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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听,那朵花开的声音(3)

是她说的,她就是一盏灯笼,一有风过,就会熄灭在尘埃;是她说的,她喜欢穿着粉红色的嫁衣,那是她终生的梦想,她一直在做着许多个奇怪的梦,梦里她是一个新娘,有一个男孩正牵着她的手;是她说的,她喜欢这个城市所有的玫瑰,喜欢在一个黄昏,有一个男孩轻轻来到她的书桌前,把一大束的玫瑰花放在她的面前;

在这座城市最精美的衣城里,我挑选了一件粉红色的嫁衣,我想,她会喜欢的;

我买走了这座城市所有的玫瑰,把它们打扮在整个城市的街头,我知道,那个女孩,她喜欢玫瑰花,她看见玫瑰,就会想起一个男孩,曾经那么深深地爱过她。

情人节的那天夜里,我捧着这世界上最鲜艳的玫瑰,坐在那个叫做“一笑有缘”的书屋前,等着一个叫做“灯盏”的女孩,我知道,我的诚心会感动上天和她的,如果她不来,我会天天等,直到海枯,哪怕石烂……

天上又下起了雨,我仿佛看见一个女孩,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原本一份缠绵的爱,却因为现实中的种种而不得不错过,人总是这样,走远了,才懂得爱的难能可贵,过往的岁月,就此封存吧,好好珍惜以后的年岁,因为总会有爱你的或者你爱的人在等候着你的到来。

听见花开的声音

许多时候,我的心就像一条永不停止的航船,在时间的河上不知疲倦地奔走。奔走,也许只是为了那个高高大大的男孩,现在,他就站在夕阳里,我知道我不是在看夕阳,夕阳虽然美,却远不及他,同学问我痴痴地作啥,我回答说:看夕阳。

他叫高飞,与我同班,也许注定会和他有特殊的情感纠缠,我从一入班就开始注意他,谁叫他是班里长得最高最白的男孩,谁叫他长得俊俏,谁叫他随随便便地便走近了我的生命,谁叫他是高飞……

我傻傻地想,幻想着和他的一些情景,想着想着便会笑起来,就好像我看见了自己的未来,我们是生活的主角。

暗恋中的女孩最容易激动,他的一个笑容、一个动作便令我怀想整个春天,我喜欢他,便关注有关他的一切,包括他走过的草丛、荡过的秋千,我经常会在他经过的地方等待,等待,只是为了看他的笑脸。

足球场上,我斜着身躯看他,他高大的背影在阳光下朦胧生长,远远地,那只球冲着我飞来,我有些措手不及,没有踢球经验的我被球一下子打在身上,好疼。远方,他冲我招手,我以为是他在叫我,便忍住疼痛跑过去,当时我的心已经怒放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是在让我将球踢过来,我害羞地像喝了白酒,脸上布满了红云,为自己的错意,为他的无情,我连踢了几下子都无法将球踢出去,他悻悻地跑过来,冲着我大叫:你太笨了,连个球都不会踢。一句话,伤了我的自尊,我拼命地跑远,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拼命地哭。

哭过以后,我告诫自己他太无情了,干脆把他忘掉吧,或者只当作一个陌路人而已,我试了几次,都无功而返,他的影子已经嵌进了我的生命,我狠狠地骂他,高飞,你个混蛋,我不喜欢你。

发过狠以后,我依然想着他,这也许就是单恋的无情,我甚至为他开脱罪责,也许是真的,在那种场合下,自己一个女孩,连个足球都踢不出去,已经让人笑掉了大牙,人家说我是应该的。为此,我连续几天守在足球场上,站步、顶球,我把自己努力装成“超级女生”,或者把自己暂时当作巾帼红颜。

那时我总喜欢去校门口的一家凉皮店,要一碗甜甜辣辣的凉皮,细细地吃,慢慢地嚼,心里头默念着他的名字,高飞,高飞,谁让你是高飞。

那天,我依旧坐在凉皮店里细嚼慢咽,忽然间有另一种感觉传来,我看见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进了凉皮店,高飞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他们居然挽着手,我的头低着,只用眼角的余光透过鬓角的短发看着他们,我的内心充满了嫉妒,我暗骂着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已经有人在恋着他,他却又找了一个。

幸好他们没有发现我,因为我只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就像落在他衣服上的一枚枫叶,风儿一吹,便掉落尘埃。

