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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酒红,红酒

刺耳的电锯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一个蜈蚣弹,我冲出阳台看个究竟。

隔壁应该搬进了新住客,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锯开那个完好无缺的防盗网。

不久以后,我听见了伏尔加河上纤夫般的号子声,又慌慌张张地跑去阳台。几个彪形大汉正在把一台巨型钢琴往楼上拉,下面站着一个柔弱的女人,监视着“纤夫”的一举一动。看来这个柔弱的女人就是我的新邻居。

新邻居出现了,但我的生活好像没有什么变化,仿佛我和她并没有交集。我的房子和她的房子门前有唯一的楼梯口,我和她应该不会出现几米漫画中的那种“向左走,向右走”的情况,可是我从来没有遇见她,可能是大家的作息时间不同吧。

自从她来了,唯一的变化是我每天可以听到柔美的钢琴声。我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而且喜欢的不是那种时下流行的撕心裂肺的嘶叫,而是那种优雅的古典音乐。她每次都是弹奏莫扎特的曲子,给人很优雅但是又很哀怨的感觉。

莫扎特生于音乐世家,3岁开始演奏,5岁开始作曲,一直享受“音乐神童”的美誉,到了16岁才走出“音乐神童”这个光环的庇护,开始体验到社会现实的残酷,35岁就在极度贫困中死去。

她可能跟莫扎特一样,都是被万般光芒遗弃的不幸者。听着她的琴声,我就会想起柔弱的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想知道她过去的故事。

渐渐地,我萌发了一个念头,要去认识这位邻居,去听听她过去的故事。

中秋节那天的晚上,我第一次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显然,她有一把天生的女中音。

“没什么,因为今天是中秋节,所以我想问你借调味料。”我说。

她笑了,显然是因为我刚刚说的一句似乎没有逻辑性的话而笑。其实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科研究生,工程力学和水利力学都是我的必修课,逻辑思维是我最有力的武器。刚刚那一句话我只是省略了不必要的部分,不仅不是没有逻辑性,而且更加体现了我深邃的逻辑思维。

“咔。”门打开了。

“请进。”仍是那好听的女中音。

她的家很简单,大厅中央放着一个酒红色的钢琴,钢琴旁边是一张酒红色的床,其他的家具就没有了。看来她的生活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花费在这个钢琴上面。

在今天以前,她好像没有在我的生活里留下过任何的痕迹,但是我觉得跟她就好像是认识了很久的友人。可能是她的音乐,早已经连系了我和她的心。但我知道这只是我自己一相情愿的想法,她并不知道我一直在留意她弹钢琴。所以我决定要投其所好,让她知道我是一个真诚的聆听者,拉近我和她的距离。

她一边走进厨房一边说:“你要什么调味料?”

“食盐。”我说。

接过她手中的那瓶食盐,我说:“我想亲眼看你弹莫扎特的曲子。”

“你懂音乐吗?”她显得很兴奋。

“懂得一点皮毛。”我说。

于是,莫扎特的《小夜曲》在我耳边响了起来。这熟悉的琴声从来没有跟我这样贴近。

“不如你介绍一下自己吧,我一边弹琴一边听。”她说。

Oh,show tiMe!

“我是一个研究生,24岁开始参加工作,现在28岁高龄,尚未娶妻,也没有女朋友。”

“那你为什么不去结交女朋友呢?”

“因为我的目标是在30岁左右做百万富翁。”

她笑了,显然觉得我在逗她。“那你准备怎样实现你的鸿鹄之志呢?呵呵!”

