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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由于不是周末,海滩上几乎没什么游客,我顺理成章地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刚在海滩上摆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就有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走过来,冲我say hello(打招呼)。我只想晒太阳、打瞌睡,不想聊天,回报一个微笑,就把帽子扣在脸上睡大觉。男孩锲而不舍,在我身边坐下,嘴里不时发出当地人最喜欢发出的、吸引别人注意的“嘶嘶”声。我假装睡着了,一直不理他,心想一会儿他觉得没意思了,自然会走开。没想到他竟然执着地跟了我一下午。

看我没有反应,他开始用沙子丢我。我意识到自己在沙滩上睡午觉的计划已经彻底没戏了,干脆站起身,沿着海岸漫无目的地散步。身后始终追着的“跟屁虫”,并没有像大多数当地人那样热情大方,主动做自我介绍,或是找点话题聊天,而是一直安静地跟着我。当我转头看向他时,他又羞涩地抿着嘴别开头。

走着走着,我累了,一屁股坐到沙滩上。本打算掏出手机来看一眼时间,可两只手上全是沙子。刚才在沙滩上躺过、趴过,不仅是双手,就连肚子上、腿上、后背上也都是沙子。我正举着手,发愁该怎么办时,“跟屁虫”走上前一步,拉着我的手就往自己衣服上擦,吓了我一跳。就算他的衣服上有洞,也不干净,我也不好意思用陌生人的衣服擦手啊。他也太自来熟了,对我好得无下限啊。我赶紧挣脱了他的手,连说thank you(谢谢)。然后把包放在沙滩上,下到海里洗洗手。在塞拉利昂遭遇过一次小偷后,我对自己的包十分不放心,我是一直倒退着走到海里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包。“跟屁虫”看出了我的担心,对我说不用怕,放心地去游泳吧,我帮你看着包呢。我心想,就是因为有你在旁边,我才不放心的!

匆匆洗好手以后,我快步走回沙滩。刚把手机掏出来,就发现一个穿得很嘻哈的黑人从远处的酒吧朝我走过来,走路的时候浑身一颠一颠的,他脖子上的大粗金链子也随着身体的节奏来回晃着,手里还拎着个啤酒瓶子,看起来就是个十足的大混混。他一边吊儿郎当地走,一边向我熟络地打着招呼。我使劲儿想了半天,才想起他是谁。

眼前这个混混就是为了两千利昂内讧的三位嘻哈青年中最矮的那个,也是最难搞的那个。上次他的造型也是手里拎着个酒瓶子,也亏了他的酒瓶style,不然我还真想不起来他是谁呢。他眯着眼睛看我,跟没睡醒似的。我赶紧往旁边闪两步,以防他嘴里的酒气喷到我脸上。他跟我套近乎,说你终于又来了,跟你一起的那个男的呢?我知道他指的是陆洋。上次我穿着长裙,这次穿的比基尼,还戴了顶大檐帽和大墨镜,就这样,混混居然还能认得出我,我真是佩服得很啊。估计这里很久都没有中国人来过了。

我又使出绝招——装听不懂、不认识他。一边笑着摇头,一边赶紧撤。

就在我应付这个大混混的时候,突然瞥到身旁的“跟屁虫”满脸戒备地盯着混混看,可是混混把眼光投向“跟屁虫”时,他又害怕地赶紧低下了头。看来这个混混好像在这一带还有点儿威名,有人怕他,嗯,也算混出头了嘛。

我偷偷回头观察,还好混混没跟来。走到海滩的尽头时,我决定坐下来好好欣赏一下日落。“跟屁虫”却没有跟着一起坐下来,而是跑到不远处的杂货摊儿。我以为他终于对跟着我失去了兴趣,没想到,他去而复返,还带回两块糖。他在我身边坐好,把其中一颗糖递给我,示意我尝尝。我不忍弗了他的好意,拨开糖纸,把整颗糖含在嘴里,居然是我最讨厌的薄荷糖,满嘴凉飕飕的。他把另外一颗糖咬成两半,只放了半块糖含在嘴里,含了一会儿,又吐回纸里,小心地包好,撩起破着大洞的上衣,谨慎地放进裤兜里。

