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张照片被我忽略了。在踏出那间房子前,也就是两个小时后,特蕾莎出其不意地把照片拿给我看。是一张残破不堪的老照片,用胶带重新拼贴过。她将照片摆在桌面上,就放在装满烟蒂的烟灰缸和一瓶龙舌兰酒之间。她刚喝完了三分之二。那把有三个弹匣的手枪,摆在那儿像是在预示当晚即将发生的事情—事实上,就是宿命般的预警。
这张最后的照片,老实说来十分老旧,只剩半张,因为左半边被撕毁了:从残余的另一半依稀可以辨认出一个男人的手臂,裹着像是飞行员外套的袖子,搭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肩膀上,女孩有混血儿特有的棕色肌肤,丰盈的黑色头发,还有一双大眼睛,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她穿着紧身长裤,难看的羊毛领牛仔粗呢外套,盯着相机镜头,露出犹疑不定的表情,似笑非笑。尽管脸上化着粗糙的大浓妆,我还是注意到那双黑色瞳孔里蕴藏着天真或者说是脆弱的眼神,而这更加深了那张鹅蛋脸上的稚气。一双轻轻勾勒成杏仁形状的眼睛,线条分明的嘴巴,鼻子的形状隐约透露出逐渐退去的古老印第安血统,马黛茶色的皮肤,高高翘起的下巴流露出一股桀骜不驯的自负。我想,这女孩算不上美貌,但是有一股特别的气质。她的容貌称不上完美,只算得上清秀,这种美仿佛是过去的古老光辉延续了几个世纪之后遗留下的独特痕迹。而这也使得那股脆弱带了点平静,或许该说是一种单纯的自信。我暗自猜想,如果今天我不认识照片里的人,也许那种脆弱会让我心软。
“我差点认不出是您。”
这句话脱口而出。对于我的评语,她似乎不以为意,只是凝视着桌上的照片,良久。
“我也认不出来。”她下结论似的说。然后,她把那张照片放进沙发上的袋子里面,放入绣着她姓名开头字母的公文包,然后往门口一指。“我想这样就够了。”她说。
她看起来疲惫不堪。长时间的谈话,香烟,龙舌兰酒。她的双眼下挂着黑眼圈,已经不是昔日照片里的眼睛。我站起身来,扣上夹克的扣子,伸出手向她道别—她几乎没有碰到我的手,我的注意力再次放到那把枪上。原本在房间另一头的胖胖的保镖,现在正站在我身旁,一脸漠然,一副准备送客的样子。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那双发亮的蜥蜴皮靴子,赘肉从手工图腾腰带上挤出来的啤酒肚,以及T恤底下让人有压迫感的身躯。当他打开大门,我发现他的肥胖不过是虚张声势,全是左手制造出的效果。显然,他只把右手当成工作的工具。
“希望一切顺利。”我意味深长地说。
她循着我的目光看向那把手枪,慢慢地点头同意,但是并非因为我说的话。她正沉浸于自己的心思里。“当然。”她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