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投资银行概述
一、投资银行的含义
投资银行虽然被冠以“银行”的头衔,但它并不从事真正的银行业务,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名称源自美国,因早期美国银行业者的业务范围除了涵盖目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之外,更兼营证券买卖和承销业务,故称之为投资银行。其实,不论美国还是英国的银行法中,均无所谓的投资银行执照,凡以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在美国称为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er),在英国称为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er),德国称为私人承兑公司,法国称为实业银行,日本称为证券公司等等。这类金融机构虽然被称为投资银行,但“投资银行”的字眼一般不在其公司的名称中出现,如世界著名的投资银行美林集团、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高盛证券等,在其名称中都没有出现“投资银行”的字眼。到目前为止,由于投资银行的业务随环境的改变而变动,因此,如何定义投资银行即成为棘手的工作,所以通常只是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通称为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ing)是指资本市场中所有从事有偿中介业务的金融性机构。其业务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创新型和引申型。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和代理买卖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则主要是协助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以及项目融资等策略性业务;引申型业务包括基金管理、金融工程、风险管理以及创业投资等。
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虽然很广泛,但其实质都是资金短缺者和资金盈余者之间的中介人,其在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功能即融资中介功能,是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作为金融市场中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行业,投资银行被誉为金融体系中的轻骑兵、市场经济中的金融工程师。它以灵活多变的种种形式参与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成为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极其重要的联系纽带。
尽管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业务交叉与融合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是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交叉和融合的业务乃是不同本源基础上的衍生业务的交叉与融合,这不能改变两者的实质。正是由于本源和实质的不同,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还存在其他诸多方面的差异。
在完成上面的分析之后,我们不妨给投资银行下一个这样的定义: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区别的,以证券承销业务为本源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的收益主要为经纪业务所得的佣金、提供中介服务所得的费用收入、股票等证券买卖所得的红利、利差和资本所得。
二、投资银行的组织模式
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育的今天,投资银行已经从单纯经营证券买卖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最活跃、最具影响力的高级形式的中介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多为代理,而不是自营,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基金管理、风险管理以及上述业务相关的各种产品和工具,所以常被人们描绘成“运用别人资本的那些人”。
投资银行组织机构目前有两种代表性模式:一种是以美、日、英为代表的分离模式;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模式。在分离型模式的国家里,一是以美国为代表,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必须严格分离;二是以英国为代表,通过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来达到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目的。但不论是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还是由于传统惯例的作用,分离模式的最本质特点就是通过严格限制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达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实行综合型模式的国家除了德国之外,还有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在综合型模式下的银行组织被称为全能银行,实力雄厚的全能银行不仅在商业银行业务上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在投资银行业务上也占据优势。混业经营、混业管理是综合型模式的最本质特征。
由于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使投资银行的业务不断创新,在分离型模式的国家里,逐渐出现了混业经营的倾向。而信息的变革促使美国投资银行的业务转向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和交易技术的创新领域。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使得美国混业经营模式从法律上得以确立,并完全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标志着美国银行业废弃分业经营,开始跨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说明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废除前美国及主要国家商业银行跨国经营的范围。
三、投资银行的职能
现代投资银行在社会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种地位首先表现在它在长期资本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在金融市场上,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重要的参与者。在初级市场上,投资银行是证券发行公司和投资人的中介人,一方面为资金盈余者找到了合适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缺乏者找到了资本来源,对长期资本的形成起到了组织作用。在二级市场上,投资银行也是重要的中介人,同时也是重要的参与人,对于提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活跃二级市场交易,它扮演了不可缺少的角色。
正是由于投资银行的中介作用,它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筹资者,投资银行的作用在于:开辟筹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降低发行费用,减少筹资成本;加强证券信用,保证价格稳定;协助理财,参与公司经营。对于投资者,投资银行的作用在于:增强投资信心,保护投资热情;指导投资方向,降低投资风险;担任投资顾问,促进资产增值;提供全面服务,开拓投资领域。从宏观角度看,投资银行促进了资源合理配置,减少了资源闲置浪费,促进了产业集中,使生产向更高层次发展,进而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归纳出投资银行的四个职能:
投资银行的第一个职能是它的经济职能,即促进了长期资本的形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正如前面所述,储蓄转化为投资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而正是投资银行使这一转化过程的效率提高了,成本降低了,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投资银行的第二个职能是在初级市场中起中介人作用。它负责组织、承购、分销新证券的发行。它对于一级市场效率提高、降低成本、规范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投资银行的第三个职能是充当二级市场的中介人和重要的参与者,而这种作用充分提高了一级市场新发行证券的流动性,从而使新证券的发行得以顺利地进行,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投资银行的第四个职能是促进和培育企业和企业家的成长。因为投资银行是高度技术密集、智力密集型行业,它具有促进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融合的职能,它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创新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正是这些特点培育了企业和企业家的成长。
