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343400000007

第7章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的说明

1999年4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傅全有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1999年12月20日,我国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澳门基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澳门特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进驻澳门,执行防务任务。为了保障澳门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制定澳门驻军法是迫切需要的。鉴于这部法律是继澳门基本法之后,又一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重要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很重视。军队有关部门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以“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国家关于澳门问题的政策为指导,以宪法和澳门基本法为依据,充分考虑中央人民政府有效管理澳门防务的实际需要,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下简称香港驻军法)的有关规定,反复研究、论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一、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和驻军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澳门基本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据此,草案对澳门驻军的领导关系、部队组成、轮换制度等作了以下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以下称澳门驻军)。”“澳门驻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其部队组成、员额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防务的需要确定。”“澳门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澳门驻军费二、关于澳门驻军的防务职责草案规定:“澳门驻军履行下列防务职责:

(一)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二)担负防卫勤务;

(三)管理军事设施;

(四)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澳门基本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据此,草案相应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者因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者安全的动乱而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澳门驻军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此外,为了保证驻军履行职责,草案还规定了澳门驻军必要的权利和豁免,并规定澳门驻军人员对妨碍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依照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关于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1999年12月20日以后,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属于各自独立的军事系统和行政系统,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但是,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的军行联络与沟通,这就需要对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作出适当的规定。因此,草案规定:“澳门驻军不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澳门驻军进行训练、演习等军事活动,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利益的,应当事先通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驻军对军事禁区内的自然资源、文物古迹以及非军事权益,应当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支持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的合法权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法律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政策、拟定法案、草拟行政法规,涉及澳门驻军的,应当征求澳门驻军的意见。”“澳门驻军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军事设施。”“澳门驻军会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位置、范围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澳门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澳门驻军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建立必要的联系,协商处理与驻军有关的事宜。”此外,根据澳门基本法有关土地的规定和目前澳门没有军事用地的实际情况,草案规定:“澳门驻军的军事用地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无偿提供。”

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并参照香港驻军法,草案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澳门驻军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派出部队执行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返回驻地。”“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安排下,由澳门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实施指挥。”“澳门驻军人员在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相关执法人员的权力。”

五、关于澳门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结合澳门驻军的任务和澳门社会环境的特点,草案规定:“澳门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澳门驻军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祖国,履行职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澳门的安全;

(二)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遵守军队的纪律;

(三)尊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尊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

(四)爱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财产和澳门居民及其貌。”

关于澳门驻军的纪律,草案规定:“澳门驻军人员不得参加澳门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澳门驻军人员并不得从事与军人职责不相称的其他任何活动。”草案还规定:“澳门驻军人员违反全国性的法律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澳门驻军人员违反军队纪律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关于澳门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澳门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根据上述规定,草案规定:“澳门驻军人员犯罪的案件由军事司法机关管辖;但是,澳门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侵犯澳门居民、澳门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构成犯罪的案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管辖。”“澳门驻军人员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侵害澳门居民、澳门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民事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澳门驻军人员非区法院管辖;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同时,草案还对澳门驻军人员因涉嫌犯罪的羁押、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判决的执行以及军事司法机关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和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司法方面联系、相互提供协助等问题作了规定。此外,草案还规定:“澳门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我的说明完了,请审议。

同类推荐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本书以我国刑法危险犯作为研究的起点,探讨了我国危险犯的立法现状、立法特点。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危险犯立法无法适应预防犯罪的要求。对制度风险,立法应完善制度以预防风险,不应盲目地将造成风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对民众主观扩大化认识的风险,立法及司法应通过民主协商化解民众的风险性认识。
  • 区域法制研究(第2辑)

    区域法制研究(第2辑)

    本书从七个部分对区域法制进行研究:干旱区水权制度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区域法制里程回顾,国家法与民间法,区域经济法制,三农法制,民族法制,司法制度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热门推荐
  • 倔起女王

    倔起女王

    因为觉得自己的人生过的太惨,结果重生了。但从一个中国人变成外国人。没有记忆,身份会不会爆露?还有邻居小屁孩的表哥是鹿晗。what?当去美国完成自己的梦想时,她的身份之谜结开、、、、、、、、、【本故事是虚构滴,如有雷同纯属巧和】
  • 凡尘炽天使

