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045800000007

第7章 普通话

教儿子念唐诗,念到贺知章的那首广为流传的诗作《回乡偶书》,小家伙记忆力好,很快就记住了,好像还挺喜欢的,小嘴吧嗒吧嗒一遍一遍地念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念着念着,儿子忽然就问我:“爸爸,乡音是什么呀?”问的我一怔。我告诉他说:“乡音啊,乡音就是家乡的话,就是方言嘛。”然后就忽然觉着奇怪:贺知章是怎么坚持的呀,走南闯北一辈子,居然还是说着一口老家的方言?

从小,我是听着乡音说着方言长大的。在一个似乎偏僻好像又不很偏僻的小村庄无忧无虑地成长的时候,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另外的语言。后来有了电视机。电视里说的话和自己说的话不太一样,但可以听懂,那就是普通话。不过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普通话,但觉着那种语言和我们无关,因为那是电视里的话,就好像是天堂里的语言一样,和现实世界没有什么关系。

普通话一下子降临到现实世界中,让我有些猝不及防。确切地说,是我闯到普通话的世界里。初中毕业后,我考入了本地一所师范类中专学校。我骑了一辆自行车,捎着铺盖卷,披着温和的晨曦,走过坎坷的两边布满芦苇的乡间小路,穿过公路狭窄肮脏嘈杂的城乡结合部,又在车流如梭、楼房森然林立的大街小巷绕了半天,终于来到了那所学校。站在学校陌生而且庄严的大门前,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我有些忐忑不安。问了一下路,答话的人说的是另一种语言——普通话。她们的普通话是多么的流畅,悦耳呀。过去遥远的普通话一下子就堵到了面前,而我从乡村带来的土话在普通话面前羞涩而软弱。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语言对自己的压力。

报到完了,就是去宿舍。正茫然地四处乱找,碰到过去一个同学。同学见面格外亲。只是同学一张口,却很怪异。他说“哎呀,你也来了呀,好了,以后昂们又在一块了”。我有些愣怔,这是什么话?很快,明白过来,同学也说的是普通话,一种方言和普通话混合的怪异的普通话。同学说着所谓的普通话,和我聊了一会儿。听着这种奇怪的普通话有些难受,可同学说得很自然,甚至,面对我纯粹的方言,同学有了说普通话的优越感。同学先走了。我躺在床上想:这里是普通话的世界,普通话原来不遥远啊,一下子就变成现实了,现在开始,一种“语言”不足以应付世界了,需要学习一门“外语”——普通话了。

学起说普通话来才发现十几岁的舌头已经老了,就像几十岁的腿脚,已经硬梆了。西北地区的方言,去声多,舌头直,在这种基础上说出来的普通话也感觉着杠杠的。普通话要温软得多,可是要把直溜的舌头练弯软了真的很难。语言水平好一点的同学能说出近似的普通话了,一种并不很标准的有些硬邦的普通话。这也是学校里甚至很多学校里最流行的。大家也知道这不是标准的普通话,甚至自嘲,但依然说。就像城乡结合部,看着不像城市,可毕竟是城市的边缘了嘛,向着城市进步呢。语言水平差一点的同学,要说普通话干脆就把方言的发音加上普通话音调去说,比如把“我们”说成“昂(上声)们”。学校开了口语课,一周一次,专学普通话。本地方言里前后鼻音不分,为了发音准确,大家苦练“金银”和“经营”之类的词,练得舌头不知该往哪儿放了。

语言碰撞的地方,以及学习语言过程中,就会产生好多有趣的事情,要不侯宝林的相声里怎么老拿方言说事呢。比如这里的方言里“鞋子”和“孩子”的发音相近,据说某县一辆公交车停站后刚起动,一个刚上车的妇女就喊:“我的孩子掉了!我的孩子掉了!”吓得一车人一惊,公交车赶紧停下来,她跑下去,大家看到她捡回来的是一只鞋。比如本地人给人指路,总是喜欢说“呶点……”,路远了就把尾音拉长点,再远了就拖得更长并让尾音绕几个弯。有的同学还把这个特点编进小品搬上学校的舞台,让大家笑了几回,蛮经典的。很多年后,我看到这个笑料被用进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一个小品中,让我遗憾的是那不是本地人说的,而是一个新疆人叫买买提的演员把这个方言特征推广的。学普通话的笑话就更多了。据说有一个已经毕业的同学,回去教学生,这样教:麦,m-ai—mai,麦(音mia)子的麦(音mia)。说起来让大家笑倒。笑话归笑话,却掩饰不住学习普通话的辛酸。

