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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女研究生宿舍(2)

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又被赋予了一次新生命,仿佛沉甸甸的责任落在身上,顿时觉得自己高大了许多,“成人”意识已在悄然间化作感恩和责任,植入我们的心田。现在想来,那些铮铮誓言,言犹在耳。它对我今后的人生成长,起到了激励和提示的作用,我觉得那是我生命走向独立、成熟的标志。我至今仍清晰得记得院长为我们所作的祝词:“从现在开始,你们已迈入‘成人’行列,希望你们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的大写的‘人’,以感恩之心回报社会、以进取之心战胜困难、以合作之心面对竞争。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

从字源上考察,“仪式”一词就有示人轨范之义。它是通过营造一种特定的氛围,来影响、调动人们的情感,引导、强化人们的价值取向的。中国古代就十分重视仪式的教化作用,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认为学习“礼”与自立社会是不可割裂的关系。如古人就十分重视“成人”仪式,一个男孩子长到二十岁的时候,必须为他举行非常隆重的加冠典礼,对其进行人生责任、社会角色的提醒,以表示从此以后,他不再是个“童子”,而是一个“成人”了。何为“成人”?古人的标准是什么?子路曾向孔子讨教何谓“成人”,孔子说集知识、无私、勇敢、技艺、礼乐于一身,方可谓“成人”。足见古人对“成人”定义标准之高。如今我们时常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懂事而感慨,为年轻人不明是非、不知分寸的行为而抱怨,为青少年犯罪率的增高而诧异,我想这或许与“成人”之礼的久废,是有关系的。

西方的大学,也十分重视礼仪的教化作用,每年都要举办诸如升旗、感恩、加油、燃烛、开班、毕业典礼等很多仪式,让大学生在仪式的熏陶中,慢慢接受仪式中所传达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实无论是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仪式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作为礼仪之邦,更重视礼仪,礼乐仪文一直是中国古典人文主义的重要内容。事实上,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重要的仪式,仪式既是这种文化的体现,也是这种文化的教育手段。宗教中就有很多仪式,佛教中的烧香、拜佛,能使信徒更虔诚,基督教的礼拜,能使信徒心灵得到净化。世界各国文化中都有类似的传统:有意识地通过某种仪式活动,割断通向文明的脐带,进入新的社会角色,以求在生命道路上不断向前发展。

当然,仪式的意义和作用有限,我们不能指望太多。而且举办任何一个仪式都要有深刻的文化作内涵,还要有周密策划和新颖别致的形式,有很强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寓教于礼,否则仪式常常会流于形式,成为一种花架子,劳民伤财,也就失去了意义。

破碎的声音

——读严歌苓小说《天浴》

薛来彩

秋雨后的天空,暑气已经褪尽。拉上窗帘,随手翻开严歌苓小说《天浴》,清新雅致的文字像悠扬的音乐渐渐展开,又如同绵延逶迤的薄雾,丝丝渗入心中。

《天浴》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初,成都少女文秀是一个十分爱美的女孩,她每天都要洗澡,在水中沐浴的文秀披散开长长的秀发宛若天仙。她怀着一腔热情,离开所有亲朋,来到荒凉、苍茫的西藏大草原插队落户,寄居到单身的藏族牧人老金的破旧帐篷里。

随着文字的深入,峰回路转,像乐声忽起而高亢,一丝忧伤在宁静中萦绕,变成一种感慨、一种挣扎……渺无人烟的草原,带给人的是无边的孤独和寂寞。文秀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沐浴了,在无奈、孤独和寂寞中,文秀不可遏制地爆发了想回家的念头。

在那个人性错乱的年代,这却是一个很难实现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一个少女将最珍贵的贞洁,一而再地奉献给生产队长、司机、小兵,目的就只是想换来一纸回家的批文。那些形而下的肉体狂欢,隐藏的是生命的压抑,埋藏的却是精神的极端期盼。当她发现自己怀孕时,不得不去做人流,而那些曾经占有过她的人,却一个个躲得远远的。医生那带血的手伸向她的体内,肉身的疼痛,她竟没有哼一声,因为她精神的疼痛比肉身的疼痛要痛一万倍,她已不在乎身体的疼痛了。

当她得知自伤造成残疾就可以回城时,竟然拿起老金的猎枪要打伤自己的脚趾。但她又下不了手,便央求老金来做。雨后的草原格外美丽,因为有水,几年没有洗澡的文秀又可以沐浴了,沐浴后的文秀美丽无比,青春欲滴。老金是一个老实的好人,好到对她言听计从,他不忍看一个美丽得像花一样的生命变成残疾,犹豫了许久,他终于向她举起了猎枪,却没有对准她的脚趾,而是对准了她的胸膛。