    凡尘炽天使

    炽天使,掌管世间之力量。守护在神的御座旁,究极之力量,令神也无法占据上风。一个堕落凡尘的天使,一段千古流芳的佳话。一串少年成长的足迹,一个重返天堂的美梦。
  • 晚安,小夜妻

    晚安,小夜妻

    凌桃夭一直在想,为什么她的人生会如同蜂巢一般,千疮百孔。阴差阳错,凌桃夭怀上了单氏总裁单修哲的孩子。一纸契约,她摇身变成了总裁夫人,只是灰姑娘的梦醒得太快,前女友温馨的忌妒就像淬毒的匕首,狠狠地撕裂着她的心。在她和单修哲彼此误解相互折磨的时候,她心心念念的沈习哥哥站到单修哲的对立面……你像只独眼兽胡乱闯进我的世界,你若无其事,而我却惊慌失措。因为爱你,所以用朋友的身份站在你身边,是对我最好的惩罚。
  • 绝色魔妃反穿:傲世女星

    绝色魔妃反穿:傲世女星

    神魔大战中,她为救魔王而丧命,意外来到现代。在现代她遇到了风趣幽默的杨斯晨,时而儒雅的风尚,初代吸血鬼魅世,初代狼人斯诺凡,还有深爱着她的异能者宫洛深……在布满荆棘的巨星道路上,当她披荆斩棘,想一个人独闯异时代时,他们出现了……一个是魔界之王,一个是神界之王,不论是在洪荒时代还是在现代,他们依旧停止不了想要争霸的心……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的哥哥,她,该如何抉择?本文读者群:318261369微信号:FLL13509新浪微博亲们可以直接搜索LoloBeam加关注
  • 异世之低调称霸

    异世之低调称霸

    中华古武术加上土着魔法与武技,有了这样的实力就算你是神也得给我趴下。带着心爱的老婆周游各族,本想低调行事,怎奈何装B的人实在太多,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出,谁与争锋。如果有一天我变成霸王,请告诉别人我也低调过,在我的世界里,我一直很低调,称霸也只是在这个世界。
  • 华严策林

    华严策林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凤颜旧泪倾城

    凤颜旧泪倾城

    凤凰台上一舞,入了谁的眼;回眸一笑,倾了谁的容颜?年华似水,不变情意绵绵;韶华易逝,已是沧海桑田。凤落凡尘,转世为凤栖国的公主,只因有着倾世容颜,被迫远嫁异国为妃。出嫁那天,十里红妆,刺痛了他的心,他说“舞儿,我带你走可好?”她拒绝了他,转身进了花轿,泪如雨下,轩哥哥,我用一生繁华,换你一世长安....
  • 霸道校草你让开

    霸道校草你让开

    活泼开朗的洛怡萱、阳光乐观的林梦悠、温柔体贴的苏妍惜、成熟稳重的萧临源、邪魅霸道的欧阳轩……在他们中间,会发生些什么故事呢?
  • 重生三国之帝王路

    重生三国之帝王路

    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我便知道我早已踏上了一条帝王路。隐忍十八,终可龙归大海,逆天而行,匡扶大汉,一统天下。收猛将,招谋杀,三千大将账下听令,五百谋士智谋天下。有尔等英豪何愁大业不成。
  • 5cm微蓝

    5cm微蓝

    17岁的女孩夏溪一直依恋着自己捡来的“哥哥”夏宇夜,仰望着他就像仰望夜空中的月亮。但是,她忘记了,月亮也许正装饰别人的梦。一次偶然的疯癫,夏溪遇到了安尹辰,两人关系一路疾行,从车快速升级至床,安尹辰那太阳般的炽爱温暖夏溪也灼伤夏溪。而忽然冒出的信则如星辰般闪耀,在夏溪伤后给出闪烁的感动。一个结缘于海的水蓝色梦幻女孩,一个纠结于情的粉嫩色强势女生,“哥哥”爱上他的姐姐,弟弟爱上他的“妹妹”,姐姐纠缠于纷乱的家族式婚姻,妹妹徘徊于三个男人左右……面对爱情,抉择艰难。究竟一个个俘获?还是放手?当善良对决阴谋,真爱可以逃逸吗?