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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婚姻携幸福而来(4)

婚姻的第一堂课

佚名/文

这个离婚男人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好丈夫才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30岁一过,我开始频繁相亲。可不是对方嫌我年龄大,就是毫无结婚的诚意。我忽然有种“江河日下”的悲壮。女友晓曼趁机举荐了个离婚男人。

相亲在晓曼家。他叫冯炜,大我8岁。一见面,他就送我一个化妆包,精致、小巧、不张扬,很有品位。冯炜有种天然的亲和力,他不说话先笑,说话时,会流露些许孩子气,比如抿嘴唇、歪头。随着他表情的律动,我也放松了紧板的腰肢,到后来,居然学着晓曼的样儿,甩掉拖鞋,盘腿坐在沙发中。

我们仨开怀畅聊,很快便熟悉了。聊到傍晚,冯炜开了句玩笑,我和晓曼居然兴奋得拿软垫“砸”他,他抱头躲避,宽厚而调皮。欢笑一浪盖过一浪时,我傻傻地琢磨,这是在相亲吗?怎么跟好友聚会似的。

吃完晚饭,我和冯炜起身告辞。晓曼提醒他:“把楠楠送回家啊。”冯炜望了我一眼,一语双关:“我会给她安全感的。”

因为喝了些红酒,夜风习习中,我有些兴奋,对冯炜直言:“你跟生人有种‘自来熟’,性格真好。”冯炜解释,他原来可不是这样子,孤傲、唯我独尊,不仅在单位人际关系紧张,跟前妻也整天较劲儿。

他一提前妻,我倒想起今天是来和他相亲的,人顿时拘谨起来。冯炜倒很自然地谈起第一次婚姻,我问:“谁的过错?”冯炜大方地说:“我那时是个愣头青,不懂疼人,对朋友比对老婆亲。”他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

我听了真的好感动。朋友中也有离婚的男人,他们总是声讨前妻的过错。有个男人自己寻花问柳,妻子一怒之下如法炮制,也出轨了。离婚时,男人居然痛斥妻子不忠,要求分得全部财产。拿那人跟冯炜比,真有天壤之别啊。

相恋后,我与冯炜偶尔一起吃饭,大部分时间“电话聊天”。

那天,我的电脑频繁死机,晓曼说可能染病毒了,叫我喊冯炜过来杀毒。

他是学机械的,和电脑风马牛不相及,“小姐,你想搓和我俩,也别拿我的电脑开涮啊。”晓曼嘻笑着:“冯炜浑身挂满奇迹,你等着瞧好吧。”

冯炜第一次来我家,除了背一书包软盘外,还带来一款“视保屏”。“不贵,50元。”他诚恳地说,“你用电脑时间长,需要保护眼睛。”得体的礼物、得体的关爱,他做的一切,都让我感觉舒服。

经过杀毒,电脑还是死机,冯炜只得开机查看,是显卡的电扇罢工了。他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问题,又命令我:“去,找块半湿的抹布来。”抹布找来,冯炜擦拭起机器来。我干脆拉把椅子坐下观看。冯炜很细致,探到机器的每个角落,他慢条斯理地说:“这机器啊,也像女人的脸,要爱惜和保护。”他的手指修长,灵巧而细白。一块抹布就那样被他揉来展去的,尘土被揩净的同时,我的心也被弄亮堂了。

看得出,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男人。我忽然很感动,甚至想伸手揽住他的腰……

后来,我们对坐聊天。2小时中,冯炜的手就一直攥着那块抹布。我没提,醒他放下,就那么坏坏地偷偷欣赏着一个男人的居家姿态。那感觉很温馨,.无法释怀。

晚上,为了答谢冯炜,我请他出去吃饭。他调侃我:“你大款啊!还是买菜在家做吧。”我慌了,我做家务很笨的,不想暴露。冯炜很机灵,说:“平时我自己做饭没人分享,今天我来主厨,在你面前卖弄一下。”

冯炜做菜色香味俱全。刚上第一道菜,我便像猫儿偷腥儿似的,拈了一块放嘴里,好香!正陶醉时,冯炜倏地从厨房冲进饭厅:“喂,大小姐,有福共享好吗?”看着这个大男人,穿着围裙举着炒勺,亦嗔亦宠的表情,我心底漫上一股热流,感觉自己孤寂、冷傲的心,正被“家”的温情融化……那天,我们喝了少许红酒,聊了很多。怪怪的,跟冯炜在一起,我就是不肯设防,把自己感情上的陈芝麻烂谷子,全抖搂出来。他静静地听,时不时微笑。当时,屋内幽光迷离,我心里盘算开了:嗯,他是个好的技师,也是个好的厨师,更是个好的听众。该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吧。我决定接受冯炜。

和冯炜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我进一步发现了他的可爱。比如我对做菜一窍不通,明明把菜炒糊了,他却调侃说:“好吃好吃,只要是我老婆炒的菜,苦瓜也能吃出鱼香肉丝的昧儿。”我被他的善解人意感动得一塌糊涂,加紧修炼,不久,厨艺大有长进。另外,他很有主见,却能婉转地说服我跟从他。比如装修房子,我俩在风格上不统一,他就说:“哇,你的设计真高明,也许我的设计更有个性。”结果,房子装修完,就是按他的设计来的。

恋爱谈了半年,一帆风顺。我和冯炜就像两只凸凹有致的球,虽是独立个体,却能咬合着一起转动。我曾经问他:“你这样的新好男人,怎会对我如此满意?”冯炜说我纯情、爽直,新好女人的品行基本具备,至于不愿做家务或使点小性的毛病嘛,他会用丈夫的温柔来摆平,“好丈夫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就是因了这句话,我决定嫁给冯炜。从小,我就依赖父亲似的男人,既能驾驭我又宠爱我。冯炜的存在,让我的生活有了新鲜的色块。