不说普通话行不行?也行。学校里论人数,其实说普通话的人还是少数,这是一所本地的中专学校,大部分学生是来自农村的孩子。因为为了尽早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所以上完初中考中专成为大多数农村孩子的选择。相同的地域同样的经历就会说着同样的话,所以很多人私下里的交流可以用方言,不存在交流上的困难。但说普通话依然是主流。普通话是城里的语言,这个地方是城里,所以普通话是主流语言,公共场合的交流、课堂上都要用普通话。说普通话的人理直气壮。在普通话面前,方言就像农村娃在城里人面前,总是有些畏首畏尾。就这样,生活在两种语言里,说着顺溜的乡音,学着艰难的普通话。难归难,四年下来也似乎学会了普通话,虽然可能说得有些别扭,说得不是很好,毕竟会说了,但曾经的方言永远地留在了自己语言里,标示着你的曾经,你的过去,你的身份。语言是人不可隐藏的历史,是另一张身份证。

毕业以后分配到一所偏远的乡村学校教学。在城市里绕了一圈,从普通话的世界里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乡村。不同的是,我不再是一个孩子。我以老师的身份站在讲台上,坐在下面翘首听我讲课的是和我曾经一样的淳朴的充满乡土气的孩子,说着一样的方言。我用所学的还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教给他们知识,孩子们跟着我学着知识的同时也在蹩脚地学习普通话。但这里依然是方言的世界,除了课堂,平时的交流依然是乡音。普通话说着太别扭,尤其在乡音的世界里用不太标准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说话会更别扭的。因此随着距离那段在城里学习的日子的远去,普通话也日益淡薄。在教孩子们学习普通话的同时,我的普通话却在方言的河流里被洗涤得日益稀薄了,后来索性除了上课,根本就不说普通话了。

再后来,改行了,不用上课堂了,觉着应该与普通话彻底告别了。但实际上与普通话的纠葛却没有结束,工作关系要与从大一些城市里来的人打交道,大城市的人大部分都说普通话。但我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砥砺,羞怯和腼腆已经不再,心性坚定成熟,人越加地本色起来,不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所以我就说方言。在任何场合,面对一个普通话标准的人,我都可以熟练地用我的方言娓娓道来。方言和普通话应该是平等的嘛,乡音难改啊,贺知章从小离家,头发白了,乡音都难改变,何况我呢。说方言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以为,普通话会与我告别的。

结婚了。有小孩了。孩子学说话是我教的。教孩子看图识字,教孩子认识实物,用的当然不是方言的发音,是普通话。完全是下意识的,没怎么想,觉得应该这样。现在才发现当时上师范学校的口语课上留的那点底子有了用武之地,口语课上的发音都是标准的。就这样用当时的标准发音一个词一个词地来教儿子了。教儿子说“麻雀”,儿子说“麻雀”,我说“黄瓜”,儿子说“黄瓜”。童声说出来的普通话,我觉得很标准嘛,也很好听。不用协商,妻子也自然而然地和儿子说的话是普通话。孩子是我们自己带的。奶奶爷爷太远,在农村,没办法帮忙。当然小家伙没有机会接受方言的熏陶了。小家伙能够自己说话了,是普通话呀,蛮标准的。这里面有我的成果。儿子说普通话,和儿子对话我肯定也要跟着说普通话了,虽然不是很标准,可,就是要说,为了儿子吧。周边的小朋友都说的是普通话呀。就这样,我跟儿子居然又学说起了普通话了。后来不知不觉间忽然发现这样温习普通话有很大好处的,因为人员交流越来越频繁,交流跨度越来越大,身边说普通话的人越来越多了,出去的机会和与外地人的交流活动日益增多,需要说普通话的场合也越来越多了,有时候在一定的场合说方言真的不合时宜。普通话真是普通话啊,渗透力很强,涉及面很广。与儿子的练习让我保留了普通话这项技术,也算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了。

