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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林云之(2)

但是,难道就这么等死吗?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在最初的几个月,我们总在反反复复地争论这件事,有一次,我试图偷偷打电话给卫生局,想让他们强行把他送去治疗,但却很不巧地被他发现了。他用刀顶着自己的脖子威胁说,假如卫生局的人敢走进他的房子,他就立刻自杀。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只能放弃。

后来,他说他需要呼吸新鲜空气,想住到郊区去,我便帮他把公寓卖了,在郊区买了一幢有院子的小房子。我那时没想到,他已经把什么都计划好了。

他的病来势汹涌,几个月的功夫就让他整个人都变了形。虽然,他几乎没断过抗菌素,我每次去也都强迫他吃新鲜水果和蔬菜,有时还榨果汁给他喝,但这些都抵抗不了病菌的攻势。今年11月的时候,他就已经病入膏肓。我替他请的护工说,他几乎每天都会呕吐和昏厥。到12月初,他已经瘦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皮肤则大面积地溃烂,无论擦什么药膏都无济于事。然而,尽管如此,他的意识却一直很清醒。

去世前,他付了双倍的工钱给护工,解雇了她。等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很理智地告诉我,他已经乘我不在的时候,从银行里陆续取出了他所有的钱,他要把这些钱都留给我,接着,他提出了他最后的要求,他让我将他秘密埋葬。他说,我无须搬运尸体,只要将他就地埋在院子里就行,而这就是他当初买下这房子的目的。他把这里当成了他最后的归宿。

三天后,他就去世了。

我永远记得,他最后一刻的神情。那天我替他洗完头后,他躺在床上,朝我招招手,我走到了过来,我看见他的嘴在蠕动,便俯下身去听他在说什么。“抱抱我。”他说,我听了好久才听清这句话。我张开双臂,紧紧将他抱住,这是八个月来,我们第一次如此亲近,然而,他跟八个月前已经判若两人。他轻得只有过去一半的分量。他变小了,就像孩子一般钻到了我怀里。我仿佛听到他在我耳边低语,但这次我无论如何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我以为他要喝水,或是想吃一片苹果,而等我放开他,想问他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虽然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果,我也曾一百遍一千遍得想到过类似的场景,我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做,但是,当我真的身临其境时,却还是惊慌失措,完全失去了方向。我记得我撒腿跑出门去,我知道在那种时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帮我,那就是加英。而等我奔到家门口时,我已经平静了下来,我小心地擦干眼泪,敲响了房门。我不想让致远看见我的狼狈相。

加英自始至终都知道晓天的存在。他患病的事,我也不曾瞒她。所以,她跟我一样,也早就预感到了这一天的来临。那天清晨,她听了我的叙述后,便马上跟我一起去了晓天的房子。我们并没有将他就地掩埋,因为加英告诉我,那地方可能会被动迁。我当然不希望推土机的隆隆声惊动晓天的长眠,更何况,假如他们挖到尸体,会产生很多别的问题,所以最后,我们将他的尸体装在一个箱子里,带到了更远更偏僻的山区,我们把他安葬在一片幽深的林子里,虽然没有立墓碑,但是我记得在他的墓旁有两棵枝叶茂密的山毛榉。我还在树上刻了一个大写的Z作为标记。我想有一天我会回来看他。

在那之后,我将晓天给我留下的三十万元存入了致远的账户。我知道善待她的儿子,是就对加英最好的感激。

加英得知有那笔钱后,曾经感叹,她的运气没我好,因为晓天至少给了我回报,但她呢,穷其一生爱的人,不仅什么都没给她,而且,她永远摸不透对方的心。

加英跟我结婚后,仍然抱着跟那个人结婚的念头。因为她生完孩子后没过两年,那个男人又来找她了。加英每次跟他幽会,回来后都会坦白地告诉我,她还求我答应,假如对方愿意跟妻子离婚,跟她结婚,我得成全她。我一直希望她能幸福,所以当然毫无犹豫地答应了。我还对她说,我时刻等待着她的好消息。然而,加英到死都没有等来这个好消息。其实,在她跟这个男人纠缠的这十几年中,那个男人离过婚,但他选择的对象不是加英,而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我听加英说,那个女人的哥哥在区委当领导。

那件事让加英差点再度寻死,还好那时致远已经五岁了。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我总是让致远跑去叫她。致远跟在她屁股后面,妈妈妈妈的叫,终于把她的心叫软了。她最终还是放不下可爱的孩子,选择活了下来。我本来以为,加英从此会跟那个男人断了联系,可没想到,那人再婚后,没过两年,他又再度出现在加英身边。这次,他给了加英一点小恩惠,他提升加英当了楼面经理。加英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她以为那是他还爱她的表示,为此,她很轻易地说服自己理解了他之前对自己的背弃。并且,从那以后,她就决定当这个男人一辈子的地下情人,那时她知道她已经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堂堂正正的妻子了。这是加英的选择,我无权过问,但我心里看得很清楚,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喜欢过她,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她充其量只不过是他的泄欲工具罢了。因而当我在策划报复的时候,我一开始就想到了他。

我跟加英结婚的时候,他来参加过婚礼,后来我也去他们商场接过加英下班,所以,他早就认识我。加英从来没把我的事告诉他,所以,他一直纳闷我为什么会娶加英,他还曾经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我当然说了一大堆加英的好话,那时,我是希望提醒他,加英真的是他最好的选择,我希望他能娶加英为妻,了却她的心愿,然而,他显然是错会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很傻。他以为是加英欺骗了我,他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当我告诉他,我有他们幽会的证据时,他才会如此惊慌失措。我约他跟我一起去外地旅游,顺便谈一谈他该付给我多少致远的抚养费,他马上就同意了。他很怕我会闹到他家里去,看得出来,他很怕他的第二任妻子。

