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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治家之方(2)

曾国藩的孝顺不仅只对双亲,他一直主张“贵体孝道,推祖父母之爱以爱叔父,推父母之爱以爱温弟之妻妾儿女及兰、惠二家”,并努力去实现它,成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孝子。

曾国藩的三叔父曾骥云,一直在家务农,生活艰苦,曾国藩常常不忘接济他,待他如同父亲,他后来依靠曾国藩的孝敬,生活慢慢地好了起来。曾国藩不仅对叔父常敬孝心,对兄弟也是关爱有加。

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才华出众,后来加入湘军,成为一名得力干将,立下了许多战功。但为人有些骄傲,曾国藩常耐心地对他加以劝诚,慢慢学会如何做人。生活中,曾国藩也是时时处处关照弟弟。有一次,曾国荃左臂疼痛不能伸缩,曾国藩特别担心,后来专门派人给弟弟送去膏药三副。曾国藩得到一个“一品”的名额,不给自己的儿子,却给了弟弟的儿子纪瑞,事先也不告诉弟弟。

从这些事情我们可以看到身为长兄的曾国藩爱弟、让弟的浓浓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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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传家久

曾国藩对于家中的妇女,同样严格要求她们力行“勤俭”。他认为:“凡是世家子弟不勤不俭,从世家妇女的言行就能看出来。”又说:“家道兴衰,全系乎内政之整散。”因此,他要求自己的妻子“以勤俭自惕”,“以劳苦自乐”,为各房及子孙做出榜样。

曾国藩虽然位居高官,但一生勤劳、节俭,并不因自己的权势而坐享其成。

咸丰十一年六月,因处于战争时期,供需紧张,有时常需军队自己种菜。曾国藩幼时在农村,对耕种上的事还较熟悉,因此,他即使在日理万机、戎马俊惚之际,也不忘对士兵种菜加以指导。时间长了,他在军营总结出“课勇夫种菜”的经验,后来还写信将它告诉了长子曾纪泽。

他在信中说到:“每块土约三丈长,五尺宽,务使瓣草及摘蔬之时,人足行两边沟内,不践菜土之内。沟宽一尺六寸,足容便桶,大小横直,有沟有浍,下雨则水有所归,不使积潦伤菜。”又鉴于家乡老农种菜不怎么讲究整土开沟之弊,他要求在自己家中“首先试验,开此风气”。

曾国藩不仅要求自己勤劳、节俭,对家人也是这样。他常在家书中不厌其烦地告诫子弟要“勤俭自持,习劳习苦”,“磨炼筋骨”。并说“大官靠不住,惟勤俭可恃”,“家勤则兴,人勤则俭,能勤能俭,永不贪贱。”曾国藩认为体现勤俭的重要地方就是“早起”。早起,是农业社会中最优良的习惯。宰予昼寝,昼寝就是晏起之谓。日高三丈,尚未起床,故孔子斥之,谓为朽木。曾国藩在信中多次对弟弟们提到:我们家从高曾祖以来就有了天未亮就起床的好习惯,竟希公、星冈公、竹亭公都是黎明时分起床,“竟日无片刻暇逸”。因此,他给自己定了“不晏起,勤打扫,好收拾”的戒条,这个戒条在他的一生中从未间断过,由于他的严于自律,家中子弟皆以“贪睡、晏起”为戒,以“早起、洒扫”互勉。

曾国藩对于家中的妇女,同样严格要求她们力行“勤俭”。他认为:“凡是世家子弟不勤不俭,从世家妇女的言行就能看出来。”又说:“家道兴衰,全系乎内政之整散。”因此,他要求自己的妻子“以勤俭自惕”,“以劳苦自乐”,为各房及子孙做出榜样。新媳妇进门,就要教她做菜煮饭,时时督促她勤劳纺织,让她会做针线活,自己缝衣服,自己做鞋袜。还要教会她们讲究作小菜,如腐乳、酱油、酱菜、醋、干笋、烘鱼之类。曾国藩认为,“这些事看上去是小事,但却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兴衰,因此,必须做到“大房唱之,四房皆和之,家风自厚矣!”为了使家中妇女养成良好的习惯,他将“食事,衣事,细工,粗工”作为每日必修功课,按早饭后,已午刻,中餐后,酉刻四段时间分别实习;并规定食事每日验一次,衣事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织者验“鹅”蛋,细工五日验一次,粗工每日验一次,又规定“四女一媳”,每年要给他做一双布鞋和若干酱菜、烘鱼,然后寄与他,“各表孝敬之忱,各事针线之工,余亦得察闺门之勤惰也。”