有时间也回父母家。爷爷奶奶看着自己的孙子,高兴啊,和孙子说话,逗孩子玩,说的当然是宁夏话了。小孩子处于学习期,喜欢模仿,跑来给我说,奶奶说什么什么,一张口,学奶奶的声音,发出来的却是土不土、洋不洋的古怪声音,就像当初我第一次学着说普通话一样。小家伙居然不会说宁夏话呀!这可是他的母语啊。

回家的路上,从车上看秋天丰收后空旷的田野,小家伙兴致盎然,问这问那。田野上闪过几头黑色的毛驴的身影。

儿子兴奋地指着问:“爸爸,那是什么。”

我说:“那是毛驴。”我用方言说的。

儿子茫然地看着他,问:“啥?”

“毛驴。”我用普通话说。

儿子听懂了,问:“毛驴是啥呀?”

我很感慨,儿子不知道毛驴是什么,毛驴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啊,儿子却不知道那是个啥。就像我的方言,儿子居然不会说甚至听不懂了。说吧,普通话挺好的,普通话嘛,就是给广大普通人话说得嘛。可是,将来儿子的儿子再背诵起贺知章的这首《回乡偶书》,要是再这样问“爸爸,乡音是什么?”儿子该如何去给他的儿子解释呢?儿子还有乡音吗?

同类推荐
  • 实斋笔记

    实斋笔记

    本书包括:历史寻踪、师友杂记、海外学记、域外寻史、辛亥期刊等内容。
  • 沉默也会歌唱

    沉默也会歌唱

    这是一本你我都会感同身受的书。你只身在异乡打拼,在暗夜里痛哭;你在父母的争吵里深感自己的渺小和不幸,长大后一直在缝合心理废墟,整个青春是一场漫长的救灾;你感觉在某个阶段,人生的路好像都断在眼前,你想改变,却深觉无力;你在贫瘠中长大,受着蒙昧的教育,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青春被谁偷走,你丢失了生命中最珍贵的几年。是的,它讲述的就是我们难以面对的痛楚和自我救赎。这本书,是一个人的大城漂泊记,是一代人的青春出走书。绿妖作为一个外地青年的标本,用自己的十年的生命写就了这本带着温度的书。她在这个城市如何努力,如何挣扎,如何沉默,如何奋起,她所遇到的尴尬和难堪,无所隐瞒,力透纸背,让你惊讶和震动。
  • 我的现实 我的主义

    我的现实 我的主义

    本书选取了当代著名作家阎连科与评论家、翻译家的多次有关文学问题的对话,追寻土地、介入现实、谈论语言、评论世界文学,在观点交锋和激情碰撞中,勾绘出一幅文学图景。这是一本写作宣言,一次生命剖析,一场从土地出发的文学之旅:阎连科畅谈自己三十年写作历程,细数笔下故事与人物的诞生,纵论世界文学名家。第一次提出了“神实主义”创作观念,为我们理解中国文学提供了新的思路。
  • 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阿拉伯民间故事集。故事内容包括神话传说、寓言童话、婚姻爱情、航海冒险、宫廷趣闻和名人轶事等,故事中的人物有天仙精怪,国王大臣,富商巨贾,庶民百姓,三教九流,应有尽有。这些故事和人物形象相互交织,组成了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社会生活的复杂画面,是研究阿拉伯和东方历史、文化、宗教、民俗等的珍贵资料。这些口头创作的故事,经过几百年的修改、补充,到16世纪才最后编定。它是世界上最具生命力、最负盛名,拥有最多读者和影响最大的作品之一。它的艺术魅力历久不衰,对世界文化,特别是欧洲文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 十字坡

    十字坡

    诗歌是一场灵魂的修炼过程在各种专业的渗透中积累,并娴熟的升华,注定记录历史也成就历史。
热门推荐
  • 冬日暖阳染我心

    冬日暖阳染我心

    花笙和尹鹿是来自“吃货世家”的青梅竹马,花笙的爷爷是当地有名的京剧旦角,因此花笙儿时的幻想不是成为公主而是成为一个花旦。但是京剧文化一天比一天不景气,花笙也渐渐淡忘了这个文化,不过在高中开学的第一天,事情有了转机,花笙打算重新树立起儿时的梦想。
  • 小仙追妖记

