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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提升自我,增强内心底气(3)

一个优秀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学习机会的,即使自己掏腰包接受再教育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知道,不断充电就是在逃离危机。

干什么事都要精通,成为行家

加入WTO后,竞争,尤其是热门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各人都有自己的择业目标,那么,求职是否有捷径呢?有,这就是精通业务和善于学习。

美国著名经营学者乔·马拉斯和戴维·霍拉斯在《成功的奥秘》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两个故事:有个南非的农场主,一心想发大财,于是,卖掉赖以为生的农场,离乡背井去找钻石。结果钱花光了,钻石还未找到,沦为乞丐。可叹的是,那个买主就在他的旧农场里找到了钻石矿。正当买主大发钻财的时候,老农场主在贫困交加中默默去世。

有个南美的寡居女农场主,做梦也想让儿子成为矿物学家,赚大钱。她含辛茹苦地把儿子送进大学,获得了学位。儿子毕业后,在一家石油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回家后,卖掉农场,把母亲接到城市,去发展他的事业去了。可惜的是,新的农场主在他母亲经常挤进挤出的一道狭窄石门旁,发现了两道发亮的痕迹,于是找专家化验,证实是金矿石,进而找人钻 探,发现了一个大金矿,且是世界上最富金矿之一。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脚下有钻石,身边有黄金,却身在宝中不识宝,硬是要离开本行,远走高飞,去图什么大财,结果让大好机会白白从眼皮底下溜走。

知名度较高的中外企业家,大多数是在本行获得成功的。比如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微软公司能雄霸天下,与盖茨本人就是个软件设计高手息息相关。再比如,美国的汽车大王福特,从第一眼看见路上行走的机械开始,他就发誓要发明代替人力的运输工具,于是从机械厂学徒开始,17年如一日,与机械打交道,不断摸索、改进,终于创造出当时世界上跑得最快的汽车,自己也成为福特汽车公司的大老板。又如,香港的“药材圣手”姚云龙,开始在药店当学徒,后来与师兄弟合开药店,最后,自己独开药行,最终成为香港和台湾以及东南亚最有名的中药行拥有者。再如,四川的刘延登,17岁那年,揣着92元钱到广州闯天下,被一家机制砖瓦厂录用。他一边当苦力,一边钻研如何使产品出得好,出得快。由于他干得出色,不久便成为工头。继而,他借钱承包了砖瓦厂,当年就赚了200万元。以此为基础,他进一步扩大经营,不到10年时间,他属下的企业资产达到上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私营企业之一。这类事例,举不胜举。

为什么精通本行容易获得成功呢?

(1)容易赢得客户的信任

在生意场上,一个经销者如果能对自己的商品了如指掌,不但能说出它的每一道工序及工钱,它的用料及价格,还能说出它跟其他同类产品相比独有的特点与优点,又能正确而熟练地回答客户的质疑,那么,只要价格合理,客户定会欣然向他订货的。为什么?因为他在客户心目中是一个行家里手,客户自然地对他的商品建立起了信任感。相反,如果一个经销者对自己所经销的商品,一问三不知,对用料、工序和特性等说不出个所以然,那么,十有八九客户会摇头。

(2)容易赢得属下的拥戴

经营实践表明,一家企业要搞好,属下员工真心拥戴领导,与领导同心协力,至为重要。而领导赢得属下真心拥戴的最重要一着,是本身的业务精通,技术过硬。拍立得跨国公司的老板蓝得,是一个尚未毕业就投身光学研究的人。他从获得的光的偏极板专利开始,到发明立刻线等,至今拥有240多项发明。他是国际上公认的光学权威。在自己创办的拍立得公司里,从副手到司机,上上下下,无不对他非常尊敬,打心底竭诚拥护。因而,他的公司精诚团结,成就惊人。有专家统计,在20世纪30年代公司初期,买他的100美元股票,现在已经升值30多万美元。

(3)在熟悉的本行做生意不易上当受骗

生意场上,欺负生手是人人皆知的,而本行生意则可能少吃一些亏。有位先生原来在纺织系统工作的,前几年随着潮流下海弄潮,听说做塑料原料生意很好赚钱,就挂起化工原料公司的牌子。第一次,他做国外进口原料,因为型号搞错,贵进贵出,亏损10万元。第二次,他进了走私货,本想扳回第一次的老本,大大捞一笔,谁知请内行的朋友一看,是假货。他想追损失,但是,走私者早已携款逃之夭夭。就这样,他东拼西凑弄来的50万元本钱,只两下就化为泡影。

