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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浊世浮生:人心万恶终有一善(1)

行了半个时辰,三人来到村庄里。此时夜阑更深,四周一片寂静。一条泥泞的小路贯穿整个村子,两旁草舍茅屋,竹篱柴扉。远处阡陌纵横,禾木稀疏,都在淡淡的星光里朦胧隐现。

这地方位于雁门关以南,楼烦以北,滹沱、汾水、桑干三江源头之间。向为胡汉杂居之所,历代边衅迭起,纷争不息。一直到唐初中原平复,突厥因内乱势衰,汉人方才稍得安宁。数年中生息养蓄,逐步兴旺起来。顺着南去方向,村庄里泥瓦草顶的民舍渐多,取代了石头垒砌的异族房屋。紫元宗看着这些熟悉的样式,犹似南飞的大雁嗅到故乡的气息,不觉间亲切温暖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勾魂兽拉着雪橇往前行进。地面上的积雪渐浅,碎石越多。又走了几十步,雪橇被路边一块尖石卡住,再也动弹不得,勾魂兽似乎毫无察觉,兀自埋头使劲拖拉。

张凌风停步念咒,收了『金刚咒』的法力,两只勾魂兽立时魂飞魄散,化为尸骸倒伏在地。无忧下了雪橇,看着兽尸微有恻隐之色,双手合十低声祝祷道:『张前辈说你们原本都是修道之人,因贪念才变成这般模样。如今身死业消,算是得到解脱了吧。我不懂佛法,只愿你们早日超生。』祝罢回头道:『雪橇大概卡坏了,没有代步的物事可怎生赶路?须得另想办法。』紫元宗撑着上半身,仰面观望,少时答道『我看前面有座客店,咱们可先去那里歇息,然后再作计较。』伸手指着前方,果然远处有一个红灯笼,灯光昏黄暗淡,在冷风里飘摇不定。

张凌风也瞧见了灯笼,便循着光亮朝前而去。走了十余丈,小路左边现出几间青瓦房,泥墙纸窗,两个纸灯笼挂在屋檐下,一个已经熄了,一个还亮着,照着门框上木招牌上几个黑字,道是『连喜客栈』。屋子后有猪圈,墙角里有狗窝。张凌风刚走近,『叽里咕噜』的猪叫声和『汪汪汪』的狗吠声就响成一片。

乱了一阵,主人家起身点灯,开门查看动静。张凌风立在门口,只说是去往中原的客商,因伙计突发急病耽误了行程,错过了宿头,这才半夜寻店落脚云云。那店主回转进屋,少时唤出两个做粗活的劣汉,跟着张凌风回到雪橇处,将紫元宗背回店内,然后吩咐店伴烧汤抹桌,打扫房间。

无忧随众人一同走进店里,左顾右盼十分好奇。她自幼生长塞外,从未见识过汉人家中摆设,只觉得样样稀罕有趣。脱下棉袍后,先在桌子凳子上抚摩一番,忽而又发现新奇,径直走到窗户旁边,盯着窗棂上的窗花愣愣发呆。

店主人正在给灯盏添油,见状笑道:『这位姑娘是回纥人吧,是第一次到关内么?』无忧听他说话,扭头指着窗花问道:『大叔,窗户上红纸贴的蝙蝠、牛羊真好看!咦,中间还有许多小洞洞,这是怎么做的?难道是用刀子镂的?谁的手有这么巧啊?』店主人见她天真烂漫,笑道:『哦,这叫窗花,是用剪刀剪成的。』无忧喃喃道:『用剪刀剪的?样式都一模一样,那可比用刀子难多了。』用手轻轻摩挲红纸,心里仍然迷惑不解。

这时从里间走出来一个女子,十七八岁,棉衣麻裙,手里提个汤桶。店主人唤她道:『小红,你来招呼这位姑娘。』那小红回话道:『好,爹,灶膛里的柴火有点受潮,烟子有点大。你瞧瞧去吧?』店主人答应一声,转进后面去了。小红撩起围裙揩手,一面走到无忧身边,笑道:『窗户上的纸花是过年时候剪的,有些褪色,不如先前光鲜了。』无忧闻声回头,看着小红,问道:『这些窗花都是姐姐剪的吗?真好看!是怎么剪的啊?』小红听她声调清婉,语意亲近,不由心头一热,拉住无忧的衣角,道:『来!』牵着她到柜台后,打开抽屉,取出一张红纸一把剪刀。然后将红纸对折叠压,用剪刀沿着压痕裁剪。须臾剪好,展开一看,竟是两只羽喙相接的喜鹊。

小红收好剪刀,把纸喜鹊放在无忧手中。无忧小心翼翼的捧在掌心,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惊喜之情溢于言表,半晌才道:『原来纸张能变成这么好看的物事,姐姐的手真神妙,难道有法术么?』说着摸着小红的手仔细审视,见那掌缘指节上尽是茧子,既粗且硬。小红笑了笑,道:『我的手常干重活,粗的很。』忽然一愣,只觉得无忧手指柔嫩软滑,有如温玉凝脂,翻腕将她小手握住细看,却见柔荑洁白,纤纤若兰,灯光下更令人悦目赏心。

