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112600000046

第46章 保险陷阱(5)

1997年6月,被告人杨某经招聘进入某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任营业部营销员。2000年3月离开该公司。2000年?6月,被告人杨某回到该公司任收展员,后于同年?7月离开公司。2001年5月,被告人杨某冒用该保险业务员的身份,以给保户张某办理一次性趸交保险业务为名,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9904元。从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先后多次冒充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业务员的身份,以为保户办理一次性趸交保险业务、办理追加投资、提前交纳保费等为名,先后骗取17名保户的钱款近50万元。被告人杨某将上述钱款全部非法据为己有。后经告发,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十一、隐瞒所出售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以及投资风险

案例1:

2006年3月,家住四川彭州的张大爷去当地某储蓄所存钱,按照计划,他想把5万元钱存一份3年的定期。谁知,储蓄所工作人员却劝他不要存定期,并介绍了另外一种“更保险、更划算”的存钱方式:“我们正在代销某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年保底收益2.5%,如果运作得好,收益还更高,这比银行存款划算得多了。”一开始,张大爷不同意,说还是存定期放心。银行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劝说,向老人讲购买这种保险的诸多好处:“不仅收益高,还能得到额外保障,且没有任何风险。”慢慢地,老人开始动摇了,最终同意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选择了买保险。

2006年10月,张大爷的老伴生病住院,急需要用钱,张大爷便去储蓄所想取出这5万元。一开始,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还不同意,说是没有到期,但经不住张大爷的再三要求,储蓄所终于同意“取钱”。当张大爷拿到钱时,大吃一惊:5万元存进去,存了半年反而缩水了,拿到手的才46000元。张大爷气愤地说:“存银行利息再低,本金起码还是有保证的。早知道买保险连本金都不保,我肯定不会买!”

张大爷购买的就是某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相比储蓄,万能保险既有一定的投资功能,又有一定的保障。但它也有自己的劣势:如果中途退保,要损失很大的一笔费用。作为保险代理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中,隐瞒所出售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使得张大爷作出与自己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决策。实际上万能险应坚持长期投资才能见效,如果是短期资金,随时需要用钱的家庭不适合购买。

案例2:

2003年11月份,李某到家附近的一家建设银行网点去购买3年期的国债,结果被告知银行暂时没有国债出售。当时有位在建行内设柜台的小姐对她讲,自己是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营销员,现在公司与建行联办3年期储蓄业务。既然银行现在没有国债可买,把钱存在保险公司也是一样的。保险公司给的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且不要缴纳利息税。存满2万元还可以送一桶食用油。

当时李某半信半疑,但又下不了决心。这时,这位营销员对她又是解释又是许诺,让她一百个放心,并说在投保单上写清楚“3年期满,柜台领取”。营销员说自己在三家银行设了柜台,是不会跑掉的,到时如有任何差错都可以找她负责。李某想只要不缴税,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利率,3年保证领取,那么也基本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在这位小姐的一再保证下,李某最终相信了她,将自己的5万元交给了她。

过了几天,该营销员通知李某去建行拿单子,李某发现是一份10年期的保单,于是很生气。自己本来就不想买保险,现在又碰到这种事情,于是拒绝收下保单。这个营销员一再给她讲这就是储蓄,与保单是没有关系的,3年后到期尽管到银行领取本息,还拿出好几份同样的单子给李某看。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营销员的一再劝说下,李某相信了她并拿走了保单。

此后的一天,李某在上班时偶尔听说有人买保险受骗的事情,让她联想到自己几个月前买保单的事情,觉得很是疑惑。于是,李某再次拿出保单看了看并亲自到该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的咨询,结果被告知,如果3年后要退保的话,别说利息就是本金也不可能全部拿回。李某傻眼了……

案例3:

1999年9月,上海某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小张向徐某推销其公司的一种人身保险产品。徐某很犹豫,说自己家里经济不是很宽裕,如果购买这种保险,遇到什么事情需要用钱就麻烦了。徐某说:购买保险后,投保人随时可以退保,不会受到经济上的损失。徐某就放心了。1999年10月,徐某为自己在这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保障非常高的长期人身保险,每年缴纳保险费共计996元。后来,由于徐某家庭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故,没有能力继续支付保险费,于是徐某在2000年3月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接受申请后,告知徐某只能退还259元。徐某对保险公司的退保金额很不满。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在办理退保时,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徐某隐瞒所出售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实际上是为了自己多得佣金。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通常有分期缴纳保险费或一次趸缴保险费两种缴费方式。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险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如新合同费、收费费用)支出比较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用,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已无剩余或所剩甚微。业务员没有告诉徐某此情况,严重损害徐某的知情权,导致徐某做出了与自身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投保决策。

