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342200000009

第9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八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上市公司经理报酬法律规制研究

    上市公司经理报酬法律规制研究

    上市公司经理报酬问题直接反映了传统公司治理中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过高的、不合理的以及脱离公司业绩的高额经理报酬,直接侵害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拉大了公司内部人员的报酬差距,削弱了公司员工士气,进而影响公司的竞争力,最终也将损害了国家竞争力。为此,对经理报酬进行规制也成为国内外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本书犹如一座桥梁,一头承接着法律,一头开启了民众,它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本书介绍的知识,领悟本书作者——一名执业律师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维方式,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逐渐的修炼成“法律武功”,从而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运用自己的思维,来评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一路花开似少年

    一路花开似少年

    一个男的拼命伪装成一个女的,另一个还相信他是女的的故事,
  • 你若知道我爱你

    你若知道我爱你

    美妆,第一任老公,一个青城,骗了美妆100块钱之后光荣的走了。第二任老公,一个峨眉,后来跟帮派里的仙禽跑了。第三任老公,一个青城,在一起没两天卖号走人了。第五任老公,还是前面的那个峨眉,仙禽不要他了,他回头了。美妆为了他抛弃了第四任,在一起两个月的一个仙禽。仙禽卖号走了,峨眉后来勾搭上了美妆游戏里的姐妹……玩游戏的男人不可信!!!游戏里男人的爱情可信吗?
  • 仙君请留步

    仙君请留步

    一朝穿越,莫名其妙身死、废柴、被毁容?深仇大恨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一场试炼,恭喜你获得“残损的神器”,要恢复请找齐二十三块碎片么么哒!尼玛这真不是开玩笑?!一只仙君,面瘫、冷漠、寡言。可是看起来帅帅哒!跟前跟后、嘘寒问暖,简直不能更忠犬!一场劫数,谁解了谁的红鸾?如果不能全给我,那就全都别给我!当云娆面对众多修者追杀之时,唯有他不离不弃,不惜此身入魔道,屠尽天下人!化魔失忆后...云娆:“前面的仙君请留步!”宫:“怎?”云娆:“怕你丢了,我来带你回家!”
  • 凰舞九霄:魅世狂妃逆天下

    凰舞九霄:魅世狂妃逆天下

    她是21世纪最普通的学生,一朝穿越,她却是举国皆知的废物,修炼习武通通差评,如同吸血虫一般的苟且。当冰冷的身体回温,洗去迷茫的眼眸再次睁开,挥动神剑的那一刻,她亦是睥睨天下的女帝。他是世间最尊贵的王者,日月星辰因他而转,盛世繁华皆因他君临天下,却为她敛去一身锋芒,无数个日夜的等待,依旧无法麻痹他的思念。冰冷的忘川河中,流淌着她全部的恋慕。
  • 玖死

    玖死

    八荒破碎,规则不全,天罚消逝。为永生,众生谋;为超脱,众生伐;仙古都不曾永生,当世谁又可以永生、又可以超脱!众生皆玖死,何人得一生,生之门,不曾见,不可见。我若永生,世人皆可永生,我若超脱,众生皆无玖死。
  • 葫中剑

    葫中剑

    一葫芦一界一剑一葫芦葫中剑
  • 梦之战记

    梦之战记

    清醒梦,是指人们在做梦的时候还保持意识的清醒。陈名航是一名可以自由做出清醒梦的人。这个曾经让他无比自豪与骄傲的能力在某一天却成为他噩梦的根源……
  • 诸神位面

    诸神位面

    自古诸神时代结束,成千上亿的位面被发现,无穷无尽的种族出现在世人眼前,这是一个大混杂时代,无尽位面,不同观点激烈碰撞。西纳普斯位面的天使可以跟失乐园位面的恶魔把酒聊天,迷失位面的魔鬼和人类可以生死与共,东位面的练气师可以与苦沙位面的苦行僧讨教佛法,深渊位面的魅魔可以与狐狸精比较魅力。而他,只想一观一世界,一走一位面。
  • 豪门千金,天价影后

    豪门千金,天价影后

    两人从小相识,两家也是世交,双方的长辈也同样是生死之交。渐渐地,她迷上了他,他却不屑一顾,为了躲避她,甚至去了欧洲。18岁,她迎来了人生中的雨季。而当再见面,他却对她死缠烂打,怎么甩也甩不掉。“大叔,我们不合适。”“合不合适,要试过才知道。”(本文绝对1V1,男女主身心干净。作者QQ:2032127785)
  • 倾世尊后,尊主霸宠

    倾世尊后,尊主霸宠

    她,是Z国的杀手之王,却因组织的背叛,死亡。死就死吧,可为嘛穿了。穿就穿吧,可为嘛穿到个刚出生的婴儿身上。虾米?万兽之王血脉,把我送去魔兽森林内围长大。好吧,带着一群兽兽独步天下,无人敢阻。“谁说无人敢阻的,我就敢阻”某尊霸气无比道。紫月:“→_→也不看看你是她的谁”——————————————————第一次写,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