从这里可以看出曾国藩位居高官,却从不沾染官僚的习气,在生活中依然保持贫民子弟的朴实家风。他曾反复告诫曾家后代,一定要一边种地,一边读书,以保持前辈的老传统,千万不要沾染些许官场习气。他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或许还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他对自己的儿子严加约束:“不许坐轿,不许使唤奴仆做取水添茶、拾柴收粪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亲自去做;播种除草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去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骄奢淫逸,才算抓到了根本!”他认为,无论是大家,还是小家,无论是官家,还是农家,无论手工之家,还是商贾之家,如果勤苦俭约,就没有不兴旺的;如果骄奢倦怠,就没有不衰败的。

因此,曾国藩在家训中,时时强调一个“俭”字。为了做到俭而不奢,居官清廉,他对子弟作了许多具体规定,如:弟每用一钱,均须三思。至嘱。

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后辈子侄,总宜教之以礼。出门宜常走路,不可动用舆马,长其骄惰之气。一次姑息,二次、三次姑息,以后娇惯则难改,不可不慎。四轿(指四人抬的轿子)一事,家中坐者太多,闻纪泽亦坐四轿,此断不可。即弟亦只可偶一坐之,常坐则不可。蔑结轿而远行,四抬则不可。竹头木屑,皆为有用,则随处皆取携不穷也。“俭”字功夫,第一莫着华丽衣服,第二莫多用仆姆雇工。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

但是,生活之中光知道俭朴还不够,还要勤劳。勤劳才能家业兴旺。曾国藩说:“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

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初三,曾国藩作《习劳而神钦》,他这样写道:“谁都喜欢安逸而厌恶劳动,无论出身贵贱,聪明的、愚蠢的、年老的、年轻的,都贪图安逸而不想去劳动,古往今来都是这样的,这是人之常情。一个人身上每天所穿的衣服,所吃的食物,和他每天所做的事情,所付出的劳动相称,旁边的人则不会对他有什么议论,鬼神也是允许的,因为这是他自食其力的结果。如果农夫和织妇,一年到头辛勤劳动,才得到几石粟米,几尺布,而富贵的人家,一年到头安逸享乐,生活奢化,不做任何事情,就得到美味佳肴,锦衣华服,高枕无忧,一声吆喝,一帮人听候使唤,这是天下最不公平的事情,鬼神也是不允许的,怎么能够长久呢!

“古代贤明的君主和忠贞的大臣,像汤昼夜工作,文王日日勤政,周公夜以继日,每天工作到天亮,这些贤德的人都是以勤劳勉励自己。《无逸》一篇中讲,推行勤劳可以长寿,享受安逸上天也不允许,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要学到一身才华,就必须勤加练习技艺,磨炼筋骨,在困境勉励自己不断努力,操心忧虑,则可以增长智慧和才识;为天下大事奔忙,自己必需挨饿、受冻,不谋私利,造福人类。大禹治水四年,几过家门而不入,墨子摩顶放踵为了让天下人受益,他们都极其俭朴、极其勤劳地为人民大众奉献自己全部身心。因此荀子称赞大禹、墨翟的行为,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勤劳俭朴。

“从湘军兴起后,我每当看见身上怀有一才一技,能吃苦耐劳的人,都认为他们可以有一番作为,为人所用;有些人没有任何才技,又不习惯于劳作,他们则会一无是处,受尽饥饿寒冷而死。所以说勤劳可以长寿,过于安逸则遭天谴;勤奋则可学到一技之长,为人所用,喜欢懒惰、安逸的人则一无所长、无人理睬;勤奋努力可以济世救民,受到神人的钦佩,懒惰安逸则无人问津,鬼神都不愿帮他。所以君子想得到人、神的帮助,只有勤劳吃苦。”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曾国藩认为家业兴旺的长久之计仍在于勤,勤则兴,逸则败,他深知人败,离不得个“逸”字,人如果不勤奋努力,终将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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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家政方略

曾国藩的治家思想一向被人推崇。在曾国藩一系列的家政思想中,不仅提出了诸如“八本、八宝、三不信”思想、勤俭孝佛德行,吸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一贯推崇的家政道德思想,而且做出了自己强特的发扬和创新。

俗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仅家有家规,军有军纪,而且国有国法。一国之内没有规矩,国家就会陷于混乱,一切事务、政策都无法有效地组织实施起来;一军之内缺少了军规,军队组织就会涣散,将勇各行其是,军队的战斗力势必就会受损,作战的指令和意图就不能得到圆满实现;落实到一家之内,如果日常事务中没有明确的或约定俗成的规矩,家庭成员各行其道,这家人就会显得没有规矩,没有教养。而且一个家庭文化内涵的厚实与否,外人一望即知。再者,有效的家庭组织、家风,可以增强一个家庭的内在凝聚力、文化气氛,有效地支持所有家庭成员各自的成长与发展,协调成员间的关系,促使全家人齐心协力,共同发展。一旦一个家庭内在的能动性、整合力以及生机勃勃的气象被这个家庭的主持者通过适当的方式和规矩合理地调动起来,这个家庭的成员中就会出现那种“兵雄雄一个,将雄雄一窝”的局面。曾国藩就是这样一个带有一定封建色彩,然而你又不能不佩服其持家有道的封建家长。在清季那样一个乱世中,居然从一个并不十分显要的乡绅家庭中走出了两位封疆授爵之大臣(曾国藩、曾国荃);一位外交界的奇才,曾经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曾纪泽);一位著名的数学家(曾纪鸿)等。不能不说与其持家治家大有关系。