案例4:

2000年春节刚过,李先生在表姐家碰到某人寿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小俞。小俞向李先生介绍了一种新型投资类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小俞说,这家保险公司特地从国外请来一位专家帮助炒股票、国债、期货等。如果现在购买这类新型投资类产品,不仅可以享受到终生保障,每年还有最低20%的投资回报,比存银行划算多了。听了小俞的介绍,李先生非常高兴,当天就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并支付了首年保险费。2003年,李先生从媒体报道中得知,保险公司并不保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这才明白小俞说每年还有最低20%的投资回报是误导行为。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集投资和保障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该类保险产品没有固定的投资回报,投保人需承担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投保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财务安排、风险承受能力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考虑,以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

十二、代理人推荐可转换保险却不解释清楚保单转换的条件和方式

案例1:

1997年12月,上海某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小李向王先生推荐其公司的一种可转换定期保险。说这种保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可以在该合同生效两周年后的任何一年保单生效对应日将该合同转换为保险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对投保人极其有利。在代理人的劝说下,王先生投保了一份此种可转换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8万元,年缴保费为1200元。在缴纳了两年保险费后,王先生正式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将该保险合同转换为养老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受理王先生的申请后,告诉王先生:同意转换保险合同,但转换方法是将原有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880元作为转换后新保险合同的首期保费。

王先生非常吃惊,本以为保险公司会将原有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已经缴纳两年保费,共2400元)作为转换后新保险合同的首期保费。却不是这样的。代理人在向王先生推荐的过程中没有解释保单转换的条件和方式。

保单转换给了客户更多的选择机会,使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修正自己的保险产品。但是,转换保单涉及许多技术层面的问题,代理人在推销可转换保单的过程中,应该把保单转换的条件和方式明确地告诉客户。在此案中,由于在保险期间公司已经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保单所应承担的各项营业管理费用、佣金支出都已经发生,因此保险公司只能将原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转换后新保单的首期保费。

十三、保险公司的文字游戏

案例1: 关于“等”字

1998年,毛智平从合资的安联大众为48岁的母亲买了一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作为生日礼物。该保险保费为1万元,每年交2000元,保额10万元。买保险时代理人承诺:只要毛妈妈在世,今后不论她有任何大病小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投保的金额,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毛妈妈去世了,所交的1万元保费会连带利息返还给毛智平。

到2005年,该保险缴费早已满了5年。2005年年初,毛妈妈在做一年一度的体检时,不幸查出了有早期胰腺癌症状,需要马上手术。按照之前投保的条款,如果母亲身患癌症的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毛找到了原来给他们办保险的代理人李某,李某听后马上表示他们会妥善处理,但“需要向总部汇报一下”。毛只好等待,因为病情重大,医院多次催他给母亲手术,毛智平只好一遍遍催促李某,但李某始终以正在研究为借口,迟迟不给理赔。

久等之后,忍无可忍的毛智平直接找到该保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接见了他,随后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赔偿”。张经理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毛妈妈的保单,上面的承保范围清清楚楚地写着癌症,后面还有一个括号:“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张解释说,“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其他的就不包括了。

毛听后瞠目结舌,一直以来,他以为“等”字的含义是除了前面列举的还包括未列举的,而且当时李某也承诺说,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理赔的,怎么转眼就变了?但是李坚持说当时已经对他说明情况了。毛智平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当时的承诺,只有哑巴吃黄连——他只是不明白,既然“等”外概不理赔,还要个“等”字干什么。

毛觉得这像个文字游戏,而且还带点脑筋急转弯的意思。一万元的保费,成了他在这个游戏中的学费。

案例2:“及”字的妙用

汪小姐于2000年3月花500元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保险套餐,至今已续保5年。2005年5月底,她在北京市第三医院做了视网膜脱落修复手术,花去3000多元。

出院后,汪小姐根据所买险种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500元。但保险公司却以赔付条款的规定“视网膜及玻璃体手术属于赔付等级第6等”,所以投保人必须做全以上两种手术,才能享受此赔付而拒绝赔付。

“及”就是“和”,就是“及”前的和“及”后的,二者缺一不可。单是视网膜不赔,单是玻璃体也不赔。在提出赔付要求之前,当然没人告诉你。

案例3:主动脉瓣≠主动脉

1998年,刘先生的妻子韩女士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承保10种大病,年交保费1500元左右。10种病包括“心脏病”。

2005年年初韩女士身体不适到海淀医院就诊,经过检查后诊断为心脏二间瓣有问题。3月初,为了获得更权威的诊断,又到阜外医院进行检查,得到了同样的诊断结果。

5月18日韩女士在阜外医院住院治疗,并开胸进行手术,手术内容包括有“主动脉瓣手术”。由于买过保险,6月初,刘先生带着保单、医院证明复印件来到中国人寿某营业部理赔,但等到的消息是拒赔。