在图书馆门前,我又遇到了他,他给我打招呼:看书?我点点头,脸上瞬间便有红色产生,我喜欢用长发盖住脸,增加自己的神秘色彩,因此,我所有的伪装都是有效的。

图书馆里,我在找一本心爱的书,那是新增加的一本校园小说,写初恋的,正符合我这个季节女孩的需求,我记得它就放在最里面的一层,却找了半天没有结果,正踌躇着,一本书递了过来,你在找它吧,在这里,我刚刚看完,我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观众,你是第二个,我们是朋友。

他说的话引起了我的耳鸣,我讪讪地拿起书,连谢谢都没说,我总是这样,也许是这个年龄所有女孩子的通病,不会去交流,只会用任性的眼泪迷失生命的方向。

晚上,躺在床上,我痴痴地看书,想着当高飞看到这个情节时,他会如何想,看着看着我把自己当成故事的主人公,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书上说所有青春期的女孩都是多愁善感的,这个时期的爱情也是最纯洁浪漫的,我不敢苟同,因为,除了思念外,我真的找不出别的理由来解释这种感觉,真的,高飞,高飞,我拿起笔在书上信手涂鸦,我冒着被图书管理员罚款的危险在想着他,他知道吗,高飞,我想你,我在书的一角写下青春的第一笔誓言。

高一很快结束了,我没有按照自己的爱好报自己喜欢的文科,不为别的,我喜欢高飞,他在理科,我不能与他拉开距离。

同学联谊会上,我拼命地唱悲伤的歌,有些凄惨,同学们都怪怪地看着我,说我多了一层神秘的伤感,是不是恋爱了,我笑笑,没有回答。

同学们都笑我,唯有高飞没笑,只是站在一旁弹着吉他,他的吉他弹得很好,是那种不用认真听就能够听懂的那种,他弹流行歌曲,同学都在听,除了掌声外,我没有找到另外一种鼓舞他的方式。

他成了班里的偶像,同学们都以与他相伴为荣,包括男生在内,独有我特立独行,虽然我在内心里喜欢他,但我竭尽全力在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的感情外露。

他身边的女孩一直在换,成绩却没有落下过,我一直找不出他如此优秀的理由,除了天赋外,他的聪明和智慧也许就是我与他之间的唯一区别,我有天赋却不努力,而他天赋与努力都不缺。

高二下学期,同学之间开始传着我们的故事,他们都在说我们在谈恋爱:你看他们俩见面时的表情,不是那种平平常常的路遇,而是有着另外的含义,她脸红,他脸白,绝对有秘密。

我们的材料被不断地炒作翻新,同学们特喜欢加佐料,说的有颜色、有内容,绝不亚于八卦小报。我没有过多反应,相反却很平静的样子,也许,我真的想让他知道我在喜欢他,只是没有机会,现在,同学们替我说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些流言,更喜欢我与他的流言。

他显然是败了阵,每逢同学们说他时,他总是张口结舌,为此,他还取消原有与我的郊游机会,改与另一个女孩前往。

我哭了,不可遏止地、无法控制地,哭的天上也下了雨。

从那时起,我发誓要忘了他,忘掉这份名不正言不顺的感情经历。

一天晚上,电话突然响了,接起,原来是他,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问他你是谁?他回答高飞,我说我不认识你,我说你是个路人,为啥要打电话安慰我,我只是一个傻子,不值得你同情,你离开吧,走得越远越好,我讨厌你,我是马小鸽,一只会飞的鸽子,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的,我会飞向远方,永远不要再回来,我要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我哭了,他那边却只有微微的喘息声。

事后,我一直在追问自己,当时是怎么啦!我一直在哭什么?为谁而哭?

我是如此深切地在乎高飞,却说不出那晚哭泣的理由,只是希望自己早早地从悲剧里苏醒,毕竟,我们太年轻,这个季节,这个年龄,我们只适合开花,却不会结果。

一年后的秋天,我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永远地离开了学校,永远地离开了高飞,就像一只风筝,突然间线断了,然后便是咫尺天涯。

花开的声音,便是关于爱的最好听的声音了,哪个懵懂少年,不曾遇到过花前月下的场景,小时候,在花下静候半晌,只不过是想听到花开的细枝末节,那种声音源自心灵。

有了爱,一切变成了可能。

那个秋天,我忽然听见了花开的声音,在月光下,在青春的舞台前。我仿佛看见自己正站在风中,满地的月光,无人清扫,满院的桂花,四处飘香,而一辆崭新的单车,正驶向远方。

那一场被错过的风花雪月

2004年的秋天,北京西客站出站口,我孤身一人站在雨中。我的肩上担着毕业无路可走的阴影,手里擎着父母的苦口婆心,那时,我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留在家里,接受父母亲为我操办的媒妁婚姻,要么,远离家乡,创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挽回父母传统的思想,我别无选择。

