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袜皮
1
我想要拥有一把枪
我猜,这是我去美国的原因
听说那里人人都有枪
在沃尔玛超市就能买到子弹
他们用枪打火鸡,和熊
偶尔也打人
2
我寻找的那一把
要有贝壳柄
银色雕花枪筒
就像谋杀林肯的那一把
它叫我想起,那些
抽烟夹着大腿的
发型高耸的
脖子上带乳香的
一眼你便知
这是一把雌性的枪
干过很多坏事
却一贯被时间原谅
3
你问我,为什么喜欢枪
我想了想,说,
对于懒人
这样解决事情更方便
本诗在长安诗歌节第85场“在长安”诗歌朗诵会上获得了“最佳作品奖”,在佳作林立中胜出,殊为不易。我个人倒不觉得它是最有实力的,但却是最有感觉的:这个感觉很“尖”。在长安,因为一块做了一次公开性的文学访谈,我了解到何袜皮是先写诗后写小说的。我以为其诗有十分可观的前景,至于小说,可以放开去写,但是永远不要将其当作自己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