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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爱人·朋友(5)

一路风尘仆仆,带着久违的忐忑和再见的羞涩,我又站在了它的面前——那个我阔别多年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那里一直都很美,可是曾经它不是我的天堂。

友人的车子颠簸在沙丘之上,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路环绕在庄稼和丛林旁,蜿蜒,曲折,坎坷不平。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看着眼前的一切那么惊奇,茂盛的树带被他们看成森林,浓密的野草是他们眼里的原生态。无尽无边的草原,放眼无边,车外艳阳高照,车内其乐融融。到处的风景,满眼的绿,城里人的脚上沾了浮尘,而我却有拔不出的根。

车子在很卖力地走,人的兴致却很高。他们看风景,我看车子。我觉得那车应该是很高级的吧?它走得如此费力,是因为它离开了它的“土地”!那高级的轿车注定与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为伍,走在平坦的柏油路上,风风火火,譬如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它注定夏天睡在凉棚下,冬天藏在暖库里,安逸舒适,譬如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而我不一样,我的根在农村,我是半路被移植到城里的,移植的时候为了怕我水土不服,还在根上带了一大捧家乡的泥土。那里哺育了我,我不用刻意去亲近它,我的梦里依然处处花香,带着忧郁的伤。

车子依然在辗转。我猜,他们的心里会想什么呢?他们都在说美,在说漂亮,假如可以他们愿意为此留下来吗?应该没有人会愿意。这只是他们眼里的风景,他们只是一路看客。他们能说这里美,那是源于好奇吧?不懂农人生活的人,只会享受那份恬然安静,蓝天白云朵朵,燕舞莺歌;他们不会担心天什么时候该下雨,土地为什么会龟裂,草木兴衰的个中缘由。他们习惯了便利的生活,出门打车,散步打伞,口渴来瓶矿泉水,回到家里开着舒适的空调,来过三天农人的日子又有谁会愿意呢?看那些“狭路”相逢的农人们,黝黑的皮肤,憨厚淳朴的神情,车里的人会不会突然有一种高姿态,得意于“不必面朝黄土背朝天”呢?不要厌恶我说这样的话,“得意”又有什么不正常呢?生活,我们都在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只是不要太轻狂!

我们索性下了车,纷纷取景拍照。自然确实让人感到和谐之美,心旷神怡。可是这一切竟是在我离开它后多年不曾再亲近以后才感受到的。我忽又觉得,在城里人的眼里,这美是别致,别于繁花堆砌,就如同与我艳羡城市的喧嚣。不过再怎么样就算我们同样用诚实来形容农人和城里人还会看到两个不同的结果。同样的心地纯净还是会有一个最先清澈见底。人,无论飘忽到了哪里,都如同一粒种子,终究要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用来生根发芽。

中午,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却笑谈遭了一把“幸福的罪”。农家饭,小笨鸡,野生鱼,蘸酱菜……觥筹交错。我不善言辞,不会借题发挥,默默听那些酒桌上的慷慨陈词,为这一行而动容。他们都信手拈来一般说得那么好,酒量也好,而我只有一杯的酒量(啤酒),被我很有准备地留给轮到我说提酒词时再喝。我喜欢将酒一仰而尽,尽管只是一杯,那也叫畅饮!关于酒词,我说什么呢?我突然有些惭愧,不禁暗笑自己如果可以写出来读一读可也未尝不好!在座的每一个人应该都是我的老师吧?人生要不断跨越,迈开步履求得进步。而进步除了需要一个平台,还需要同行者的指点,每一个愿意为我出谋划策的人,他们的观点无疑会影响我或受益匪浅。那么这些姗姗而聚又要匆匆而别的朋友们是不是我的驿站,我如同一辆颠簸的车?是的,我是行在旅途的车,这没错的!先前他们都在谈文学,甚至说到我的小说,在夸赞我,我愈加惭愧了:一滴豆油怎敢谈灯?我是车,或车手,新车,新的车手,我需要大度的师友拓一条明路,我想到了谦行的车子要为自己打好舵,再谦逊地说句:新手上路,请多关照!

