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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伯斯克姆彼溪谷秘案(1)

一天早上,我和我妻子正在进早餐,这时我们的女佣送来了一封电报。

电报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电文如下:

抽暇几日可否?顷获英格兰西部为伯斯克姆彼溪谷惨案事宜来电。如君驾随行,不胜欣幸。该地空气并景致极佳。万望十一时十五分从帕丁顿启程。

我妻子坐在桌子的对面望着我说:“亲爱的,你看怎么办呢?你去吗?”

“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眼下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做。”

“噢,安斯特鲁瑟可以替你做这些事情。你近来脸色有些苍白,我想去换换环境对你有好处,更何况你一直醉心于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案件呢。”

我回答说:“和他一起办案,我每次都获益匪浅。我这次不去的话,那就太对不住他了。可是我要是去的话,我就得立即收拾行李,现在离出发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有过军营生活经历,这至少使我养成了雷厉风行、随时可以动身的习惯。我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品就是简简单单的那么几件,所以还不到半小时,我就带着旅行包坐进了出租马车,车声辚辚朝帕丁顿车站疾驰。

我到达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正在站台上踱来踱去。他身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头戴一顶便帽,帽子紧紧地箍在头上,这使他的身躯显得更加枯瘦细长。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对我说,“有你这么一个完全靠得住的人和我一起办案,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当地给予的协助要么毫无价值,要么带有偏见,一贯都是如此。我去买票,你去占着角落那儿的两个座位。”

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位乘客。福尔摩斯随身带了一大堆凌乱不堪的报纸,他一边东翻西找一边阅读,时而作点笔记,时而陷入沉思。我们过了里丁后,他不再翻阅报纸,而是突然把这些报纸卷成一大捆,然后扔到行李架上去。

他问我:“这个案子的情况你有耳闻吗?”

“一点儿都没有。我好几天没看报了。”

“伦敦报界对此案的报道都不太详细。我刚才一直在翻阅所有近期的报纸,想掌握有关的详细情况。从我搜集到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貌似简单,但是侦破难度极大。”

“你这话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哪。”

“但我这话一点儿不错。案情的奇特性本身往往是一条线索。案情越是平淡无奇、普普通通,侦破难度就越大。可是,他们已经认定这是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严重犯罪案件。”

“这么说,这是一起谋杀案啦?”

“唔,他们猜测是谋杀案。我还没有亲自调查,所以我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就是谋杀案。现在我就把我所了解到的案情简要地给你介绍一下。

“伯斯克姆彼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个离罗斯不太远的农村地区。约翰·特纳先生是那个地区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发了财以后,于几年前返回故里。他把他的一个农场,就是哈瑟利农场,租给了查尔斯·麦卡锡先生。麦卡锡先生也曾经在澳大利亚呆过。他们俩在殖民地时期的澳大利亚就相互认识,所以他们在英国定居时,彼此很自然地成了近邻。显然特纳比麦卡锡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但是他们还像和过去常在一起时那样,仍然保持着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个十八岁的儿子,而特纳有个十八岁的独生女。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过世。他们似乎总是避免与附近的英格兰人家交往,过着隐居生活。麦卡锡父子喜欢体育运动,倒还经常在附近的赛马场上露面。麦卡锡有两个仆人——男女各一个。特纳一家人口较多,大约有五六口人。这两个家庭的情况我只了解这些。现在我再介绍一下这个案子的案情。

“六月三日,也就是上星期一,麦卡锡于下午三点左右从哈瑟利离开他的家,步行到伯斯克姆彼池塘。这个池塘是个小湖,由流经伯斯克姆彼溪谷的溪流汇集而成。当天上午他和他的男仆一道去过罗斯,并且对他的男仆说过,他下午三点有一个重要约会,所以他必须抓紧时间。他赴约之后,就一去不返了。

“哈瑟利农场离伯斯克姆彼池塘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他走过这段路程时,有两个人见过他。一个是位老妇人,报纸的报道上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另一个是威廉·克劳德,他是特纳先生雇佣的猎场看守人。这两个目击者都宣誓证实,麦卡锡先生当时是单独一个人。那个猎场看守人还证实说,他看见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之后,还看见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夹着一支长枪,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去。他确信儿子在跟踪父亲,并且父亲当时确实在儿子的视野之内。他是晚上才听说发生了那起惨案,在那之前,他没有再想过这件事。

