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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2 庆典就该热闹点

2庆典就该热闹点

马钰头皮发麻,不知是他故意吓唬他,还是确有其事。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决定不问那个世界的事儿了。

“说说吧,我要是修仙,有啥好处?”

“好处?”烟气流转,人形下面多出了把摇椅。他一屁股躺在上面,摇了摇:“那好处可多了去了,长生不老算不算?凭虚御风算不算?朝游苍梧暮北海算不算?修道得大逍遥,乃是超脱世俗的不二之选。”

“嗤,瞎说。”马钰嗤笑,他指着身前远方的山:“我早上去东山打柴,下午到地里种田,偶尔……”他又指身后的群山:“去后山打猎。我打得柴,足够一家子用度。田里的粮食、山上的猎物,足够我一年的吃用。我何必修仙?”

“夏虫不可语冰。”道人说:“凡俗生活再好,不过区区百年。百年之后,你化为一捧黄土,一切成空。而修仙,即便实力最次,也能让你得享三百年寿元,若是成就金丹,更是长生不死。这才是大快乐,大逍遥啊。”

“大快乐?大逍遥?”马钰笑说:“道长哄我呢吧。这世上或许有大快乐,但大逍遥却不见得。听人说读书识字有了功名,做了官,就能吃香喝辣,穿衣绸缎出门车马。该算是大快乐大逍遥吧?可临县有个马家,据说曾在天子脚下当官,后来不知为何被贬,只余下老家的田舍二三亩,最后竟然贫病而死。原以为当官就能逍遥,但照此看来当官实际也有极大的危险。今回道长又说修仙能得大逍遥,我是否该认为:修仙也伴着绝大的风险?”

道人讷讷不能言,烟气凝结的小人半晌没有反应,过了有一会儿才听见他说:“你多大?”

“十五。”

十五岁的棒小伙,若是书香门第,早已科举,说不定现在已是秀才。在这乡下,是好劳力,也是成家的年纪。若这话出自书香世家,道人倒不意外,看得书多见识得多总归会有些想法。可这番话出自乡下整天喂猪种田的小伙口中,不由得让人侧目。

该说,不愧是入掌教眼中的孩子么?就凭他这番话,即便没临行前掌教的叮嘱,他也要把他接引入首阳山。

却在此时,外面有人喊:“马钰!马钰!”

“这就来。”马钰回了声,转而对道人笑说:“你看,有人叫我了。反正看样子你也回答不了我的疑问,而我呢,也暂时没有想修仙的意思,不如就这样算了?”他不等道人说话,便自顾自地说:“看你现在这模样,让人看见了总归不好,我就不送你了哈。”

说完,他自顾离开了,剩下烟气形成的道人在那孤零零的站着,有些尴尬,有些傻。

他是真没把他放在眼里啊。烟气散去,笑声响在他的脑海:“我们还会见面的。”

马钰开门一看,叫他的是对门狗剩子。狗剩子姓陈,据说出生时候小布丁点也就两三斤的样子,他爹就起名叫陈二三,又贱名好养活,小名就叫狗剩子。狗剩子远比陈二三来得朗朗上口,大家反而不记得他的大名了。

狗剩子穿着短褐,洗得发白,看上去干净得过分。这不多见,村里有出远门的才穿短褐,一般下地干活就穿个裤衩光着膀子就好了。

“你这是干嘛?”马钰问:“出远门?”

“老刘头让去祖宅,”狗剩子一脸艳羡:“你可不知道,咱村里的王顺子让仙人看上了。刚他就到老刘头那嚷嚷,更惊动了其他族老。族老们商议说,能被仙人看上以后村子跟以前可就不一样了,是祖宗保佑,得祭祖。这可是大事,这不就叫咱去祖宅。”他伸手抹去快喷出嘴的唾沫:“我看那,八成是要祭祖了。”

祭祖可是大事,马钰回屋换上最好的衣服__也是一件短褐,又扎了头巾,换上黑布鞋,跟狗剩子去租宅。

一路疾走,天时已过了晌午,按平时他这时候就该躲房里睡午觉了。本该睡觉的时候却穿着厚实的短褐村里跑,再大太阳一照,浑身汗珠子滚,麻衣蹭在身上再被汗水一激,火辣辣疼,不老好受。

“祭祖得挑个好日子才对啊,怎么现在就祭祖?不合规矩吧?”马钰问。

“嘿,傻了不是。”狗剩子也一脸的汗,汗水顺着脸颊留在脖子上,再滑到胸口,开出一条条路。一眼看去,整张脸都马赛克了。“今天吉日不吉日有什么打紧?即便今儿日子再凶,能让仙人降临的日子,就是吉日。”

马钰一想,还真是这理。有仙人降临,这村子就是一福地。今天就是吉时。照这么说来:“王顺家不是更了不得?”

