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次展露非凡的写作才华,是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侯。那时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写日记上交,由老师讲评。其实当时优秀日记的标准就是雷锋日记,但是班上的同学都不能明白老师的苦心,净写些家长里短和鸡毛蒜皮,任凭老师怎么启发也不开窍。
终于有一天,我写了一篇在公共汽车上给老大娘让座的日记,这让语文老师如获至宝,她把这篇日记当作范文,在语文课上大讲特讲。从此我福至心灵,一写而不可收拾:从给老大娘让座,到帮老大爷扫地,还有在马路上拣到两分钱……我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我的每一篇日记被老师讲评后,我们班的日记就会出现大量雷同的情节,甚至有个同学一个星期给老大娘让好几次座儿,语文老师不耐烦地在其日记上批注:不要吃别人嚼过的馒头!
为了鼓励我写出更好的日记,妈妈给了我一个高级的塑料皮日记本,这是我人生第一个最好的日记本。我在扉页精心地画上青松和梅花,然后工整地写上: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我要做暴风雨中的海燕。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太幼稚,又改成: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写下这个警句后我常常幻想:自己因为在烈火中保护国家的财产而牺牲,或者因为在洪水中抢救落水儿童而捐躯,我牺牲后大家发现了我的日记,所有人都感动地流下了热泪……想到这里,我自己也被感动得鼻子发酸。
换了新日记本不久,我们班换了语文老师,新语文老师毫不客气地在我日记上批注:要表现自己的真情实感,避免华丽辞藻的堆砌。在这种打击下,我渐渐失去了写日记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