歌舞升平,丰富的午餐,盛情的晚宴。晚照的霞光格外的炫彩。我躲在车里,看着他们在握别,称兄论弟,姐妹相拥。城里人?农人?高官显赫?呵,无非文人在惜别!对,都是文人!这一刻我们灵魂平等。不,任何时候我们都平等,我们以同一种方式来(这个世界),又要以同一种方式去。红尘,满路风景,自然和人,还有人和人,最终散场,各自奔忙,一路风尘,唯想念在心里珍存!

银饰

逛街是从想买一双换季的单鞋开始的,所以一开始她一个鞋店一个鞋店地走,几个店走下来就忘了自己最初的目的。她开始看服装,看牛仔裤,还去了玩具店,连两元店都没放过,不知怎么的在最后时刻竟然站在一家金店门口就迈不动步了。推门进去时心里还在想,买不起,看看总不要钱吧?

这是她生平第二次进金店,一跨进这门第一次时的情形就在心里翻腾倒海起来,那一次是她和一个男人一起去的,她第一次爱的人。

她总以为都市会比乡村暖一些,因为都市的人多,接踵擦肩,光是每人一个微笑都够热乎半天的了。可事实不是那样的,她第一次去的那个都市叫安城,那里没有微笑,那里奇冷无比,那里有世界上最冷的冬天。

他的手指总是冰凉的,他习惯牵她的手,却总是把手指尖藏在她的手心里,她愿意温暖他的冰冷。尽管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爱她,甚至连小礼物也没有收到过。没关系,他愿意和她在一起,她能感觉到,她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他早晚会说爱上她的,甚至寸步不离地赖上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收到他送的礼物,哪怕写在一张纸上的几个字,她都会珍爱若宝。

走在安城的街,他们依偎着,她想她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情愿就在这里走着,在这里冷着,却再也不愿意回到她的乡村。她忘了她是村姑,只记住了他曾说的,不是村姑,是春天的姑娘,走到哪里哪里的冰雪就会融化。就像她融化了他的心一样。是的,他总说,他那颗也曾爱过的心早就在他那个没有温暖的家庭里死去了,是她激活了他,让他死而复生。

都说,一个男人要是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他不一定是爱这个女人的,但如果一个男人不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他是一定不爱这个女人的。所以走到安城的金店门口,她拐了进去。说实话,她只想试探他一下。

她明显地感觉到身后的他愣了一下,于是她的心瞬间就零下了。

她还是大跨步地走了进去,绕过金饰的柜台,向银饰走去,含着笑对服务员说:“来一枚银戒指吧,我喜欢银饰。”身后的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只手轻轻地揽在她的腰际,满是爱抚。

服务员介绍说:“来这对情侣对戒吧,小狐狸形的,可以把心爱的人拴在身边。”

他说:“好。”

她说:“不,来一只简单的光面指环就可以了。外加一根红绳。”

那天,一走出安城的金店门口,她就把那枚指环用红绳系上,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她离开了他,离开得特别坦然。她不欠他的,如果那天他领着她在金饰的柜台前浏览一下,她都不会舍得放弃他。

这一刻,她绕过银饰的柜台,直奔金饰,她看了又看,说:“来一枚戒指吧。”

她倾其所有,它在她左手的食指上闪闪发光。

别样二月二

与春节、情人节比起来,我更重视二月二。从25岁那年开始,以后每年的二月二都成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日子。十年前在那一个龙抬头的日子,我成了一个男人的新娘。

结婚那天,祖母说,二月二龙抬头,人也抬头!是个好日子。

可我结婚那天母亲哭得很凶,她说:“你找的老公太穷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我看着母亲的样子,我很难过。我坚信自己的选择不会错,但我的坚持伤了母亲的心。为了掩饰我对母亲的歉疚,那天我笑得很开心,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我说:“妈,别人都说你闺女是有福之人。”

时间一晃,结婚整整十年了。十年里,我的爱人,他的额头已爬上了皱纹。他一直为了让我幸福努力着。他很卖力很卖力地工作,还在假日里去打工。记得谈恋爱的时候,他说:“给我十年的时间,我给你想要的生活!”

