留下的墨水扭上瓶盖,端着去放好。
“小可,我们去给子奇师兄送水。”
成百珠是个行动派,话刚说完,就拉着许小可穿越拥挤的人群。
“你一个啦啦队成员,跑去送什么水,别抢人家后勤人员的工作!”
许小可当然不愿意去,在人群众多的大本营看球赛都有被李子奇发现的危险,谁还会傻帽地跑去少人的地方招摇。
“啦啦队与后勤队不分家的嘛!再说了,子奇师兄那么辛苦,我们去送一下水也不为过吧。你别那么自私啦。”
看着许小可的不情愿,成百珠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拉她走出人群。
“去你的,我哪自私了!要去你自己去,别拉我!”
“好啦,算我说错话了。好可可,去嘛。去慰问一下师兄嘛,让他知道我们都期待着他精彩的球技,他才会发挥的更好嘛!”
“人家大把女生慰问呢,不差我们两个!”
许小可可没忘记,之前他下场休息时,他周围围绕着大把的女生呢。
“可可,就去嘛。”
“不去。”
“去。”
“不去。”
中场休息,李子奇仰头喝水时发现两个女生在后勤区旁边的地方拉扯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那个身穿着黑色长外衣和同色系的长靴,围着一条米白色的毛巾,长长的秀发披撒在肩膀上的女生不正是他的小师妹嘛。不是嘴硬的说不来么。
他晃了晃手中的矿泉水瓶,随手递给了待在一旁的后勤工作人员,迈着大步走了过去。
正在激烈拉扯的两人似乎都没发现来人,于是他轻咳了一声:“师妹,你们、在干嘛?”
!两人一楞,立即松来拉扯的双手。许小可堪堪然地别开了脸。而成百珠则兴高采烈地问:“师兄, 我们是打算来给你当后勤的。”
“哦。”
李子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用天使般迷人的招牌笑容说:“那可以有劳师妹去帮我拿瓶水吗?我有些渴了。”
“好,没问题!”
能为心爱的人做些事,成百珠当然是义不容辞,撒起脚丫就跑。
“小师妹,不是说不来看球赛的吗?”
倒不是不想让她来看,只是看着她就忍不住想去逗逗她,喜欢看着她手无举措或者抓狂发怒的样子。
“我是不来看你比赛呀,我看其他人比赛而已!很抱歉的告诉您,您太渺小了,我还看不入眼呢。”
许小可可是跟着杨春林长大的。虽然学不及春林哥哥的口若悬河,但怎么说也学会了半斤八两,反驳的能力一般人难及。
“哦。”他故意拉长了声音,“那你看谁入眼呢,是你的春林哥哥?”
身为学生会的宣传部部长,李子奇随机应变的能力可不是盖的,能充分利用他人的弱点。
“无聊!”
许小可恼怒地伸出脚向他踢去,速度之快让李子奇闪躲不及。
“哟,许小可,你谋杀呀!”
李子奇揉揉被她踢中的左脚小腿肚,趾牙咧嘴。大冷的冬天,穿着运动短裤,又被那尖尖的鞋跟踢中,那疼痛不言而喻。
许小可自知理亏,立在一旁干着急,却又牙尖嘴硬:“你不惹我,我怎么会踢你。”
之后又弱弱地问:“哎,你没事吧?”
“子奇,该上场啦!”队员在休息场提醒。
“哦。”,李子奇回了一声,看了一眼一脸委屈与不安的许小可,冷冷地撇下一句,“你说呢?”接着一拐一拐地离开。
望着前方人群围绕着关心询问的李子奇,许小可嘟起嘴巴,满怀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