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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漂泊的童年(2)

小小“西部牛仔”

在新墨西哥州的温格特堡军事哨所,每天下午5点30分,一支队伍都会准时集合,举行降旗仪式。此时,军官们穿着长军大衣,夸耀般地佩戴着红饰带、流苏肩章和闪闪发光的军刀。士兵们挺胸收腹,排列成整齐的队形,头上黑金两色带短刺的德国式头盔华丽辉煌。一切准备停当,由一名鼓手、几名提琴手和几名军号手组成的军乐队奏起国歌,星条旗从旗杆上缓缓地降落下来。远处,金色的夕阳跌入地平线。立即,一门轻型榴弹炮鸣放起来。隆隆的炮声穿越军营,沉闷地漂向很远的地方,在即将沉睡的天空、寂静的沙漠和广漠的平原上长时间回荡。

麦克阿瑟6个月大时,父亲就从阿肯色州调到这个偏远的哨所。这是麦克阿瑟来到人世后全家第一次搬迁,小麦克阿瑟蜷缩在母亲的怀里,跟随父亲穿越新墨西哥州的沙漠,经过8个昼夜的奔波才最终到达目的地。4岁那年,父亲又被派往新墨西哥州拉斯克鲁塞斯以北格朗河畔的军事要塞——塞尔登堡。这些地方距离大城市很远,生活单调乏味。但在小麦克阿瑟看来,这些地方却是他的天堂。这里有军旗和意气冈发的战士,他们身穿制服,脚蹬长靴,皮鞘锃亮。麦克阿瑟刚会走路说话,父亲就教他骑马,带着他出去打枪玩。每天早晨,父亲都会准时地走进小麦克阿瑟的房间,朝他大声喊道:“该起床了,中士!”

睡意蒙胧的麦克阿瑟听到父亲的声音后,立即睁开眼睛,双脚踢开被窝,站起来举手敬礼。等到父亲还礼后,他迅速地穿起衣服,临了准会将一把精美的木剑别在腰间。这是他3岁那年,父亲花了两个晚上时间特意给他制作的。麦克阿瑟高兴极了,一直带在身边。每当挥舞起这把木剑,麦克阿瑟都感觉自己像是一名勇往直前的“西部牛仔”一样。这一切收拾停当后,麦克阿瑟跟在父亲的身后,欢蹦乱跳地跑出去,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一身戎装的父亲是麦克阿瑟心目中的偶像。从他那里,麦克阿瑟继承了刚毅、果敢和倔强的性格。有一次,父亲带他出外打猎。突然从树林中窜出一只豹子。那只凶猛的野兽呼啸着向麦克阿瑟奔来。麦克阿瑟吓坏了,他惊惶失措,跑到父亲的身后,抱着父亲的身体再也不肯松开。父亲很生气,松开他的手,对他说:“道格,不要害怕,我的孩子。要勇敢,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人如果总是这么胆小,将来战争一旦发动,谁敢去杀敌报国呢?永远不要忘记,你是军人的儿子!”

从此,在麦克阿瑟心中,谁要认为他不是一个男子汉,那就是对他最大的羞辱,是他不能容忍的。这件事对他的影响很大,在以后的许多事情中,他总是表现得很勇敢。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一天黄昏,他和另外一个孩子在军营旁的火车站附近玩耍。正要过铁道时,一列火车突然停了下来,挡在了孩子们的面前。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麦克阿瑟带头钻到火车下面向对面爬去。仅过了几秒钟,火车一声长鸣,轰轰地开动了。此情此景恰好被母亲看在眼里,她吓坏了,当场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当麦克阿瑟事后被叫到父母面前解释冒险理由的时候,他振振有辞地说:“我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于是,他得到了这次冒险的酬劳,那是一顿父亲的痛打。不过,打过了儿子,父亲又给麦克阿瑟讲述了一个关于勇敢和莽撞导致牺牲的战斗故事。这时,麦克阿瑟总是似懂非懂地听着。

父亲特别注意培养麦克阿瑟的竞争意识,经常鼓励他做事要争第一,要勇于接受挑战,不怕失败。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位亲戚。正当大人们交谈时,麦克阿瑟和哥哥突然在院子里拳打脚踢地打斗起来。显然,两个人是在某件事情上发生了争议。亲戚们都劝父亲把孩子拉开,帮他们和好。而父亲却稳稳地坐在沙发上,叼着烟斗,微笑着一声不响。

“你怎么可以这样任凭孩子打架呢?”一个客人问。

父亲说:“让孩子自己想办法去解决矛盾,或者和谈,或者动武,总之是他们俩之间的事。要是插手太多,会使他们觉得自尊心受挫,况且要体魄强壮的男子汉不打架是不可能的。”一次,母亲正在厨房里烤面包,两兄弟又打了起来。一会儿,年纪较大,身体较壮的哥哥明显地占了上风。他骑在趴卧在地上的麦克阿瑟身上,给了弟弟一顿重拳。

“服了吗?”哥哥大声问。

“不服!”麦克阿瑟重重地喘着气回答。

母亲跑出来,试图扯开打得热火朝天的两个宝贝儿子。不料正处于下风的麦克阿瑟当即严肃地对母亲说:

“别管我们,让我们自己解决!”