听说我要嫁给他,冯炜很得意,这让我颇为警惕,故意将他一军:“在嫁给你之前,我想见见你的前妻。”

冯炜皱皱眉,但还是大度地为我引见他的前妻王倩。我惊讶地发现,从皮肤到举止,王倩跟我如出一辙。没想到,冯炜爱来爱去,爱的还是同一类型。王倩已经再婚,过得很幸福。她对我实话实说:“他过去脾气粗暴,动辄发火。”我轻语,他现在可温柔了,总是检讨自己;“过去他是‘甩手掌柜’,认为女人做家务天经地义。”我说,他现在可勤快了,并调教有方,让我也爱上了枯燥的家务劳动。“过去我来例假还要给他洗袜子,擦地板。”我说,现在他知冷知热,说再不能让我成为第二个王倩跑掉了,他说孤家寡人的滋味真难受,绝不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我俩都感叹,婚姻是所好学校,现在的冯炜,已是个优秀毕业生了,可以在婚姻的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说着说着,王倩的眼圈就红了,我俩共同为一个男人唏嘘感叹……

回来后,冯炜紧张地问我,王倩说了他什么坏话,我认真地说:“如果当年的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是会死心塌地跟你过一辈子的。”

从此,我和冯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久还会添个小宝宝。他宠我毫无条件,我嗔怪他:“你这样会助长我的依赖性呀。”他固执地说,他在“婚校”学到的第一课就是:男人要宠爱女人。女人只有受宠了,才会加倍回报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伺候公婆、辅佐男人的事业……哇,原来他宠我,是有目的的。

不一会儿,所有的沙子就都从母亲的手中漏光了。这时,女儿忽然明白了:爱情和沙子一样,握得越紧,就越容易失去。

放开不等于失去

佚名/文

很晚了,他还没回来。若是在以前,我肯定早就打他的手机,要他快点“归巢”了。记得那是三年前,他还没有混到如今的地步,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职员,腰间仅有一台寻呼机。那时候,为了拼出一个好的前程,他忙得经常顾不上回家,而我,每天一到下班就打寻呼要他回来,生怕他在外面学坏了。久而久之,他的同事都笑称他带的是一台“寻夫机”,弄得他很尴尬,回到家就冲我发火:“整天call我,你烦不烦啊!”

一听这话,我的委屈如潮水一般涌上来:烦不烦?我当然烦了。正是因为关心你、爱你、害怕失去你,我才这样频频保持与你的联系。这样久而久之,我们的感情便日渐疏远。

后来有一天,很晚了他还没回来,我百无聊赖地倚在床头看书,忽然,一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放开他,并不等于失去他》。好奇心促使我读下去。书中说有一个女孩,她很爱自己的恋人(和我一样,生怕失去对方),因此就无时无刻不监视着他,弄得他心烦意乱,提出要和她分手。这使她很伤心。她母亲是一个很有哲学家气质的人,听女儿诉说了自己的烦恼后,带她到了海边,捧起一杯沙子对女儿说:“孩子,你看,我轻轻地捧着它们,它们会漏掉吗?”女儿看了一会儿,一粒沙子也没有从母亲手中滑落,就摇了摇头。接着,母亲说:“我再用力抓紧它们,你看会漏掉吗?”说完,就用力去握沙子。奇怪的是,她握得越紧,沙子从指缝里漏得越多、越快,不一会儿,所有的沙子就都从母亲的手中漏光了。这时,女儿忽然明白了:爱情和沙子一样,握得越紧,就越容易失去。

读到这里,我的心头不禁豁然一亮,是啊,为什么一定要像握沙子一样握紧他呢?作为男人,他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天空,为什么不放开他,给他一定的自由呢?

从此,我改变了很多,不再老是追根究底地查他的去向,他对我的态度也因此有了明显改善。

与其赌气赶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

套在心上的戒指是爱情回家的借口

佚名/文

结婚后第三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两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地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分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地不肯走。她拼命地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炫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地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便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

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地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地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摘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了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地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习惯不戴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戴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地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赶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原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年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几天之后,我收到一封很眼熟的、浅蓝色的信笺。打开信纸,那熟悉的、漂亮的笔迹,虽略显潦草,但一字一句,清晰展现眼前。

丈夫的情书

应凤凰/文

一个放晴的冬日,为了清洗衣物,不小心在丈夫口袋里翻到一封浅蓝色的、女孩写给他的信。

我意外极了。把信的内容,左看右看,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事实。信里用的称呼很亲密,可以想见他们来往的时间相当长了。

这封信仿佛一把铁锤,给了我重重的打击。信中的词汇、语气,充满了知心与默契;这字里行间所流露的情意,说真的,比我还有资格当这收信人的太太。

我一个早上都无心做家事了,握着信纸绕室徘徊。前尘往事,全部像电影一样,自动跑到眼前放映。我们结婚八年,儿子都五岁了,他当初也是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表现了极大耐性,才讨到我爸爸娇惯了多年的这个独生女。

一件一件,我逐一检视我们的婚后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可是找不出特别明显的段落。唯一的问题应该是:我整天关在家里,对于他的社交圈知道得太少了。

在信的最后,她这么写着:“我不能选择我的命运,是命运选择了我。”这是什么话,我恨恨地又把信塞回他的口袋里。

我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今晚如何面对我的丈夫?是兴师问罪,向他大吵大闹一番,还是不动声色,装作没这回事,好暗地里查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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