“麦卡锡父子超出那个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的视野之后,还有别的人见到过他们。茂密的树林环绕着伯斯克姆彼池塘,池塘的四周长满了杂草和芦苇。当时,有一个名叫佩兴斯·莫仑的十四岁女孩正在池塘周围的一个树林里摘花,她是伯斯克姆彼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她说她在树林里的时候,看见麦卡锡先生和他的儿子站在靠近池塘的树林边,他们当时好像在激烈地争吵着什么。她还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在大骂他的儿子,接着她看见小麦卡锡先生举起了手,好像要打他的父亲。他们父子间的狂暴行为把她给吓坏了,她拔腿就跑,跑到家后,她告诉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麦卡锡父子俩正在伯斯克姆彼池塘附近吵架,恐怕他们会打起来。她话音刚落,小麦卡锡就气喘吁吁地跑进他们的小屋,他说他发现他父亲已经在树林里死了,请求看门人给予帮助。他当时激动不安,既没带着枪也没戴帽子,他的右手和右衣袖上血迹斑斑。他们跟着他去了树林,发现尸首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死者的头部因遭受某种又重又钝的器械的连续猛击而凹了进去。伤痕看上去很像是他儿子用枪托打的,那枝枪就扔在草地上,离尸体只有几步远。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年轻人立即遭到逮捕。调查死因的陪审团于星期二裁定,案犯犯有“蓄意谋杀罪”。星期三他被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而罗斯地方法官现已把这个案件提交下期巡回审判庭审理。这些就是验尸官和治安法庭处理这个案子时的概要情况。”

“我简直难以想象,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心狠手毒的案件,”我说道,“如果用现场证据指证罪犯的话,这个案子恰好就是一个例证。”

听了我这番话,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说:“对待现场证据我们要非常慎重。这种证据似乎可以直截了当地指证某一种情况,但是你稍稍改变一下你的看法的话,那么你可能就会发现,它同样可以确定无疑地指证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当然,必须承认的是,这个案子的案情显得对这个年轻人极其不利,而且他很可能就是罪犯。可是,他的邻里中有几个人认为他是无罪的,这些人中有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这些人委托雷斯垂德承办此案,为小麦卡锡辩护。你可能还记得雷斯垂德曾参与处理“血字分析”一案。雷斯垂德感到这个案子十分棘手,就把这个案子交给我了。正因为这样,两个中年绅士才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向西部飞奔,而不是在家中安然地享用早餐。”

“恐怕,”我说道,“这个案子的案情太明显了,你从中可能一无所获。”

“没有什么比明显的案情更容易使人上当的了,”他笑着回答说,“况且我们也许会碰巧偶然发现一些其它明显的案情,而对这些案情雷斯垂德可能视而不见。我们将采用某种方法来证实或者推翻雷斯垂德的说法,而这种方法是他感到无能为力甚至无法理解的。你对我很了解,我这样说你不会以为我是在吹牛吧。先随便举个例子,我一清二楚地看到你卧室的窗户在右边,但是雷斯垂德先生是否能注意到这么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呢,我都表示怀疑。”

“怎么会……?”

“我亲爱的伙伴,我对你很了解。我知道你保持着军人特有的整洁习惯,这是你的一个特征。你每天早上刮胡子。在这个季节里,你借着阳光刮。你刮左脸时,越往下你就越刮不干净,这样刮到下巴底下时,就刮得很潦草了。

显而易见,左边的光线没有右边的好。我不可能认为像你这样爱整洁的人,会在两边光线一样的情况下把脸刮成这副模样,而且还感到心满意足。我把这件事说出来,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例证,只是想说明什么是观察和推理。

这就是我的专长,而且我的这个专长很可能在我们即将开始的调查中派上用场。对死因进行调查性讯问时,提出的问题之中,有一两个不那么重要的问题值得加以考虑。”

“哪些问题?”