他按照我的建议,跟家里和单位说那是他跟老同学约好的聚会。那天日晚上,他说火车是半夜的,得先去朋友家集合,就离开了家。他到我家后,我便按计划用一本英语辞典打昏了他,然后,正如莫兰说的,我给他换上我的衣服,抬上了床。一切都在计划中。假如致远不出现的话,我想事情也许会更顺利一些,但是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低估了情绪的力量。我也没意识到,致远是一个17岁,初尝爱果的男孩。那是一个容易发疯的年龄。

致远的不期而至迫使我不得不先灭了火,然后弄醒了李建立。他那时脑子还昏沉沉的,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当然,他更没注意我给他喝了什么。大概是浓度太高的缘故,他死得比我想象得快得多。他死后,我便到隔壁的卧室化妆,那时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被我打昏的郦雯了。

应该说,她的确是个美丽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感觉她对大部分男人都会有一种致命吸引力。她的举手抬足间总好像在说,我喜欢你,但我不需要你。我见识过这样的女人,很多女演员都非常擅长表现这种气质。可对我来说,这真是再俗气不过了。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当初我会选择加英的缘故。

要说,她的表白,我一丝一毫都没感动过,那是说谎。其实,她曾经不止一次说她爱我,想跟我在一起,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也曾动摇过,但只要我一想到她谋杀了加英,并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害过致远,我的心就立刻变得像石头一样硬。更何况,事实上,我也没看错她。当她看见床上那个着了火的男人时,就像我预见的,她根本没想过要救他,相反,她还加了把火,她发现了我放在厨房里的大瓶汽油,立刻就用上了。

莫兰又猜对了,假如那天晚上她真的去验证死者的身份,我也许会将她烧死在屋里。可是,她只是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当“我”没有搭理她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便开始惊慌失措地寻找起那份保单来。

想来真是好笑,一个多小时前,她还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向我索吻,企图向我表明,她有多爱我,可当她发现我已经不在人世后,她竟然马上就准备当保险受益人了!我觉得,让她就此去死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我很高兴,能在法庭上打得她抱头鼠窜。后来一想到她那天的狼狈样,我就想笑。那天真过瘾。

“表叔,莫兰的信能让我看一下吗?”致远显得忧心忡忡。

“当然不行。那是她给我的信。”我塞了一根口香糖在嘴里。

“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她祝你一路顺风,让我好好照顾你。”

“就这些?”致远半信半疑。

“对,就这些。”我不打算再跟他啰嗦了。我决定一下飞机,就买个打火机到机场的厕所把它烧了,“她真的没说什么。好了,快回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想睡一会儿。”我夸张地打了个哈欠。

“我能跟你坐在一起吗?”致远问道。

“不行。我喜欢一个人。好了好了,快走吧!”我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赶他。我买了两张座位分开的机票,就是为了离他远点,怎能让他坐我旁边?

致远无奈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每次听到致远喊我表叔,总让我想起晓天。

第一次扮演晓天,是在他死的那一天。加英跟我回到那间郊区小屋,看到晓天的尸体后就提议将晓天送到更远的山区去,可如果这样,我们带去的箱子就太小了。于是,我们决定一起去市区买箱子。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假如有人看见我跟加英提着大箱子离开,而从此之后,晓天就没了影,这难免会引人怀疑。所以,倒不如假扮晓天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里。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加英,她非常赞同。

我想到晓天柜子里的假发。他去世前头发脱得厉害,我就替他买了一个金黄的假发,他一向都喜欢色彩鲜艳的东西,他常说,每次戴上它,就感觉又回到了过去。

我戴上假发,穿上他的西服跟加英一起来到市区。巧的是,那天我们在车站上碰见了过去的老相识,老刘。他没上来跟我打招呼,但我看见了他。我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真的把我当成了晓天。

我想,假如没有这次经历,我恐怕没胆量在以后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人,甚至是致远的面扮演晓天。

莫兰说得不错,这是我一生中最困难也是最成功的演出。

有了这次经历,即使这辈子我永远无法获得最佳男主角奖,也无关紧要了。

我想,等致远进了学校,我便会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会用我的本来面目继续生活。假如哪天,我想念这小子的时候,就再以晓天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但愿他永远都认不出我。

“表叔。给你。”致远又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给我的?”我看着他递给我的一包薯片发愣,现在我看见这玩意儿就想吐,我再也不想吃它了,可是,面对致远真诚的目光,我只能接了过去。

“是我昨天买的,我知道你喜欢。好了,不打搅你了。”他说完笑着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我手里捏着薯片袋子,眼前不由浮现出十年前的情景。

那天我生日,致远用他自己攒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包烟,本来我想拒绝的,因为它明显是包假烟,而我正准备戒烟,但加英却对我说:“儿子的礼物,无论是什么你都要接受。”无奈,我只能当着致远的面,硬着头皮,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劣质假烟,等他一回头,我就把它掐灭了丢进了水池……

从我的座位正好可以看见致远的后脑勺。我暗自叹了口气。

好吧,儿子的礼物。无论如何都得接受。

我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拆开了薯片袋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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