保险公司告知刘先生,虽然保单内写明心脏病都保,而且保单上也说承保“主动脉手术”,韩女士住院开胸进行的是“主动脉瓣手术”,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医学书籍,“主动脉瓣手术”不属于主动脉手术。害怕妻子生气,刘先生没有把保险公司拒赔的事告诉尚在医院住院的妻子。

案例4:“意外”的范围

2003年4月11日,孙先生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保险合同。合同第7条2项约定: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残废、死亡,保险公司在1万元内给付保险金。

2005年1月10日,孙先生被他人用刀捅伤。经鉴定,刘某伤残为8级,伤残补助费为1.8万余元。孙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却声称其伤害是因违法犯罪所致,故不属意外伤害,也不属保险理赔范围。

乍看起来,保险公司的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确实孙受伤是“违法犯罪所致”,关键是:谁违法?又是谁受伤害?

孙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孙先生所受伤害是他人犯罪行为所致,无任何证据证明事故的发生是由其本人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且此事故是孙先生“非所预见、非所意图、非所期待”的伤害事故,属于法律上的意外伤害事故范畴,被告某保险公司依约应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5:未知的“医学指标”和玄妙的“生存期”

吴小姐购买了人寿康乃馨终身重疾保险(分红型,终身),然后拿给一个专业的朋友看,发现该份保单里有些条款含糊不清,一旦出险,难免理赔纠纷。

同类推荐
  • 商人活用孙子兵法

    商人活用孙子兵法

    本书将古代智慧与现代商业经营紧密结合,以全新的解读方式,通过精辟的活用解析与经典的经营案例,多层次、多角度阐述了现代商战的策略与技巧,堪称商界有识之士赢得商战竞争的智慧之源。
  • 小数字大学问:写给爱思考的那些人看

    小数字大学问:写给爱思考的那些人看

    本书选择了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从经济学中的“数字”入手,比如 GDP、CPI、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比如幸福指数、巨无霸指数、生活成本指数、贴现率、赔率等,话题从这些关系国计民生、贴近百姓生活的经济参 数开始,介绍这些数字、指数、常数的渊源、发展、运用、计算、作用、我国目前所处的水平以及和老百姓的关系。本书稿内容涵盖了经济学的各个领 域,语言生动、幽默,既是一本普及读物,又可当成一本工具书。阅读本书,不仅可以给读者带来一定的阅读兴趣、增加经济学知识,而 且可以对读者的生活与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 春眠不觉晓:困境中复苏的俄罗斯经济

    春眠不觉晓:困境中复苏的俄罗斯经济

    普京总统执政以来,俄罗斯经济开始全面复兴,迄今已进入了稳步增长的第7个年头。俄政府不但提前偿还了经济转轨期间所拖欠的大部分外债,而且还取得了自1999年到2005年GDP累计增长率超过50%的佳绩,外汇储备更是在2006年3月突破了2000亿美元大关,跃居全球第5位。这一系列成就的取得,固然与普京总统的正确领导,俄罗斯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以及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扬等多种因素密不可分。同时也应当看到,俄罗斯人民是在对改革之初造成经济混乱的休克疗法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之后,扬长避短,才最终找到了适合民族经济复兴的道路。
  • 一本书读懂大数据

    一本书读懂大数据

    大数据时代,我们需要学会用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当下,因为没有数据的精确度量就无法进步。利用数据,我们可以看清、看准、看透所面对的个人问题,工作问题和所从事的商业问题。理解大数据、利用大数据是现代人标配的能力。
  • 懂经济学的男人更成功

    懂经济学的男人更成功

    面对着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的变化,对于男人来说,经济学已经是一门必修课。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经济学,本书以案例与论述相结合的形式,对我们身边的经济学现象进行解说和阐述,完全剔除经济学中枯燥的数学和函数,通过有趣易懂的故事和现象来讲述其中的经济学原理,以浅显易懂语言讲述,使读者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掌握经济学常识。
热门推荐
  • 末代天师秘闻录

    末代天师秘闻录

    身负特殊使命,行走于危难之中,与各路妖魔鬼怪,凶灵邪道,斗智斗勇。历经世间光怪陆离,体会尘俗百态。自那一次演算之法失效,一张无形的大网便将他笼罩,百般求索,终究还是逃不脱宿命的倾轧!道法,自在人心!古老巫族,代代掌权者,错综复杂,耗尽数千载光阴,编织出一幕永生的迷局。诸位,且随末代天师张唯心一道,揭开绵延数千年的惊天隐密!
  • 肯定自己 改变自己 超越自己(大全集)