我用舌头拨弄着嘴里的薄荷糖,薄荷的味道渐渐淡去,丝丝甜意逐渐在口腔中弥漫开。终于从凉中尝到了甜,我却把糖吐回了纸里,小心翼翼包好,并不是因为它的薄荷味,而是我也舍不得吃了。那么穷的孩子,只买了两块糖,自己舍不得吃,还给了我一块,把我感动坏了。可我居然在心里一直叫人家“跟屁虫”,还担心他是小偷,觊觎我的包。以我小人之心度了他的“小君子”之腹。

我赶紧翻包,找出两块姜糖。刚想都送给“小君子”,旁边又窜出一个运动少年,递给我一块口香糖。正好,俩人一人一块姜糖。

送我口香糖的少年看起来只比“小君子”大一两岁,接过我的姜糖后,他抱着自己的足球顺势坐在我的另一边,大方地做起了自我介绍。这个叫Hippo的“小朋友”从我坐在那里开始,就一直在做各种运动,压腿、原地高抬腿、俯卧撑、青蛙跳、头顶球……变着花样来。他从头到脚一身崭新的NIKE,手腕上还戴了几个彩色的运动手环。

没聊几句,他就邀请我去旁边的酒吧坐坐,我说自己更喜欢沙滩。况且去酒吧会再遇到那个混混,除非我疯了。

他说好,Vanessa,那咱们就坐在沙滩上聊天吧。他知道我叫Vanessa以后,每句开头必叫一遍我的英文名。我以大姐姐的姿态,关怀地问他今年多大了。他说19岁了,敢情我把人家的年纪猜小了。

他小心翼翼地问我,Vanessa,我是黑人,而你是白人,你介不介意?哈哈,我刚努力变黑了几个小时,就有人夸我白。在黑人的眼里,不分黄种人和白种人,除了黑人都是白人。

我纠正他,我是黄种人。

他说好,Vanessa,你是黄种人。

我说黄人、白人、黑人都一样,我们只是皮肤颜色不同,但里面都是红色的。说完我还吐了吐舌头,用来辅助说明内部颜色都是红的,所以没有什么可介意的。

Hippo看起来很高兴,然后问我有没有结婚。

我说没有。对一个“小孩”,没必要搬出我那个虚构中的丈夫。

本来一直很安静的“小君子”突然开口问我,你想不想去游泳?

我说不想,我只想晒太阳。

Hippo冲着“小君子”皱了一下眉,然后重新调整情绪,特抒情地说自己如何如何喜欢中国,向往有一天可以去中国。接着又问我,Vanessa,你多大?

我如实相告,26岁。

他愣了一下,然后淡定地说,哦,Vanessa,那你只比我大4岁。

我一下就懵了,莫非我100以内的加减法运算出了bug(错误)?我说你刚刚明明说自己19岁,怎么只比我小4岁了?

他说Vanessa,你记错了,我刚才说的是我10岁的时候,爹地在内战中过世。我19岁时妈咪又去世了,那是5年前的事,今年我22岁。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他是在藐视我的智商。不过又想了想,开始窃喜,说明他目测我年龄肯定测少了,第一次才没把自己的岁数说得很大。想当年初中刚毕业就有小孩叫我“阿姨”,如今终于有人往岁数小的方向猜我了。

就在我暗爽的时候,Hippo开始滔滔不绝、声情并茂地讲述自己的家庭情况,说自己的兄弟和亲戚都不喜欢自己,但是他要努力上好大学。说到后来自己都快把自己说哭了,一边摇头,一边咬着下嘴唇,双眼饱含泪光。苦情戏演完后,接档的是功夫片。他开始反复重申自己很喜欢中国,还喜欢香港和成龙,甚至立刻向我行了个抱拳礼。

我被逗笑以后,他说Vanessa,我很喜欢你,你的眼睛很漂亮。

出于礼貌,我回答道我也喜欢你。

“小君子”突然又冲我冒出一句,你为什么不去游泳?