曾国藩的治家思想一向被人推崇。在曾国藩一系列的家政思想中,不仅提出了诸如“八本、八宝、三不信”思想、勤俭孝佛德行,吸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一贯推崇的家政道德思想,而且做出了自己强特的发扬和创新。不仅如此,曾国藩一生品行的过人之处,应是他说得出来就一定做得出来的精神。他在管理家庭方面,也并不满足于仅仅提出一种治家之道,而且更加积极地躬身实践,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有令必行,有错必究,又相亲相爱,齐心协力,形成了曾国藩十分严谨又十分注重内在团结的家风。

要讲曾国藩的治家之道,就必须先提到其祖父星冈公、父亲竹亭公、两代人于治家方面给曾国藩遗留下的宝贵经验。在易孟醇先生《曾国藩传》中,对湘乡曾氏的家谱及星冈公、竹亭公在世时的情形作了描述:曾氏第六十二代曾孟学迁至湘乡大界后,在这里繁衍了大批子孙。曾氏迁湘乡后到第四世,家庭开始富裕起来,人丁也更繁盛。第四子贞棋,名应祯,字元吉(1694-1764),“少贫,手致数千金产,室庐数处,尽以予其子。而自置衡邑之能塘湾田四十亩以志焉”。曾元吉次子辅臣,别号辅庭(1722-1777),配蒋氏,生子一,名衍胜。衍胜字儒胜,号竟希,别号慎斋(1743-1817),是曾国藩曾祖。他六十六岁那年,即嘉庆十三年(1809),举家从大界迁至白杨坪居住,死时,曾国藩已五岁。

曾竟希第三子兴驼,字玉屏,中年改名星冈(1774-1817),即国藩祖父星冈公。他继承祖业,占有一百多亩水田和多处山村、屋宇。因为年轻时家道正兴,星冈公年轻时放荡游冶,酒食征逐。直到父死后,已过而立之年的曾星冈,挑起了一家重担,始收心治产业。对于自己的这些经历,星冈公曾有一段坦率的自述:“吾少耽游惰,往还湘潭市肆,与袭马少年相逐,或日高酣寝。长志有讥以浮薄,将覆其家者。余闻而立起自责,凭马徒行。自是,终身未明而起,余年三十五,始讲求农事。居枕高崛山下,垄峻如梯,田小如瓦。吾凿石决壤,开十数目多而通为一,然后耕夫易于从事。吾听宵行水,听虫鸟鸣声以知节候,观露上禾颠以为乐。种蔬半畦,晨而耘,吾任之;夕而粪,庸保任之。入而饲泵,出而养鱼,彼此杂职之。”他的长子名毓济,字麟书,号竹亭(1790-1851),即曾国藩之父。其科考未第,以读书、教书终其身。

曾国藩就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受祖父曾星冈、父亲曾竹亭的影响很深。由于曾竹亭科考落第,愤而设馆授课,星冈公一直是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的最高管理者。

据曾国藩说,“吾家累世以来,孝悌勤俭,辅臣公以上吾不及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未明即起,竟日无片刻暇逸。竟希公少时在陈氏宗祠读书,正月上学,辅臣公给钱一百,为零用之需。五月归时,仅用去一文(当为二文),尚余九十八文还其父。其俭如此。”

曾星冈从中年起也接受了父亲竟希公的这种身教。道光十九年(1839)正月,曾国藩已点翰林,正式步入仕途,曾星冈仍然训诫儿子竹亭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靠他吃饭。”后来,曾国藩把父亲的这种家风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家书中提出来,用以教育子侄。他写道:“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求治家之法,第一早起,第二打扫清洁,第三诚修祭祀,第四善待亲族邻里。……此四事以外,于读书、种菜等事尤为刻刻留心,故余写家信,常常提及书、蔬、鱼、猪四端者,盖祖父相传之家法也。”他把这八件事归纳为“书、蔬、鱼、猪、早、扫、考、宝”的“八字诀”,并“拟即写屏上”,赠送给诸弟。他认为只有如此,“庶不改祖父以来之旧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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