“那是当然。”狗剩子撇着嘴,斜着眼:“现在王顺家已经成了村里的圣地了。嘁,真是没天理了,就他那熊样仙人也能看中他。我看这仙人也是眼瞎了。”

“嘘。”马钰连忙捂他嘴:“仙人是什么人物,是咱能随便编排的?小心惹怒了仙人,晚上拿你下酒。”

狗剩子斜觑着他:“你这编排的比我狠吧。”

“不算,我这儿是诙谐。仙人高兴还来不及。”

说话间,两人来到祖宅。此时祖宅外已是站满了人,都是男人。按规矩,祭祖须得男性,倒是不拘年龄,耄耋之年或者襁褓婴儿并没什么区别。但没人会真带婴儿来,甚至不懂事的孩子也不能来。否则若在祭祖时候闹出什么幺蛾子,担待不起。

男人们三三两两的站在祖宅前,交头接耳。有的刚被人从田间地头叫回来,现在还迷糊着。有人知道事情原委,便告知其他人。接着便听见一片砸吧嘴的啧啧声,大家伙眼神或是嫉妒或是羡慕的看着人群前的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鹤立鸡群,一眼看去就不同。别人穿着短褐是细麻的。这地方细麻再细也细不到哪去,穿在身上跟随身披着搓澡巾似的。他穿的短褐,一眼看去就不同,纹理细致了许多,若是摸上去,远比粗麻要柔滑光洁,极为舒服。

村里人没见识的,只觉得这简直是天下最好的衣服了。有几个去过县城的便趁机秀自己的见识,食指一点一点快点出花来,一脸羡慕地说:“这是棉布。天底下最好的布料。”

种着一亩三分田,哪怕是把一片地种出花来,要给全家人置办一身棉布衣服,也是痴心妄想。但王家能,谁叫人家不是种田的呢?

王家不种田,又这么富裕,还这么烧包,村里人就不怎么待见。可要把王家赶出去,也不行。一来,人家王家祖宗在租宅是有牌位的,是根正苗红的自家人。二来,离了王家,大家伙粮食就只能自个吃了,换不来油盐酱醋,更别说穿的一身麻衣。

没错,王家是贩粮食的。比不上县城里那些粮商,王家不过是在中间搭个线,顺便挣出自家的嚼谷。

这活不好干,两头受气不说,没事就得往县城跑。可要撂挑子也不行,王家世代做这活,让他做别的也不会。县城里给粮商装孙子,村里头大家伙拿你当孙子,王家这身衣服穿在身上舒服,别人看着羡慕,自家心里的苦却只有自己知道。

好在世代如此,都习惯了。

原以为,这孙子得从祖宗一辈装到孙子一辈继续装下去,没成想时来运转,王家竟然被仙人看重。王富盛感觉周围一圈艳羡的目光,浑身舒坦,恨不得唱一嗓子:早也盼,晚也盼,忘穿双眼。

却在此时,离祖宅不远的一处院子打开了门。众人猛的一滞,神情恭敬地等待里面的人走出来。那里是几位族老的住处。

当先走出来的老人,鸡皮鹤发,拄着根磨得光滑的柳木仗,身边一中年人搀扶着,亦步亦趋走出来。这是法老。紧跟老人之后的,比法老看起来年轻一些,一脸严肃得面无表情,这是瞿老。紧跟瞿老之后的,腿脚灵活却不敢多迈一步路,似乎生怕一不小心走到两位前面去的,是老刘头,刘老。

“这次招大家来呢。”法老开口,无牙干瘪的嘴发出的声音细小难以辨认,大家不敢发出丝毫动静,细细的听:“是因为今天是咱村的大日子、喜日子。”

他朝身后招呼,就见一个跟马钰差不多大的孩子走上前来,不必看别的,单看他一身棉布衣服,就知道这就是被仙人眷顾的王顺:“王家生了个好儿子。咱村有了个好后生。就在刚才,王顺得仙人眷顾选中,以后就是仙人了!”

哗的一下,尽管人人都清楚,但猛得确认了,大家还是忍不住哗然。兴奋、嫉妒、羡慕,但左右对村里都是大好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听说以前那些成仙的,自从被仙人选走,村子里这几年也风调雨顺,麦粒都比其他地方大了不少。

瞿老拐杖敲了几下脚下青砖,响声传出去,周围立刻安静了。瞿老在村中掌管族规,威严比另两位族老大得多。

见人群重新安静了,法老才说:“现在,让王顺来说说详情。”

大家再次哗然。这不合规矩,族老在场,哪有小辈说话的份儿,何况眼前这些人,九成九都是他长辈,剩下那点还跟他同辈,哪有他说话的份儿?但想想,王顺是被仙人垂青的货,似乎让他说说,也没什么关系?

王顺看起来挺紧张。这可不多见,王家一家子见得大世面,王顺也跟他老子村里县城来回转悠,又骨子里有些楞种,楞劲儿上来了能跟族老掰扯道理。今儿竟然紧张,真是稀罕了。

“选中我的仙人,自称洺仙子。”声音不发颤,大家心里都不由得佩服,真是见过大世面的,要是咱们碰上,现在早就不知说啥,光咧嘴笑了,要不说人家能得仙缘呢。

“洺仙子是天门山白云观弟子。白云观是仙门,要想成仙,得先入仙门。”王顺继续,给大家长见识。众人细细聆听,这可是仙人的秘辛,平常想听都没人告诉你。耳朵竖得老高,不敢错过一个字。

“作为考验,洺仙子让我在半年之内去到天门山下。只有能来到天门山下,才算天门山弟子。天门山离这儿一千两百里,我觉得离家太远,有些不忍。”

而后他说:“我请求仙子让王家能依附仙门,到天门山下天门镇居住。然后仙子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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