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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壮士一去不复还

“我杀人都是用刀的!”罗成看都没看男孩放在他面前的短剑,自顾自的饮着酒。“丁太爷爷倒是会些剑法,可是他只有左手,而且我又舞不起长剑。所以他教我左手的剑法用这样的短剑最合适,你觉得我要不要再打造一把短剑右手用。”听了这话罗成才瞥了一眼桌上的短剑,说是短剑其实也不是特别短,一般的长剑是三尺,最长的不过三尺三,男孩的剑,剑身约两尺,加上剑柄有两尺三长。这样的剑倒是挺适合男孩的身高,而且左手的平衡性本就不如右手,短剑比长剑更好控制,只是不知道男孩的剑法如何。“说了我杀人是用刀的,不过你要用剑的话,还是再配把长剑,不过看你的小身板舞长剑也不是很合适啊!”

“我才十岁!”云墨打断了罗成的话,罗成总是说他是小身板,也没见罗成的身板有多大,除了肚子上的肉多了点。“扯淡!你哪点看起来像十岁?小屁孩能坐着和我喝酒吗?小屁孩能想到杀人这么深奥的问题!”听了罗成的一顿吼,云墨陷入了沉思,罗成说的对,连云墨自己都不觉得自己只有十岁,他不止一次想到“穿越”这个字眼。三年前的三天大梦使他无缘无故多了二十年的记忆,只是记忆中的世界与现实差距太大,而且不论是现实的记忆还是梦里的记忆都那样的真实。正因为真实所以他无法相信穿越的事情,毕竟穿越这种事也只有小说故事中才会出现,而且现实的世界他又如此熟悉,土城的生活历历在目。所以他宁愿相信那真的是场梦,“我只是有点早熟而已,毕竟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我成熟了!”

“去去去!你指定是转世的时候没有入轮回,而且上辈子一定是个人精!所以一个小鬼头鬼精鬼精的!”罗成见云墨皱着眉头,于是敬了碗酒调侃道。看到云墨喝了口酒舒展了眉头,便放下酒碗道:“那么这次离开还回来吗?”云墨饮了一大口酒,感受着胸口的火辣回答道:“这次狩原结束后我就不回土城了,我会直接南下,若是杀不了他,我自然也就永远不回来了。若是杀了他,那么我想我在京都也可以混出个人样了,也许以后就在京都生活了。美酒佳人四合院,去看看你说的那种幸福生活!”罗成曾经跟云墨说过天朝城中的样子,那个时候罗成一脸荡漾的说道:“美酒佳人四合院,京城的生活真的很幸福!”

“盘缠够吗?”土城位处天朝国边疆,天朝城是中心,两座城相距何止千里,出门在外没有钱可谓寸步难行。“我家的院子我托给丁太爷爷了,盘缠我是够的,怎么说我云家也算是土城的大户,家里还是有些银子的。”“我去!云家大院你就让一个孤寡老人住里面?反正你以后也不回来了,就不能把院子转给我吗?”罗成郁闷的喝干了最后一碗酒。云墨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两人相识就是因为罗成看上了云家大院,要不然他也不会整天跑去找个小屁孩喝酒,谁知道罗成怎么哄怎么骗都拿云墨没办法。最后罗成发现眼前的哪是个孩子啊,这个小男孩的心思居然比他这样一个混迹多年的成年人还要精。

云墨还以为罗成放弃了,没想到现在他又提到了大院子,想了想丁太爷爷一个人也确实不需要那么大的院子,罗成要那院子无非就是要在土城有个家,说不得以后就终生戍守土城了。云墨也喝完了碗里的酒道:“院子的事你可以找丁太爷爷说说,我会跟他打下招呼的。”

听了云墨这话,罗成不禁有些欣喜,有了云家大院,自己也就可以在土城中安家了。见自己的小兄弟如此的豪爽,罗成自然也不吝啬:“明天来军营中领马匹装备,到时候就不用还回来了,天朝城那么远,没有马儿怎么赶路?我一定给你挑最好的马儿!”

天色渐渐昏暗,葬魂坡上更是阴森,最大的坟墓前跪着一个黑发男孩。男孩自然是云墨,看着云家之墓四个字,男孩眼里泛出泪光,习惯性的抬头望向天空,可是泪水还是溢出了眼角。一度以为自己长大了的男孩此刻止不住泪水的流淌,他觉得委屈,他觉得憋屈,所以他哭了,每次来墓碑前他都会哭。这个世界跟自己有关系的人都躺在墓中,只有他一个人在墓外,他不喜欢一个人,那孤独的感觉真的让他好想哭。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雨夜那个少年那把剑,他将那个少年当成自己的宿敌,少年用剑屠尽他全家。那个少年叫苏幕冷,来自天朝城剑阁,他决定要修一把比少年更厉害的剑去报仇。“爹,娘,哥哥,云家的列祖列宗,云家云墨叩首”男孩抬手抹干了泪水,俯身磕了三个响头。