这回轮到小红吃惊了,她皱起眉头打量无忧,心中大疑,问道:『就算财主家的小姐,也没有如此好看的手指,你不像一般的女孩子……你到底是什么人?』又看无忧戴着斗笠,面纱直垂胸口,奇道:『屋子里还用蒙着面?你不觉得气闷吗?』伸手便欲摘下无忧头上的斗笠。

?无忧急忙将手一摆,小红诧异道:『怎么?你怕别人看到样子?』无忧微一踌躇,想起张凌风的话,点头道:『是啊,听人说我长得勾魂摄魄,被人看到会惹很多麻烦的。』小红不懂什么叫『勾魂摄魄』,以为是丑怪难看无比,便不再强求,另寻话头道:『你多大了?』无忧道:『再过一个月我就十六了。』小红笑道:『我大你一岁,你叫我姐姐不吃亏。』无忧喜道:『好呀,姐姐,你教我剪窗花,好么?』小红本来还有活儿要忙,但不知为何就是不忍拒绝她。当下点头答应,拿出剪刀纸张,一板一眼的教无忧剪纸。

这客栈也兼卖酒饭,此刻鸡鸣黑晨,一些早起的农人走进小店买些吃食,店内伙计搬桌扯凳的忙活起来。张凌风也命店家杀鸡煮肉,摆碗上饭,又叫人给紫元宗拿来一条被子,裹在身上御寒。紫元宗坐在凳子上,眼光直盯张凌风,似乎想看穿他的心思。

张凌风哼了一声,道:『看什么?你体内真气虽平,但是伤势未愈,白天还会发寒。不拿条被子窝着,待会定会冷的难受。哼,我是不忍看小姑娘担心才稍加照护,别以为我真会可怜你。』一面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当』的一声抛在桌子上,道:『喂,你们给我殷勤灵醒点,若是怠慢了我这个生病的伙计,可有你们好看!』店主人见他出手阔绰,不敢大意,忙收好银子连声答应不迭。

紫元宗一笑,转头望着门外若明若暗的天色,神情悠然,心里想到了很多很多……无忧也没有朝紫元宗看上一眼,只顾和小红玩笑。此时此刻,两人都不在意对方,漫不经心的样子形同陌路,漠然的神色如隔千里,但其实这是貌离神合--世间爱情至纯至深,才会变的平淡如水。这时无需浓情厚意,也不要甜言蜜语,冥冥之中意会神知,连心语也是多余的了。而这不分彼此、淡然若失的璞真情态美妙如斯,真可让天下失意人潸然落泪。

小半个时辰过去,饭菜已备好,皆是些鸡肉、猪肉,满满盛了四五盆放在桌上。紫元宗回转身来,眼光爱怜横溢的注视着无忧,心中连连招呼她吃饭。无忧正和小红投契,剪纸裁张玩的不亦乐乎,扬头笑着说再等会。紫元宗叹口气摇摇头,似乎对她的淘气顽皮无可奈何。张凌风看着这一切,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忽然有点发酸,强颜笑道:『十五六岁的姑娘了,居然还像小孩子一般任性调皮,当真少见。』正在这时,店门口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十几个人走进来,个个顶盔贯甲,腰悬钢刀,却是一队官兵。店主人脸上含笑,迎上前去,招呼道:『各位弟兄辛苦,夜里风霜大,快来喝碗烧酒暖暖身子。』一面叫伙计抹桌子摆碗筷。

众官兵摘下头盔纷纷落座,满满当当的占了四张桌子,小店中登显狭窄局促。店主人连声赔话,道声慢待。官兵里有一个官长模样的道:『不妨事,今晚是弟兄们最后一次当班巡夜,明天我们会开拔撤走,能将就些也就罢了。』店主人抱起酒坛,依次给众人斟上酒,问先前那人道:『不是还在打仗吗?怎的要走?』那人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长叹一声,道:『仗早打完了,雁门关上下来的人马多的很,像我们这等不入流的乡兵,比不上折冲府的兵士,又没有战功,年轻的去守城门,年老的放回乡里。我说胡连喜,天亮我们这些人便要各奔东西,今天一别不知何日重逢,这酒钱么……』店主人胡连喜不住摆手,道:『快别说酒钱!此处靠近突厥,近两年多亏王队副带着众位弟兄日夜巡查,保护乡里,才使大家能安生过活。四邻里对弟兄们都很感激,这区区一碗水酒又何成敬意?』他为人爽直,说到动情处,回头大声吩咐道:『再上肉,上酒!今日给弟兄们饯行,大伙儿只管尽情吃喝!喂,小红,你也帮忙照应着。』小红在柜台后答应一声,撇下无忧走了出来。

