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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的爱对你说(1)

翌日,丁骏到办公室以后,照例扫了一眼桌上的各种鲜花,看到桌角的那束白色铃兰时,心怦怦直跳。

拿起铃兰,小小的花朵像一个个小吊钟,随同铃兰一起送来的还有一沓用缎带扣好的卡片。

丁骏好奇地拿起那沓卡片,解开缎带结,第一张卡片上写着短短一行字:已到雁京工作,方便的时候联系我,有要事相告。

字依然写得歪歪扭扭,落款依然是“似水流年”。

拿开第一张,第二张上竟然是人物简笔画,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在推车,丁骏忍俊不禁,又去看第三张,画的是两个小人骑在大象上,第三张是打气枪,第四张是骑小绵羊摩托车……

数了数,竟有十张卡片。丁骏把那些妙趣横生的简笔画反复看了许多遍,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她细心地把卡片用缎带扣好,放到了抽屉里。

谢如欢进来汇报工作,首先看到了那束铃兰,心里疑惑,却没有问出口。

她不是个多事的人,尤其是在丁骏的私生活方面,她从来不多话。但是,她记性一向很好,这样的铃兰曾出现过一次,而她也知道,丁骏最喜欢的花就是铃兰。

“骏姐,策划部新招聘的主管魏倩云来报到了,你见见她?”谢如欢问。

“让她来吧。”丁骏心情不错。

几分钟后,魏倩云走进丁骏的办公室,一身浅灰色套装剪裁得体,腰身细软,俏丽的红棕色短发,让她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漂亮干练。

这个女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好,丁骏主动跟魏倩云握手。魏倩云凝视着丁骏清秀的脸,尽管心里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没有一丝痕迹,两只手轻轻一握,也就松开。

随意交谈几句,见魏倩云思维清晰、谈吐不俗,丁骏觉得人力资源部没有选错人。

魏倩云走后,丁骏向谢如欢道:“对了,你让安妮查查我的行程表,明晚不要安排任何应酬,有应酬也改期。”

谢如欢点点头,视线再次落到那束铃兰上。要去见送铃兰的那个人了吗?

接到丁骏电话的时候,沈年正在实验室里跟几个助手一起分析几种试剂的化验报告,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的时候,他激动得不能自已。

“是我。”他说。

“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为你接风。”丁骏温柔的声音令人心醉。

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沈年跟助手说了一句之后,一边脱掉白大褂一边急切地往外走,助手们从没见过他这样,心里都在想,沈博士这么急着出去是要见谁呢?

为避开下班高峰,沈年提前两个小时出门。到了约好的地点后,丁骏还没到,他整整早到了一个小时。为了打发时间,他到路边的几家小店逛了逛,无意中走进一家卖毛绒玩具的小店。

货架上一只毛绒绒的小绵羊公仔吸引了他的视线,弯弯的羊角,粉红的脸蛋,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金色铃铛,看起来很可爱,沈年没有多想就买了一只。

抱着小绵羊站在路边,沈年耐心地等着丁骏。过来过往的女孩看到这么个俊朗、潇洒、挺拔的帅哥抱着个萌萌的小绵羊,没有不多看两眼的。

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来,沈年看了看表,还差五分钟。正是下班的时候,路上行人很多,他无意识地看着来往的人和车流,雁京冬天的傍晚气温极低,把他的鼻尖都冻红了。

一阵马达声靠近,沈年不禁转头去看,却见一辆炫酷的黑色哈雷摩托车停在自己面前,驾车的女子一身潇洒的黑色皮衣皮裤,只是她戴着头盔,看不清脸。

等她掀开头盔的面罩,露出明眸皓齿的一张脸,沈年才惊讶地认出,竟然是丁骏!似乎很有默契,他俩穿的都是黑色。

丁骏见他一脸的惊诧,嫣然一笑:“敢坐吗?”

沈年回过神来:“敢。”

“那就上来。”丁骏拿起另一个头盔给他。

沈年把头盔戴上,却忘了把手里的小绵羊公仔给她。

“你要抱着这只羊坐我的车?”丁骏指了指他手里的萌物。

“可爱吗?给你!”沈年把小绵羊给丁骏,语气和他的目光一样温柔。

丁骏接过去,见小绵羊着实可爱,抱着它摇了摇,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

“你再不来,我就要冻僵了。”沈年双手搓了搓。

丁骏见他脸颊和鼻尖都红红的,替他扣下面罩,笑道:“不是约好了五点吗,你到太早了。”

又是一阵马达声,摩托车在瞬间开了出去。路上堵车严重,他们的摩托却能在车流中穿梭,到了车流相对稀少的地方,车很快风驰电掣般行驶。

丁骏的车技之高,令沈年叹为观止。他双臂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以克服心中的恐惧感,长这么大,他头一次坐在这样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上,那种速度感让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他又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境下,他才能名正言顺地抱着她,把自己的胸口紧紧贴在她的脊背上,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激烈跳动。

