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503700000036

第36章 附录(1)

法律法规(纲要)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选)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四条 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六十二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税收政策,健全能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及其开采利用水平的提高。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着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五条 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节选)

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第十九条 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

本条例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第二十九条 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第三十一条 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节选)

浙江省政府令第234号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既有民用建筑(以下简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等活动以及对建筑节能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同类推荐
  •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本书内容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权力、人事行政、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实施、公共财政管理、行政责任、行政监督、行政效率等。
  • 学校用电安全与教育活动

    学校用电安全与教育活动

    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本书针对学校如何开展学校用电安全与教育活动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可供实际操作的新方案。
  • 用真诚打开心结

    用真诚打开心结

    成长的花瓣在天空中轻盈地飞舞,装扮着五彩缤纷的世界。在成长的过程中,你可曾跌倒?可曾失意与彷徨?学会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方法,会让你获得启发,为你的人生锦上添花,使你收获生活的真谛。
  • 开阔眼界的成语故事

    开阔眼界的成语故事

    《开阔眼界的成语故事》辅导皇子,教他读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他怎样一个正直的人。假使像秦末赵高教导秦二世那样,传授给胡亥的是严刑酷狱,所学的是杀人之术,那么,教导的意义何在,岂不是间接在草菅人命吗?
  • 汤姆叔叔的小屋(领跑者·小学生新课标经典文库)

    汤姆叔叔的小屋(领跑者·小学生新课标经典文库)

    专为小学生打造,符合小学生的阅读习惯和思维方式,扫清字词障碍,有效提高阅读水平和作文水平。在快乐的阅读中健康成长。
热门推荐
  • 20几岁,别让心态毁了你

    20几岁,别让心态毁了你

    处于20几岁的你,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初步形成,也经历了一些事情,对待是非也有了自己的评判标准;此时最重要的就是你的心态是否存在缺陷。因为一个人的心态,决定着人生的整个基调。人生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指挥官,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一切主动权皆操之在自己手里。
  • 泰坦之旅之不朽王座

    泰坦之旅之不朽王座

    2037年,一位自称是地球意志化身的男子,公布了一则远古生物入侵地球的画面。人们按照“他”的指引,寻得九个“引魂舱”,以引魂舱为媒,舍弃肉身,魂入“神国”。纨绔大少杨啸天携“狩猎王座”入“神国”。之后终于明白长辈所说的江湖险恶,人心叵测。而作为狩猎王座的持有人,杨啸天天生就比众人多出一倍的技能与属性点,毫无社会生存经验的他凭借这微弱的优势屡屡化险为夷。在尔虞我诈,阿谀奉承之中,杨啸天慢慢锐变着。前世的集团,前世的世家,前世的军阀,前世的所有势力多将在他面前俯首称臣,而他...却并不在意这些,未来,有更重要的任务在等待着他。因为这些神国之中的虚名在不久的将来,或许会灰飞烟灭,烟消云散。
  • 穿越之无能质子

    穿越之无能质子

    命运,笑话。命,为何物?运,又有何解?它有何资格主宰这一切,它有何能力可控制这万物?从不认命,若从出生开始,这一生的轨迹就已刻在命盘上,那,即使是颠覆了这世界,我也绝不会向所谓的命运低头!
  • 逆天重生,废柴二小姐

    逆天重生,废柴二小姐

    ◆龙衣,前世是最出色的佣兵,穿越到龙家最盛名的“贱骨头”身上。出生时,拥有天下罕有的地灵根,却在九岁时,被继母无情抽取,险死还生,融合在龙家另一个天才少女的龙菱身上。宅门深深,家族倾轧。原本应该是天才卓绝、耀眼光芒,却沦为一个低贱无比,人人可欺的贱骨头!新生的她,凌厉强悍,破茧重生后,悍然反出龙家,昔日所受羞辱,他日必百倍偿还。◆端木琉,霸道肆意,妖界最负盛名的妖尊,却虎落平阳,流落到小小的龙城。妖力未复,不能变成人身,更可恶的是还被一个丁点大的小女孩抓住。“这条狗真心不错,在魔兽森林里可以栽培为猎犬。”一个九岁女孩扑闪着眼睛,淡淡说道。狗?他几乎要气晕过去,他是妖族最高贵的啸月狼族!
  • 蓝血精神