众兵轰然叫好,其中有些人拿出铜钱来,道:『老胡小本生意不容易,咱们不能白吃他的东西。』胡连喜连连摇头推却,坚持不要兵士的酒钱。

少时酒肉添上,众人倾浆痛饮,纵情豪放。酒过数碗,那王队副醺然微醉,出神的注视着那浑浊的酒水,叹道:『当兵五年,喝风饮露,受尽了苦处,却连个队正也没捞到。如今回城听差,又要给那帮老爷们当狗使。哎,想起来老子真不甘心!』这时恰好小红走过来斟酒,王队副斜着酒眼盯着她,忽道:『胡连喜,你家小红也出落成大姑娘了,窝在乡下着实可惜,不如把她许给我,到太和县城里去享享福吧?』胡连喜正和另外几人谈笑,一时没有听清,回首问道:『你说什么?』王队副道:『我说把你家小红给我作老婆,可好?』胡连嬉笑道:『咱俩弟兄相称,若是小红给了你。我岂不成了你的丈人老儿?这辈分可乱套了,哈哈,王队副别开玩笑啦!』王队副扯下腰刀,『乒』的一下摔在桌子上,喝道:『你笑个屁!有什么好笑的?』屋子里一下静了下来,众人相顾错愕,胡连喜嚅嗫道:『王兄弟,你这是……』王队副『腾』地站起,狂叫道:『谁是你兄弟?老子今天就是要你女儿!』他呼哧呼哧的吐着酒气,布满血丝的双眼狂乱迷离,伸手就去抓小红。

小红一声尖叫向后急缩,王队副正要扑上,忽觉腰间一紧,再也不能迈步,回脸一看,只见一人死死抓着他的腰带。王队副愣了愣,怒道:『你干什么?』拉住腰带的这人也是兵卒,年逾花甲,精神虽然矍铄,两鬓尽已霜白,见王队副发问,便淡淡地道:『王队副,你喝多了。』王队副大怒,提拳朝他脸上打去。那老兵左手一掠,翻腕一把捏住对方拳头。王队副登感手骨欲碎,疼的连抽冷气,咬牙道:『快……放手,我是……我是在和胡连喜耍笑……』那老兵松开手掌,一字一顿的道:『耍笑无妨,祸害老百姓可不行!』众兵士默然不语,一齐看着王队副,目光中隐隐有鄙夷之意。王队副揉着手指,定定神,嘶声道:『好,你是好人!你没有七情六欲!你可知道弟兄们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成日间挨冻受饿,卧冰褥雪,到头来职微位卑,简直连狗都不如。更有许多人活活累死、饿死、冻死。成了没名姓没坟墓的野鬼!如今一道军令,大伙便这样两手空空的散了,一无所得。你说,你说!弟兄们这是为了什么?』说到最后几句已是声咽气噎,众兵心有所感,好几个黯然低下了头。

老兵面无表情,缓缓道:『我十六岁从军,如今年近六十,早年和突厥人拼杀,后来跟随上皇在太原起兵,又到西北和薛举打仗,平定王世充,剿灭刘武周,南征北战,到如今却连府兵也不是,还是一个行军小卒。』他越说越大声,双手猛地扯脱甲胄,分开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胸口,道:『王队副,你出身财主,家里还有田有业。而我,除了满身的伤疤外一无所有!我老娘不知生死,亲弟兄也失散了,五十多岁孑然孤身,以后只能靠乞讨要饭为生!天理昭然,难道对我就公平么?』他嘴唇微微发抖,稍停片刻,接着道:『明日我便要离开军营,从此漂泊流浪,无家可归……但我无悔无怨,几十年出生入死所为何事?就是为了天下永无战乱,为了老百姓有口安生饭吃。小孩能平安长大,老人能寿终正寝,再不受兵凶战火之苦,再不受突厥人的欺凌抢掠。』指了指胡连喜和小红等人,道:『我的父母家人不知所终,这些百姓就是我的亲人!为他们纵然披肝沥血,百死无生又有何悔何惜?』说到这里,老兵愁容尽扫,眉宇间神采勃勃,踏上半步猛然大声道:『好男子,当如此!』众兵热血沸腾,一齐拍桌大叫:『对!好男子,当如此!』店内群情激荡,难以抑制。那老兵更是扬首挺胸,目光炯炯,毫无半点颓废之色。但这轩昂的气概下,却是一张受尽风霜的苍老面孔。此景豪壮而凄迷,令人既想大笑又欲痛哭。店内有人触景心酸,忍不住低声哼起一首旧曲,众兵满含热泪,轻轻低声应和:

『十五从军行,

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

家中有阿谁?

遥望是君家,

松柏冢累累。

……』

这首歌辞意凄凉,在军中传唱已久,说的是一个老兵回乡后的惨淡景象。但此时他们唱的入神,渐渐淡薄了怆恻之意,曲调间只闻其壮不觉其悲,最后那老兵也加进来,歌声愈加高亢嘹亮,激扬振奋,似乎众人都不再伤感彷徨,心里只剩下舍生忘死的壮烈情怀。

紫元宗看着这群兵士,胸中起伏跌宕。那惨烈的战阵,成堆的尸首,血肉横飞的杀戮,一幕一幕又浮现在他眼前。一时悲感交集,心血狂涌难以自胜。忽觉掌心温软,转头看去,却是无忧坐在身边握着他的左手,目光关切,柔静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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