说这话时,他正躺在地板上,脸上多处青肿。

如果说道格拉斯·麦克阿瑟的父亲给了他做男子汉的榜样和勇于献身的进取精神的话,那么他的母亲平克尼则给了他终生受用不尽的许多本领和品质。平克尼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有着高贵的血统和良好的教养。她以古老的南方贵族传统来熏陶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麦克阿瑟一生中都极其注重着装、礼仪、讲话方式,这些都源于母亲的影响。母亲还是麦克阿瑟的启蒙老师,从很小的时候起,母亲鼓励他学习,给他朗读各种读物,努力培养他对家庭和国家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不论什么特殊场合,诸如升旗、降旗、客人来访,甚至报纸登载自由女神像送达纽约的消息,她都要求孩子们行举手礼。她每天晚上照顾孩子们上床,末了总要对小麦克阿瑟说:“你将来长大,要做一个人物。”有时还加上一句:“要像你爸爸。”她特别告诫小麦克阿瑟,男人不该哭泣。

一次,麦克阿瑟和几个小伙伴比赛攀援。军营里没有大树,往哪里爬呢?一位小朋友灵机一动,指着高耸的旗杆说:“就爬这个!看谁爬得高,爬得快!”于是几个孩子轮流沿着那根粗大的旗杆由下向上攀援,旗杆飘扬着一面星条旗。轮到小麦克阿瑟了,他奋力地向上爬呀爬。旗杆并不很高,不一会,麦克阿瑟就爬到顶端。下面的小朋友都为他鼓掌喝彩。小麦克阿瑟一时得意,竟撕下一小片旗帜,作为“胜利的纪念”。很不幸,晚上回家后,这片“纪念”被母亲发现了。母亲忙追问来源,麦克阿瑟一五一十地说了。母亲先是沉默不语,而后叹了一口气说:“孩子,你知道这星条旗的意义吗?你是一个美国人,而星条旗是美国的象征啊!在战争的时代,它代表着胜利,是战士们心中的希望,多少战士宁愿自己死,也不让这面旗帜受损,或让这面旗帜倒下;在和平的年代,它代表着荣誉,是人们前进的动力,当你灰心失望时,它会带给你力量。记住,这就是国家——荣誉!”

母亲点点滴滴的教育,使年幼的麦克阿瑟深受感动和教育,他后来回忆说:“母亲对我的教育不仅包括最简单的知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启迪我们的责任感。她让我们逐渐懂得了,不论什么事,只要对国家有利,不管个人做出什么牺牲,都是应该的,而且要努力去做。”

从华盛顿小学起步

1886年,麦克阿瑟的父亲调到堪萨斯州的莱文沃思步兵骑兵学院。此时,麦克阿瑟6岁,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把他送进驻地附近的一所小学就读。已经习惯了天马行空、无拘无束地生活的麦克阿瑟,根本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上课时,他总是想着打打杀杀的游戏。麦克阿瑟的成绩一直不理想,每次考试都有几门功课不及格。老师对他的评价是:“厌烦学习,注意力不集中,尽管聪明却不刻苦”。麦克阿瑟对此一点也不在乎,每天放学后,他简单地收拾一下,立即冲出教室,不是到操场上去看骑兵耀武扬威地操练表演,就是跑到外面去看炮兵的实弹射击。他最热衷的是捉俘虏的游戏。这种游戏非常激烈,年龄小和个子小的孩子一般总是吃亏。每当这时,麦克阿瑟总是先发制人,动作迅速,因此吃亏的次数很少。

两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1889年7月,父亲被调到华盛顿陆军司令部任高级副官助理。这样,麦克阿瑟有幸第一次来到首都,就学于华盛顿小学。华盛顿小学是一个富人子弟学院,位于一条无轨电车线的起始点上。校舍是一套木制的楼房,有草坪环绕,不远处还有一个不小的操场。校园的环境安静、典雅。来到繁华的首都,麦克阿瑟的脑袋里充满了憧憬和幻想。