夜幕降临,土城中一片寂静,人们都在夜幕来临前睡下,这是一种习惯,也许是因为劳作了一天累了,也许只是为了省下一些灯油钱。云家大院对面的小屋中还亮着灯,一个独臂老人和一个男孩就这么面对面坐着。“决定要离开了吗?”“是的。。”面对面坐着是在聊天,老人看着面前的黑发男孩,这是他这一生唯一的徒弟,修行的道路从失去右臂后就注定走到了尽头。于是老人来到这座小城了此一生,修行让老人曾经辉煌过,可是那一切也只是曾经。老人活了很久了,没有达到显圣的境界,而且这些年为了云墨的修行老人耗损了不少修为。这一次男孩走了也许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聊天了,老人不免想要多说些话,可是又找不到什么话题。

三年来老人跟云墨说了很多话,大多关于修行,也有一些老人年轻时的见闻。所以临别之际反而找不到什么要说的,这个时候云墨找到了话题“罗成想要我云家的大宅子,丁太爷爷可以跟他商量个合适的价格转给他,此人是个为将的人才,若是他戍守土城一辈子,对我土城来说也是极好的。换的钱太爷爷自己留下吧,算是云墨孝敬太爷爷的!”说着云墨跪下磕起头来,“太爷爷在上!请受孙儿一拜!恩公在上!请受在下一拜!师尊在上!请受徒儿一拜!”三个头三句话,独臂老人是看着云墨长大的,算是云墨的太爷爷辈,三年前的雨夜老人救了云墨一命,这是救命之恩,指导云墨修行,此为启蒙师尊。云墨是个有条理的人,他的懂事让老人动容。老人眼中噙着泪水,所以什么话都没有说看着云墨向对面空旷的院落走去。

云墨是个理智的人,所以他回到大院便收拾起东西来,明早就要离开了,连夜收拾好东西。东西不多,云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衣服穿穿也就小了,所以只带了三件换洗衣服,都是黑色的布衣。钱,云家的财产倒是不缺,收拾收拾有一锭多,足够普通人过一辈子,毕竟晚上与罗成喝酒吃肉也才几十文,一锭是一千两,一两是一千文,所以这些钱足够云墨一路到天朝城中去。衣服盘缠打好包,云墨早早就睡下了,平日里他都会打坐修炼一段时间才会睡觉。不过修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明早要早起所以还是早些睡下了。

第一声鸡叫响起,云墨便洗漱完毕,他拿起扫帚又把云家大院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用黑色丝带将至肩的黑发束起来,左边刘海垂至眼角,他觉得这样的发型很合适。背起包裹,系上短剑,拿起祖传的那把长剑,男孩就这样轻装朝着城东的军伍营走去。

罗成说要送他一匹马,于是云墨早早来到马厩,罗成也已经在了,罗成是军人自然起得早些,而云墨起早是他的习惯。到马厩中罗成顺手牵了一匹马过来,枣红色的高头大马,还用厚实的手掌拍了拍马背表示这马很结实。可是云墨看上了后边一匹黑色的马,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那马全身黑色,黑发黑衣配黑马。罗成不禁为云墨的口味感到无奈,小小年纪怎么就喜欢黑色,。“这马可是个吃货!草料一顿可以吃别的马的两顿!”“没事!好马吃好料,能吃的牲口就是好牲口!”罗成不禁又为云墨的心思所惊叹,还真是!这黑马真心不错,因为黑马是他的坐骑~

荡寇队的标准装备是长矛,马匹,腰刀,胸甲。可是长矛云墨不好拿,胸甲又穿不上,至于腰刀,云墨自己备了短剑。所以最后荡寇队伍中有了最突出的一员,黑色布衣骑着黑色大马,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黑色的眼眸,稚嫩的面孔的男孩居于队伍前端。最前面是个软甲红披风,骑着枣红色大马的男人,男人腰间挂着一口大刀,乱糟糟的头发加上腰的另一边挂着的大酒囊透露出一种浪荡不羁的气息。“为什么你不用长枪?刀其实不适合马上作战的!”罗成一脸鄙夷的看着身后黑马上的男孩道:“长枪杀人用刺的!要是刺不中呢?难道用枪柄把人砸死?劳资用刀,近身就砍,想怎么杀人都行!懂?”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就这样荡寇队伍和狩原的猎户们一同出了土城,守城的军士们看了都不由调侃:“可要多打点兔子回来,俺们一顿可以吃一整只呢!”对于这样的调侃,猎户们自然都不在意,有的猎户便反过来调侃:“给你一只羊你能吃得了吗?”伴随着北方男人爽朗的笑声,云墨回身看了一眼土城心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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