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在路边的某栋大厦楼下停住,丁骏从车上下来,拿掉头盔潇洒地甩了甩一头秀发。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特别,沈年抱着小绵羊在一旁看着她,心里感叹着,视线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她停好车,把头盔装进车厢。

“干吗不进去啊,外面这么冷。”丁骏向他走过来。

“我等你呢。”沈年俊朗的脸上眉眼舒展,淡淡地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用他清朗的嗓音说出来,如此悦耳,丁骏心头一软,开玩笑道:“我以为你坐我的车吓得腿哆嗦,已经走不动路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要是开车过来,起码还得堵半小时。”

两人走进大厦,沈年有意走在她身后。他喜欢欣赏她的背影,那样曼妙婀娜,恰到好处的细腰,修长的腿,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姿态都是那么妩媚动人。这样的美景,他一生都看不够。

“你那么慢,绵羊太重抱不动了吗?”丁骏见他迟迟没跟上来,扭头看他。

沈年笑笑,跟上她:“是你太快了。”

电梯里,丁骏告诉沈年,这里有一家主题餐厅,老板是她一个同学,而她在这家餐厅也有股份。

“兰花小馆,这名字很特别。”沈年看着餐厅招牌和那些古色古香的布置,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这种纯中式的风格,比唐人街那些粗制滥造的伪中国风好看不知多少。

包间里的檀木家具线条简洁,细纱宫灯朦胧的微光让室内的光线柔和得恰到好处。两人落座以后,便有身着中式服装的服务员进来倒茶,那一身白衣紫裙的素净打扮,像五四时期的女学生,看起来水灵灵的。

“这里很漂亮。”沈年的视线从墙上的苏绣壁画转到丁骏脸上,一身黑色皮衣,长而柔软的卷发,此刻的她看起来性感得无可救药。

“吃得惯中餐吗?”丁骏把菜单递给沈年。

“吃得惯,我奶奶经常在家里做中国菜。既然是你的地方,你一定知道什么最好吃,你来点菜。”沈年又把菜单还了回去。只要她愿意出来见他,吃什么根本不重要。

丁骏叫来服务员点菜。沈年拿起茶盅,抿了一口杯中清茶,茶香扑鼻,初入口时有些苦涩,回味后却是淡淡的甘甜。

“当初投资这里,也是想有个跟朋友聊天聚会的地方。”丁骏看了看四周,对自己这家餐厅的内置很满意。

“我是你的朋友吗?”沈年清俊的脸上带着点笑意,目光深邃。

“你说呢?”丁骏反问。

“你总让我觉得很遥远,就像天上的月亮,我抬起头才能看到你、仰望着你。”沈年看着她,有点出神,“我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至少在我面前,你已经有三个版本了。”

她清甜的笑容,就像一朵在暗夜中含苞待放的黑玫瑰,一片片花瓣慢慢地伸展开,娇慵的神态让人看着心头发软,直想把她采摘下来。

“哪三个?让我帮你数数,清迈那个忧郁小清新的邻家女孩,陈没婚礼和慈善义卖会上的端庄淑女,还有今天骑着黑色哈雷的艳女,是不是?”丁骏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画。

“每个版本都让人印象深刻。”沈年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她。

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她每一次出现,都让他心动不已,不管是社交场合的明艳夺目,还是眼前的妖娆狂野,都像一根藤,牢牢缠绕着他的身心。

可是,他必须得承认,是她的最初,困住了她。边境那个美丽中带着纤弱的女孩,那张纯真动人的脸,一直停留在他梦里。

而丁骏似乎也有意跟他交谈,主动告诉他:“小时候老有男生在我家门外徘徊,家里的老保姆每次看到他们都说,生男孩有什么用,才丁点大就晓得瘪三一样去女孩家门口站岗。后来给我爸妈知道了,他们再也不让我独自上学放学,都是家里的车接送,我偶尔想溜出去玩,都要想各种主意。”

她能这样畅谈自己的往事,沈年非常高兴,听得饶为有趣,笑道:“想不到你家里人这么严格。”

“也许你不相信,从我一出生起,我妈就为我规划了一整套教育方案,我的家庭教师是高薪聘请的儿童教育专家。从五岁开始,就被训练着怎样走路、怎样笑、怎样跟人打招呼,才更像个大家闺秀,我每天学钢琴、美术、舞蹈超过十个小时。十五岁就被送到英国念罗婷女校,毕业后本想进剑桥学历史,家里人却让我去念商学院。”