    蓝血精神

    最闪耀的蓝血光辉,最强大的蓝血文化,最杰出的军人企业家。蓝血精神:常青企业的高贵基因。以使命感、纪律性和领导力为支柱,以一流的执行力为本质特征。是员工有效自我管理、保证完成任务的“利器”。学习蓝血精神,打造“蓝血斯巴达”团队。
  • 错爱:豪门冷少追逃妻

    错爱:豪门冷少追逃妻

    她是一个私生女,从小,没人疼没人爱,而那个一直看似乎对她不错的父亲,对她好,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这个家,对她而言,似乎根本没有半点值得留念的地方。但从小渴望亲情的她,对那个父亲,依然抱着一丝丝期盼,希望能得到他的关注,不曾想,在自己二十岁生日那天,她的父亲,竟对她下药……
  • 名医贤女

    名医贤女

    当一代医女穿越成人人唾弃的将军独女后,到底是安于现状还是努力去改变?司云想方设法让自己变得低调,哪怕被传说成不学无术痴呆懒惰也不去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瘟疫死人?南方贫瘠?司云忍无可忍跳出来,治瘟疫,修水渠,利农耕……当小小呆女成长为一方领主,世人哂然,皇上亏大发了。
  • 诡妹

    诡妹

    你知道鬼崽岭吗?你知道鬼崽岭的神秘传说吗??只因爷爷的名字和两千年前的鬼圣的一样,我就卷入了鬼崽岭这个神秘的传说!一觉醒来,爷爷莫名其妙的死了。打开棺材,却发现棺材是空的。爷爷怎么了,是死是活!为什么寻找爷爷,我踏入了一个其妙的征程。一路披荆斩棘,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一切都是因为鬼崽岭隐藏的这个天大的秘密!
  • 重生之凶猛虫巢

    重生之凶猛虫巢

    这是一本人与虫巢的故事。当虫巢拥有本体意识和分裂的人体意识,当本体进入星空挣扎,揭开虫族生存奥秘的时候,比普通人强大数倍的人体意识,将在人类的社会掀起怎样的波澜?一百多年前的人虫之战,人类生存岌岌可危的时刻,虫族因何退却?一百多年前的人虫之战,虫族只有成熟级虫巢出征,如今为何突然冒出大量幼生体再次入侵?数千米的幼体虫巢,上万公里的成熟级虫巢,之上还有何种力量?数千米的宇宙战舰,数千公里的行星级堡垒,之上还有哪种武器?在两者之间徘徊的主角,强烈的升级快感,随处可见的YY桥段,轻松休闲之余,不妨热血一番。让你看的更爽,让你激动的热血沸腾,让你笑的泪流满面。2014年,不得不看的真正虫族题材!————————————————————————本文不灭人类,也不疯狂杀虫,走极端的读者勿入。票票收藏不能少,喜欢看就收藏,支持就是动力,有了动力会越写越快,越写越多!
  • 聆听花开的声音

    聆听花开的声音

    阅读《聆听花开的声音》,你可以感受到田野上的清风,可以找到心灵宁静的港湾,可以发现生活中被人们忽略的真理,从而拥有一颗宽广的心,走向成功……感受英语的魅力!体验英语的快乐!当鲜花盛开时,我们会沉醉在花海中,为它们的美丽、娇艳赞叹不已,但你可知道它们的真正动人之处,在于它从含苞待放走向盛开的那一刹那。聆听花开的声音,默默感受鲜花盛开过程中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