我向他解释,我忘带毛巾了,不想浑身湿答答地穿衣服。

Hippo好像瞪了他一眼,转而向我要住址、手机号和Facebook账号。

我说自己马上要回国,当地的住址和手机号就没用了。自己的Facebook号不记得了,把我的便笺本和笔递给他,让他把他的账号写给我。他一笔一画地写着英文,可是说真的,每个字母我都不认识,就跟他自创的似的。

他写完以后,又在账号下面用超大字体写了一行字,这行字我勉强看懂了:“I LOVE YOU!”(我爱你!)

我瞬间凌乱了,敢情这“小朋友”是在追姐啊,怪不得刚才在姐面前像只开屏的孔雀,将十八般武艺使了个遍。紧接着,我的反应居然是低头看了看自己那肥而不腻的肚子,一大坨白花花的肥肉,正好从上下两截比基尼中间挤了出来。我忍不住对自己吐糟了一句,“小朋友”啊“小朋友”,泡妞功力不俗,就是审美有待提高啊。谁遇上这事,都得憋不住地笑,搁谁谁不虚荣心爆棚啊?

Hippo见我笑得挺开心,居然问我可不可以亲我一下。

我真的很失礼,没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小朋友”实在是太搞笑了,口味如此之重。

Hippo莫名其妙,问Vanessa,你为什么笑?我很可笑吗?

我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摇摇头。

他开始自顾自地在沙滩上画小人,画了三个小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小孩。他先是指着地上的那个男人说,这个是他。然后又指指女人说,这个是我。当他指向那个小孩时,我就打岔,我指向身旁的“小君子”说,这个是他。

Hippo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连声say no(说不)。正要再重新指一遍的时候,那个混混提着一瓶新酒,晃晃悠悠地又走过来了。Hippo趁着混混还没走近,动作十分迅速地用脚把地上的画抹掉了,我感觉他同时也把自己的节操抹掉了。

混混走过来又叽歪了一通,我照例装傻充愣。他一看没有什么便宜可捞,就悻悻地走了。其实我真心感谢这个混混过来搅局,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我赶紧站起身,准备走人。Hippo暧昧地帮我掸肩膀上和脸上的沙子,我说不用,谢谢你,小朋友。

大混混只想骗骗小钱,小骗子却想忽悠大人。

Hippo和“小君子”一直目送我上了一辆停在酒吧门口的出租车。临上车时,我朝他们挥了挥手,其实我心里只对“小君子”一人说了再见。在回去的路上,我突然想到,“小君子”一直打岔,让我去游泳,可能是想让我远离那个Hippo。

似乎我才是被援助的那个,非洲人民慷慨地援助给我各种“热情”。只可惜,我在海边看日落的计划也被他们的各种“热情”彻底搅黄了。

男人的足球,女人的发型

足球之所以风靡全球,与它的场地受限制较小有很大关系。只要地方够大,地面平不平无所谓,沙滩足球可以更热血;球门有没有也不重要,书包或是饮料瓶都可以替代;服装嘛,只要不全裸,一条泳裤或者沙滩裤足矣;鞋呢,光脚也无妨;还能让很多小伙伴参与进来一起high。这些也是足球运动在基础设施相当简陋的塞拉利昂得以蓬勃发展的原因。

弗里敦的海边经常可以见到足球队在训练。一排小伙,赤裸着上半身,飞快地做着俯卧撑。他们身上的肌肉丰满壮硕,马甲线、人鱼线俱全,腹肌一块块突起,凶猛异常。本姑娘天生对肌肉男没什么抵抗力,一点儿都不知道害臊,使劲儿盯着肌肉男们看,只恨眼睛长少了,都不够挨个看仔细的。

除了肌肉,比起二十二个男人争抢一个破球的“狭隘”运动,我对非洲球星们的发型反而更感兴趣。每当他们在球场上奔跑时,“上下翻飞的满头小辫,究竟是怎么编的?编成这样的发型,还洗不洗头发?”这些问题就会在我脑子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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