黄昏时分,北京地铁站口,我看到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在那里鼓弄着手风琴,没有出过门的我便好奇的上前观看,在她的面前,摆着一幅字迹,开始时,我以为是艺术家在表演自己的才能,走近了,却发现上面写着女孩的经历:女孩已经身无分文,她只需要一百元能够回到家乡。

临出门时,父母便一再教导我,外面骗人的把戏很多,让我小心点,我在内心里加了一百个小心,便准备转身离开。忽然间,我听到了琴声,琴声凄凉如雨,仿佛藏着许许多多的心事,令我这个过路的人无法释怀,我无法迈出自己脆弱的脚步,便又转过身来望着她。过往的行人很多,但没有人理睬她,她面前的字迹上只扔了几个零星的分钱,他们把她真的当成了乞丐。

我驻足在那里很长时间,内心里也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临来时,我向父母要了200元,除去来时的路费,也就剩下百十元,如果给她,我将一无所有。思忖再三,父母遗传的善良还是让我发了怜悯之心,我走到她的面前。

她早就发现了我,见我过来,渴望的眼神望着我,我将一百元放在她的面前,她忽然间给我跪了下来,令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不知所措,我拉她起来,风把她的长发飘起,我看见她憔悴的脸,两个眉心中间清楚地印着一个漂亮的美人痣。

那件故事很快成为回忆消逝在我的脑海里,接下来的日子,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我拼命地跑,找工作,套关系,找以前的同学和熟人,我曾经连续几天没有地方居住,只好和一帮民工搅在郊区的民房内,但我对自己的做法没有后悔。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奋斗了一年后,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家合资企业的人事部副经理,这也是我一年来兢兢业业、耐劳吃苦的最好回报。

一天,我去街上干洗衣服,却发现拐角处的十字路口新开了一家干洗店,出于好奇心我便走了进去。门口的一个女孩起身来迎接我,当她过来接我手里的衣服时,我忽然发现有些似曾相识,她也愣怔一下,接下来,便红着脸对我说:“大哥,你在这附近上班吗?”我只是觉得有些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提醒我:“大哥,你忘了,一年前,地铁站口,那个雨中的女孩。”

我忽然间恍然大悟,是她,她不是回家了吗?怎么现在在这里,还开了一家干洗店,见我疑惑的样子,她给我解释:“是这样的,大哥,当时我回老家了,但半年后,我又回到了北京,因为我喜欢这个地方,这里也是我的梦想,我想在这里展现自己的才华。”

她的话很轻柔,让我无法想像她是来自山区的一个女孩,她给我说:“我的梦想是先自己开一家像样的干洗店,然后将来有钱后上音乐学院,圆我的音乐梦。”我问她:“这不是你的干洗店吗?”她笑笑说:“不是,我可没有钱,这是别人的,我只是帮忙的。噢,忘了,老板已经预付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先还你一百元。”说着,她便从袋子里掏钱给我,我急忙拦住她:“算了吧,人都有落难的时候,说不定将来我也需要你帮忙呢?你刚来,正缺钱花,先用吧,等将来你飞黄腾达了再还我。”

她坚持给我,我却一再推辞,最后,她对我说:“那我先收起来,以后你的衣服尽管拿来,我免费给你洗。”接下来,她便开始忙碌起来,一会儿走到里间,一会儿又退到外间,我看她忙碌的样子,便告辞而出。

以后的日子,我们交往多起来,我经常会把自己的脏衣服拿过去,每次她总说不要钱,我过意不去,给人家打工吗,如果不收我的钱,老板肯定会扣她的工资,我谎称是老板的衣服,并且把以前所欠的钱如数归还。

一来二去,我发现我有些喜欢这位美丽的女孩子,那是一种朦胧的情愫和思想,开始时,有些模糊,后来,每每孤独时,眼前总会浮现她的影子,挥之不去,她就像一块磁铁,在吸引着我的身体和神经,令我欲罢不能。

于是,我总在找机会接近她,但出师总该是有名的,我把自己所有的衣服收拾起来,就连干净的也放在一块儿交给她,以找借口接近她。后来,自己实在没有衣服洗了,我便在同事中间替她做宣传,说我认识街口干洗店的老板,干洗衣服可以优惠,还可以送货上门,同事在诧异地望着我,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收拾起来一大包的脏衣服,为了避免出现错误,我还在每件衣服的身上用曲别针别上主人的姓名。

不仅如此,就连老板的衣服,我也开始张罗,一段时间下来,老板更加欣赏我了,说我小子会办事,是个搞细节工作的材料,让我好好做事,将来肯定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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