“看来他们并没有在现场当即逮捕小麦卡锡,而是在他回到哈瑟利农场之后,他们才逮捕他的。当警察机构派来的巡官宣布他被捕了的时候,他说他对此并不感到吃惊,这是他的报应。他的这种言论很自然地消除了验尸陪审团可能产生的所有疑问。”

“那是不打自招,”我叫喊着脱口而出。

“不是的,接着就有人提出异议,断言他是无罪的。”

“这些人明明知道发生了一连串这么可恶的事,还提出异议,真是居心叵测。”

福尔摩斯却说:“恰恰相反,这是我目前在云雾般的疑团中所能看到的最明亮的云罅。无论他多么天真无邪,他决不可能那么愚蠢,连当时的情况对他极为不利这一点都觉察不到。假如他被捕时显得惊慌或作愤愤不平状,我反而会认为那十分可疑。这是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显得惊慌或作愤愤不平状是很不自然的,但是,对于一个诡计多端的人来说,这似乎是上策。他坦白地承认当时的情况,这表明他要么是无罪的,要么是个自制力很强、非常沉得住气的人。至于他说到,那是他的报应,你如果再多考虑一下,也会觉得同样是合情合理的。你得考虑到他当时就站在他父亲的尸体旁边,而且毫无疑问,恰恰就是在这一天,他忘记了当儿子的孝道,竟然和他父亲争吵起来,更有甚之,正如那个提供了极其重要的证据的小女孩所说的那样,他还举起了手,好像要打他的父亲。他的话里流露出内疚和悔恨,我觉得,那表明他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而不是一个罪犯。”

我摇了摇头说:“有很多人被绞死,而导致他们被绞死的证据比这个案子的证据还要少得多。”

“确实如此,可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死得冤枉啊。”

“那个小伙子自己对这个案子是怎么交代的呢?”

“恐怕他自己的交代,对认为他无罪的人来说,没有多大的鼓舞,但是其中倒是有一两点给人以启示。你可以在这儿找到的,你自己看好了。”

他从那捆报纸中抽出一份赫里福德郡的当地报纸,接着把其中的一张折起来,指出一个段落,在这个段落中那个不幸的小伙子对所发生的情况作了自己的交代。我拿着这张报纸坐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开始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其内容如下:

死者的独生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当时出庭作证如下:“我曾经有三天离家外出,我去了布里斯托尔,于上星期一(三日)上午返回。我到家时,我父亲不在家中。我们的女佣告诉我说,他和马车夫约翰·考伯驱车到罗斯去了。我到家不久就听见他的双轮轻便马车驶进院子,于是我从窗口望出去,看见他下车之后快步从院子往外走,但是当时我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然后,我拿着枪朝伯斯克姆彼池塘方向慢慢走去,打算到池塘对面的养兔场看看。正像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在他的证词中所说的那样,我在路上遇见过他;但是他却以为我是在跟踪我父亲,那是他弄错了。我一点儿不知道我父亲就走在我前方。

在我走到离池塘大约还有一百码的时候,我听见“库伊!库伊!”的喊叫声。这是我们父子间平常使用的信号。于是,我急急忙忙往前走去,发现我父亲站在池塘边。他见到我时好像感到很惊讶,并且问我到那儿干什么去了,当时他态度相当粗暴。接着我们聊了一会儿,因为我父亲脾气非常暴躁,所以我们就怒气冲冲地争吵起来,而且差一点儿就动手打起来。我发现他火气越来越大,已经控制不住了,我便离开了他,动身返回哈瑟利农场。

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一百五十码,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可怕的喊叫声,于是我又跑了回去。

我发现我父亲头负重伤,躺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我扔下枪就把他抱了起来,可是几乎就在这时他断了气。我在他身旁跪了几分钟,然后我就去找特纳先生的看门人求援,因为他的房子最近。我回到原地时,没见任何人在我父亲附近,我也根本不知道他怎么会伤成那个样子。他待人冷淡,举止有点儿令人望而生畏,所以他不太讨人喜欢;但是,就我所知,现在并没有要跟他算帐的仇敌。我对这件事的情况只知道这些。”

验尸官:你父亲临终前对你说过什么没有?

证人:他含混不清地说了几句,但是我只听到他好像提到阿瑞特。

验尸官:你认为这话是什么意思?

证人:这话我一点儿都不懂。我想他当时已经神志昏迷。

验尸官:你和你父亲最后一次争吵的原因是什么?

证人: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验尸官:恐怕我必须坚持要你回答。

证人:我真的不可能告诉你。我可以向你保证,那和随后发生的惨案毫不相干。

验尸官:这得由法庭来裁决。我无须向你指出你也应该明白,你拒绝回答问题,在将来可能提起诉讼时,对你的案子将相当不利。

证人:我仍然坚持拒绝回答问题。

验尸官:据我了解,“库伊”的喊叫声是你们父子间平常使用的信号,是这样吗?证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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