然而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年夏天,父亲带领全家赴美国东海岸旅行,海边的旖旎风光是迷人的。阿瑟本想让孩子们换换空气,把美丽的景色留在记忆里,借以陶冶他们的情操,使他们增长见识,开开眼界。然而,事与愿违,小麦克阿瑟在整个旅游期间,始终没能摆脱疾病的纠缠。在浏览旧金山唐人街的那天,他感冒了,不停地咳嗽,在其后的几天又淋了一次雨,病情加重了。晚上,他发着高烧,脸涨得通红。几天后,高烧才退下去。但不幸的是,经过这次大病的折磨,年幼的麦克阿瑟患了口吃病,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结结巴巴。

此时,已经快到上学的时间。口吃病对麦克阿瑟打击很大。他一向是个要强的孩子,把荣誉和赞扬看得很重要。这一下,连发音都不能够准确,怎么可以在一所富贵子弟云集的学校里和那些受了良好的学前教育、又聪明又伶俐的孩子一争高低呢?事情果然不出小麦克阿瑟所料,病愈后刚刚返回学校,麦克阿瑟就受到了同学耻笑。那天,麦克阿瑟和同学们一起上课。这时,坐在他前面的一个同学突然搞起恶作剧来,向大家使鬼脸,把手伸到头顶上扮成怪怪的样子,逗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起来。老师生气地问是谁干的。那个调皮的孩子就把这一切推给了麦克阿瑟。由于他刚刚来到这里,别人对他都不够了解,而且他的成绩也不好,因而老师信以为真了。他批评阿瑟说:“你真是个调皮的坏孩子,我要把这一切告诉你的父亲!”

麦克阿瑟委屈极了。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想辩解。然而因为口吃,他居然费了好大的劲,但还是说不清楚。后来,他竟急得把课桌上的课本摔到地下去了,这下老师更加生气了,训斥他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倔强的小麦克阿瑟忍耐着不让泪水流出来,他一声不响地继续上课了。放学回家的路上,他还在为刚才的事伤心和懊恼,他认为同学和老师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回家后,母亲叫他去杂货店买灯泡,在懊恼情绪支配下,他竟然不小心把两只刚买好的灯泡全给摔碎了。

母亲问明了情况,鼓励和启发他说:“做人要凡事对自己有信心,我的孩子。别人说什么都不必太在意,重要的是怎样努力去做,来改变别人对你的印象。”

母亲的开导使小麦克阿瑟平静下来。从那天起,他默默地忍受同学们的羞辱和嘲弄,并把这一切挫折都转化为学习的动力。有些同学在课堂上模仿他发音不标准的朗读,有些同学还在黑板上模仿他不规范的拼写。有些时候,小麦克阿瑟真感到忍无可忍,真想冲上去把羞辱他的同学狠狠地揍一顿。但是,他从来没有真的这样做,只是默默地憋足一股劲头。每天,天刚刚破晓的时候,小麦克阿瑟就起床了。他一声不响地走出家门,在晨光中,一遍一遍地朗读课文,朗读妈妈给他买的读物,来纠正自己的发音。终于,一段时间后,小麦克阿瑟的努力见到成效。同学们不再嘲笑他朗读课文时结结巴巴了。麦克阿瑟用毅力成功地对付了口吃病。

经过这次事件后,麦克阿瑟下决心要用十倍的努力使自己的成绩获得提高。每天放学后,他都极其认真地完成老师留给他的家庭作业。对于课本的知识,小麦克阿瑟采取灵活学习的方式,他总是能够把许多知识有效地结合起来,做到由此及彼。遇到难记的,他就把它们记在小本本上,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他就静静地坐在书桌旁,先翻阅课本,然后集中精力运用所学的知识去攻克它。

麦克阿瑟对写文章很感兴趣。他从小阅读了许多书,并有着极其广泛的爱好。他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每天坚持写日记,把感兴趣的东西及时记录下来。每次带他去旅游或度假,他都会把自己的日记本记得满满的,把感受到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在他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成绩明显提高了,他获得了老师的赞扬。他的老师这样评价他:“刚开始时,他的成绩的确很差,但我发现他身上有种绝不认输的、执著的、只知道努力向前的品质,无论他的努力是否能换来成功,他都一如既往。而事实上,他成功了!”

小麦克阿瑟从小显示非凡的抱负,因而他在同龄孩子中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坚强的意志力。在一次期末考试时,老师一面分发试题,一面宣布说:“今天考试可以参考课本,也可以相互商量。”同学们都拍手称快,笑逐颜开。他们三五成群,交头接耳,很快便把题答完了。等卷子收齐后,老师非常感慨地说:“今天的考试,目的是对同学们的学习精神进行一次考验。然而,大多数同学没能经受住考验。实际上,全班同学中没有翻阅课本,也没有同别人商量,真正独立思考答题的,只有一个人。”

他就是麦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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