说到这里,丁骏幽幽地叹了口气,回想自己从小到大,处处听从父母的安排,似乎还从未有过自己做决定的事。

果然一路精英教育,沈年很明白,越是像丁骏这样外表淑女的女人,骨子里的叛逆因子越强烈,就像她喜欢骑着哈雷摩托车在公路上疾驰一样,那是一种对自由和无拘无束的渴望。

说到这里,沈年不禁有些好奇:“那你是跟谁学的枪法,又是怎么学会骑摩托的呢?这似乎跟你的淑女教育格格不入。”

丁骏道:“枪法是我爸爸偷偷教我的,他虽然不赞成我妈妈对我的教育方案,但也不敢提出反对,在外人面前,他威严气派,但是到了我妈妈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什么都听我妈的。”

沈年笑道:“男人的怕,多半是因为爱。我猜,你骑哈雷飙车的爱好,是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养成的。”

丁骏赞许地点点头:“每个人都有一段叛逆期,我也不例外,尤其是在依恋父母的年纪,忽然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生活,很容易产生这种心理,我花了半年时间才调整好心态。”

长大以后,她也渐渐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出生在这个家庭,父母给她提供了丰裕的物质条件,那些高昂的学费,普通家庭望尘莫及,对父母,她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回到了雁京,回到父母膝下,你还是会变成原来的样子,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可是,你在我面前,似乎从不隐藏。”沈年眼蕴深意,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

对他的点评,丁骏深以为然,点头道:“习惯了在人前扮演矜贵,总要有点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你跟我那些朋友不同,你不属于这里,所以,我也自由许多。”

她的这句话,让沈年心中一阵失落,原来自己在她心里,只是徘徊在她的世界之外的人,没有负担,所以也不会有结果。

丁骏见他半天不说话,主动问他:“那些卡片,是你画的吗?”

沈年点点头,嘴角微有笑意。

“画得很好。”

“小伎俩而已,博你一笑。”

他的目光温柔含情,话语似一股暖流,带着聚拢人心的力量,丁骏略感不安,视线游离,转移话题:“为什么到雁京来工作?记得你说不喜欢这里的雾霾。”

想见你!离开雁京的这些天,思念成狂,精神疲累得几乎崩溃,因此即便背井离乡,还是决定来雁京。

心里默默地想,可沈年很清楚,此刻说出来并不合适,转而道:“想换个环境。”

“那就只能欢迎你了,住久了,也许你会喜欢上这里。”丁骏笑意盈盈,继而话锋一转,“你说有重要的事跟我说,是什么事呢?”

沈年帅气地往椅背上一靠,看着她,表情里带着点狡猾:“我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随手拿起那只绵羊,他笑问,“小绵羊,你说,我要告诉她吗?”

“你这个人!把人叫来了,你又不说了。”丁骏不满地娇嗔。

沈年放下小绵羊,很认真地看着她,放低了声音:“如果我要说的事跟程慕泽的死有关,你还有兴趣听吗?”

丁骏听到这句话,笑容消失了。以为他那时只是说说,谁能想到他竟然付诸行动,心里顿时紧张起来,有一种真相将被揭开的恐慌。

良久,她才用低沉的语气道:“我不是说了,别再跟我提这件事,我不想听。”

沈年见她微微侧着脸,神情里还带着紧张和不安,忙道:“很抱歉,我实在是出于好奇,才去调查了真相。来之前我也是考虑了很久,觉得不把真相告诉你我不能安心。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对他的死一直内疚,Flora,你不用内疚,他的死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丁骏生气地打断他:“你为什么非得这么执着呢?我根本不想听你说那些。”

沈年并不气馁,反而劝她:“如果一件事明明过去很久,还能带给你伤害,我劝你不妨勇敢面对。”

丁骏的目光跟他对视片刻,紧紧地抿着嘴角没有说话,于是沈年明白,她这是默许了。

把调查经过大致跟丁骏描述了一遍,沈年还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尽管他说得有理有据,丁骏还是瞪大了眼睛,难以接受他的话,摇头:“不可能,我不信,你在骗我,一切都是你胡说八道,我不相信!”

面对情绪激动、有些失控的她,沈年的态度依然很沉着。对这次谈话,他是有备而来,如果她真的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就不会连听到程慕泽的名字都这么敏感。

坐到丁骏身边,沈年的手搭着她的肩膀:“冷静一点,听我说,我的推测并非没有根据,我去走访的那位金森教授也说,跟程慕泽一起遇到雪崩的某个人找他咨询过。如果你不信,我可以把那个人的病历复印件给你看,我费了很大周折才拿到。”

见丁骏神情倔强地不说话,沈年继续引导她的情绪:“你好好回想一下,那半年,你们有在一起吗?你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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