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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8章

有人说,第一个喜欢的人会活在心里,就像是烙在肉里的印记,会一辈子留在那里。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时,那种感情是非常纯粹的,单纯得好像刚到世上的婴儿,从灵魂深处去渴望喜欢一样东西,将那个人视为珍宝,比喜欢自己还要多。可是时间总是匆匆而过,有多少人,还记得第一次喜欢的人?那个人,你还有联系吗?当你回忆起那个人时,你的心情是怎么样的?感激,还是后悔?当你见到那个人时,你会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他,微笑,还是直接转身离去?

袁艺以为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见面了,地球有60多亿人口,她想,他们两个是不会再见面的,可是看到他的那一刹那,她还是不得不想起那句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她看着那个身影愣住了,不知所措地呆在当场,直到那个身影走向另外一个方向,拐过一个拐角,消失在她视线时,她才想起来,要去追!

她急匆匆地向他的方向跑去,终于在一个铜像下面赶上了,她跑得气喘呼呼,额头上冒出了几颗汗,她顾不得擦,张口就要喊:“邵……”

“建峰,你怎么在这里?”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声音在她后面响起,比她先把话给喊了出来,那人听到了,回头,一张陌生的脸。

“埃,怎么是你?我妈前段日子身体不是很舒服,过来这里拍了个片,现在过来拿,你呢?”

“我……”

他们说什么,她再也没有听见。不是他,不是他!

背影和侧脸有点相似,可是正脸一点也不一样,邵琛脸型的轮廓要比他深,尤其是眉眼之间,邵琛的眼睛很幽深,很好看,她的好友林菱曾经说,想知道什么叫做“一见杨过误终生”,去看邵琛的眼睛就知道了。

闭上眼睛,原来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么清楚地记得他的样子,一眉一眼,就好像那个人站在自己面前般。

突然她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她赶忙闪到一边去,一辆救急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她眼角瞥到救急车上躺着的那个病人,那是个男人,他一只手垂出床架,无力地垂着,生命正一步一步地从他身上流逝……

她忽然清醒过来,冷笑了一声,她又犯傻了,还好刚才那个人不是他。即使刚才那个人是他,让她追到了又怎么样?质问他当年为何要不告而别,还是质问他是否知道她有了他的孩子?还是告诉他,孩子死了?告诉了又能怎么样?他们能回到过去吗?告诉了孩子就能死而复生吗?还是……还是她想大家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重新来过?

她不禁笑自己太冲动,两人见面的结果除了尴尬还是尴尬,除了伤害还是伤害,既然伤害已经无可挽回了,那何必再次揭起伤疤让自己难受呢?

该难受,该流的泪她一点一滴都没少过,她一直无法忘记孩子死去的阴影,可是对于这个男人,她是不抱希望了,曾经在她最难受最痛苦的时候,他却不在她身边,而造成她当日那样的痛苦,他是有一半责任的。

她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当年华将逝,人们总喜欢说,青春务必惨烈一些才好,年少时记忆血肉横飞,老来诸事皆忘,舔舔唇,还可以隐约感觉到当年热血的腥甜。

她苦笑,她的青春的确是够惨烈的,还真的是付出了血的代价,而且伤口好了后还留下了一块永世不会消失的疤痕,只是过去了就过去了吧,玉都碎了,留着一张瓦又有什么意思呢?

想通了,便不再眷恋,转身,离去。

虽然曾经眼睛一落到那个人的身上,便会舍不得离开,虽然曾经一直在追随他的背影,可是那些都是过去式了,他和她的故事写着两个单词----The end,一切都OVER了,他们,回不去了,只能越走越远,直到看不到彼此,忘记对方在彼此的生命里曾经占据着第一的位置,忘记曾经几乎拥有幸福的完美。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一直向前走吧。

理查很乖,它一直趴在保卫室的一张桌子旁边,远远看见她过来了,马上爬起来,走到门口等她,她一过去,便蹭了过来,走到她身边,用鼻子嗅嗅她,然后用身子蹭着她的小腿。

袁艺摸摸它的头,莞尔一笑,理查很乖,性子也够温和,但是因为从小是跟她一起的,所以对她特别亲,有时忽略了它,它还会吃醋,耍点小脾气,当然,这些只是在工作之外时才会发生,套上导盲鞍工作时,它的状态一直都是最优秀的,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保卫室的老大叔见了袁艺,便对着她赞理查,一直夸它懂事,说这么懂事的狗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给它吃东西它也不吃。