“每天努力工作,省吃俭用。”

“但是也不太可能啊。”

于是我把那条早已成为我座右铭的公式讲了一遍:“我每个月固定工资5500块,平均每个月帮人画8张建筑施工图,每张1000块,在网上的一个论坛做建筑施工顾问,每个月有汇款3500块,那么每个月除去必要的开支可以剩15000块。从开始工作到我30岁我共有6年时间,15000×12×6=1080000,到我满30岁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百万富翁了。”

她笑得合不上嘴巴,觉得我是在逗她开心。她说:“既然你懂得音乐,那么我再弹一首歌给你听。”

她闭上眼睛,纤细的手指按着琴键,音符开始跳跃起来。

我也闭上了双眼。

她弹起了莎拉布莱曼的“TiMe to Say Goodbye”,听起来没有以前她弹莫扎特的曲子那样的哀怨、柔弱,但是还是给人很优雅的感觉。

“TiMe to Say Goodbye”弹完了,我摇了摇手中的那瓶食盐说:“TiMe to Say Good-bye。”

她笑了,送我走出家门。

她,我觉得好特别,无意间闯入了我的生活,离我很近却有时给我遥远的感觉。虽然我已经把自己介绍了一遍,但是她始终没有透露过自己的什么信息。如果我是攀山爱好者,她就是一座我偶然遇到的奇峰,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我想征服这座奇峰。

莎拉布莱曼要来中国演出,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莎拉布莱曼是我最熟悉不过的,而且又是世界闻名的歌手,她一定喜欢去看这次演出。

莎拉布莱曼到中国只演三场,第一站是上海,第二站是香港,最后一站是我们这个城市。我排了很长时间的队才买到了两张1200块的贵宾票,这花费使我离百万富翁梦又远了一点。

下班了,我拿着两张演唱会的门票第二次按响了她家的门铃。我掏出那两张门票,她看到了,开心得简直不能用词语去形容,相信如果我马上抱紧她然后狂吻她,她也不会反抗。

“好的音乐要有好的聆听者才不算是浪费,希望你可以陪我去听莎拉布莱曼的演唱会。”

“我真的可以去吗?我折腾了很久也还是买不到门票呀!这两张还是贵宾票啊!你太神了!”

“为了报答我,你今晚要请我吃饭,现在我们先去买菜。”

“好呀。”

那天晚上,我和她共进晚餐,与她独处。她给我的感觉犹如她的琴声,优雅无比。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的那天下午,我第三次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她穿着一条纯白色的连衣裙,头上简单地挽了一个髻,还看得出是化了一个淡妆。而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脸上因为两天没有刮胡子而留下了钢针般的须根。

黑与白,强壮与柔弱,真是绝配!

演唱会座无虚席,音响设备和幕后制作是用三部直升机原装空运过来的,气派十足。

我和她坐在前排的位置上,莎拉布莱曼就在我和她的跟前。

莎拉布莱曼那被誉为“天使亲吻过的嗓子”唱出来的声音是多么的美妙啊。她一开场就唱,一直唱,没有客套话,没有主持,没有伴舞,没有嘉宾,只有美妙的、连绵不断的歌声。

但莎拉布莱曼也是悲哀的。虽然在场有那么多的支持者,场面是那么的气派,但是偏偏她就不能亲眼看到属于她的一切荣誉。

莎拉布莱曼最后还是以她的名曲“TiMe to Say Goodbye”结束了这次演唱会。

我和她走出音乐厅,已经是九点半了,我真的不想这样一个浪漫的夜晚就此结束。

她两只手拿着手袋,目光游离,显然还陶醉在莎拉布莱曼美妙的歌声当中。

我说:“我顺便送你回家吧。”

“什么顺便呀,我们本来就是一道的,难道你想不送吗?”

“终于肯笑了吗?”