所以,干什么事都要精通业务,成为行家。当然,说本行容易成功,关键在于一个“精”字。所谓“精”,就是对本行的技艺、事务都要精通,且要有过人之处,有独到之处。如何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一点是虚心学习,博采众长。

干什么事都要精通业务,成为行家。如何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一点是虚心学习,博采众长。

书,既是我们的益友,也是我们的良医

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使很多人变得浮躁,整天急急忙忙在生活中寻找自己的出路,很少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读书。人们离书越来越远的时候,读书就越来越成为了一件高雅和超然的事情。换了装帧、变了价格的书出了书店,进入商店,渐渐地就成了购物者“品味”的象征;又有人学着流行歌曲的样子,把新旧书目也列成“排行榜”,引导着读者们认清书的时髦与落伍;还有些人虽然早已无心看书,但因确曾读过些书,长久不读又颇惶惶然,于是就专门辟出一个书房,置买些精装书籍,也落得个“书香满室”的坦然。

中国人读书历来讲究很多,过去的文人还会弄出些“净手焚香”、“红袖添香”的韵事来。那时候,读书的确是一种很高雅的行为,不是能随意为之的,因此,书成了文人们脚下的台阶和手里的招牌,书使他们总是能满怀优越感地居高临下。而“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样的名言表面上看似超脱,仔细想来也极具功利性,它给人的感觉是:读书可以达到某种目的,或替代某种目的,而读书的乐趣也正在于获得了目的的变通。读书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可是也有境界高低之分。

人的悟性不同,所达到的境界也不同。

第一境界:尽信书。刚开始的读书人,觉得书里讲的都是对的。道理很简单,白纸黑字在那里,那还有假?不过这时的人,读书是为了功利,为了前途读书,书读过用后就忘。这是读书的最低境界。

第二境界:乱读书。这时的读书人,因为喜好而读书,一看见书,就有读的欲望,不管书的内容适合不适合自己,是书就读,囫囵吞枣。读的书积在肚子里,消化不了,却以读书多而沾沾自喜。

第三境界:怀疑书。这时的读书人读的书精而专,有了自己的看法。开始了横向比较,发现了书中的错误。开始觉得写书人也不对,开始对书中的错误挑刺,每发现一处前人没有发现的错误,就高兴得睡不着觉。

第四境界:理解书。这时的读书人,因为精研,理解了写书人的心,不再吹毛求疵,将心比心,与作者有心心相印的默契,知道了立言的难处。

第五境界:不看书。这时的读书人,对一切融会贯通,放眼书林,不过是那些话在换说法,看一切书,犹如晴空皓月。

其实读书本身并未见得怎样地超凡脱俗,所有的神秘与雅致都来自于字里行间的精妙,而阅读的行为,实在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至于读什么、怎么读,每个人则又各不相同。都说“需要是最好的老师”,我们总是挑那些离我们最近的和最感兴趣的文字来读,免不了的,在某一天就会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就像饮食营养不均衡会导致身体出问题一样,阅读的偏颇和经历的局限,也会使我们难以极目远望。而世界则在一刻不停地,纷繁地变化着,我们从书上阅读来的或许是最深刻、最重要的东西,但那些更鲜活、更灵动的部分转瞬即逝,却又是我们身边不可错过的风景。人类的历史越漫长,需要阅读的文字就越繁杂。在今天,除了纸上的文字,可以参看的还有网上信息、电视、电影等,它们不同于书,不同于阅读,但却极易形成习惯,而且,虽有浮躁之嫌,但的确能在最短时间内提供最大量的、最丰富的信息。

但读书的习惯还是会存在于很多人的生活里,学无止境也罢,附庸风雅也罢,这习惯总归是有益无害的,只是别用书做幌子,似乎沾点笔墨就可以脱胎换骨,甚至有些教女人美容的篇章里也特别提到读书,好像它比健身操和化妆品还要功效显著,可以使女人在青春长驻之外还可魅力永存。但这些作者却都没有提醒女人,阅读不可能像化妆品和换衣服那样,让她们在瞬间变得光彩照人;而且在长年累月的阅读之后,伴随着品位与气质或多或少的变化,更不可避免的可能将是眼镜、眼袋和发涩的眼睛。

