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明媚的阳光,在树叶上流动,折射出晶莹剔透的绿。
金风心情大好,路上始终含着笑意,不过他二舅妈则黑着脸,一言不发。
回到家中,金风把给外公和父亲买的衣服拿给他们试穿,却惹来金振发不满的抱怨,“给你外公买倒是应该,但我哪穿得了这么贵的衣服啊?都够我买几十件了,快退回去!”他平时几十块的地摊货都舍不得买,千多块的衣服确实显得奢侈。
金风外婆等人闻言,你一句我一句,把金风的现状告之,金振发听后,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那也不能铺张浪费呀!”金振发嘟囔几句,但也没吵着把衣服退回去了。
吃过晚饭,送走客人,金风在地坝看书,大黑趴在他脚边,安静的守候。
姜越走过来,小声笑道,“你特么挺会吹牛逼得啊,还细胞修复技术,哈哈,笑死老子了!”
金风放下书,郑重道,“谁跟你吹牛逼了?”
他伸出手,指甲化作锋利的龙鳞,快速在姜越手背上划开一道口子。
姜越痛叫一声,连忙缩回手,看着伤口恼怒道,“你干嘛呢?”
“你在这等一下。”金风没有解释,回屋倒腾了一会儿,端出一碗水来。
“老子不渴!”姜越没好气的说道,“你特么指甲怎么像刀子一样?划伤我啥意思,想翻脸是吧?”
金风白了他一眼,“把手伸出来。”
“干嘛?”姜越畏惧的问。
“哎呀,我他妈叫你把爪子伸出来,瞧你那怂样儿!”
姜越见金风一脸不耐烦,畏畏缩缩的伸出手,金风突然把碗里的水泼他手上。
姜越正想开骂,突然觉得手背上的伤口痒痒的,定睛一看,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愈合,顷刻间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这……这尼玛是变魔术吗?”姜越结巴道。
“你说呢?”金风也不急着忽悠,等他自己领悟。
人都是非常主观的动物,同样的事情,也许别人说出来半信半疑,但由自己得出结论,却往往坚信不疑。
姜越呆了片刻,试探的问,“这就是那啥细胞修复技术?”
金风点点头,忍住笑意反问道,“你说呢?”
“……”姜越质疑道,“听起来这么高大上,一碗水就搞定了?”
金风不屑的斜视着他,开始施展忽悠大法,“没文化,真可怕,你以为这是普通的水?”
“呃……”姜越没想到自己拿来攻击二舅妈的话,现在却被金风套用过来,等着懵懂的大眼睛,继续发问,“那这是什么玩意儿?”
金风神秘一笑,“我找到一种焕发人体细胞记忆的物质,根据研究的细胞修复技术,我以这种物质为中心,研发出一种能够快速愈合伤口的液体,其无色无味,貌似清水,但能唤起细胞自身的记忆,让人受的伤恢复如初。”
姜越瞄了一眼金风手里的土碗,又抚摸着自己愈合的伤口,仍旧不敢相信刚才那碗水,竟是如此吊炸天的东西。
金风趁热打铁,继续说道,“你好生想想,上次我和你打架的时候,你是不是在我背上砍了一刀?但我之后是否浑然无事?”
姜越惊道,“原来你是用这个治好了伤势,我还以为你是强忍着呢。”
“就算我是强忍着,那其他人呢?当时那种场面,受伤的肯定不止我一个,但事后杨志杰等人有无受伤迹象?”
姜越眉眼一舒,犹如醍醐灌顶,“原来是这样!”他抢过金风手里的碗,激动道,“要是把这种药推向市场,你他妈都是问鼎首富的资格了!”
“难道你以为,我上午在珠宝店说的话,全都是吹牛逼吗?”金风昂首挺胸,嘚瑟了片刻,然后又长叹一口气,面露难色,“哎……可惜这东西药性挥发得快,只能现制现用,要想批量生产销售,恐怕还做不到。”
姜越正想着劝他爸进军制药行业,听闻此话,脸上的笑容一僵,“……我靠!老子空高兴一场!”不能批量生产销售,那还怎么赚大钱?
金风也拉着苦瓜脸,摇头道,“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什么意思?”姜越问道。
金风狡诈一笑,“上午在珠宝店,你不是提到过吗?”
姜越蹙眉思索,试探道,“你是说……医疗会所?”
“对!”金风拍手笑道,“我们只针对疑难杂症,甚至是绝症,医院能治疗的伤病一概不接。”
经过今天的事之后,金风越发迫切的想要证明自己,让二舅妈那种人通通闭嘴,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挣钱!
一个成功之人,不一定有钱,但有钱的人,绝对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你确定能治疗绝症?”姜越讶然,兴奋道,“天下抱着钱治不好病的富豪不知道有多少,如果你真有这本事,我爸绝对争着投资。”
金风道,“当然不可能什么都治得好,但绝对能超出现在的医疗水平一大截。”
“这个说法太模糊,如果你真要我爸注资,肯定要在他面前露两手才行。”
“没问题,回市区后你安排时间,我亲自他谈。”
两人说定,晚上姜越给家里打电话说这事儿,姜父当然不信一个中学生有那么大的本事,还以为姜越被骗了,一番斥责之后,让姜越马上回家。
姜越没办法,最后只得推迟太晚,说明天一早就回去。
挂了电话之后,姜越苦恼的望着金风,叹道,“算了,回去当面说吧,这事儿也确实太过离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信。”
他想了一会儿,接着道,“不如明天我直接带你去找我爸,你看行吗?”
金风点头应允,“我随时都可以。”
说罢,两人便洗漱休息,第二天上午,由金振发送至县城车站。
“爸,你们在家别太累,等我安定之后,便接你们过来。”金风告别了父亲,便买票返回C市。
金振发在候车厅看着金风上车,露出既欣慰又苦涩的笑容,他原地伫立良久,微微叹了口气,摇摇头走出车站,骑上破旧的摩托缓缓而去,心被秋日温和的阳光,熏得暖暖的。
而金风坐在客车上,呆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树木,脑海中渐渐浮现父亲双鬓夹杂的白发,心情沉重。
不知不觉,父母已不再年轻,不知不觉,我们已慢慢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