我把她送到家门口说:“我到家里拿了红酒就去找你,20分钟。”

我马上回家换了衣服、鞋子,拿起了一瓶红酒,第四次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她已经换上了一套粉红色的睡衣,头发散开了,淡妆还没有卸下来,很迷人。

因为她家里没有什么其他的家具,所以我们坐在钢琴旁边的凳子上面。

她拿了两个酒杯,当我把红酒往她的杯子里倒了一半的时候,她示意我停下来,从厨房里面拿了一支冰冻的雪碧,倒进那半杯红酒里。当她要往我的杯子里倒雪碧的时候,我也示意她停下来,我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红酒。

我和她对视着,彼此都没有尴尬的感觉,眼前的这一切好像就是那场演唱会延续的浪漫,感觉好自然。

她喝了一口红酒,大概技痒,又开始弹钢琴了,这次她弹的是海顿的《惊愕》。那强劲的和弦是我从未听她弹过的,现在的她一定很兴奋、很激动,一种强烈的情感将要在她的体内爆发。

我也喝了一口红酒,侧头望着她说:“你知道红酒应该怎样品尝吗?”

她摇了摇头。

“红酒就像是爱情,很多人不懂得怎样去品味。有人不喜欢它的苦涩,就自己添加了一些其他的饮料拌着喝,用甜的味道去掩盖苦涩。这是不懂得品尝红酒的表现。红酒的苦涩本来就是它的原味,不喜欢这种苦涩就不算是喜欢红酒,更说不上是懂得品尝红酒。爱情也是一样,很多人耐不住爱情给他们带来苦涩味道,不懂得爱情的先苦后甜。”

我把我的那杯红酒递给她,“你要不要品尝这种苦涩的味道呢?”

她的脸“刷”地变红了,放在琴键上的手也有点颤抖,钢琴发出来的颤音就是她急促心跳声的扩大。

她的眼睛望了望地板又望了望我。

我说:“这种情调,应该用大提琴或者低音大号来渲染,只有那种雄浑的低音才能扣人心弦。”

我把红酒再递过去一点,酒红色映在她的脸上,她的脸显得更红了。

刚刚我用爱情和红酒打了一个比喻,她应该会明白我的心意,接受了这一杯我喝过的红酒就意味着接受了我的爱情。

她说:“红酒的苦涩真的就是它的原味吗?”

我没有说话,一直看着她。

她接过了我的那杯红酒,小小地喝了一口。

我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

那天晚上我喝了大半瓶的红酒,加上又很累,所以不知不觉地,在钢琴旁边的那一张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身上的钥匙不见了,她也不知去向。

我走到自己家门前,第一次按响了自己家的门铃。开门的果然是她。

“早。我是绝对不会和一个男人睡在同一间屋子里的,所以我拿了你的钥匙到你家去睡。”

我的头开始有点痛,可能是因为昨晚喝过酒。我怕昨晚发生的一切只是她酒后的一时冲动,我怯生生地轻轻拉她的手,幸好她并没有反抗。

走进家里,简直不敢相信这是我的家。所有的画图工具都井井有条地放好了,那些堆积了大概有半年的画图废纸不见了。我的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打开衣柜,连我的内裤都叠得整整齐齐的。那天,我怀着一个很好的心情去上班了。

我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继续为我的百万富翁梦奋斗。

晚上回家,我就和她一起吃饭,很多时候我都是在她的那张芳香的床上睡着了,到了第二天又回去自己家找她。

我和她恋爱了,也开始了那种没有同居生活的同居。但是我从来没有问她的过去,以及其他的一切事情。因为我很享受和她现在的这种状况,不想因为其他东西而改变。我就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从此,我再也没有听到她弹莫扎特的曲子。

爱情,可以是一种促进一个人奋发向上的动力,但前提是当一个人得不到爱情或者暂时得不到爱情的时候才会成立。

其实,爱情也可以软化一个人的斗志。

自从我跟她恋爱,我再也没有帮人家画过建筑施工图,没有在网上做建筑施工顾问,公司也曾经对我的工作表现亮过红灯。

她,改变了我的生活。但是我觉得这是值得的。每天下班,我第一时间去她家,然后就一起买菜,一起吃饭,一起享受美妙的钢琴声,一起品尝红酒的苦涩。一切都很自然地发展着。我对她的感觉也越来越好,我觉得我的生命从此不能没有她。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每天晚上我在她家里睡觉,她就到我家去。