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不过是读过之后的回味。今天读书已是人人可为之事,谁都可能有阅读的习惯,不过有人看晚报上的社会新闻,有人看大部头的深奥论著,虽说差异极大,但获得的快乐却是一样的。

一旦成为习惯,阅读自然就是必需的了,用不着包装的矫情,它就像是我们经常见面的朋友,分手时随口说一句:“明天还在这儿,不见不散。”

一切就是这么简单。阅读并不能直接让我们获得多少实惠,它只不过是一种习惯,一种好的习惯。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书是人类养怡之良师”,也没有什么大错。古人在读书学习的时候,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之说,这当然是“读书至上的偏颇,但在浩浩书海中,确实有不少教人清心寡欲、养生怡性的篇章。且不说专讲养生的论著,仅读一读那些脍炙人口的诗文,往往就会令人俗念顿消、心安神泰、通体舒展。”

因此,我们行养怡之道,应该将读书作为不可或缺的一项。人生在世,岂能事事称心,处处顺遂?在有悖于本意之际,如果将苦闷郁结于心而久久不能释怀,就极易生病。假如我们读一读于谦的诗句:“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难道不会与其产生共鸣而摒弃种种烦恼吗?英国哲学家宾穆尔说:“一间没有书的屋子,正如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如果我们能与书为友,便是有幸居于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的雅室,不致坠入黄庭坚所谓的“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的秽境。

歌德写出了《少年维特的烦恼》一书后,医好了严重的精神危机;纳博科夫完成了《洛莉塔》,也就摆脱了乡土的焦虑 ……他们都能对症下药,使自己成为自己心灵上的医生。而大家更为熟悉的鲁迅,他本人曾经学医,尔后更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不朽“名医”。他为我们民族中的不完善之处,开出了一张又一张方子。《狂人日记》是药,《阿Q正传》是药,《药》是药。良药苦口利于病,所以鲁迅的文章的确是很难读的。既然作为药,当然也就不朗朗上口,不是小吃零食。

而书,对于读书人而言,起码是这一剂药。一剂能医俗的药。用心读书,即能医俗。就像目前卫生界在严禁假药一样,我们读书之际也要用心,书尽管无真假之说,但伪书、劣书,也有很多。

读书是迅速获得知识的法宝,它可以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够深刻地了解整个世界,它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是对我们人生的完善。而身心皆健应是人生的最佳状态,西汉文学家枚乘的名赋《七发》中那个楚太子,“久耽安乐”,致使“百病咸生”。假使他对物质享受有所节制,抽点时间,找点空闲,带着疑惑,常把书看看,通“天下之精微”,晓“万物之是非”,哪里还会有“大命乃倾”的厄运。

要阅读各种成功人士的传记和自传。当我们阅读亨利·福特、林肯、爱迪生、卡耐基、华盛顿等人的故事时,要想不受感动是很困难的。我们以这些故事中的人物为榜样来激励自己,这样我们就会在许多方面获得提升。当我们见到他们的成功,也会告诉自己同样能够获得成功。

英国著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是大地上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法国杰出的文学家司汤达说:“读书使我在普遍的野蛮中有了恢复文明的感觉。”

俄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赫尔岑说:“书是这一代对另一代的精神上的遗训。”我们权且将其所言的“精神”,狭隘地理解为生理意义上的“精神”。那么,通过读书,我们总会辩证地汲取对养怡有益的教诲,常使胸中无块垒,性情豁达,神态怡然,再辅之以其他的手段,我们的身体自然会棒棒的。除书之外,报章杂志,对联碑帖,大凡有益于开阔胸襟,远离俗物,引人求宁静、生雅趣之读物,尽可捧来一饱眼福,一清神志。书,既是我们的益友,也是我们的良医。

人类善忘,书籍也许是科技方面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把荷马、柏拉图、狄更斯、马尔克斯等人的文字送到我们的书房和床边。自从发明了纸张和印刷术以来,死人也可以说话了,可以向千万人说话。英国哲学家培根在1905年曾说:“如果船的发明被认为十分了不起,因为它把财富货物运到各处。那么我们该如何夸奖书籍的发明呢?书像船一样,在时间的大海里航行,使相距遥远的时代能获得前人的智慧、启迪和发明,书籍是人类大部分知识的记录、催化剂和刺激品。”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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