    肯定自己 改变自己 超越自己(大全集)

    人最难相信的是自己,最不容易改变的是自己,最难以战胜和超越的也是自己。每个人都觉得上司的欣赏、同事的尊重和他人的赞美是对自己的价值的认定;在别人的肯定与重视下才觉得人生充满意义,生活享有乐趣。是的,人都是希望自己在他人的心目中是有分量的,在自己所从事的领域有分量。但是很多时候,这个分量并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自己为自己争取的。如果一个人很自信,或者说很看重自己,在一些事情上能够坚持自己的独到见解,这自然会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权威和榜样。
  • 斗破大圣孙悟空

    斗破大圣孙悟空

    如来假仁假义,道貌岸然,西天取经更是一个骗局,一代坑佛如来,坑死了孙悟空。被一棒子打死的,并非六耳弥猴而是真正的孙悟空。真真假假乱世人,假假真真定乾坤。欲知后事请看斗破大圣,一杀成仁二杀取义三杀,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四杀,杀出一片清明天地!五杀,杀出天地祥和!
  • 破界狂飙

    破界狂飙

    齐岳穿越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世界,这里的人都在一个叫元界的地方进行修炼,但是三千多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突破到最高的修炼境界。而齐岳刚进入元界,便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这个秘密,可以将他带入最高的境界,但更可以置他于万劫不复的死地。他究竟该如何选择,他最后的命运又将如何?★★★本人已完本小说如下:《猛将》《日月狼行》《风流刑警之死亡游戏》★★★敬请新老读者收藏阅读。
  • 蜜糖娇妻:厌食总裁撩过来

    蜜糖娇妻:厌食总裁撩过来

    离婚后重生,她却再也记不起他。被抓到庄园,他霸道狂妄:“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没了,那就再生第二个……她逃避无门……她爱上他,却忆起前世,原来不过是一场虚情假意……他厌食难搞,她做的菜却成了他活命的药引……一场利益,一场厌食总裁的霸道虐爱……
  • 嗜宠

    嗜宠

    上一世,她装疯卖傻也没能避开恶人的毒手。一朝重生,灵魂易主,董家二小姐性情大变。原本痴傻的二小姐变得娇蛮跋扈,奸诈狡猾;这一世的她越发的毒,也越发的狠。这样的二小姐却深得冷面战神三王爷的宠,他宠她的阴狠,宠她的毒辣,宠她痴傻外衣下的惊天才华……而她,是否能忍受他嗜血的宠爱?且看一代宠妃如何在古代掀起血雨腥风……
  • 就这么糊里糊涂的长大

    就这么糊里糊涂的长大

    小时候觉得自己闪闪红星向太阳,一本正经的成长,大一点的时候,刚刚学会伤春悲秋,便觉得自己要陷入万劫不复的无人之境,现在才知道自己不过是糊里糊涂的长大。27岁,一个前后不见五指,细思极恐,不知何时就会莫名而泣的年龄,我想趁着几口热气,再试着去抓取一把,记忆中那些依稀尚存的感动。这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但一切的回忆都有虚构的成分,所以不可能写成纪实文学。且任我走奈何桥前放肆一把,借超光速的能力,再次站到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时空面前,静静的躺下身子,听听自己真实的心跳,当27岁的自己和曾经各种形态的自己对视的时候,又会有怎样的惊心动魄呢?这可以说是只写给我一个人的小说,也可以说是写给所有人的情书。
  • 古界怪谈

    古界怪谈

    宗派林立的荒古大陆,修士只为成神悟道,奈何天道有缺。入古地,进洪荒,混沌之中悟大道。观遍时光长河,问天道为何有缺?奈何天道已寂寥!
  • 快穿系统:女配是狐妖

    快穿系统:女配是狐妖

    在任何小言中,女配总是小说中为了衬托女主的绿叶。女主柔柔弱弱,女配强势恶毒;女主果敢聪慧,女配绿茶白莲……以至于,各路小言女配积怨成深,导致胡言不得不重操旧业踏上炮灰女配的拯救之路。只是这一次,她不再是那个需要和女主抢男主的恶毒女配,目标是男配爱上我!
  • 大航海王

    大航海王

    你羡慕大海的广阔吗?你能体会身站大海中的感觉吗?你遭遇过大海中的各种灾难危险吗?你向往自己有一个自己的船队纵横四海吗?别人看着风光无限的出海,指挥着那么多大船航行。你能明白指挥时的紧张和下决策的犹豫吗?你所羡慕的,你所向往的在这里一一为你呈现。看我如何脚踏四海船,手指蓝白天,乘风破浪去和这大海做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一人气吞山河,平四海江河,寻仙迹踪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