袁艺跟他解释说导盲犬是不吃人的食物的,否则养成嘴馋的习惯,工作时会很容易产生分心的情况,这样会给盲人自身的安全带来威胁。

老大叔张大了嘴,露出一口因为抽烟而发黄的牙齿,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哦哦,原来是这样子啊,我还担心它在这里等着无聊,给它点面包吃呢。”

“谢谢大叔,不过导盲犬一天只进食一次,而且严格规定不是人类吃的食物,这些都是为了日后的工作不至于出差错而制定的。”

“一天才吃一次?”大叔瞪大眼睛,操着一口地方口音特重的普通话问道。

她笑着点点头,大叔听了,用同情的眼光看着理查,在他认为,吃饭大过天,吃不饱,睡不好,那还怎么工作?

袁艺笑着将话题扯开,跟他是解释不来的,这种规定看似有点不人道,可是这些都是为了出于自对生命的最大的负责,所以在那一餐时,他们会尽量多弄些给它们吃。

跟大叔聊了一会,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便又回到病房去,苏木良还是闭着眼睛,只是脸色看上去好了很多,没有之前那么苍白憔悴。护士过来帮他拿掉吊瓶,她看到他扎针的地方清淤了一块,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她惆迟着该怎么开口。

那护士还是个小姑娘,袁艺注意到她一直盯着他的脸在看,样子十分的花痴,估计是知道他眼睛看不见了,所以特别放心地看,她忍不住想笑,她那样子跟导盲犬进食之前一模一样,只差流口水了。

那护士磨蹭了好一会才走,临走时还回头依依不舍地用手机偷偷拍了他的照片,她本想阻止,但想想她又应该以什么立场阻止呢,而且这事被他知道了,肯定又会说她狗咬耗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省得成了猪八戒照镜------里外不是人。

那小护士照完要出门似乎这才意识到她的存在,吓了一跳,然后倒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看她,再看看他,对她尴尬地笑了笑,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她有点疑惑了,一男一女在一起就一定是那种关系吗?就不能是朋友或者是亲戚,为何人们老是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别人身上呢?莫非是他们长得很有夫妻脸,要不然别人为何老是以为他们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你看够了吗?”他忽然开声,足足吓了她一跳,她有点尴尬地从他面前弯起腰来,脸有些微微发热,忍不住想拍自己的头,今天真是神了,怎么老是出这种状况啊,还老被他抓包,丢人!

但她又忍不住腹诽,这人是真的看不见还是假的看不见,她不过是走进了两步去看一下他的五官是否真的跟自己有夫妻脸,才会导致那么多人误会,可是没想到她才在他面前看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他就忽然开口了,而且刚才那小护士偷偷意淫了他那么久,他怎么就不开声阻止,这人,摆明着是对她有意见。

不过腹诽归腹诽,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尽管现在这情势还是挺尴尬的,不过,好在他看不见,她阿Q了一下,活动了一下有点僵硬的嘴角,转身问道:

“苏先生,你看你现在正在发高烧,我想了一下,最好还是通知你的家人过来,以便回去后……”

“你走吧。”他冷冷地拒绝道,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

她被这么一句话哽了一下,剩下的半句话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哎,这人不仅难相处,而且特别敏感,她不过是想让他的家人过来照顾他,像他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无法自理。

她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虽然她是被派过来指导他和理查的配合工作,但是她不是他的医护人员,她没有责任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何况除了这里,她还有其他事,她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照顾他吧,再说了,一男一女总在一起,是非多,尤其是像他这种有着显赫背景的人,一个动静便会闹得众人皆知,虽然她可以装作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可是她还是不喜欢。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她有点怕跟他一个人单处,人们总说,瞎子的心思比平常人要细腻敏感上很多倍,这话其实一点也不假,因为看不见,所以他们的耳朵特别灵,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叹息声他都能听见,今天她不就被他将了几回了吗?所以在他面前,她总感觉自己像透明的一样。

“苏先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

“不是那个意思,那是哪个意思?我不用你可怜我,你走。”他吼道,吼完自己坐起来,摸索着要下床。

看他挣扎着下床,找不到鞋子,因为看不见,脚连连撞到了前面的桌子和椅子,她一时心软,女性特有的母爱泛滥,好心走过去扶他,他不领情不说,一手将她推开,她没有站稳,连连退了几步,腰撞到病床尾巴上的铁栏杆,“啊”的低叫了一声。腰上传来一阵疼痛,她站好,用手揉了几下,不禁觉得好气又好笑,这瞎子别的不说,脾气倒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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