四、投资银行在资本运营中的价值
投资银行处理的是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资本的组合方式和运作方式。处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投资银行在行业序列中的特殊地位。投资银行所提供的正是资本运营,它提供的这种特殊服务即资本的动员和有效利用,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系统的运行机制。投资银行使资本持有者和需求者在新的意义上结合起来,为那些没有投资机会的资本持有者创造了新的投资机会,同时也为现有生产能力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了机会,给缺乏资本的人带来了资本来源,从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银行既是高级形式的中介机构,又是重要的参与者。在一级(发行)市场上,投资银行是证券发行公司和投资人的中介人,一方面为资金盈余者找到了合适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缺乏者找到了资本来源,对长期资本的形成起到了组织作用。在二级(流通)市场上,投资银行是重要的中介人,同时也是重要的参与人。可以说投资银行处于微观经济运行的最高层次。
投资银行的作用在于为资本的供应者和需求者提供中介服务。作为经济生活中的“舶来品”,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人对这一概念还很陌生,一些人把它误解为商业银行或一般证券公司,实际上它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银行,而是一种金融顾问产业。我们不妨把投资银行的业务划分为三类:传统型、创新型和引申型,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发行和代理买卖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则主要是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等策略性业务;引申型业务包括基金管理、风险管理及直接投资等。近几十年来,随着西方企业越来越频繁地利用交易型战略寻求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多的投资银行家已不再局限于从事传统的证券发行业务,而是及时拓展了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等更具挑战性、策略性的业务,出现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的投资银行家。
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育的今天,投资银行已经从单纯经营证券买卖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最活跃、最具影响力的高级形式的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系指长期投资的资金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流通的商品不是一般的消费品或生产资料,而是企业及相关的股权、债权;所谓“高级”,是因为它是一个智力高度密集的产业,它所拥有的主要资产、所出卖的主要产品都是人的智力;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多是代理,而不是自营,所以有人曾把他们描绘成“运用别人资本的那些人”。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基金管理、风险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各种金融产品和工具。
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是为企业兼并、收购提供咨询服务。在资本市场上,企业被视为一种商品,企业间的兼并、收购是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重要交易活动。显而易见,它比产品市场上的买卖要复杂得多,可以说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游戏规则。资本市场交易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需要其运用高度专业化的知识、技术及经验来提供服务。
投资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为企业实施交易型战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投资银行作为替人经营资本的专业机构,最了解资本如何配置才能达到它最大的效益。在市场经济中,投资人为了追求以最小的风险获得最大的回报,总是希望投资于最具有收益潜力的项目和企业;而融资者,则希望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从市场融资,以支持自身发展壮大。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这就是投资人与融资者的中介。它通过自身专业优势寻找并开发能满足双方需要、能为双方带来利益的落差。这种机制使资源通过市场得到优化配置,成为经济结构宏观合理化的基础。从产业的功能和作用顺序看,投资银行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应是当之无愧的“带头产业”。
投资银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历史,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高级形式的中介机构,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概括起来,投资银行的价值体现在媒介资金供需、构造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产业集中四个方面。
(一)媒介资金供需
与商业银行相似,投资银行也是沟通互不相识的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桥梁,它一方面使资金盈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短缺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得发展。
但是,在发挥上述桥梁作用时,投资银行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根本不同。投资银行作为资金供需双方的媒介,它可以向投资人推荐和介绍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筹资者,也可以为投资人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但是,从根本上说,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人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中,投资人与筹资者互相接触,并且相互拥有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融资方式称为直接信用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所起的媒介作用。
商业银行则不然,它对于资金盈余者(存款人)来说是资金需求方,而对于资金短缺者(贷款人)而言又是资金供给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资金盈余者与资金短缺者并不相互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他们都仅与商业银行发生关系,彼此不存在契约的直接约束,因而是一种间接信用过程。
在媒介过程中,投资银行收取的是手续费,商业银行则赚取存贷款的利差。因此,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功能虽有相似之处,但其发挥作用的方式却截然不同。除了媒介方式不同之外,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媒介资金的侧重点也不同。
向商业银行贷款,是资金短缺者谋求外部资金支持时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商业银行本身必须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因而对贷款的质量和期限往往有很高要求。尤其是20世纪40年代以前,在“真实票据论”、“转换理论”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影响下,商业银行仅向客户提供短期信贷。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中、长期资金的客户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只得转向投资银行,要求其辅助发行股票或债券以获得中、长期资金的支持。从历史上看,最初的投资银行业务就是在商业银行无法提供中、长期贷款,而市场对这种资金的需求又极为旺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