一声清脆的声音在天空中炸响而破碎,这破碎的声音穿越时空,带着一种尖锐的疼痛,在我的身体和记忆的深处弥漫开来。

一个青春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血色,染红了整个天空。

那一刻,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那一瞬间冻结了。《天浴》如同糖衣包裹着的苦药,糖衣被毁坏了,包裹其中的人生百味显露出来。一些血泪交织的混合物,沉重地洒落在这些旷远寂寥的旋律中,使人感到刺痛。乔叶说:一朵花的美丽就在于她的绽放,而绽放其实正是花的破碎啊!

我忽然想到多年前看过的一部风靡全球近半个世纪的美国电影《魂断蓝桥》,美丽的女主角麦娜,因为战争,因为生活所迫,沦落风尘做了一名妓女。她们的境遇竟是如此的相像。人在许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生活的压抑,使许多美好的东西如娇艳的花朵,临寒陨落,寂然无声。像文秀这样的小人物们夹缠在残酷的文革年代,虽努力挣扎、拼命呼喊,但最终还是不可逆转地走向毁灭的结局……

美好的东西被撕碎,留给我们的总是尖锐的疼痛。拉开窗帘,深不见底的寂寞在明亮的阳光中瞬间散尽,夕阳透过透明的玻璃窗照得室内一片灿烂……

从“悯农”到“啃农”

薛来彩

提起李绅,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如果提到《悯农》这首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恐怕就众所周知了,而李绅正是这首诗的作者。

李绅是我国中唐时期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之一,六岁时就死了父亲,母亲将他含辛茹苦地养大。生活在最底层的李绅,亲眼目睹了农民终日劳作而不得温饱的情景,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的艰辛生活感同身受,所以才写出这样语言质朴、感情真挚,充满对贫苦农民人文关怀的诗篇来。一千二百多年来,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这首诗都是一代又一代学童的启蒙作品,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可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就这样一位出生寒苦的人,当他步入仕途,尤其是飞黄腾达后,来了个“华丽大转身”,竟然从一个“悯农诗人”变成了“啃农”的官吏。据史书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甚至上千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一盘鸡舌,需宰杀活鸡三百多只,他每餐都要一盘,以致他家院后的死鸡堆积如山,全然没有了“粒粒皆辛苦”的怜惜之情,而是一个活脱脱的“啃农”恶棍。与他同一时代的韩愈、刘禹锡等一班文人,无不对其嗤之以鼻。

不仅如此,他还暴戾恣睢、专横跋扈,已经完全蜕变成一个十足的酷吏。在“牛李党争”时,他为了讨好宰相李德裕,竟然昧着良心,将李德裕的政敌吴湘判了死罪,制造冤案,将吴湘斩首。他在淮南节度使任内,大搞“一言堂”,不仅独断专行,而且滥施酷刑峻法,老百姓无不噤若寒蝉,惶惶不可终日,于是纷纷渡江淮而逃难。当他接到属下“户口逃亡不少”的报告后,竟然轻描淡写地说:“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颗粒饱满的总在下面,那些随风而去的只是秕糠而已,以后不用再报告!”此时的他,对百姓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恐怕早已忘记了自己曾写过的“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诗句了。

一个曾经对农民生活的艰辛,充满同情和关怀的人,怎么会蜕变成了一个作践起农民来,也是花样翻新,无恶不作呢?一个曾经善良充满爱心的人,怎么就变成了一个恶魔的化身呢?

我们从下面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他蜕变的痕迹。在李绅未发迹时,曾寄居江都,常到李元将家“蹭饭”,尊称李元将为“叔叔”;发迹后,李绅就不再称李元将为“叔叔”了,而是称他为“兄弟”,甚至是“侄子”了;等到他任中书侍郎、封赵国公,权倾一时,李绅就称李元将为“孙辈”了。人说官升脾气长,李绅官升辈分也长了。这从中也约略可以看出他人格逐步扭曲,人性逐步丧失的过程。

人们常说“言为心声”、“人品决定文品”,李绅当年没做官时,他十分体察民间疾苦,所以能吟出《悯农二首》这样伟大的诗篇来;可是当他做了官老爷后,贪图安逸,远离农民稼穑,纵欲挥霍,所以再也写不出什么像样的诗,以致从此在文坛消失。这也算是给那些为文为官者的重要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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