    小仙追妖记

    本是九重天上的桃花小仙长余,为偸走太上老君的幻形丹,误把封印在炼丹炉下的狐妖放走,逃离人间,为将功补过,长余魂附被人追杀奄奄一息的当代初入娱乐圈的小明星苏南夏的身体里。可恨阴差阳错,弄错了身体,不仅仙力散失,还失了身体主人的现代记忆。为寻回自己的仙力和追捕逃离人间的狐妖,看菜鸟长余是如何在一边撩汉一边逆袭成为娱乐宠儿,还不忘追妖的非富多彩的追妖日常生活的
  • 天地战皇

    天地战皇

    有一个地球人叫钟源,他能吸收元素的力量,他能掌控元素的力量。他重生到了中洲大陆,五国战乱之地。他无敌了。你有五十万大军?一拳打死。你以剑入道无敌?一拳打死。你至高无上皇帝?一拳打死。被莫名其妙的奉为宗主,被莫名其妙的顶礼膜拜,凡人以为他是神,修行者以为他是妖。不管是谁,钟源都要打破这天,踩破这地,挖掘世界的真相,如果真相不能让钟源满意。那么。一拳打死!PS:这是一本爽文。没有婉转,没有曲折,一路爽到底。
  • 抗战之殇

    抗战之殇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奉行“攘外安内”的策略,逐渐失掉东三省,一批热血青年,愤然报考黄埔军校,走上战场,与日军展开血战。随着中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几个人的命运也卷入了历史的漩涡。刘裕民和黄文安在正面战场率国军与日军血战,胡翼在军统特工战线上隐忍锋芒,窥探敌人最核心的秘密,周耀辉和赵诗婷则加入了中共特科。同时,几个人的情感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胡翼家庭被日本人破坏后对爱的漠视,周耀辉和赵诗婷对爱的坚守,刘裕民在硝烟中对爱的寻找,黄文安对爱的痛苦…在这段历史中,每个人都在战斗,每个人都在希望和坚持中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 穿越之丶逆天妖孽掌天下

    穿越之丶逆天妖孽掌天下

    学生杀手,在一次意外当中死去,当她醒来时发现……发现什么了?请看
  • 枕边甜妻:帝国总裁,太凶猛

    枕边甜妻:帝国总裁,太凶猛

    C城人人都知道顾少养了只磨人的小妖精,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恨不得将亿万星辰捧在她面前,只为博得她一笑。殊不知,小妖精整天脑子里捉摸的都是如何逃之夭夭,“爷,有媒体称我们有一腿,为了你我清白,最好保持安全距离。”顾少眸色幽深,摇身一变大灰狼。惊道:“你干嘛?”“我们之间最安全的距离,是负二十厘米。”她是他强取豪夺捆在身边的小妻子,只能被他一人爱护,别人,不行!男主公狗腰,女主小腰精。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总裁的绝色娇妻

    总裁的绝色娇妻

    神马青梅,神马竹马,都是浮云!当她天天面对竹马的恐吓时,她只能瑟瑟发抖的唯命事从。神啊!这种日子神马时候能结束!难道上天真的听到了她的呼唤?可是,可是……他居然对她表白了?那她该怎么办啊?
  • 万世神王

    万世神王

    武之极境是为大同,刀法、剑法、枪法……皆可成神。前世猎人之王穿越成了纨绔子弟,铸神兵!战宗师!万千大军又如何,我一人便可杀进杀出!上古神兽又如何,皆成我祭剑亡魂!谁说专心修炼一系才可成神!我便要成为这世上第一个全系神王!
  • 凌天剑尊

    凌天剑尊

    铸剑大师凌天铸剑五万把,功成一刻魂穿异世,附身卑贱剑奴之身,凝成万剑之体,身怀绝世火种,觉醒最强武魂,强势崛起,一路逆袭,坐拥众美,傲视九天!会炼器,能炼丹,懂音律,会做菜。麻麻说,出来混,必须啥都会!
  • 一代邪帝

    一代邪帝

    刚刚穿越,我就被恶鬼附身了,这没什么,新拜了一个师傅,结果没几天,我就变成了邪道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