如今,正逢结婚十年,而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呢?对于相爱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两个人守在一起更重要呢?

十年的时光里,我们从一无所有的两个人变成三个人;我们从租别人的房子住到买了自己的楼房;我们从一元钱掰成三瓣花,到可以随意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还记得刚刚结婚的时候,我们从来没吃过反季节的蔬菜、水果,迎着季节买最便宜的土豆、大白菜、霜打的茄子、秋后的黄瓜妞儿。爱人看着我的脸色,被吃成了大头菜的颜色,他哭了。他说:“等到我们结婚十周年的时候,我要改变这一切,还要送你一枚戒指,把结婚时没有给你的,在那一天补给你。”我笑了,现在想来不是因为我期待。

我的婚姻已走过十年,十年的磨砺,已不需用一枚戒指去套住感情的生命。在时间的搅拌机里,我们早已融进彼此的骨肉里。我们可以在平常的日子里吵闹,却绝对不会因为苦难分离。

龙年的二月二又到了,我看到爱人又在日历上画下了这个日子,看着他每年都如此认真的样子,我说:“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每年都会很认真地在这个日子上画一个圈,对我来说比什么都幸福!”从来都不会玩浪漫的爱人拍拍口袋说,戒指我买回来了,是不是现在给你?突然有泪盈满我的眼角,这个让我踏踏实实的男人,即便和他过再贫苦的日子,我的心也有一个安稳的岸。

我说:“你用红绳穿上,挂到我的脖子上吧。”他说:“戴在手上多好,谁都看得见。”我说:“我想让你的爱贴在我胸口。”

没有穿过婚纱的女人

还清晰记得谈恋爱的时候,我喜欢他靠在一张椅子上安安静静地整天整天地看书。偶尔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嘴角总是挂着浅浅的笑,眼睛溢满柔情。

是在一个阳光温馨的午后,他被阳光照得灿灿金黄,透过近视镜片的小眼睛很深情地看着我,说:“妍儿,我们结婚吧!”

除了彼此爱着,我们什么也没有。我揣着他给我的5000元钱幸福地筹办我们的婚礼。我们去拍打折的婚纱照,只花了288元,我们走出影楼还在偷笑,真是命好啊!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我去给他买廉价的西服,还很有理由地说服自己,婚礼上的衣服,就穿那一天,就是个道具,不用买太好的。顺便还给自己买了一块印着红喜字的面纱,做我结婚的红盖头。

结婚的前几天,我路过了一家婚纱店,透过那橱窗,看着那洁白的婚纱,忍不住驻足了。

人这一辈子,最好就结一次婚,结一次婚的人才是幸福的人。这个观念是妈妈灌输给我的,她说好女不嫁二夫。而我多么希望在这仅有的一次婚姻里,我不仅遇到了对的人,还披上婚纱……我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又是怎么跟着营业员鬼使神差地进到店里面的。那个眼睛上粘着长长的假睫毛的女孩子神圣地举着婚纱让我试穿。她说:“你又高又瘦,穿上一定很漂亮。”我捧在手里,一下子触到了那上面的价签,我好像从一场梦里瞬间惊醒了,带着几分对现实的恐惧,丢开那件婚纱,逃也般地跑出那间婚纱店。

我很奢侈地花了150元钱为自己买了一身紫色的毛呢裙子(赝品)。婚礼上,我就穿着它和他结婚了,就这么错过了婚纱!

十年过去了,我正坐在这里讲述我的过去,敲击着键盘,在温暖舒适的楼房里。

我是一个连婚纱都没有穿过的,曾经一无所有的女人。结婚后,我们没有房子,恰巧爱人在农村工作,我们就在他单位附近借了一户农民的两间土房子。我们仅有的家当是一口大黑锅、四套行李,外加半桶荤油,还有整整两个大木箱子的书。

日复一日,我们的爱情依旧,面包也有了。在一个阳光洒满房间和心头的日子,我无意间看见那身紫色的毛呢裙子,用手轻轻触摸,小心地存放在角落里,暗想,这辈子有爱情做我的后盾,除了婚纱,还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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