我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停泊爱情的港湾,她就住在我的隔壁,和我一样都是单身,每天晚上我都可以和她过着恋人的生活。我陶醉于这种天时地利的浪漫。

她无意间闯进了我的生活,但在她身上我一直没有找到安稳的感觉。可怕的事情终于来了。

有一天,我下班后去找她。打开她的家门,发现她不在家,我只好坐在钢琴旁边默默地等她。

我一直等,但是那天晚上她没有回家。于是我告了两天假,买了一些食物和水,就在她家里等她回来。所有不好的念头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她从来没有给过我安稳的感觉,可能今天的这一切是我早就应该预料到的,也是我的不安稳感觉的源头。

第三天早上,门开了,她回来了。

我松弛了一下僵硬的脖子:“你去哪里了呀?”

她显然很慌张:“快,快跟我走。”

我从来没有看过她这样子慌张,潜意识就觉得一定出了大问题,加上几天没睡,很疲劳,竟然没有问个明白就跟着她往外跑。

还没有走出屋子,“嘭”,门就被踢开了。

“臭三八,想跑?”几个凶神恶煞的人站在门外,带头的那个在吆喝。

“不关我的事,你们干吗找我啊?”她用柔弱的声音去抵抗那个人的吆喝,感觉就像是拿着一个鹅卵去敲打一块顽石。

我说:“你们有什么事,干吗这样子凶她?”我故作镇定,其实心里慌得很。

那个带头的人说:“她的未婚夫借了我们的钱,现在死了,就只有她算得上是他的亲人。她还不起钱,我们看她还有几分姿色,只是想带她去帮我们赚点钱!”

我说:“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欠你们的我来还!欠多少?”

那个带头的说:“连本带利50万。”

我听了,差点就晕过去了。我觉得整个人模模糊糊的,感觉好奇怪,整个人飘飘然的。

后来,我和她还有那几个人真的去了银行。

那天晚上她躲在我的怀里,像一只受了伤的小鸟。我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一直没有问她。因为她想说的,自然会说。

过了很久,她说:“其实我以前有一个未婚夫,在结婚前的一天车祸死了。他生前向人家借了2万块,借钱给他的那些人知道他没有亲人,就经常来烦我要我还钱。所以我经常搬到不同的地方去住,去哪里都只是带着钢琴,目的是想避开这些人。我跟你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我始终没有跟你睡在同一张床上是因为我害怕你知道我以前有过未婚夫,害怕因此而失去你。”

我紧紧地抱着她,她的眼泪滴在我的衣服上面,很热。

她说:“你也很累了,今天的事就像是一场噩梦,不如你吃点安眠药再睡吧。你今晚就在这里睡,我不走,在这里陪你。”

吃了安眠药,我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她又不见了。眼前的一切,我根本不敢相信。

我仍旧坐在钢琴旁边等她回来。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没有买食物和水,就一直等她,因为我不敢离开这间屋子半步。

空空的屋子就只剩下一个苍白色的我和一台酒红色的钢琴,安静得很恐怖。

几天后,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是我的同事送我来的。因为公司看我告假完了还不回去,就叫了同事去找我。

从那以后,她一直没有出现过。我在工作上的斗志也一天一天地消沉下去了。不久以后,公司解雇了我。

我知道她真的走了,像当初她闯进我的生活一样的突然,无声地逃离了我的生活。

夜里,我经常想起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想它的合理性,但总是觉得漏洞很多,每次我都泪流满面。

我知道我的百万富翁梦已经不可能再实现了,光阴也浪费了,人又变得意志消沉。

后来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但还是不敢离开原来住的房子,每个月交房租,过着忧柴忧米的生活。

我一直没有向别人提起过我的百万富翁梦,也不敢说自己原来是一个研究生。

……

7年过去了,我知道,我的等待应该画上一个句号了。

人生在世,很多人会是你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终有一天会从你生命里悄悄地逃离。经不起诱惑的人会眷恋这些过客,甚至愚蠢得愿意赔上自己的青春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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